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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七十八章 平静生活

      有时退一步,也是好事。
    ——龙若海的体会
    这几天,叶婵娟的内心一直很是纠葛。自从婚礼邂逅相遇以后,那个龙若海的影子,就一直是挥之不去,始终盘旋在自己的脑海之中。
    那天和鲁祥云一起,巧遇了刚刚提拔的他,又接受了他的晚宴邀请。在席罢送自己回家的时候,也不知怎么搞的,竟然将自己秘而不宣的传呼机号码给了对方。
    还有在一起吃饭的时候,是请宋丹青的那一次。在他送自己回家的路上,竟然鬼使神差的握住了对方的手。那只大手,是那么的有力,让人感觉到安全;是那么的温暖,让人感觉到舒坦。不知怎么的,这几次的接触,都与吃饭有关。
    那天上午,三个女孩子到龙若海家中去采访。这本来就是与自己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但自己就是想去。想看一看他的家人,看一看他生活成长的地方。当那些大嫂、大娘把自己三人当成小媳妇围观的时候,好象自己也没有羞赧而走,还若无其事的留在那儿吃了饭。
    自己这是怎么啦,难道真的爱上这个长得不算俊俏的警察吗?叶婵娟在内心中询问着自己。不,不会的。就是自己真的爱上了龙大哥,家庭这一关,也是不好通过的。
    自己的家,是一个教师世家。虽说不上高贵,但也算得上是清高。从爷爷和爸爸的平时言谈中,他们对自己的婚事,并不奢求高官富豪之家。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希望自己未来的男人,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佳婿
    从他们平时的言谈中,‘老夫子’爷爷是信奉‘警察是国家机器的强力部门’这句话的。在他头脑中的警察,就是‘暴力’的代名词。爸爸叶志远则是听多了粗鲁而又残暴、贪婪而又无能的警察传闻。
    他们虽然不稀罕攀龙附凤,但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老公。如果说听到警察这个职业,肯定就会联想到赳赳武夫的形象,就会从心理上引起了极大的反感。
    他们不会知道,龙大哥根本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种人。他有智慧,有才学,一点也不比那些所谓的知识分子差。他有信仰,有正义感,是一个扶正黜邪、能给人带来安全感的好警察。他很温柔,很诚实,是一个顾家的男人。
    要死了,自己想这些东西干什么!一个大姑娘,这么想一个男人,会让人笑话的。叶婵娟感觉到自己的脸庞发烫。自己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庞,又透过指缝看向了窗外。今天的月亮好圆,好亮。此时的龙大哥在干什么哩?
    不,以后我不喊龙大哥了。她们两个人都这样称呼龙若海,我必须和她俩不一样。这样吧,我就喊龙哥,让他成为我一个人的专用称谓。想到两个好朋友,叶婵娟的情绪有点低落。
    看得出,两个女友,都对龙若海极有好感。就连整天疯疯癫癫的鲁祥云,只要一说到龙哥,两眼就会放光。三个人聚到一起时,偶尔提到龙若海的名字时,就会顾左右而言他。装作不当一回事似的。
    叶婵娟感觉到了危机,好朋友在抢自己心爱的东西。想到这里的时候,她就会感觉到有点泄气。三个人一比家世,自己家毫无自傲的底牌。鲁祥云的爸爸是军分区的司令员,伯伯、叔叔也都是手握大权的官员。宋丹青哩,她的爸爸是省委副书记,还兼着纪委书记,更是一个大官。
    男人都是要追求事业的,龙哥更是一个事业狂。每次谈到案件的时候,他都是特别来劲。娶上一个能帮自己少奋斗许多年的妻子,当然是许多男人梦寐以求的大好事。龙哥恐怕也会这样想吧?
    别说自己家没有能力帮到他,就是有能力,自己的爷爷和爸爸也不会帮。他们俩都是方正之人,绝对不会帮着做这种事的。
    记得姑父由副科晋升正科时,想请爷爷帮着找昔日的学生打一声招呼,也被老人给斥责了回去。说是既然想要做官,就得一切靠自己的能力。从那以后,姑母叶罗兰就不回这个家。说是不认这个六亲不认的老爷子。
    叶婵娟看着高高挂在天空的月亮,喃喃地说道:“龙哥,你会怎么选择?我又该如何办呢?”
