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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宾客如云的丹妮

      丹妮眸光闪烁,问道:“船长阁下,从魁尔斯到君临大概要航行多远?耗费多少时间?”
    黑人船长以为她打算乘坐他的月桂风号返回维斯特洛,想了想说道:“殿下,您要明白,我们是生意人,不可能直接回君临,一路上可能多次在在奴隶湾与自由贸易城堡停留。
    高价卖掉远东的货物,低价吃掉当地特色产品,然后去下一个城市,重复这一个过程。
    如此,商人的利润会滚雪球一般飞速增长。
    所以,从魁尔斯回君临可能要耽误一年半载。
    而且,魁尔斯并非我的目的地,我的船会穿越魁尔斯海峡,沿着贸易航线环行玉海。如此,耽误的时间会更久,下一次去落日之海,估计要三年之后。
    嗯,如果我没葬身大海的话。”
    “如果不做生意,一路加速向君临赶去,要多久?”丹妮追问道。
    “即便不做生意,跑空船,可中途总要补充食物与清水,还需要让水手休养生息,起码要花费三四个月,这还得在没遇到大海发脾气的状况下。”
    丹妮点点头,感谢道:“你为我带来珍贵的消息,我祝你一路顺风,生意兴隆。”
    “我应该感谢您才对,女王殿下赐予了我最丰厚的回报。”船长双眼放光道。
    “喔,什么回报?”丹妮问道。
    “龙!”他直勾勾看向丹妮身边趴在地上啃骨头的龙,“我看见了真龙,这是我人生中的奇迹时刻。”
    “我还要回报你更多,”丹妮笑了起来,对他招招手,“你来摸摸他们。”
    “这......”库忽鲁又惊又喜,还有些害怕,他站起身,走三步退两步,踟蹰不前,十分紧张,“真的可以吗?它们会不会咬我,会不会朝我喷火?”
    “不会的,我是龙之母,他们都听我的话。”丹妮安慰道。
    然后黑人船长满头大汗地蹭过来,用询问的眼神看向丹妮。
    “我给你最高的荣耀,你可以去摸最威猛的那个,嗯,他叫黑钻。”丹妮指着身前的大黑道。
    如果他敢摸白龙,或是绿龙,一定会发生丹妮也难以预测的惨剧。
    但她决不能向其他人承认自己无法控制龙。
    相反的,丹妮希望所有人都以为她是真正的龙之母,可以完美掌控自己的龙宝宝。
    如此,当人们对龙产生敬畏之心时,也会对她抱有同等的敬畏。
    同时也尽量杜绝野心家们产生‘只要弄死那女人,我便可以得到龙’的想法。
    ——事实上,绿龙与白龙还真有很大几率被人夺走。
    预言中,龙有三颗头。
    丹妮只是其中之一。
    三个多月,快四个月了。大黑体型最彪悍,躯干已经有成年警犬大小,当他展开翅膀,足以将丹妮的床榻铺满。
    来到魁尔斯,丹妮不敢放他们到处乱飞,这几天都有手腕粗的精铁锁链捆住他们的脖子。
    为了安抚三条龙暴躁的情绪,只得无限量地为他们提供食物。
    这会儿,大黑便趴在大理石地砖上,吮吸一根焦黑的野牛大腿骨。
    “大黑,不要伤害他。他很仰慕你,想摸摸你。”丹妮一边给大黑传话,一边伸手示意库忽鲁可以摸了。
    那家伙明明一脸渴望之色,却又害怕得一直畏缩不前。
    终于,在丹妮一再鼓励下,他瑟缩着靠近黑龙,伸出颤抖的右手,轻轻碰了大黑的翅膀一下,便又触电般缩回。
    大黑没理睬他,继续吮吸骨头里的髓液。
    于是,船长增加了一点勇气,再次伸出手,如飘落的羽毛般轻柔地抚摸在大黑脊背上。
    “哇,果真如传说中一样,真龙的鳞甲是滚烫的,只有真龙可以驾驭真龙。”库忽鲁激动得黑脸涨红。
    “你都听过那些与真龙有关的传说?”丹妮笑着问道。
    黑人船长只轻轻抚摸了一会儿便立即退开几步,垂手立在一边,神态比初见时更加恭敬。
    他说:“我在旧镇的学城多次听学士们提到过龙,他们说,只有坦格利安家族的真龙血脉才能降服巨龙,其他人甚至无法承受巨龙散发的高温。
    那时我还不信,什么动物的温度能高到骑手无法承受?
