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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8节

      林清心中说不失望难过,那是骗人的,此刻也没什心思再想其他,收拾好本就不多的行李,闲极无聊便习惯性地拿起书本看了起来,却是定定看了许久,都没有翻过一页。

    林三牛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暗自埋怨自己的笨口拙舌,若是媳妇在这里,倒是还可以和这孩子说叨说叨。只是林三牛也了解自家儿子,心思重,家里没一个读书人,说的东西他不一定能听得进去。

    正在这时,郑光找了过来,他也是刚刚从书童那边得到消息,说这次林清院试没有过,心中略有担心,忍不住过来看看。

    郑光这次考了第七名,算是成功交差,这次考完后也不会再回河西镇,直接和书童一起回京城。原本以为林清这次定能和他一起考中,谁知他却只以一名只差,名落孙山。想到此次一别,再见不知何时,心中也是感慨万分。

    林清强打起精神接待了郑光,郑光见林清态度还算平和,虽然略见憔悴但说话语气和平时一般无二,心中也微松了一口气,旋即提议道:“我听说这广阳郡郊外有片绦柳林,风景奇美,要不我们明日一同前去郊游赏玩?”

    林清心下是拒绝的,此刻他并无玩乐之心,而是要归拢好心思,想想下一步要怎么走。但是拒绝的话还没说出口,林三牛就接口道:“好好好,郑公子这个提议好。清儿,你要不明日就去郊游吧,反正我们约好了后天出发,时间上也不妨碍。”

    林三牛正愁如何开导林清,正好瞌睡送来一个枕头,若是郑光能带着林清散散心,去去心中的郁气,这是再好不过的。

    林清见林三牛已为他答应下来,便也不好推辞,只能点头应是。

    次日一早,郑光牵来了两匹马,因为知道林清不会骑马,年纪又小,所以只给了他一批矮脚母马,性格柔顺温驯,最适合初学者。

    林清倒是确实两辈子第一次骑马,心中有些好奇又有些跃跃欲试,看了两遍郑光的示范动作后,踩着马镫,颤颤巍巍得爬上了马,姿势实在算不上优美。

    郑光忍不住哈哈一笑,调侃道:“林老弟,你可要好好学习学习怎么骑马啊!否则等你成亲那一天万一爬不上马背怎么办?”

    郑光不知道如果林清到时候娶个乡村女子,根本用不上骑马,赶辆驴车就能把媳妇接回家

    不过面对郑光的调侃,林清也有些不好意思,脸上微微露出一抹羞窘的笑意,坐在马背上也是多有不适,双手死死抓着缰绳,生怕掉下去。

    “不用紧张,像我这样背挺直,手轻轻拿着缰绳就好,现在是城里,也不可纵马,慢步到郊外即可。”一路上听着郑光的指点,林清也放松了下来,一点点摸索骑马的技巧。

    等到了郡城郊外,林清和郑光下马,将缰绳交给勤书,两人继续向绦柳林处走去。

    六月的风已经开始有些微热,正好是二十几度的温度,吹在身上还是让人觉得十分舒爽的。这个时代没有像现代那样的高楼建筑,满眼望去都是蓝天白云,此处郊外有一条河流蜿蜒而过,周围种上了不少绦柳树,随风荡漾,河水清澈,确实别有一番风味。

    这种自然的味道,似乎带着温柔的抚慰,慢慢抹平林清躁动不安的心。

    因为院试刚刚放榜,尚且还有很多考生集结与此,文人多浪漫,听闻这处风景秀丽,不少人也约了同伴前来,故而人群三三两两,此地也算有些人气。

    尤其今天是放榜第二日,按照惯例,那些中了秀才的考生会在今天晚上到学政大人处参加簪花宴,介时郡城府的大小官员,乡绅名流也会参加,算是一场贺宴也是一场结交之宴,故而有些善于钻营的考生就会在簪花宴前先和那些考中秀才的试子小聚,搭上一条人脉。

    也冲着这个,这处也会有些闺阁女子成群结伴过来游览,至于目的,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

