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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92节

      第83章 琵琶曲

    皇帝后来果然没有再召见过彩娥,就像福禄说的那样。

    不过前朝和后宫都忙着陛下去善和行宫秋狝的事。后宫的女眷们也都不急于一时,只盼着秋狝随行的名录上能有自己,可以伴驾出宫。

    毕竟外面天高海阔的,比在宫里适意放松的多。

    秋狝虽然不是年年都有,但先帝在位二十八年共举行过二十次的狩猎,晚年更是干脆呆在了善和,可见善和确实是像老祖宗说的那样,是个‘万里山河通远檄,九边形胜抱神京’的好地方。且秋狝于皇帝而言,外交上的意义远胜过游玩。

    因为以善和为中心,南北二百余里,东西三百余里,周围一千三百多里,被划定为皇家猎苑。其中包括森林,草原,湿地和泡子,皇帝可以一边行围,一边接见,宴请周边属国,并赏赉,封爵,与附属的周边小国亲善,以稳定边疆。

    为此,内侍局十分紧张,一早便开始准备,除了随行的宫人和女眷之外,一并去的还有王公大臣,跟着帮忙协调和处理政务。务必使皇帝驻营莅政,接见臣下,一如宫中。

    尤其是今次行围乃是新皇登基后的第一次,其意义自然不言而喻。

    皇后地位卓然,皇帝离开禁宫,皇后理所当然的要坐镇宫中。再加上皇后小产未过半年,一路颠簸,长途跋涉,唯恐疲累。只是皇帝对于此行要不要带上皇后依旧犹豫不决。

    福禄见机试探道:“陛下,此去乌溪大都护也会随驾,皇后娘娘自成为天家新妇,便与大都护再没见过面,想必心里是挂念阿耶的。不如就由奴才去请示一番,看娘娘是什么意思?”

    李永邦正有此意,福禄便立刻前往永乐宫,孰料没多久即回来禀告说:“奴才到永乐宫的时候正遇上太医来请娘娘的平安脉,太医的意思是,娘娘的身体暂时还不适宜远行。”

    李永邦惋惜的叹了声:“朕知道了。”

    既然皇后去不了,那他带谁去也就无所谓了。

    他其实早就有所打算,丽嫔是异族进宫的美人,带在身边方便拉近关系,除此之外,全部都是新晋的秀女,共计二十余人。

    一路上顺风顺水,十天后便抵达善和,接着,按惯例至少得在围场待十五日。

    大夏、仙罗均派了使臣觐见,车师、西夜、柔兰、龟兹等国的王也在乌溪大都护的带领下向天子行礼。西夜、柔兰的人性情温顺,不如车师彪悍,车师的王和李永邦一样,刚登基没多久,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从前他向先帝跪拜,不代表现在依旧甘心臣服。因此从头至尾表现的殊为粗放不羁。

    第一天夜宴,为大覃天子接风。

    是夜凌晨,黎明之前,侍卫们便会选定一个数十里的大围,部下猎点。等到天亮,皇帝便戎装精骑,率黄纛为中军,分左右两翼,进入围场,之后逐渐逼近,缩小范围,至一定程度,隐藏在密林深处,头戴鹿角的哨鹿手便会吹响木制长哨,以模仿雄鹿求偶发出的声音。雌鹿闻声而来,其他野兽动物便会为了食鹿而聚拢。

    这时候,皇帝策马首猎,之后是大臣和侍卫以及各族的勇士一道加入,霎那间,马蹄声如雷轰鸣,不绝于耳,弓箭齐发,如雨势不歇。

    西夜和柔兰的王比较识趣,想把鹿留给大覃的天子,分别只打了一头熊和两头豹子,外加五只猞猁。大夏和仙罗的王公和使臣收获野猪十只,兔子三十只。唯有车师的王阿米尔汗和李永邦旗鼓相当,李永邦打了一头老虎,五只豹子,三条野狼,均是猛兽,阿米尔汗则射中了麋鹿,高高兴兴的率众带回营帐。

    李永邦对于哨鹿这一环节始终欢喜不起来,从头至尾他都觉得杀公鹿就算了,偏偏要装着公鹿去诱骗母鹿,然后专门捕杀母鹿,长此以往,母鹿渐少,岂不是要绝种?

    车师王没他那么细腻,连粗中有细都谈不上,是个绝对的武夫,他带回来的这头鹿,肚子胀鼓鼓的,李永邦顿时面露不悦,当众人以为天子是为了被人抢鹿而不高兴的时候,车师王非但没有半点自觉,反而大喇喇的命人剥去鹿皮,改天做兽衣,之后又命人切了鹿肉烹调,当匕首剖开母鹿肚子的时候,赫然发现里面竟敢还有一头小鹿,李永邦心生感触,十分不忍,车师王却不知是浑然不觉,还是有意为之,见状哈哈大笑,手舞足蹈,其后甚至亲自伸手从鹿腹中掏出小鹿,整个过程十分血腥,李永邦最后气的拂袖而去。夜宴时,连鹿血酒也没碰。

    车师王对此轻蔑之至,专程站起来朝李永邦敬酒,道:“素闻大覃天子骁勇善战,没想到区区一头鹿,就惊吓到了天子,小王在这里为下午的鲁莽向天子赔不是。只是一国之君若是妇人之仁,岂不叫教天下人耻笑?!”说着,假意和身旁的随从翻译道,“大覃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哦,那什么‘娘娘腔’,哈哈哈哈哈…….”

