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9章

      他接过戒指,手指微乎其微地抖了抖,随后牵起骆酩之的手,冰凉的指尖瞬间传来炙热的温度。
    不知是不是程阮的错觉,他竟然在骆酩之眼底看到了嘲讽和戏谑,台下的人大气也不敢出地看着眼前“强取豪夺”的闹剧,等待着这场仪式安全着陆。
    程阮咬紧嘴唇,将婚戒戴进了骆酩之的无名指。
    他听到台下谁叫了一句“我的上帝”。
    程阮忽然不知从哪儿来了勇气,向骆酩之迈出一步,伸手摁住了骆酩之紧实有力的腰,然后开始精心设计的“放狠话”环节。
    “你的养女毁了你订的婚约。”
    “不想她被抓回来,就取悦我。”
    说完程阮发现自己好像又过敏了,不过他依旧保持着自己好不容易才助长起来的嚣张气焰,暧昧地搂着骆酩之的窄腰,非要等到对方的妥协不可。
    骆酩之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和他保持一段距离,接过戒指戴上了程阮的指间。
    台下的掌声和尖叫声不绝于耳,闪光灯和快门声连续不断,主持人还在说些什么,程阮此刻却大脑一片空白,觉得今日可以纳入他的人生至暗时刻之首。
    结婚,恐怖如斯。
    在起哄声中,一股力量反将他的腰托起,程阮被带到骆酩之怀中挣脱不得,抬头只能看见他的侧脸。
    程阮忍不住用戴了戒指那只手戳骆酩之的腰:“你干什么?”
    骆酩之低下头,用一种外界看起来很亲昵的姿势贴近他的耳朵:“不是在和程先生结婚?”
    程阮不太自然地避开耳边传来的热气,打算找个医生看看他的过敏症状。
    很好,他们终于都不太正常了。
    第5章
    婚礼告一段落,程阮懒散地坐在沙发上,翘着腿握着游戏手柄跟吴昼联机。
    吴昼问:“小阮,你结婚过后就一直住在中心的那所公寓啊?”
    “也不带新婚丈夫回个门?”
    程阮“啪”地一下操纵手柄把吴昼击倒在地,恼羞道:“大哥,我是新郎!新娘子才讲回门好吗!”
    吴昼操作着游戏里的人物爬起来,左右转动着身体:“可是我怎么看起来你更像新娘子。”
    程阮睁圆了眼:“是又欠揍了吗?我娶的他,要回也是骆酩之回。”
    吴昼见程阮不太了解情况,为他普及道:“骆酩之哪儿来家给你回,他父母早些年被人害死,从小就是个孤儿,独来独往惯了,除了骆贞,没见他有个其他什么亲近的人。”
    “……”
    程阮倒没想到看起来高傲又清贵的骆酩之是这样的身世,找补道:“我和他结婚就走个形式昭告一下,又不是真的,那些程序不重要。”
    跟吴昼打完游戏,程阮忍不住开始回想吴昼刚刚说的那些话。
    骆酩之……是个孤儿?
    虽然是世家,但程阮平时很少关注所谓的“豪门秘闻”,再说,能到现在这个地位,又有谁家里没个什么事?
    他感到讶异的是,在他眼中,骆酩之应该是出于那种从小就受到精英式教育的家庭,尽管表面儒雅实则冷血、做事利益首导,却没有那种一路摸爬滚打上位的“匪气”。
    太过疏离冷淡了。
    正神游着,路龄的电话打断了程阮的思绪,说是今晚资方崔氏老总的女儿订婚,问他要不要参加晚上的订婚宴。
    程阮听出了路龄语气中的顾虑,反问道:“参加,为什么不参加?”
    既然他们都“盛情邀请”了,他当然不能不给面子。
    程阮应下晚宴,挂掉电话才想起自己刚刚在想些什么。
    怎么还同情上骆酩之来了?
    ·
    虽然一直给外界营造“花花公子”的形象,但程阮其实不太喜欢在各类聚会或者餐宴中流连。不过这次婚礼显然加强了他“嚣张狂妄”的形象,宴会经过之处皆是侧目。
    尤其是今晚订婚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前一阵被他当众嘲讽过的程锦。一旁的安保紧张地看着程阮,生怕他又闹出什么动静。
    程阮不甚在意地准备落座,却意外地看到了已经坐在一旁的骆酩之。
    目光触及骆酩之无名指上的戒指,程阮这才想起他们已经结婚了,被安排在一桌也是理所当然。
    程阮硬着头皮坐在骆酩之身旁,故作熟稔地问道:“骆先生最近如何?”
    骆酩之望了一眼程阮的左手,“很好。”
    程阮顺着骆酩之的视线往下望,这才发现自己左手空空如也,似乎从婚礼结束过后就没戴上过戒指。
    果然,骆酩之又抓住了他的把柄,悠悠道:“程先生想做戏也要做足。”
    程阮内心吐槽了一下骆酩之,无力地狡辩:“我洗手的时候忘记了,下次戴上。”
    骆酩之没有拆穿他,侧过脸望向成为整个宴会焦点的主角,程阮也顺着看过去,正巧和男主角对视。
    男主角显然率先看到了程阮,嘴角露出笑,眼中的嘲讽一闪而过。
    程阮攥紧了拳头,极不耐烦地想要离席。
    骆酩之发现了他的情绪,“认识?”
    程阮松开拳头否认:“不认识。”
    骆酩之淡淡道:“不舒服的话可以先走。”
    程阮摇头:“这是资方老总女儿的订婚宴,不太好缺席。”
    骆酩之轻飘飘地问:“我们两家有一个在不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