    最多加一个马鞍嘛。
    但今天我才明白,如果巨龙长到贝勒里恩那个体积,马鞍也无法阻挡它熔炉般的灼烤。
    即便学士们都认为巨龙是没多少智慧的野兽,可它依旧是天下最传奇的生物啊。”
    “学士连巨龙有多少的智慧都知道?他们对巨龙研究的还真够深入。”丹妮好奇起来。
    “如果连代表世界奇迹的巨龙也不去研究,学士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库忽鲁语气复杂,说了一句富有哲理的话。
    “学士有没有研究出贝勒里恩智慧程度?”丹妮问道。
    这次船长还没说话,乔拉就抢先道:“七八岁的孩童,我家学士告诉我的。”
    “是的,贝勒里恩有超越其它巨龙的智慧。”库忽鲁附和道。
    “呵呵......”丹妮轻笑一声,低头对大黑道:“库忽鲁先生送了我三桶酒,你画一幅画送给他吧。”
    “画?”库忽鲁茫然了。
    不用丹妮吩咐,里斯侍女立即端着一个大木托盘过来,上面放着一卷羊皮纸,一小碗墨汁。
    侍女一点也不怕大黑,蹲在他身边,将一米长,半米宽的纸张摊开,左右两边压上镇纸。
    接着,又将装有墨汁的瓷碗放着卷纸左下方。
    大黑看了库忽鲁一眼,便伸出右爪......龙与人一样,也有五根手指。
    大黑其余四根握成拳头,锋利如匕首的食指在瓷碗里晕黑之后,便“笔”若龙走,雪白的卷纸上飞快地出现一根根线条。
    第一眼看过去,线条杂乱无章,好似孩童在胡乱涂鸦,库忽鲁原本没报期待,见此理所当然的情况也不失望,心想它至少没直接用龙爪按手印。
    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竟看出些不一样的东西。
    粗细、深浅各不相同的条纹逐渐勾勒出一个、两个人物,其中那个......
    “诸神保佑,我没眼花,”他嘴巴张大的可以塞进去一个鹅蛋,“这是我,我与陛下交谈的场景,连宫殿窗边的薄纱也让人感受到微风的气息,这......”
    “即便布拉佛斯的宫廷画师也不如......”库忽鲁艰难咽了口口水,再看大黑的目光已经不是敬畏,而成了纯粹的崇敬,没有了惧怕。
    在他心里,眼前的黑龙已经神圣化,有着与神灵一样的意志,不会像野兽那样胡乱伤人。
    其实他想多了,大黑的智力也许比较高,但距离八九岁孩子都差一大截,更遑论神灵?
    此时大黑也能算算数,如果丹妮让库忽鲁出几个100以内的加减法,大黑估摸也能给出答案——用爪子的地板上刻字,但也就那样了,远不如现场画一幅“觐见女王图”来的震撼。
    也是在上文化课的时候,丹妮意外且震惊地发现,龙的空间感对画图有如此巨大的加成。
    上过素描课的人都知道,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技能,便是对物体结构的立体解析。
    为何达芬奇要不断从不同角度画鸡蛋?
    还不是为了培养“体感”?而黑龙天生体感天赋满点,他看待事物的视角比人类更加完整。
    库忽鲁拿着一卷羊皮纸,神色恍惚地离开了,今天的所见所闻刷新了他的世界观。
    月桂风号船长的到访开启普通人访客的先例,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如一条涓涓细流,以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汇聚成汹涌洪流。
    商船船长们带来密尔的蕾丝、一箱箱产自夷地的藏红花、亚夏的琥珀与龙晶,穷一点的行脚商人献上一袋袋银币。
    除了商人,还有大量的手工艺者、流浪诗人、歌手......
    银匠送来指环和项链,铁匠根据丹妮身形与手臂长短,为她打造专属的亚拉克弯刀和双手剑。
    染织业者送她彩布,丰富的色彩让她惊呼古人竟有如此伟大的智慧。
    接着,无数裁缝涌入宫殿,自告奋勇为她缝制世界最美的衣衫......
    还有笛手为她吹笛,演员表演杂技逗她欢笑,艺人玩弄戏法。
    两个侏儒骑着母猪与大狗学着维斯特洛骑士,进行骑枪比武。
    有一个金发蓝眼的年轻瓦蓝提斯人,他恳请丹妮收留自己做近侍,承诺未来将以女王陛下为主角,书写传颂千古的诗歌。
    言谈之间,还多次暗示自己精通凯渊城的七种春啼之术。
    丹妮见不得那家伙色眯眯看自己的眼神,直接让血盟卫把他丢了出去。
    后来连夷地以北的鸠格斯奈人也来了,他们送了丹妮一匹黑白相间的斑马。
    嗯,夷地嘛,就是冰与火世界的大天朝。
    为了方便理解,大致上可以这么以为:维斯特洛=英国,奴隶湾的吉斯城邦=古埃及,厄索斯西大陆=欧洲,多斯拉克海=俄罗斯,多斯拉克人=哥萨克,魁尔斯=苏伊士,夷地=大天朝,鸠格斯奈人=天朝北方的游牧民族
    与所有西方作家的作品一样,只要涉及我大天朝都......《冰与火》倒是没太黑,只不过,夷地的面积太小太小,而维斯特洛又太大太大......
    好吧,扯远了。
    丹妮对来访的两个鸠格斯奈人发出留客的邀请,他们受宠若惊地接受了。
    当日夜宴之时,丹妮告诉他们:“你们与多斯拉克人一样,是马背上的勇士,我想向二位请教一些统领部落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