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节
少凰并不惊讶卫时彦的回答,并不是每个人都跟她无法无天的,洪荒时代跟天帝结了仇,哪怕知道自己只要俯首下跪,天帝不会找自己的麻烦。因为南明王族双生子也是最后的两位王族直系成员不和,八荒六合神尽皆知。天帝没必要对少凰赶尽杀绝,然天帝疏忽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南明这硕果仅存的两位王族之所以不是有仇,而是理念不同,一个太顾全大局,另一个完全肆意妄为。
大局?少凰表示,那是什么,老娘不知道。
因此少凰登上王位后第一件事便是毫不犹豫的发起神战,打得无数生灵灭绝,打得天崩地裂,混沌魔物由天地的裂痕中涌入,打得神战结束后少凰在轮回里受尽千万世的苦楚才得以洗去因果成就上神之位。而成为上神后就立马被发配裂痕之门,几百万年才有一次换班的机会。
然,即便是如今,少凰也可以笃定的说,她不后悔,即便时间倒流,她只会早早的把孟凰从王位上掀下去,更早的......砍下天帝的头颅!
王是什么?是统治者,既然是统治者就应该享受这份权利,利用这份权利让自己过得痛痛快快的,跟个苦行僧似的严于律己是干嘛?没事找虐?
得亏卫时彦不会读心术,即便会也读不了少凰的心思,否则非同情死少凰她姐不可。
得是倒了多少辈子的血霉才能摊上这么个讨债鬼似的亲妹子?
第196章 选择
“我们打个赌吧。”
问天底下哪位神人最想让人想发疯, 卫时彦表示:唯少凰!
在确定卫时彦不想灭世后, 少凰又拔出了那柄非金非木非玉的黑色长剑, 黑色的长剑吞口是同色的凤凰,神态栩栩如生,透着一股浓浓的桀骜。
伯正都已经让杀了, 还拔剑做什么?
卫时彦正不解便听少凰道:“凶兽是公认的难杀,这世间也鲜有神器能伤它们的神魂, 但我这柄墨凰以我的一根骨头与开天火灵的一截骨殖炼制而成, 能伤凶兽的肉身。而饮过桓寂之血, 它又多了一个能力,能灭凶兽神魂。”
卫时彦默,差点杀了自己亲爹/娘是很值得自豪的事吗?
“......住手!干嘛呢你!”
拔剑准备屠龙的少凰闻言理所当然道:“杀宁渊。”
卫时彦赶紧挡在了毒龙身前,尽管他如今的个头连毒龙的一片鳞甲都不如,尽管他连让少凰出剑的资格都没有,却仍挡在了前面。“你杀她做什么?”
少凰道:“凶兽如果没有灵智, 破坏力会很恐怖, 你既不让我帮她灭世, 便只能杀了她啰。”
少凰觉得挺可惜的, 她真不想杀了宁渊,可她也不想背这灭世的因果, 洪荒时代的旧事她不后悔却也不想再遭一回罪。卫时彦与宁渊之间有着很重的因果,若是卫时彦方才不拒绝她,那么她就算帮忙,这因果最后也只会算到宁渊头上, 而宁渊是纯血凶兽,纯血凶兽与混血的最大区别就是纯血杀人灭世不犯法不沾因果。死去的人只能自认倒霉,没有人会为他们讨个公道,只因凶兽是众生之果,做为芸芸众生的一份子,吞服毒果自是理所当然,被毒死了只能说活该。
这都什么思维逻辑啊?卫时彦觉得少凰简直绝了。“你还欠着她因果呢。”
“你可知,这世上除了欠债还钱还有一种了解因果之法。”
“什么?”
少凰略森冷的道:“人死债消。”
卫时彦错愕不已,知道上神大人您老凶残,但这也......忒凶残。
事实上,若是随便换个上神在此都会呵呵告诉卫时彦:所有上神中,少凰虽非最厉害的,却一定是最凶残的,丫肆意妄为到有时连自己的小命都能忘了。
发现还因果变得无比棘手和麻烦后,为了省事毫不犹豫灭了债主这种事,少凰......不是没干过。
对于上神的节操和下限永远都不要抱有期望,活到那个份上,所谓节操,所谓下限,早被时光消磨得差不多了。
不过卫时彦即便原本不了解,如今也了解了。
“就没别的办法?”
