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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可子娴喜欢自己吗?无疑喜欢的,不然半年前就随他被僵尸啃了,但她喜欢的究竟是自己还是伯益却是一个问题。

    卫时彦有史以来第一次为一个哲学命题——前世与今世纠结了起来。

    人生最悲催的不是发现倾慕的人不喜欢自己,而是自己倾慕的人喜欢的是自己的前世,还是四千多年前的前世,尸骨都成木乃伊了,想竞争都不知道怎么竞争。

    买了一罐热咖啡,卫时彦回途中的一个公园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捧着热咖啡却没有一点喝的意思。

    “阿弥陀佛,多谢施主布施。”

    听到有点熟悉的声音,卫时彦不由瞅了一眼,赫然发现还真是个熟人——特勤处的胖和尚。

    “大师。”卫时彦招手道。

    见到卫时彦,和尚也走了过来,看卫时彦手里的热咖啡没喝过,便不客气的拿过喝了起来。“格老子的,化了半天缘,快冻死老子了。”

    卫时彦无言的瞅着和尚身上单薄的僧衣以及体型,前些日子下了大雨,没多久又下了雪,冷是很正常的事,可大师您这体型?好吧,就算不提体型,修真的人似乎都不怕冷吧?法力可以抗寒,君不见子娴一个冷血动物在大冬天都穿着凉爽的休闲装,完全不受气温影响。

    还有,大和尚,你一个出家人这么随随便便的出粗真的好吗?佛祖不会羞愧吗?

    和尚坐了下来,问卫时彦:“卫施主似乎有心事?”

    卫时彦点了点头。“我在想一个问题。”

    “说来听听,或许和尚我能帮着参详一下。”

    “大师,你说前世的你和今生的你是一个人吗?”

    和尚噎了下,这鬼问题还真不好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他哪知道卫时彦想要什么答案,如果和自己的对不上那不就误导别人了?“你怎么会思考这种问题?”

    卫时彦继续道:“大师,你说有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可另一个人喜欢和在意的却是这个人的前世,对他好也是因为他的前世,你说应该怎么办?”

    “凉拌。”

    卫时彦:“......”

    和尚笑道:“说认真的,你这个问题,端看被喜欢的那个人喜不喜欢另一个人。”

    “喜欢又怎样?不喜欢又怎样?”

    “如果不喜欢,前世分离,今生还能再遇,无疑是有因果未了结,那将因果了结了就是,而了结因果的方法有很多种。”

    “喜欢又如何?”

    和尚理所当然道:“若是喜欢,那就喜欢呗。”

    “可对方喜欢的是那个人的前世。”

    和尚双手合十,非常法相庄严的道:“佛经有云,曾有一女子爱上了阿难,然阿难是出家之人,女子便求到了佛的面前,佛将阿难变成了一个女子,然后那女子就吓跑了。”

    瞅着胖和尚一脸宝相庄严、一本正经的说了这么一个冷笑话般的故事,卫时彦:-_-!

    “你们这个圈子里,都不看躯体的吗?”

    “也不完全是,但大部分都是看灵魂的,不过我们只记最在意的人的灵魂,不相干的人,这个圈子里的人很少会去记。而在意的,我们认为,只要灵魂还是那个,人就还是原来那个,即便记忆和身份甚至容貌都变了。但人何时不是在改变?一个人,若是多年不见也会觉得变化巨大,转世亦然。呃,我这么说你可能不太理解,唔,这么说好了,十年前的你与如今的你,截然不同,难道十年前的你就不是你了?”

    卫时彦默然,十年前的自己是自己,四千年前的自己自然也是自己,可为什么就是觉得那么别扭?

    和尚又喝了一口热咖啡,换了个话题:“孟赢施主那孩子......你什么眼神?贫僧知道她年纪当贫僧祖宗都绰绰有余,可做为凶兽,她才成年,说她一句孩子也不为过。”

    理是这个理,可几个人能有这个心理素质称呼一个几千岁的老妖怪为孩子?卫时彦腹诽不已。

    和尚道:“孟赢施主是贫僧这辈子见过的最奇特的妖。”

    卫时彦问:“大师贵庚?”人的一辈子和妖的一辈子可不是一回事,人的一辈子在妖看来可以说如同蜉蝣一般短暂。

    “哦,贫僧是洪武七年生人。”

    卫时彦:“......”

