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雄治缓缓把脸转向贵之,「真的吗?你会相信我说的话?」
「真的,我相信。这是男人之间的约定。」
「好,」雄治点了点头,「那我就告诉你。」
3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雄治沿途几乎没有说话,但似乎也没有睡着。离开医院大约三个小时,当熟悉的景象出现在眼前时,他充满怀念地看着窗外。
贵之只告诉妻子芙美子今晚带雄治离开医院的事。雄治是病人,不可能搭电车,所以必须自行开车,而且,今晚很可能无法回家。
浪矢杂货店出现在前方。贵之把去年刚买的civic缓缓停在店门前,拉起手煞车后,看了一眼手表。晚上十一点刚过。
「到啰。」
贵之拔下钥匙,准备下车。雄治的手伸了过来,按住他的大腿。
「到这里就好,你回去吧。」
「不,但是……」
「我不是说了很多次吗?我一个人回家就好,不希望有其它人。」
贵之垂下眼睛。如果相信父亲说的那些奇妙的话,他可以理解父亲的心情。
「对不起,」雄治说:「你送我回家,我却说这种任性的话。」
「不,那倒是没关系,」贵之摸了摸人中,「那天亮之后,我会来看你。天亮之前,我会找一个地方打发时间。」
「你要在车上睡觉吗?那怎么行?这样对身体不好。」
贵之咂着嘴。
「你自己是重病病人,有资格说我吗?你倒是站在我的立场想一想,怎么可能把生病的父亲丢在形同废弃屋的家里,自己一个人回家?反正我明天早上必须来接你,不如在车上等比较轻松。」
雄治撇着嘴,脸上的皱纹更深了。「对不起。」
「你一个人在家真的没问题吗?不要等我明天早上来看你时,你一个人倒在漆黑的屋子里。」
「嗯,不用担心,我没有申请断电,所以屋子里不会一片漆黑。」雄治说完,打开副驾驶座旁的门下了车。他的动作很无力。
「喔,对了,」雄治转头看着贵之,「差一点忘了重要的事,我要把这个交给你。」
他拿出一封信。
「这是甚么?」
「本来打算当成遗嘱的,但刚才已经把一切毫无隐瞒地告诉了你,所以,现在交给你也完全没有问题,也许这样更好。等我走进家门后你再看,看了之后,你要发誓会按照我的希望去做,否则,之后的事就失去了意义。」
贵之接过信封,信封的正面和背面都没有写任何事,但里面似乎装了信纸。
「那就拜托了。」雄治下了车,拿着医院带来的拐杖走向家中。
贵之没有叫父亲。因为他不知道该说甚么。雄治没有回头看儿子,消失在店铺和仓库之间的防火巷内。
贵之茫然地望着父亲的背影远去,猛然回过神后,打开手上的信封。里面果然放了信纸,信纸上写了奇妙的内容。
贵之:
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应该已经不在人世了。虽然很难过,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况且,我已经无法感到难过了。
我写这封信给你,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有一件事,我无论如何都要拜托你,无论发生任何事,你都必须答应。
简单地说,我要拜托你的事就是要你通知一件事,当我死后三十三年时,希望你用某种方法昭告大众。昭告的内容如下:
「○月○日(这个日期当然就是我的忌日)凌晨零点零分到黎明之间,浪矢杂货店的谘商窗口复活。在此拜托曾经到杂货店谘商,并收到答复信的朋友,请问当时的答复,对你的人生有甚么意义?有没有帮助?还是完全没有帮助?很希望能够了解各位坦率的意见,请各位像当年一样,把信投进店铺铁卷门的投递口。拜托各位了。」
你一定觉得我拜托你的事很莫名其妙,但对我来说,这件事很重要。虽然你可能觉得很荒唐,但希望你能够完成我的心愿。
父字
贵之看了两次,独自苦笑起来。
如果自己事先没有听父亲说明任何事,拿到这么奇怪的遗嘱,不知道会怎么做?答案很明确,一定会无视这份遗嘱。八成会认为父亲在临终脑筋不清楚,然后就忘了这件事。即使收到遗嘱当时会有点在意,恐怕很快就会忘记。即使没有马上忘记,三十多年后,恐怕不会留下任何记忆的碎片。
但是,如今他听了雄治那番奇妙的话之后,他完全无意无视这份遗嘱。因为这也同时是雄治很大的烦恼。
雄治告诉他这件事时,拿出一份剪报递给贵之,叫他看一下。
那是三个月前的报纸,报导了住在邻町的女人死亡的消息。报导中提到,有好几名民众目击一辆小型车从码头冲入海中。警方和消防队接获通报后,立刻赶往现场救助,驾驶座上的女人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但车上一名年约一岁的婴儿在车子落海后摔出车外,浮在海面上,被人发现后救起,竟然安然无恙,简直就是奇迹。开车的是一名二十九岁的女子,名叫川边绿,没有结婚。那辆车是她向朋友借的,说她的小孩子生病了,要带去医院。听邻居说,她没有外出工作,生活很困苦。已经积欠好几个月的房租,房东请她月底搬走。由于现场并未发现任何煞车痕迹,警方分析死者带着婴儿自杀的可能性相当高,正展开进一步搜索──报导最后这么总结道。
「这篇报导怎么了?」贵之问。雄治痛苦地眯起眼睛回答说:
「就是上次那个女人。上次不是有一个女人写信来谘商,说她怀孕了,但对方的男人有妻儿吗?我猜想八成就是那个女人。出事地点就在邻町,婴儿差不多一岁也刚好符合。」
「怎么可能?」贵之说,「只是巧合而已吧。」
但是,雄治摇着头。
「谘商者都用假名,她当时用的假名是『绿河』。川边绿……绿河,这也是巧合吗?我不这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