“没有。”
“为什么一定要我做选择?”
“自是我不想背此因果,灭世因果,极重,纵是不死亦会生不如死许久。而你与宁渊因果纠缠极深,她欠你太多,你替她顶过因果,按着因果,她亦当为你顶一次,介时灭世因果自会算她头上。”
卫时彦冷冷道:“然后不死也生不如死的就变成了她。”
“怎会,宁渊是纯粹的凶兽,杀人灭世不沾因果,这笔到她头上只会被勾销。”有个凶手亲爹/娘,并且曾经想弑.父/母,为了确保成功,少凰对凶兽一族很是做过一番了解,对凶兽一族特性的了解不比凶兽自身差多少。
讲真的,说摊上少凰这种亲人,绝逼是倒了血霉真不是没道理。
不过少凰也的确很神通广大,除了不把人命当人命。可她也的确有这个资格,按着人类某些偏激的弱肉强食逻辑,少凰有资格主宰所有人类的生死。但与人类那些败类不同的是,败类无所顾忌,而少凰有所顾忌,她清楚因果,也不想沾上这种麻烦。
卫时彦最后只得说出了开头这一句话。
琢磨着反正也无事,少凰便道:“且说来听听。”
“你不是说子娴降世是奉天道之命灭世吗?那我们便让子娴自己来决定是否灭世吧。”
少凰瞅了眼毫无灵智可言的毒龙,这还需要问吗?
卫时彦自然知道毒龙如今的状态,有天性与本能,独无灵智人性,而凶兽的天性本能......被视作食物的芸芸众生都伤不起。“让子娴按着她的想法来决定,不是天性本能。”
这题就出的有点难了。
庆幸的是,接题的是少凰,一位生于大洪荒时代后期,活跃于整个洪荒时代的古神。
活得久至少有一个好处:见多识广。
自己做不到的事并不代表别的“人”也做不到。
少凰在卫时彦眼前消失了一秒,一秒后又出现了,手里拎着个穿着病号服咬着苹果的孩子,仔细一瞅,赫然是瞳瞳。
可怜的娃,差点被人给杀了,好不容易在医院里急救回来,吃个苹果享受一下就被拎到海上来了。
还有没有人权了?
瞳瞳气呼呼的瞪着少凰,少凰极美,孟凰生前被称为八荒六合第一美人,与她双生的少凰尽管声名狼藉,容貌自然也差不到哪里去。太古神族的容貌本就得天地造化,随便拎一个最普通的放在人间都是天下第一美人,而神族第一美人的双生姐妹......少凰的气质和性格若正常一些,温和一点,不时不时抽疯,洪荒时,八荒六合第一美人说不定就是她了。
可并不是每个人都清楚少凰的凶残本性,每个初见少凰的人,不论是人还是神都会被少凰所迷惑,惊艳于少凰的美。自然,初见越惊艳,了解后就越不寒而栗,蛇蝎美人莫过如此。
瞳瞳诡异的无视了少凰的美色,一脸气愤。
显然,就算换了壳,记忆都没了,瞳瞳仍对少凰的本质“刻骨铭心”——蛇蝎美人一枚。
少凰瞅着气呼呼的瞳瞳,亦吐出了四个字:“执迷不悟。”
天下间的公乌鸦死光了吗?
就算乌鸦死光了,天地间就乌鸦一个物种吗?
犯得着吊死在一棵树上吗?
瞳瞳想骂人,我在医院好端端的,你把绑架到海上来不说,还骂我,混蛋!
少凰没给瞳瞳骂人的机会,一掌拍在了瞳瞳的脑袋上,然后一弹,一道金色的人影自瞳瞳体内飞出。
那是一个非常奇特的人,着绣着木叶纹的金色深衣,头戴金色的扶桑花冠,明明是奢华的颜色,它却给穿出了恬淡悠然的味道。
啥?为什么用“它”?