    和尚将话题拉了回来。“这些年贫僧见过很多的妖,为善也不是没见过,但似孟赢这般天性凶残嗜血却能行善且积攒起无量功德的妖,闻所未闻。”

    卫时彦皱眉道:“子娴不坏。”子娴只是三观和人族不太一样。

    “施主可了解凶兽?”

    卫时彦闻言心说,他怎么能不了解?自己家里就蹲着一头远古凶兽呢。

    “孟赢是凶兽中的特例,凶兽生性凶残嗜血,纯血的凶兽基本没有灵智,素日也是王不见王,即便是繁衍期时□□孕育子嗣也是子嗣一出生就拆伙,生下的蛋更是随便一丢便撒手不管。”

    卫时彦评价道:“真不负责任。”

    和尚瞅了眼卫时彦,启唇含笑道:“凶兽的食谱包括同族,而同族之中亦包括自己的父母骨肉。”

    卫时彦噎住了。

    “凶兽抛弃生下的蛋并不是不负责任,而是父母也不能保证蛋孵出来后自己能忍着不吃了自己的骨肉,纯血凶兽生而强大,只要挺过雷劫,即便没有父母也能平安长大,可跟父母在一起,却是一定活不成。”

    卫时彦:“......幸亏子娴不是纯血凶兽。”卫时彦很是为子娴庆幸,子娴是有父母的,她脖子上带着的骨灰宝石就是证据。

    和尚摇了摇头:“混血凶兽比纯血凶兽更难成活。”

    “普通妖族难道也有食子的传统?”

    “正常的妖族自然没这种传统,但混血凶兽大多灵智未开,见什么就吃什么,即便是生身父母也会被视作血食。”

    卫时彦:“.......”怎么感觉那么像在听动物世界?不少动物生下来都会吃掉母体。

    “这和混血凶兽难以成活有什么关系?”卫时彦不懂非人的世界,但动物世界他是了解过的,刚出生的动物吃掉母体是为了增加成活率,妖族也是动物,拿动物世界去套妖族想来也是可以的,可结果怎么完全不一样?

    “妖族奉行的是丛林法则,没有父母庇护又有强大血统的幼崽是妖族最喜欢的猎物。”

    “总有父母是混血凶兽吃不掉的。”

    “大多数混血凶兽都没法吃掉自己的父母,凶兽孕育时需要很庞大的营养,因此能够生下混血的凶兽还没死都不会是一般的妖怪。”

    “那怎么还会难以成活?”

    “若你生下了一个怪物孩子,这孩子还每天都想着吃掉你,只要你露出一点破绽就会扑上来把你给生吞活剥了,你会怎么处理这个孩子?”

    卫时彦静默片刻。“我不知道。”

    “正常人与妖都会选择抛弃孩子,孟赢她运气很好。”这也是为什么一得知那两具遗骸是子娴的父母时他们都非常识相的交出了遗骸,哪怕那遗骸是无价的宝物。凶兽基本是天生天养,就算不是天生也一定是天养,子娴却不是,她有父母,并且她父母并不是被她吃掉的,从遗骸上的痕迹可以看出,她的父母是被人给杀了的。再看子娴的反应就知道,她和她父母的感情不错,显然不曾被遗弃,这样的话还要去动那两具遗骸,妥妥的会被子娴剥皮拆骨吃进肚子里。

    卫时彦颌首赞同,没被父母遗弃,父母也没被子娴给吃了,运气的确挺好。而从子娴与伯益相处时知道伯益不是血食也可以看出,她的父母把她□□得不错,即便灵智未开,子娴也和别的凶兽有着明显的区别。

    和尚继续说:“即便孟赢心里有血食与非血食的区分,但她终究还是一头凶兽。”

    卫时彦的脸色黑了黑。“大师你该不是来劝我斩妖除魔的吧?”

