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狗是好狗,程音看着就眼馋,不过她刻意与之保持了距离。
小时候她一直想养狗,她爸从来不让,说这玩意又脏又麻烦,还会搞乱他的画材。
她只能盼着自己快点长大。
现在她长大了,却仍然没有养狗的条件:租屋太小,工作太忙,狗粮又贵……
何况她这身体状况,生个孩子来养已是十足任性,再没余力去对另一个生命负责。
孟老谈兴高涨,直到月上枝头,小院落满清辉,才停盏歇了筵。
老头年纪大,酒意上来了,回屋倒头便睡,只留孟少轶带着孟少校送客出门。金毛少校恋恋不舍,围着季辞的脚,将尾巴摇成了一柄金色螺旋桨。
程音最喜欢金毛。
她跟季辞念叨过,养狗就要养大狗,温顺乖巧,冬天抱怀里,像抱着一大朵鸡蛋糕。
她还说,等她眼睛好了,要把所有被医生禁止的运动项目玩个遍,骑马,潜水,高空跳伞。
在她对未来的规划中,有各种各样的求而不得,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季辞。
无论哪种畅想,每一帧都有他的存在。
这些梦想,现在似乎基本都已实现——只不过是另一个人代她实现的。
他们携手周游世界,翱翔天际,攀爬山峰,一起养一条狗,共同做一顿饭。
她也叫他三哥,这是程音曾经拥有的。
她与他在不同酒店的房间,酣畅淋漓地热吻,这是程音从未拥有的。
川菜刺激,辣油渍着程音嘴角被咬破的地方,火烧火燎地疼。
她忍不住伸出舌头轻舔,恰被季辞目睹:“你嘴怎么了?”
他果然不知情。
幸好梁冰祖籍在泉州,是个地地道道的福建人。
那天晚上,程音越想越羞恼,又打了个电话给梁冰,让他对妈祖发誓——等季辞醒了,绝不在他面前多嘴一句。
感谢妈祖,他至今没说出实情。
“上火了。”程音默默别开了脸。
她坐季辞的车一同赶往萧山机场,两个人多少都喝了点,微醺容易晕车,因此季辞开了点窗。
风是凉的,脸是热的,程音虽看着窗外,却总觉着他在看她,目光如酒。
酒精让人心动过速,程音忍无可忍,回头询问:“有事吗?您吩咐。”
有事说事,别一直盯着我瞧了!
季辞并不知道她在恼什么,甚至不知道她恼了,只觉得良夜清透无比,心事尘埃落定——她就在他的身边,朝夕可以相见,还重新吃到了他亲手做的饭,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满意。
或许酒精上头,他说出来的话,破天荒有些轻佻:“你这两天,为何躲着我?”
夜间行车,程音坐在车后,等同于睁眼瞎,但这话语中的缱绻之意,她捕捉到了。
若不是季辞从小是个正人君子,她简直怀疑他在故意挑逗!
明明他有谈了多年的女友,感情甚好,人甚般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程音不懂他什么脑回路,她只觉得自己好似个小丑。
这两天,她虽努力避开季辞的行径路线,脑子却一刻没闲着,翻来覆去,温习她偷来的那个吻。
每回都是偷的,她从来不曾名正言顺。
第一次偷吻他是在十四岁的夏天,午后蝉声沸盈,阳光透过梧桐叶洒在他脸上,那么晃眼,都没能将他晃醒。
每年寒暑假季辞都来她家借住,参加奥赛集训队。机会珍贵,他每天数着秒过日子,但如果程音有事要麻烦他,讲题也好,炒菜也罢,他都会立刻停下手中笔,优先响应她的需求。
那一次,他便是在等她订正错题的过程中,累得睡着了。
那么好看的脸,不知触感如何。
程音天生一颗野胆,只要敢想,她就敢干。念头才刚闪过,她已俯身凑近。
少年身上有清爽皂角香,最便宜的那种黄肥皂,对她而言却似有毒,鬼使神差催着她上前,在他被日光晒得微红的脸上,轻轻印下一个吻。
她不知道他醒是没醒,也不知道他耳根的颜色是刚才就有,是太阳晒得,还是其他。
反正季辞一动不动,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睁开眼,口吻是一贯的冷淡无情:“还没做出来吗?”
她是先偷亲了别人,再给人写的情书,算是有个交代。
她程音,从小到大都是一个行动派。
行动派的可怕之处,季辞后来逐一领教。
后来连他醒着,她都敢搞偷袭。端正少年何曾见过如此妖孽,无法无天又诡计百出,除了红着耳朵避让,到底也她没辙。
他对她的冷脸呵斥,从来没有多少威慑力。
一个字:“啧。”
两个字:“林音。”
最多六个字:“你一个姑娘家……”
最凶的时候也就两个字:“林音!”
在她还叫林音的岁月,她幻觉自己被很多人好好爱着,每天死皮赖脸,很敢胡作非为。
曾经她是狗皮膏药,现在他问“为何躲着”……因为今非昔比了,季总。
程音面朝向他,因为看不清他的脸,只觉自己站在一片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