自然是卫时彦也看不出对方是男是女。
做为一名修士,就算看不出别人的修为,性别却是一定能看出的,可眼前这位,卫时彦着实看不出。
说它是女子,它的英气不逊男子。
说它是男子,它又有着女性的柔美。
更重要的是,卫时彦觉得,对方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非男非女,不是人.妖就是太古神人。而这位的出场方式太奇,显然是后者。
卫时彦试探的问:“扶桑上神?”
扶桑整理了下头上有点歪的花冠,迷惘得看了看中周围,转世为人身时,属于妖神的那部分意识和记忆是沉睡着的,醒来后需要一些时间来融合。就好像一个失忆的人,突然恢复了记忆,肯定需要时间来整理整理。
整理完毕,对于自己这一世的遭遇有了了解,扶桑顿觉无语。
生孩子生下个想吃了自己的凶兽,绝逼是个悲剧。
当年若非太阳界实在是太枯燥乏味,扶桑绝不会将宁渊留在身边抚养长大,太危险了。
如今又碰上,扶桑的心不复杂是不可能的,打死它也想不到宁渊竟然会有知道人性二字怎么写的时候。
“你很不错。”扶桑对卫时彦道,大洪荒时代,凤凰让宁渊产生了思考的欲望,而远古时代,卫时彦让宁渊有了心,头一次想要守护什么,而非一如既往的毁灭。
若是平时,被岳老子/母如此夸赞,卫时彦一定会很高兴,一直以来,娶妻最难搞的不是妻子本身,而是岳老子。
辛辛苦苦把女儿给抚养成人,最后便宜了不知道哪里来的臭小子,是个人都会不爽。
可如今......瞅着子娴如今的模样,卫时彦高兴不起来。
不过......捆仙索什么时候断的?
卫时彦脑子里产生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已经落在了毒龙的爪子里,毒龙抓着卫时彦往嘴里送,眼看就要塞进嘴里,近得卫时彦都能摸到毒龙锋利而雪白的利齿了。
扶桑眼疾手快的抓出一支金色木杖敲在毒龙爪子上,毒龙吃痛放开了卫时彦。
卫时彦呆愣的立在原地,惊魂未定,他感觉得出来,方才那一刻,毒龙是真的要吃了他,她是真的不认识他了。
这种心脏钝痛的感觉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么难受?
“它现在已经不认识你了,它已经是一头彻头彻尾的凶兽,六亲不认,见谁都想吃掉。即便日后恢复灵智,它也是宁渊。”少凰悠悠道,同时拔剑准备对付毒龙。
“别杀她!”卫时彦驳道,“它之前并不想吃我。”
“哦,那大概是它的灵智还没消失干净,对你还有点印象,不过现在......显然完全不认识你了。”少凰对卫时彦投以同情的眼神,同时对毒龙出剑。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你却不知道;也不是我爱你,你却没有爱人的能力;而是,我爱你,你也爱你,可你却不认识我了,还想吃了我。
卫时彦当没听到少凰同情而幸灾乐祸的话语,再次挡在了毒龙面前。“她没有灵智,我们就无法打赌。”
少凰一想也是,这是个问题,不过还是先把凶兽打倒再来讨论这个问题比较稳妥。“你再不闪开又要被它吃了。”
卫时彦一边躲着毒龙的爪牙攻击一边问少凰:“你不杀她?”
“你信不信我撒手不管了?”
“你欠她因果。”
“以后再还就是了。”
卫时彦咬牙想了想,问:“那你可否将我与她送往混沌。”
“让她毁灭这个世界就那么难?”
“有人要毁灭南明,你会如何?”
“屠它全族。”
“若是你至亲至爱之人呢?”
“那不可能,虽然我至亲至爱之人可以眼都不眨的为我去死,可她重视南明胜过我,南明与我二选一,她只会选南明。”
卫时彦无言,上神大人您老真了解自己在别人心里的地位。“我无法看着一个世界毁灭,可我也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子娴,哪怕她今后一直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