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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

      小时候他总认为,她一定是生活在城堡里的,她爸妈一定将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了她。

    后来上了初中,他们还是一个学校,还是不同班。

    她是好学生,年级前几名的那种,老师心头的宠儿,他是人见人厌的坏学生,整日逃课、打架,和老师顶撞对着干,以为这就是个性。

    有一次她被几个和他一样的学生拦在路上,其实他们也没做什么,就是看到这样漂亮学习成绩好的乖乖女想要调戏几句,看到她吓的哭了,就高兴的像中了奖一样哈哈大笑。

    他不知怎么,突然就冒出了一股勇气,冲到她面前,像个从天而降的大英雄,他觉得那时候他的身姿一定很英伟。

    他如守护公主的恶犬一般将那几个学生扑倒,毫不畏惧,虽然最后他也是鼻青脸肿,可他当时一定帅极了。

    他很冷淡地看了她一眼,很酷地转过身走了。

    其实他心里很紧张,紧张的手都在颤抖,他在想,如果她叫住他怎么办?他要不要告诉她他的名字?要不要顺势和她成为朋友?她会不会和他说谢谢?

    可是直到他走进和他一起玩的混混群里,回头看她,她只是害怕的看着他们,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回头自己走了。

    他看到她回头,目光担忧的样子。

    那一刻他觉得什么都值了,他是个英雄!

    中考她考的很好,她成绩一直都很好,直接考入县重点。

    他那样的成绩是肯定进不去的,回去之后,他和父母撒泼,让他们去求在一中当教导主任的大伯,一定要让他去一中读书。

    父母以为他要上进了,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从来都不会拒绝他任何要求的谢父谢母又如何会阻止儿子上进?

    他大伯没办法,让他进了一中,这样他又离她很近。

    高中的他像是突然开窍了似的,胆子大了起来,每天晚上下晚自习送她回家,早上等在巷子口接她上学。

    一开始并不说话,只是遥遥地坠在她身后,时间长了,就在一起了。

    那是他长这么大以来,最开心的日子,高兴的像拥有了全世界。

    如他想的一样,她是个很乖巧,脾气很好,很柔顺的女孩子,身上有着他所能想象出女孩子的全部样子。

    他至今还记得那时他高兴的在床上跳起来,睡不着的样子,每天最期待的就是天亮,天亮了,他连饭都不吃,迫不及待骑车跑到她巷子口等她一起上学。

    从前总是过得很慢的时光,忽然之间就开始过的飞快,一眨眼就夕阳西下到了晚上。

    他骄傲,他自豪,全校最好最美的姑娘看上了他,他就像得到了战利品一般,恨不得全校师生都知道他们的关系。

    他也是这样做的,每天正大光明的去他们班接她下晚自习,护送她回家。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在一起,所有人都知道,谢成堂那个不好好念书,整天只知道打架斗殴的混混,追到了全年级前十名读书好长的漂亮的姑娘。

    你们书读的好有什么用?李拾光喜欢的是他谢成堂!

    她读书好又有什么用?成绩那么好,不还是被他谢成堂追到了?

    他从没有想过,他的这些行为会不会给她带来不便。

    那时候他是得意的,张狂的、骄傲的,自豪的。

    她的柔顺让他一天天的忘了之前每天悄悄望着她的时光,她付出的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

    所有人对他的付出都是理所当然,他从小就是这么过来的。

    然后事情怎么就突然变了呢?

    让他和她一起去深市,抛却学业,抛却家人,这在他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

    她一直不同意,他好不容易说服了她,可他看的出来,她依然很犹豫。

    她并不想离开学校,离开她的家人。

    她没有离开她的家人,她离开了他。

    李爸爸李妈妈将几个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原本就很新的房子更是装扮一新。

    三栋房子的门口都挂上了大红灯笼,虽是三栋别墅,可两边的两栋他们暂且并不打算住人,只有中间的一栋全部装修好,里面李拾光、李博光、爷爷奶奶的房间,全都有,还有几间客房,给姑姑姑父和叔叔婶婶准备的,现在叔叔婶婶也在华县买了房子,他们可以回自己家住。