    和尚摇头。“不,贫僧希望你好好引导她,孟赢是凶兽,凶残嗜血是她血脉中遗传的天性,无法改变,但她听你的。你让她别吃活人,虽然她没少踩边缘线,却从不曾随心所欲的吃人,并且她身上的功德我相信也不是凭白掉下来的,她必然是有功于世人。”掀了洪水,天帝都没派人下界秋后算账显然是顾忌子娴身上的功德,而连天帝都要顾忌的功德,也不知道子娴是做过大好事。

    “我不会让她做不好的事的。”

    和尚默然,他知道应该相信卫时彦,但子娴会对人族抱有善意就是因为这个人,或者说,子娴对人族所有的善意都是来自于这个人,是这个人做为桥梁让子娴对人族产生了感情,可一直以来都只有这座桥梁,这很危险。

    大河之上不该只有一座桥梁,否则坍塌了很容易出问题,如四千年前,卫时彦的前世死了,子娴转身就掀起了洪水。

    卫时彦思索了片刻很快就明白了和尚在担心什么,笑道:“我会让子娴融入这个社会的。”他也不希望子娴再像四千年前那样乱来,更希望子娴好好的,功德再深也有败光的一天。

    第59章 职业病

    “好香, 今天是什么汤?”

    子娴刚将汤褒好卫时彦就回来了, 一闻香味, 口水马上就开始泛滥了。

    “先洗手。”子娴一巴掌拍掉卫时彦直接去拿勺子的爪子。

    “哦。”卫时彦无奈的去洗手,走的时候看了眼汤,是野菜排骨汤。“咦, 今天换口味,不吃海鲜汤改排骨汤了?”

    “喝了这么多天的海鲜汤也腻, 正好我回来的路上猎到一头千年鹿妖......”

    正洗手的卫时彦愣了下。“不是, 你怎么又胡乱杀人了?”

    “那是妖, 我可没犯法。”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别人修炼成妖也不容易,你这么个吃法太造孽了。”摸清了子娴的食谱后,卫时彦一直都觉得:冲子娴那食谱,得亏她这几千年都被镇压着,否则早被干掉了。

    最好吃的鱼是刚跳过龙门还没完全化成龙的鲤鱼。

    最好吃的虎肉是刚修炼成人形的虎妖的肉。

    最好吃的是蛇肉是蜕了五百次皮快要化蛟的蛇的肉。

    最好吃的熊掌修炼千年以上的熊的手掌。

    ......

    那么神奇的食谱, 卫时彦一点都不怀疑, 子娴的仇恨值四千年前就爆表冲破天际了。

    鲤鱼辛辛苦苦跳过龙门是为了给你当盘中餐的吗?

    老虎历经无数寒暑好不容易修成人形还没来得及以人形享受一番这个花花世界就进了你肚子里, 不造孽吗?

    蛇多么艰难才能活五百年, 迈入蛟的层次,就为了当你的一锅肉?

    熊修炼千年容易吗?

    最令人无语的是, 挺子娴的意思,这些东西她四千年前经常吃,也亏得四千年前妖口比人口多,不然照子娴那么个吃法, 人间界的妖族还不被她吃光?

    早在子娴不吃人改吃妖怪,隔三差五往家拎妖怪加餐的时候卫时彦就劝过:妖家没招你也没惹你,何必做得那么绝把妖给吃了?

    子娴当时嗯嗯的点头,答应得挺好,可过了没几日照旧往家带妖怪加餐。

    “放心,我没杀它,它又没惹我。”

    卫时彦狐疑的看着桌上用陶罐盛着的排骨汤,没杀了鹿妖那这罐鹿肉排骨是哪来的?

    子娴解释道:“我抽了它两根骨头,没杀它。”她可是很有原则的,既然答应了不会随便猎妖,自然不会随便猎妖,别的人和妖没惹她的话,她是不会把“人”带回家加餐的。不过别人如果不长眼,因为她身上的气息很普通,一点妖气都都没有而轻视招惹她的话,自然不能怪她不客气的加餐。

    卫时彦:“......”

    子娴你哪天扑街了一定不是意外,肯定是活该!

    子娴毫无日后扑街的自觉,事实上,她也的确有胡作非为的本钱,做为一头凶兽,还是一头远古大妖,子娴别说是在人间界,就是在别的界也是横着走的存在。

    给卫时彦盛了一大碗排骨汤,子娴道:“鹿肉鹿血很补血,你多喝点。”

    虽然体内水分可以用生理盐水补回来,但血液却不可能靠生理盐水来补充,只能慢慢养。

    本来满腔无语加无力的卫时彦闻言立刻喜笑颜开。“嗯。”

    卫时彦喝汤,子娴慢条斯理的啃着鱼,她给自己烤了一条鱼,巨齿鲨,已灭绝的史前大鲨鱼,也不知道她是从哪弄来的,啃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