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李长安心里的石头又落下去半截。
回到她住的院子已经很晚了,可曹野那姬依然未睡。
你瞧这把匕首。曹野那姬披着外袍正在灯下打磨匕首,听到屋门被推开的声音就知道来人是谁了,她抬手招呼李长安过去。
看起来她心情很不错。
曹野那姬有一手打磨兵器的好技艺,先前她跟着商队,商队中的兵器损坏了都是她修的,只是这手好手艺却在大明宫中没有用武之地。
直到李长安年纪大一点,曹野那姬才新捡起这门手艺,她有很多很多的空闲时间,这些无所事事的时间里她就磨匕首,用她从假山上弄下来的石头打磨菜刀和剔骨刀,一点一点磨,直到慢慢显现出匕首的形状,再渐渐显现出锋利的刀锋。
做的不好。曹野那姬在烛火下端详着自己打磨出来的匕首,轻轻叹了口气。
缺少工具,能打磨成这样已经不错了。
已经很好了。李长安从背后揽过曹野那姬的腰,却只摸到了一把骨头,肋骨硌手。
想把匕首带进宫可不容易,要不是娘亲,我在宫内也没有匕首用。
曹野那姬听了这话脸上才有了笑意。
我多打磨几把匕首,留在宫里日后你好留着防身。
在曹野那姬的心里,一个人是离不开匕首的,她从三岁身上就带着匕首,行商的沿途有狼群有盗匪,匕首能杀人还能割断狼的喉咙,饿了能割肉冷了能劈柴,匕首是最有用的东西。
李长安却只看着曹野那姬手指上刚结疤的伤口出神。
曹野那姬的手上一直都有茧子,只是这几年在宫中养着,用不着她再舞刀弄枪,手上的茧子就薄了一层,而最近,她发现这层薄茧被磨破了。
李长安看着昏黄烛火曹野那姬认真打磨匕首的脸庞,不知怎的忽然想起孟郊来。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李长安抿抿唇,她要再快些了。
又过两日,李长安带着明月出宫,来到了她的宅院。
宅院中的一个管事娘子元娘邀请明月去胭脂行去看最新出的胭脂。
元娘是李长安新买回来的管家娘子,原本是犯臣家中的管事大娘子,因为主家获罪才被发卖了,李长安正好遇上了,就买了下来。
明月和两个胡姬没什么话说,和元娘却有不少共同语言。
明月你和元娘一起去吧,我对那些东西没兴趣。李长安挥挥手,又在软榻上打了个滚,伸了个懒腰,我睡会觉,你们回来也不必喊我。
明月犹豫了一下,作为奴婢保护李长安的责任和自己心里对胭脂水粉的喜爱让她有些拿不定主意。
我就在府中睡觉,又不出门,阿娘也不会因为你不看着我睡觉就怪你的。李长安一句话让明月打消了顾虑。
待到明月兴致冲冲挽着元娘的胳膊出了门后,李长安才从软榻上迅速爬了起来,她看着站在榻边的红绫问道:沈初呢?
红绫指了指后院方向:在后院候着呢。
李长安径直穿过主屋来到后院,院中正有一人,一身白袍,坐在槐树下石桌旁。
大唐的惯例,未及第的士子多穿白袍,所谓白衣卿相也是由此而来的,指的就是没考上科举的读书人。
沈初也看到了李长安,他立刻站了起来,忍不住快走两步走到李长安身前,看着眼前的小女娃,胸膛微微起伏着。
他清俊的脸上挂着两个黑眼圈,可看这几天觉都没睡好。
他乡遇故知,沈初从那天和李长安分开之后就心神不宁,当日下午就拿着写好的字找到了这个宅院,可惜故人不在,府中只有几个女婢。
不过也不是一无所获,沈初从那个名为红绫的婢女口中得知了主人的姓名。
李长安,一个让沈初失眠了三天的名字。
沈初在最开始听到这个名字的瞬间都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悲伤。
他再也不用担心他在现代教育界的名声扫地了。
现在是该担心他在大唐的未来了。
导师,我想死你啦!
李长安却没什么顾虑,她眼泪巴巴的,一把就抱上了沈初的腰,哭得地动天摇的。
你不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的,我给你讲,我可是倒霉透顶,投了个有爹生没爹养的胎,和我娘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可惨了
沈初叹了口气,心骤然软了下来,甚至主动伸手揉了揉李长安的后脑勺。
重来一世,莫非心性也成了小儿心性吗,二十多岁的人了还哭的跟黄口小儿一般。
话虽这么说,沈初却没有推开李长安。
李长安是他唯一一个学生,他本来无意带学生,是他一位老友把李长安推荐给了他,夸下海口说他一定会喜欢这个学生
起初沈初只觉得那个老家伙是给他找了个大麻烦,李长安这逆徒能擦线考进来只是因为她应试教育学的好,但凡是考纲上不涉及的东西她一点也不知道,读研完全就是混学历。每次给这不学无术的家伙批改论文,沈初都觉得自己老十岁。
可偏偏除了论文写的一塌糊涂以外,李长安其他地方又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他身体不舒服给他端茶递水,他去其他地方开会给他从住宿到交通安排的万分周全,过年厚着脸皮蹭到他家里给他包饺子,还厚颜无耻说关爱孤寡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