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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节

      虽然破费不少,但是比起迁坟已经小意思。

    林大秀又高兴又伤感的,倒是借着这个机会狠狠地痛哭一大场,把这些年的委屈都哭了出来。结果惹得林重阳、林承润哥俩,还有林毓隽等人也大哭了一场。

    谁还没点伤心事啊。

    林承润一直郁闷干么他娘总盯着自己的功课,不管大哥呢!明明大哥才是长子好吧。

    林大秀过继给四老爷林中为,家里将老太太南边的两进大院子拨给他和林重阳用,原本丫头婆子小厮的要好些个,林重阳全都拒绝了。反正洒扫庭园、浆洗衣服都有专门的人,他们真不用太多人伺候,春红和秋枫就够了。

    毕竟很多事情让大太太给打理着,省心还井井有条。

    老太太又和林中和商量给林大秀父子俩再拨三百亩地,加上之前的就有四百亩,另外拒城河那里还有两百亩,这些地他们可以自己打理,也可以让族里帮着打理,还可以自己决定种什么。

    除此之外,老太太让人清点一下方二帮忙负责的铺子,拨了两个给父子俩。

    这么一过继,林重阳发现他爹一下子成了千万富翁,着实风光起来。

    不过林大秀有钱都交给他保管,等于是自己有钱,林重阳一顿暗爽,这么说自己成了小千万富翁,现在是林家最有钱的孩子!

    林承润现在根本没有零花钱,靠着逢年过节收的红包,也不过一年有个几两银子,那小子能吃能喝能买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手上根本没钱。

    夜里睡觉的时候,林承润还嘀咕,“小九,现在你和五叔是不是很有钱?”

    林重阳给他洗脑,“哪里有钱啊,都是地和铺子,那是太奶奶给的怎么能换钱呢。我和爹现在穷的很呢,得等年底才有分红。”

    林承润想说我借你钱花,不过想了想,自己口袋里好像也没钱,要买好玩的都得管哥哥借呢。

    “小九,你要是想要钱,我们去管哥哥借,他有。”林承润比划着,“这么大一个钱匣子,满的。”

    林重阳哈哈笑起来,“等你大了,也有的。”

    林重阳还惦记买弓箭的事儿呢,问了一下林承润,林承润很失落,因为家里说他们还小,不要那么早拉弓,免得抻着还是怎的,等大两年再说吧。

    林重阳心道少不得还得去找荆老汉,到时候一起去即密县城买。

    等林承润睡着,林重阳又和他爹聊一会儿,聊着聊着就睡着了,都不需要林大秀给他打扇子。

    盛夏天热烦躁,不过睡在林家堡跟在城里可不一样,在城里的时候又闷又热,蚊虫又多,哪怕做足准备也会被咬一身包。那时候他晚上睡觉小手不小心打在蚊帐上,早上起来都有好几个红红的蚊子包呢。

    现在他们不但用细密鲜亮的茜纱糊窗,屋里也挂着又轻又薄的帐子,更有大大的蚊帐将整个炕都保护在里面,蚊帐的孔又细又密,通风防蚊,十分舒服。

    加上现在睡的屋子又大又宽敞,进深大,前后都有门窗,夏夜将卧房之外的窗户支上去,空气对流,送来了院子里时令花草的清香,整一个风清气爽,让人沉醉其中。

    而且林重阳现在穿的衣服也不同,之前虽然自己花钱买细棉布,可来到林家他才知道这细棉布也是分好多种的。

    林家女人也织布,因为棉纱更好,织出来的棉布也比其他农妇织出来的更柔软密实,林重阳在城里买的所谓好细棉布,其实就是那种。

    现在穿的比那种还要好很多,是南边来的松江棉布,柔软、细密、轻薄,尤其夏天穿着格外凉爽吸汗。从前他穿衣服要是料子重了会把后颈、肩头以及腰上磨得皮肤发红甚至磨破,现在就不会。

    最初刚穿上去,林重阳还有些不适应呢,因为太轻软了,感觉好像没穿衣服一样。

    他和爹的衣物现在都是春红一个人缝制的,春红的针线活在林家也算数一数二的,原本林重阳觉得干娘的针线就很漂亮,但是和春红真的没法比。

    哎,这么一瞧林大秀能适应县城的生活,真是一个好养活的少爷,一点都不挑剔呢。

    林重阳觉得自己是典型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要是在林家住几年,最后被赶出去过苦日子,自己估计都受不了。

    不说别的,这吃穿住,外面哪里有家里舒服嘛,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是个享受主义者,已经被封建主义的温柔乡给拴住了。

    虽然说应该人人平等,可这做少爷怎么也比做小厮舒服吧!