    文人墨客,秀雅风景,娇女痴客,构成一幅绝妙的图案,也激发了很多年轻才子的少年意气,在这种境况下留下一两首绝妙诗歌,供人传唱,则是众多文人yy中的最好表现时刻。

    “好!”忽然前方爆发出一阵喝彩声,打断了林清细细品味风景的思绪,和郑光一起朝着那处看去。

    前面是一座凉亭,那边围了不少穿儒衫的读书人,有几个大胆的女子也在不远处站着,似乎都在围观什么。

    郑光是个喜欢热闹的,哪里热闹就往哪里凑,当下不由分说就拉着林清往凉亭处走去。

    林清原本不想往那边凑,但是拗不过郑光的兴致,等到走的近了,才知道里面是在举行诗会。

    文人才子最是喜欢搞这一套来展示自己的才华,可惜林清诗才平平,从来没有去参加过这种文会。

    郑光倒是参加过几次,他写诗写的不错,也有急智,但是他不耐烦那些人互相吹捧,也不喜欢那些寒暄客套,所以也不喜欢去。

    郑光知道里面是在搞诗会,也是有些意兴阑珊,不过因为郑光个子高,虽然他们在外围,但是还是一眼看到了里面的情况,嘴里“呦呵”一声,又立在那里不走了。

    “林老弟,你知道里面是谁吗?”郑光微微弯下身子,小声问林清。

    林清个子矮,根本看不到,就算看到也觉得这里除了郑光,他并没有认识什么人,所以摇头表示不知。

    郑光悄声道:“是这次的案首,沈牧涵!他这次走狗屎运了,听说连中小三元,看现在把他得意的!”郑光撇撇嘴,心中的不屑溢于言表。

    “沈牧涵”这个名字林清记得,确实就是这次的案首,不过没想到还能连中小三元,像这种人才华一定不错,考个举人不成问题。但是听郑光的意思,两人好像有过节?

    林清给了郑光一个疑惑的眼神,郑光来劲了,继续悄声八卦:“他爹是吏部左侍郎,家里就这么一根独苗,从小就天天吹他儿子神童,说的活灵活现的,什么过目成诵,什么三岁识千字,五岁背唐诗,七岁熟读四书五经,就连我外祖父都夸他所作诗文有灵气,日后必成一大家!其实啊,这小子焉儿坏着呢,整日里装清高,眼睛都往上翻的,也不知道京里那些姑娘是不是眼瞎,还说什么他是燕京第一才子,可把我笑的!我跟你讲,别看他比我还小两岁,前两年搞出了一掷千金给一个青楼花魁赎身的事,还说他们两个清清白白,只是不忍看到人家花魁受蹉跎,还传成了一段佳话!我呸!这次也是因为他祖籍在幽州,过来参加考试的。你看看现在被这些试子捧着那得意样,人家只是冲着他老子官位的好不好,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郑光扒人家八卦起来一点都留情面,看来对这个沈牧涵是积怨已久,估计这就是“别人家的孩子”引起的反效果吧。

    不过林清也没打断郑光,听得津津有味,毕竟在这个娱乐匮乏的时代,有点八卦猛料也不错啊。

    林清和郑光站在离人群稍远的地方,说话声音又小,所以也没人听到他们在谈论什么。反而里面的声音不时传出来,现在他们正在以“柳”为题赋诗一首,众人写好之后,就会有声音洪亮者高声朗读,大家评判好坏。

    “来来来,我们读一下案首的诗。”一男声从凉亭那边传来,此时郑光刚刚结束了八卦,林清正好有闲心去听听案首的诗是否确实名不虚传,故而也是洗耳倾听。

    “杨柳千条送马蹄,北来征雁旧南飞。客中谁与换春衣。

    终古闲情归落照,一春幽梦逐游丝。信回刚道别多时。”

    “好!”人群中再次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喝彩声,就连旁边的几个闺秀都忍不住鼓起掌来。

    “沈案首诗才绝顶啊!”

    “是啊,我等不及万一!沈案首此次案首之位,心悦诚服啊!”

    “我敢说,今日诗文魁首,必是沈案首无疑了!”

    一声声的恭维不住入耳,郑光脸上不屑之气更重,但是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这诗是真做的好!

    全场唯有林清一人僵立当场——因为这首诗歌他听过!

    如果记忆没有出现偏差,这首诗是清代诗人纳兰性德所作,这,这不该在这个时候出现啊!

    难道真如陆游所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这,太怪异了!

    就在此时,围在一起的众学子忽然散开,准备换个地方继续讨论诗词,中间簇拥着一个俊秀挺拔的少年,就是沈牧涵!

    沈牧涵穿一身蓝色长袍,风度翩翩,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书卷气,举手投足都是自信风雅,长眉修目,鼻梁高耸,薄唇绯红,微微一笑间,就让周围的女子呼吸一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