    李爸爸李妈妈的房间在一楼,李拾光和李博光房间在二楼,都是朝南向的。

    李爸爸的眼光还是这个年代的大众水准,儿子要带儿媳妇回来,他满腔热情,买了好几个水晶大吊灯回来,客厅上面装了一个,儿子女儿房间各装了一个,一个个水晶玻璃的串珠,他自己一个一个往上串,墙壁边沿还装了几颗小彩灯。

    窗帘全部都是新的,大红色,喜气洋洋,他恨不得再去买几张喜字回来贴上。

    不过儿子说了,要等儿媳妇大学毕业才能结婚,今年只是带回来给他们看看。

    看看不要紧,可以先把婚订了嘛。

    李爸爸开始考虑去女方家还带多少东西过去,要多少礼金,要买五金,酒席怎么办,女方家里有多少亲朋好友。

    反正就一句话:给给给,买买买,行行行。

    今年生意好,不仅大卖场赚得多,在省城和李六叔参股那里也赚的钵满盆满,现在李六叔准备开个建筑公司,搞房地产,问李爸爸要不要跟着他干。

    李爸爸就一句话:干!

    他和李六叔从小一起长大,两个人合伙一起打架,一起上课逃课,做什么都一起,结婚后他们分开,开始各干各的,李爸爸心里还寂寞着呢,现在兄弟又能在一起了,李爸爸心中豪气万千。

    李爸爸和李拾光一样,都是对钱看的不是特别重,更重兄弟感情的人,李六叔对李爸爸十分了解,对他也很是信任,很多对外人不好说的话,都会找李爸爸商量。

    李爸爸这人吧,眼光不错,也有见识,就是缺乏点魄力,这个恰好李六叔身上全部具备,李六叔这么多年独自打拼,不是不累,缺乏的就是完全信任的人。

    李爸爸这人信任李六叔到什么程度呢,那些钱全权交给李六叔处理,反正他就跟着他干,他说怎么干,他就怎么干。

    赚了钱,李爸爸出手也豪气,准备了一个一万零一的大红包,取万里挑一的意思,让李妈妈给儿媳妇做见面礼。

    饶是李妈妈不是个小气的,也被李爸爸给惊了,给他泼冷水道:“你看现在谁给见面礼给这个多?一千零一就可以了。”

    李妈妈倒不是觉得这个钱不该给儿媳妇,而是怕儿媳妇那边的家人他们没了解过,要是到时候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这一点李爸爸倒不怕,他很淡定跟李妈妈说:“她爷爷是国大化学系教授,会缺钱?她叔叔在京城当官,听博光说是京城政协副主席、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这样的油水衙门,会缺钱?”他拉着李妈妈的手,取笑道:“你呀。”

    李爸爸压低声音:“那姑娘家世这么好,咱们博光不对她好一点,我们不对她好一点,那边万一叫咱们博光做上门女婿怎么办?就算不做上门女婿,以后住在京城,跟上门女婿有什么区别?”

    “那……那怎么办?”李妈妈还没理解李爸爸的意思。

    “所以你要多给一点,我不怕那边礼金要的高,就怕他们什么都不要。”李爸爸躺在床上,又高兴又担忧,还带着一些属于乡下小人物的狡猾。

    第114章

    李博光是年二十八回来的, 孔嫣是年初二过来的。

    一大早李博光就去沪市机场去接孔嫣。

    小庄山那几百亩地现在全部种了薰衣草,但现在是冬季, 上一年的薰衣草已经全部收割, 今年的还未播种,周围的田地只是一垄一垄的整理好, 等到明年三四月份就可以播种了。

    李家的直系亲属一大早全部来了。

    大舅、二舅、小舅、大表哥二表哥三表哥大表姐, 姑姑,叔叔婶婶, 加上一堆小孩子,全部都是来围观未来表嫂的。

    全都喜气洋洋的,就二舅妈那一张嘴巴不讨喜:“人家当官家的千金小姐,嫁到我们这小地方来?别到时候媳妇没娶到, 还赔了一个儿子给人当上门女婿哦!”