    龙若海在思念叶婵娟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个文静的小妮子,也在思念着自己。这些日子,他过得很惬意。他最大的感觉,就是家和万事兴。自从与戈乔华消除隔膜以后,再加上团伙案件卷宗的成功移送,整个重案大队显得十分宁静。
    戈乔华把大队的对外联络和上传下达的工作,处理得有条不紊。有事也会主动找着商量,显出了平和的心态。人各有所长,这是让龙若海自愧不如的地方。
    特别是宋丹青采写的通讯报导,《他有一根金手指——淮东市区杀人案侦破记》公开发表以后,戈乔华的表现,也是十分的坦然。连声夸赞宋记者,说她的文笔是锦上添花。一点也不象上次那样表现得妒火中烧。
    看到这篇通讯报导,龙若海突然想到了这个美女记者到自己家中采访之后,就突然来了一个不辞而别。当时还产生了一些猜疑,会不会因为招待不周,让人家感觉不愉快,才会这样做。
    所好的是,龙若海对这种宣传报导也不十分在意,当然也就不会去追根求源,寻求记者突然离去的真实原因。看到报导之后,他意识到宋丹青的突然离去,应该是有着原因的。
    重案大队里,由于两个领导人合作愉快,整个大队的氛围也显得十分融洽。王大为和那一帮老弟兄十分的繁忙。除了正常工作以外,还当上了正经八百的学生。
    他们坚决拒绝了龙若海和‘小诸葛’捣鼓的那个帮作代考的方案。一有时间,就往党校跑,说是要凭真才实学拿文凭。连‘小诸葛’的父亲都说,自从党校开办函授大专班以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勤奋的学生。
    现在的‘小诸葛’,精神面貌也是大不一样。谷中天说出要让他挑大梁的话,让他很是兴奋。有了案件抢着去,而且都是当上了主角。虽然没有明确探组组长的职务,屁股后面也已经有了跟班的人。
    工作上了路子,龙若海也乐得逍遥。他可不是那种苦行僧式的干部,能休息不休息,也没有这个必要。这大热的天,当然是蹲在办公室舒服。上班看看看报,喝喝茶,和神仙般的日子差不多。
    对于眼前的宁静,两个支队长看眼中,当然很是高兴。有人说,做上级的最喜欢看到下面有矛盾。那样的话,领导才好操纵自如。其实,也不尽然。那种现象,只能发生于高层。真正有自信心的领导,是不希望看到这一幕的。
    象重案大队这种实体单位,一旦发生了内部纠纷,就会引起人心波动。内耗肯定会影响战斗力。到了最后,当然会对工作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这两个年轻的副大队长,能和平共处,当然是再好不过的事。
    对于这种局面的出现,他们当然是心知肚明。特别是龙若海那天接待宋记者的话,也传到了两人的耳朵之中。
    “老鲁呵,这个孩子太懂事了。这种肚量,连我也做不到。”“是啊,老谷。这种解释也只有这孩子说出来,大家才会接受。就他这么一说,整个大队明显平静了许多。”
    “是哦,是哦。我可把话说到前面。如果再伤人家的心,我可不会答应哦。就象这一次,况秘书找他的事。不推不让,全部兜下来。到哪儿找这种下属去?”
    “看看,当事人都不说话了。你这个老家伙,还要跳出来打抱不平呵。放心,你看好他,我也同样看好他的。你还别说,他应付况秘书的事,确实处置得不错。不但把事情解决得很圆满,而且还帮我们做了人情。不错,不错,真的不错。”
    龙若海并不知道自己的作为,已经得到了两个顶头上司的好评。但他看得出戈乔华的变化,也看到了全大队警察对自己的拥戴。有时退一步,也是好事。
    今后和戈乔华的相处,龙若海也不是没有想过。他也知道在官场上,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的人,天生就是对头怨家。过去大家都在竞争副大队长,相互之间当然不会有好的感觉。
    下一步呢?当然还是对手。说不提防,那是假话。说没有竞争,那也是不可能的事。但能在和缓的状态下,双方理智的开展竞争。倒也是一件大好事,起码不会弄得两败俱伤。
    自己需要的时间和政绩的积累。更没有必要,再去发生这样没有意义的冲突。思路理定之后,他与戈乔华的相处当然显得更为自然。从戈乔华这一方面来说,他也是个聪明人。
    双方各有实力不同,自己何必总是在硬行碰撞。那样做,反而帮了对方的忙。自己越是折腾,越是显得龙若海虚怀若谷,自己反而显得是小肚鸡肠。
    从自身能力上讲,自己也不比他差。既然他要大度包容,那我也不差,就来上一个兼容并蓄,团结所有的人。
    双方都想到了一道,工作当然好开展了许多。任何一个单位,都不会害怕事多事难。只要不折腾,再多再难的事情,都不在话下。而且是越忙越精神。
    这天下午,处理完手头几件公务以后,又和在宁南侦查案件的‘小诸葛’煲了一会电话粥。接下来的时间里,龙若海就是在看着挂在墙上的挂钟,看着它在‘滴答、滴答’的走着。不是他不想看书,而是他的心已经飞到了九霄云外。(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