    既然改变不了封建糟粕,那就好好享受吧。

    接连一段时间,父子俩也去林家学堂上学。

    林中和亲自给林大秀制定了学习计划,不再让他背诵高头讲章,而是好好地去学习四书五经。

    林重阳的课业和林承润差不多,主要还是背书、练字,书法依然由林中和亲自督促指导,虽然课程差不多,可他比林承润学得可扎实深入,那字也有模有样。

    不过林重阳下的苦功也不是林承润能比的,对他来说现在最累的时候就是在林中和书房那一个时辰。

    林中和认真起来那真让人吃不消,林重阳这样主动积极配合的人都有些想要退缩,不过他不想被人瞧扁,哪怕吃不消也咬牙坚持。

    毕竟他也知道林中和教授的方法是非常好的,按照大爷爷的要求,将来他可以写一手非常非常漂亮的字。

    而且林中和的理念也和他不谋而合,不强求非要练习某一种字体,如果把书法的精髓学到,将运笔用笔的力道锻炼得行云流水轻松自如,不管怎么写都能畅通无滞,那不管什么字体只要掌握了精要都可以练好。

    林重阳现在都是在打基础,根本没有什么新鲜东西,那一个时辰里全是比划,各种比划,各种线条,各种图形,写写写……

    一边写一边讲解、揣摩,脑子里也勾画着笔锋走势,记住哪怕最细微的手感差别。

    林中和不但让他在纸上画,还让他用棍子在地上画,最后竟然让他用笔在墙上画……

    发展到最后,林重阳抬手就可以在空气中写字,眼前就是一张纸,字体、笔势全然在脑子里一一呈现……这导致他睡觉之前,躺在炕上睡不着的时候,还会举着手写呀写啊,直到胳膊累得又酸又胀直接睡过去。

    林大秀自然是最心疼的,却也不好说什么,难道不让儿子跟大伯学?

    那不是找抽么。

    所以他每天晚上都等儿子睡着了就给儿子轻轻地揉捏手臂放松,免得第二天酸疼。

    林重阳也生怕自己右臂锻炼得多,左臂不锻炼,到时候万一两支胳膊粗细不一怎么办?

    所以他悄悄地把左手也练起来。

    既然起步早,那就多练一些吧,到时候左右开弓,考试都比别人轻松一些。

    林承润对他抱有深切的同情,总觉得爷爷欺负小九,别人都没这么学,怎么就小九非要这样?

    一定是爷爷嫉妒小九功课好太空闲,有时间玩,嗯,就是的!

    不过林中和对林重阳也是真好,远超过自己儿子孙子的好,一边大强度地训练林重阳,让他打好写字基础,还生怕他累得手指变形,找有经验的郎中专门配了药,吩咐春红每天熬药给林重阳泡手。