    把李妈妈给气的, 本来就一直担心这件事, 二舅妈还非得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舅妈就说二舅妈:“你这张嘴巴啊,就少说两句吧!”

    大表姐也说:“我们博光长的一表人才, 会有当官人家的千金小姐喜欢他不是很正常嘛。”

    众人想想李博光那俊朗的外形,纷纷点头, 觉得这不是没可能的。

    等到众人看到孔嫣的时候, 乖乖,这姑娘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饶是他们老王家老李家尽出各种美人, 也被孔嫣给惊艳到了。

    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天生一……等等,女孩子个子为什么那么矮?这个头是不是差的有点多?

    孔嫣为了看起来和李博光差的不要那么多,特意穿了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 可是还是有二十公分身高差,悲剧。

    不过她脸皮厚,站在李博光身边乖巧可爱,天真可人,被李博光领着给李爸爸李妈妈看的时候,特别乖巧地微微弯腰,笑容甜,声音也甜:“叔叔好,阿姨好,祝你们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不得不说,只要是没有和孔嫣一起生活过的人,第一眼绝对能被她骗过去。

    她的外表长的太清纯太甜美太乖巧了。

    之后是大舅大舅妈,二舅二舅妈……喊了一圈,所有人都对她的印象好到爆表。

    长的这么漂亮,这么乖巧,这么甜美,还是全国知名大学的大学生,家境又那么好,李博光走了什么狗屎运,咋找到这么漂亮一媳妇呢?

    几个表哥都朝李博光挤眉弄眼。

    然后就是李妈妈给孔嫣见面礼。

    李家近两年赚了钱,大家都知道,毕竟那么大一个大卖场,这三栋大房子,他们说自己没钱别人也不会信啊,但是他们通通都没有想到,李爸爸李妈妈会这么大手笔,给那么厚一个大红包,那厚度,起码得有小一万了吧?

    九十年代中期的一万块,可比现在一万块钱的十倍都不止。

    李爸爸李妈妈这么大手笔,就是怕女方家里太强势,让自己儿子上门。他们表现的经济能力强一点,到时候就两个孩子住在华县还是京城这个问题,也好有话语权。

    哪怕不住在华县,住在省城也好啊,至少离家近。

    要是到时候儿子女儿都不在身边,李爸爸李妈妈还不得想死?日子过的都没劲了。

    其他人现在还想不到李爸爸想的这一层,都认为李家现在有钱了,还有一个就是,李爸爸李妈妈真的很重视这个儿媳妇。

    毕竟李博光都已经二十五了,在农村,二十五岁的大小伙孩子都能上小学了,他却还没结婚,现在找到一个条件这么好的对象,李爸爸李妈妈能不重视吗?

    看到红包,孔嫣呆了一下,转头看向李博光。

    李博光现在是有了媳妇就忘了娘,憨憨地笑道:“我妈给你的,你就收着。”

    孔嫣又看向李拾光,见李拾光笑着对她点了下头,才双手接过来,脆生道:“谢谢叔叔,谢谢阿姨。”

    李爸爸李妈妈对孔嫣那是越看越喜欢,又问及孔嫣爷爷什么时候有空,他们过去拜访一下,看什么时候能把婚事订下来什么的。

    李博光早已和李爸爸李妈妈说及过孔嫣父母已经不在的事,所以李爸爸李妈妈在说话的时候也很注意。

    大舅妈二舅妈她们不知道孔嫣家里的事,就问及她的父母,也被妈妈岔开话题,“嫣嫣坐了这么久的飞机和汽车饿了吧?阿姨给你下碗面,飞飞,你带嫣嫣到楼上换双鞋。”

    李妈妈知道孔嫣今天要来,早上特意杀了一只大舅妈带过来的乡下土鸡炖在炉子上,就等着孔嫣过来给她吃呢。

    李拾光有许多棉鞋,都是往年李妈妈给她手工做的,李奶奶给纳的千层底,知道孔嫣要来,李奶奶还特意给孔嫣也纳了一双。

    李拾光赶紧拉着孔嫣上楼。

    这房子是新的,李拾光今年也是第一年住进来,问孔嫣:“要不要上洗手间?”

    孔嫣连连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