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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51节

      她答道:“太子殿下今天随皇上行猎去了。”

    霍明锦唔了一声。

    傅云英觉得他仿佛有话想和自己说,朝傅四老爷看过去。

    傅四老爷会意,“云哥啊,你陪着霍大人说说话,我去灶房看看饭菜准备得如何了。”

    站起身,拉着傅云启和袁三出去了。

    他们刚走,霍明锦的缇骑们也默默退了出去,守在不用方向的路口处,以防有人偷听。

    看其他人都走远了,傅云英立刻把霍明锦手里端着的茶杯接下来,放到一边的檀木桌上,“大人,您受伤了?”

    霍明锦点了点头,道:“我现在不能回内城值房。”

    连宫里都不安全,他这趟出去做了什么?

    傅云英掩下疑惑,“晚辈能为大人做什么?”

    霍明锦动了动,似乎扯着伤口了,皱了皱眉,说:“我是跟着你四叔回京的,外面的人还不知道我回来了,刚刚进了院子,我才让随从脱下伪装。”

    傅云英明白过来,他这是要掩人耳目,隐瞒自己回京的消息,“大人可先在这里住下,有什么吩咐的,您尽管说便是。”

    想了想,又道:“晚辈家中的下人虽然老实,但难保不会走漏风声,大人最好让您的随从守着门户,以免坏了您的事。”

    霍明锦嗯了一声,抬了抬手。

    立刻有个缇骑奔进正堂。

    他吩咐了几句,缇骑应喏,出去了。

    霍明锦看一眼傅云英,见她唇角轻抿,神色紧张,道:“过了今晚就好了,不会连累到你的家人。”

    傅云英回过神,笑了一下,“大人误会了,我……”

    她指指霍明锦的手臂,他抬手的时候露出更多纱布,里面隐隐有血迹溢出,“您的伤要不要紧?”

    霍明锦怔了一下,听她问起,仿佛忽然变得娇气了,伤口果真隐隐作痛起来。

    第104章 杀良

    窗前一架紫藤萝,开得清雅而温柔,虬枝盘旋,花朵密密匝匝,犹如瀑布一般,笼下淡淡的光影。

    霍明锦坐在窗下的罗汉床上,衣裳脱了,精赤着上身,筋肉虬结的后背上裹了厚厚的纱布。

    郎中正为他包扎伤口,解开手臂上的纱布,里头皮开肉绽,鲜血淋漓。

    傅云英站在一边帮着打下手,心想他一定很疼。

    整个换药的过程中他面色平静,一言不发,但出了一身密密的汗珠,汗水附在肌肤上,顺着起伏的肌肉纹理凝结。薄薄一层亮光。

    换好药,郎中告退出去。

    霍明锦似乎累极,往后仰靠在床栏上,轻轻舒了口气。

    他还光着身子。

    傅云英迟疑了一下,不知该不该叫丫头进来伺候他。

    她现在是男装打扮,用不着忌讳什么,夏季炎热时,江城书院的学生常常结伴去江边凫水,她看多了他们不穿衣服的模样,一点都不在意。

    反正算是她占便宜。

    “霍大人,可要传婢女进来服侍?还是叫您的随从进来?”

    她轻声问。

    霍明锦睁开双眸,看她一眼。

    她站在窗下,逆着光,一身雪青色交领暗纹春罗直身,锦缎束发,肤色白皙如最精美的细瓷,她倒是从不怕穿鲜亮惹人注目的颜色,好看得大大方方,态度坦然,因此反倒没人怀疑她的真正身份,只是惊叹她生得韶秀,像玉人一般。

    他道:“你过来。”

    傅云英答应一声,走到罗汉床边,拿起一旁他刚刚换下的戎衣,帮他穿上,动作小心翼翼的,怕碰到他身上的伤口。

    霍明锦坐直身子,方便她的动作。抬眸间,能看到她快要挨到自己肩上的侧脸,肤若凝脂,眼睫又厚又密,微微垂着。

    离得这样近,能闻到她身上有股淡淡的花香。

    他想起刚刚踏进内院时看到她那张带笑的脸……原来她笑起来的时候颊边有浅浅的笑涡,暮春初夏,满院繁盛春光,也不及那笑靥甜美。

    傅云英低着头,手指绕过衣襟,帮他系上衣带,做完这一切,忽然觉得房里很安静。

    静得诡异。

    霍明锦刻意压抑的呼吸近在咫尺,她能感觉到他灼热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自己身上。

    她微微蹙眉,没抬头,收回手指,退到一边,“您先休息,晚辈不打扰您了。”

    却听霍明锦道:“我有些口渴。”

    声音暗哑,说完,咳嗽了两声,牵动伤口,眉头又是一皱。

    傅云英忙答应一声,端来茶盅,双手托着,喂他喝水。

    他就着她的服侍喝完半盏茶。

    这时,有人在外面叩门。

    “二爷,药送来了。”

    霍明锦哑着嗓子道:“进来。”

    缇骑推门进来,手里托了只青地白花瓷碗,汤药滚烫,冒着热气。他笨手笨脚的,一边走,碗里的汤药一边往外洒,等他走到床边时,一碗药只剩下半碗。

    他直接把药碗往傅云英手里一塞。

    看来霍明锦身边的随从都是没照顾过人的,傅云英接过药碗,拿起匙子喂霍明锦吃药。

    其实这么一碗药,让他自己拿着碗几口喝下去就好了,傅云启和袁三生病的时候就是这么吃药的,用不着一匙子一匙子地喂,不过他不是傅云启或者袁三,她没敢吭声。

    吃完了药,随从把饭菜送了进来。

    傅四老爷生怕招待不周,让送进来的都是鸡鸭鱼肉之类的大菜,还有一叠藤萝花饼,是刚刚做好的。刚才袁三和傅云启就在院子里摘花。

    霍明锦的视线落到荷瓣型瓷碟里盛的藤萝花饼上,脸色微变。

    傅云英察言观色,以为他不喜欢吃这个,刚要把碟子拿出去,霍明锦忽然按住她的手。

    他仿佛在克制什么,双眸望着藤萝花饼,像是要从几只花饼里寻找什么,“甜的,还是咸的?”