    李永邦不冷不热道:“车师王的中原话很好。”

    阿米尔汗干笑一声,道:“谢天子夸赞,小王先干为敬。”

    饮毕,并未回座,似是故意借着酒劲挑衅:“兴许是大覃国泰民安的久了,便开始重文轻武,男人整天只知道吟风弄月,写锦绣文章,时间长了,后世子孙只怕都不知道怎么骑马,如何射箭,如此可致江山不稳,须知军权就是一切,掌了军权便有君权。小王愚见,还望天子勿怪。”

    李永邦淡淡道:“习武是为保家卫国,并非为征战杀伐,若以后者为目的,大覃周边一早就全灭的差不多精光了,诸位又怎能与朕坐在这里饮酒畅谈?”

    大夏一向与大覃交好,使臣忙站起来附和,仙罗紧随其后。

    这三个是大国,与之相较,西夜、柔兰等不过是大覃的附庸,一国之幅员仅仅相当于大覃的一座城池,因此长期以来全靠大覃的庇佑,以及获得一些贸易机会。所以这种场合,真谈不上有什么发言权。但西夜和柔兰知趣,车师却因为数度击败高绥,开始有些自鸣得意,不知天高地厚。

    遇着从前,大概一言不合,便刀剑无眼。

    而今身为人皇,李永邦沉稳很多,知道以武服众,只可得一时,以德服众,方可平天下。更何况几国的代表皆在场,大覃若是凭借自身的优越性,便表现的太过蛮横,难免让人心生不安,届时接壤的小国联合起来,群起而攻之,也不是没有颠覆的可能。因此他的发言必须把握好平庸和无能的度量。即便心中觉得被冒犯,面上依旧从容:“大覃子民有人信佛,有人信道,佛教悲天悯人,讲究因果轮回;道教修心求生,劝人弃恶扬善。两者从根本上有异曲同工之处,都是要人从善的,所以与人为善不是因为怕事,甘当缩头乌龟,而是做人留一线余地。若行事处处赶尽杀绝,屠戮殆尽,只怕不用等到因果报应的那天,就已经先自行毁灭了。”

    “天子这话未免危言耸听了吧?”阿米尔汗不屑道,“而且小王今日也领教了天子的口才,当真了得,竟能将胆小龟缩,妇人之仁生生美化成行善积德,小王打从心眼里佩服,难怪大覃文章锦绣,脍炙人口,一直流传到我们车师来。”

    李永邦不理会他的讥讽,轻笑一声道:“朕是不是危言耸听,车师王应该很清楚。适才你杀了母鹿,连同它腹中的小鹿也一并手刃,试问若有朝一日,贵国只有雄鹿没有母鹿,当食何物?”

    阿米尔汗一挥手道:“嗨,就算鹿全灭了,不是还有其他嘛。天下生灵何其多!”

    李永邦道:“就车师王这个杀法,相信不出五十年,贵国就再无荤腥可食,只得挖菜茎树根果腹了。”

    “同理,当一个国家只有男人没有女人,该怎么办?结果不言而喻,都无须旁人动用一兵一戈,该国就不复存在了。这不是自取灭亡是什么?”说着,当即下旨以后每次秋狝只择围场内的十余围进行狩猎,其余众多围休养生息,好给野生动物一定的时间恢复和繁衍,并严令随行军骑但凡遇到母鹿及幼小弱兽一律放生。

    西夜和柔兰王等皆站起来道:“天子善行。”

    大夏和仙罗亦心悦诚服,车师王虽然愤愤不平,张口欲辩,但苦于词穷,只得回座,欣赏歌舞。

    柔兰女子以体态曼妙,容色姝丽著称,场上有了她们,气氛顿时缓解了很多,然而轮到车师女子上阵,却惹得席上讪笑不止,此起彼落。

    西夜王察哈和阿米尔汗开玩笑道:“阿米尔汗,本王听说你一直不停的往后宫帐子里塞女人,原来贵国女子都是这般虎背熊腰的啊,无怪乎你如此!可悲可叹!莫非真如天子所言,贵国女人濒临绝种了,只剩下男人,和像男人的女力士,女金刚?哈哈哈哈哈!”

    阿米尔汗涨红了脸,刚要开口,柔兰王抢先一步总结道,“实在是粗狂有余,柔媚不足啊!”

    李永邦笑着当和事佬:“各国佳丽各有特色,车师的女子也不失为一种英姿飒爽的美。”

    “谢天子。”阿米尔汗对李永邦拱手,一边对在座道:“柔兰女子柔媚娇俏是不错,但是浑身上下没有一根硬骨头,除了乱扭一通夺人眼球还会什么?尽会依附他人而生!我国女子就不一样了,我们是马背上的民族,女子生来还懂打猎,身手和男儿一样矫健,没有半点输给男人的地方。刀枪棍棒,琴笛筝箫,无一不精。”

    “哦?”李永邦道,“那好,男人谈事,女人弹琴,不知可否有请车师国的美女为朕献上一曲?”

    阿米尔汗身后一女子立刻出列,手里握着一个陶埙凑近嘴边。

    众人竖耳侧听,但乐声响起,如同哑巴唱歌,毫无韵律和技巧可言,让人失望透顶,听了简直食不下咽。

    见众人一齐摇头,阿米尔汗忙道:“常闻大覃女子才貌兼备,小王也许是井底之蛙,在天子跟前卖弄了,若是陛下肯为小王开一开眼界就好了。”说着,瞄了一眼正为皇帝斟酒的陆碧君,道,“小王也知天子身份贵重,所以就有请天子身边的斟酒婢上来即可。”

    李永邦朝陆碧君使了个眼色,陆碧君会意,下了高台,抱了个琵琶上场,一曲《飞花点翠》,听的众人如痴如醉。

    阿米尔汗情不自禁的鼓掌道:“果然名不虚传,小王当真不虚此行。”

    言罢,一双眼睛就再没从陆碧君身上移开过,眼见着陆碧君一曲弹毕,施施然起身,袅袅婷婷的回到李永邦身边,也还是不错眼珠的盯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