    林重阳还能说什么,唯有乖乖地练。

    这一年的盛夏,对林重阳来说既充满了乐趣又忙碌充实,上午上课练书法,下午看书和小伙伴们玩耍。

    粘知了、抓知了龟、钓鱼、摸虾、做游戏、去游泳……农家孩子可以做的他也跟着做,农家孩子不会做的,他来教。

    又聪明又谦逊,对小孩子和老人家有爱心,大方慷慨,很快就成了林家堡最受欢迎的娃娃。

    上到八九十的老头老太太,下至两三岁的奶娃娃,凡是和他打过交道没有不喜欢他的,哪怕村里最不爱和人打交道被人说阴沉的单身老汉儿都和他聊得很投机。

    如果没有沈之仪的信,林重阳觉得自己就要这样幸福下去,直到世界的尽头。

    沈之仪那态度就跟种豆得豆一样理直气壮,信里先恭喜他和爹享受天伦之乐,再次提醒他需要履行职责——选文。

    市面上流行的时文程文等,两家基本都有,他们的办法就是个人看个人的,然后将好的选出来,点评一下,最后汇总,由沈之仪去找人刻板印刷或者抄录。

    至于算谁的,林重阳自然不争,都算沈之仪的,他还怕大爷爷这关不好过,就跟大爷爷说和沈学兄交流学问。

    他也要求沈之仪把选出来点评过的文章给自己瞧瞧,其实是给他爹准备的,沈之仪毕竟还是有本领的对童生试颇有心得,选出来的文章不错,正好给爹开小灶。

    虽然他对沈之仪颇有意见,可在写信的时候他还是有意识地引导沈之仪,让沈之仪将注意力放在一起讨论好文章等上,而不是单纯的选文更不是和别人比试什么,而是为了自己能够学到自己需要的。

    一篇好的文章有很多方面可以讨论、学习,因为里面凝缩着一个作者的思想和学识,可以让人学到很多东西。

    沈之仪这一次没有再反驳他什么,还说言之有理,感激学弟提醒之类的废话。

    估计他以为是大爷爷让自己说的,他也就不再多管,只做好自己的就好。

    三封信之后沈之仪就邀请他去即密沈家村小住,这样可以就近讨论,互相学习。

    林重阳当然不同意!

    他又不是受虐狂,跟一个中二病一起混。如今他早就收起职业病、惜才心,绝对不会再重蹈覆辙。

    一切还是保持距离好。

    就这么着过了酷暑盛夏,一天比一天秋高气爽温度宜人,他又过了一个生日,

    林重阳和他爹商量回密州一段时间,把那里的事情处理一下。

    主要就是烧肉、李典史、黄老板这件事,另外还有学堂陆先生那里,之前写信说明情况,但是没有当面陈述,还是当面再去拜谢告辞。

    他私心想跟陆先生搞好关系,让陆先生帮着好好教导狗蛋。

    狗蛋如果能好好读书,以后韩家也有机会改换门庭,否则就算做生意赚钱,最后也只能享受眼前,不能余荫子孙。

    林大秀去和林中和讲,林重阳去和老太太说。

    两人的反应倒是如出一辙,不愧是母子。

    “以后你们要做什么都是大秀自己拿主意,不用请示,除非事情重大自己拿不定主意,那样可以找长辈商量。”

    如今林大秀是一名童生,又继承了四老爷这一支的香火,也算是顶门立户,家里人自然也尊重他,再也不拿林大秀当孩子,而是一个男人。

    族长那里现在对林大秀甚至比林毓隽更正经些,毕竟林毓隽的父亲还在,户主还是林中和,而林大秀家的户主已经是他。

    林重阳觉得自己能做主真好!他爹做主就是他做主。

    所以他也要早点下场考试,有个秀才功名,他感觉别人就会拿他当男人看待!

    林重阳和他爹收拾东西拜别家人,坐马车去密州城。

    这一趟回来和以往的心情是完全不同的.

    从前满满的忐忑、埋怨,甚至还有远离家庭的解脱,斗转星移,现在竟然感觉都是满足、欢喜,以及对家的留恋。

    不知不觉中,他们已经将林家堡当成了自己的家。

    林重阳犹可,林大秀的心态波动是最大的。

    从之前的逃离、憎恨到现在的感动、自省和亲近,让他好像完成了一次蜕变,虽然他自己从来没有语言或者情绪的过分外露,可林重阳觉得他爹已经彻底完成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历程,成为一名优秀的林家子弟。

    第69章 挑唆、出手

    他们回到密州, 韩家人是最高兴的, 同时也带着难以掩饰的伤感。

    毕竟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林大秀若是真的被林家赶出来再也不回去,他们还可以做一辈子好邻居。

    可谁都知道, 那是不可能的, 只是想着以后可能会疏远,又难免伤感。

    一旦他们父子俩回去林家堡, 天长日久不见, 第一个月还十分想念, 第一年还念念叨叨, 第二年第三年……最多三五年,只怕就和陌生人差不多了。

    想到这里, 张氏等人十分难过, 张氏和韩大嫂都一个劲地抹眼泪。

    一家人正吃接风宴呢,见张氏和韩大嫂就在那里抽泣起来,韩老爹心里也酸, 却还是按捺着感情,嗔怪他们,“真是娘们,林少爷和小九是回家, 又不是去了多老远不见面。”

    林重阳也赶紧道:“是啊,以后我和爹也会常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