    原来他想问口味。

    傅云英含笑道:“都有,您喜欢甜口的还是咸口的?”

    霍明锦仍然握着她的手,稍稍用力,把她拉近了一点,看着她的眼睛,沉声道:“你猜?”

    傅云英记得他的口味,他喜欢甜的,一般人都爱甜的藤萝花饼。

    不过这有什么好猜的?数来数去,也就只有两种口味。

    “您喜欢吃甜的?”她试探着道,“藤萝花饼通常都是甜的。”

    霍明锦唇角微翘,松开紧握着她的手,“咸的也不错,今天尝尝咸的。”

    她哦了一声,拿起一双长竹筷,把咸的那两枚夹到他的碗里。

    藤萝花饼当然是甜的,只有她口味古怪,有一年缠着嫂子给她做咸的口味,最好再加点肉糜,咬一口,咸香肥浓,那滋味才好呢!

    只有她能吃得下咸口花饼,大家都笑她刁钻,不过往后府里做藤萝花饼的时候,嫂子都会记得特意给她做几枚咸口的。

    今天她提出想吃花饼,灶房婆子自然就着她喜欢的口味做,咸甜的都有。

    霍明锦面不改色地吃完两枚咸口的藤萝花饼,然后灌了三杯茶下肚。

    味道真的很奇怪……难为她竟然喜欢这种口味。

    吃过饭,霍明锦半靠着床栏闭目养神。他身上带着伤,快马加鞭赶回京师,一路上几乎没有合眼。

    傅云英想出去见傅四老爷,看他好像睡着了,蹑手蹑脚退到门边,抬起头,霍明锦一动不动,日头偏西,窗前罩下一片朦胧的淡黄,他刀刻般的脸沐浴在柔和的光线中,四周鸦雀无声,静得好像一场梦。

    少年时的他和现在的他渐渐重合在一处。

    傅云英想了想,没出去。找了本书,坐在外间太师椅上翻看。

    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她也觉得困倦,一手托腮,直接靠着椅背打盹。

    将就睡了一会儿,恍惚听到门外响起杂乱的脚步声,她打了个激灵,醒了过来。

    霍明锦连睡梦中也很警醒,比她醒得更早,紧闭的双眼猛地睁开,飞快扫一眼内室,眼神犀利敏锐。

    目光落到她身上时,愣了片刻。

    门外的脚步声停了下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过后,接着是一道恭敬的声音:“二爷,证词拿来了。”

    傅云英立刻就要出去,霍明锦叫住她,“你留下。”然后对外面的人道,“拿进来。”

    门吱嘎一声开了,缇骑手捧一沓纸张走进房。

    傅云英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气,眼光私下里搜寻,发现味道是从那一沓纸散发出来的,那沓纸已经被浓稠的血污了一大半。

    缇骑将纸交给霍明锦。

    霍明锦挥挥手,让缇骑退到一边,眼神示意傅云英过去。

    她忙走上前。

    “这份证词不能用了,你今晚把证词全部看完,然后重新写一份。”霍明锦指了指那一沓纸,道。

    她应喏,拿起纸细看,越看越觉得心惊,额前慢慢沁出汗来。

    这份证词说的是辽东总兵李柏良放纵部下杀良冒功的事。

    朝廷为了鼓舞士气,立下赏格,斩首一级可获赏银五两,将校军官也以获得首级多寡来决定升迁。寻常将士的军饷一个月才几钱银子,这还是明面上的,实际上到手的更少,因此五两银子对普通兵士来说足足顶得上大半年的军饷,功名利禄在前,沙场上的将士们自然会愈加勇猛。朝廷此举,本是为了奖励奋勇杀敌的将士,但总有人妄图浑水摸鱼。

    杀良冒功就是其中一种投机取巧的法子。战场上太危险,敌人神出鬼没,很难找到他们的踪迹,有些军官急于立下战功,竟狠心将屠刀对准无辜老百姓,拿良民的脑袋作为战利品,向朝廷请封。杀良冒功屡禁不止,因为风险小,可以借机发一笔小财,而且有了战功,升迁得更快。

    辽东总兵李柏良喜欢虚报军功,杀敌几十,他的战报上敢写杀敌几千。因他作战勇敢,胜多败少,辽东那边离不开他坐镇,朝廷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朝廷的纵容并不能喂饱贪婪的李柏良,为了谋取更多军功,他率兵抢劫边境荒僻的村庄,然后将整个村子的人杀人灭口,首级割下,作为领功的凭证。

    证词上所写,短短几句,便道出边境老百姓的悲惨生活,几如人间地狱,让人触目惊心,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