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烟头还剩最后一点星火,在玻璃质的烟灰缸里被侧面玻璃放大,像是一把火,林煜低眉看一眼,最后扯出笑说:“知道了。”
最终林煜还是在江浩的逼视下,苟且偷生般抽了三根烟,客厅里一股味。
江浩走之后,林煜打开阳台的窗户通风,他靠在沙发上,胸腔到嘴里都是浓重的烟味,像是喝酒之后酒精遍布全身,压迫每一根神经,让他产生微醺感。
五年其实很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他和方离怎么走到一起的,怎么相处的,最后怎么分开的,他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在他二十岁的青春里。
这个人干净、清明、炽热像是初晨刺眼的光,落在身边遍地都是热闹温暖的。
他想起之前的某一次,是在办公室应该。他叼了根烟准备去吸烟室,男生出现在他桌边,瘦白的手指夹走了他嘴里的烟,后面薄纱掩住的窗子依旧半开,纱窗一动就能看到办公楼后面的杨树以及远远的梧桐。
还有一次,他记不得那天是为什么了,是在阳台那,身后天色整个暗下去,徒留一点白色清辉压在遥远的地平线含羞露出身子。方离把他抵在门框上,重重吻住他,烟草味在两人口腔打了个来回。
第七十一章 久久
某个昏沉的清晨,林煜做了个梦,梦见方离回来了,睡在他旁边,手轻轻抚他的额头,低声和他说什么,他听不清记不住,只能猜是“我爱你”。
外面的天还没翻出鱼肚皮的白,浅浅吐着晨昏的雾,夜间下过一场细雨,空气染上雨的气息,含蓄蔓延。
窗帘是关着的,只有特别窄的缝,能看到模糊幽幽的光线,模糊。
这天气适合睡觉,被窝里温柔的暖意,被褥柔软覆在身上,面料舒适地拽着人起不来。
林煜迷迷糊糊睁下眼,房间就他一人,放在外面的手微微蜷缩勾了下被子,像是无意识的动作,嗓间些许干渴,他舔了舔唇,轻轻叹口气:“原来是梦啊。”说完重新闭上眼回到昏沉的梦潮。
不过也没再梦见那个男生。
早知能梦见他,我就不探虚实,不睁眼了。
我好想你。
半梦半醒的人总是意识模糊,林煜就在这模糊中想着不着边际的话,有些是对方离说的,有些是说给自己听。
直到那种朦胧如迷雾混沌的感觉褪去,完全醒来,天也大敞光亮。
林煜撑着手在台子上喝了一杯温水,厨房后面有一课高大葱绿的杨树,在二楼只能看到下端,几片被细雨打得光亮,它的经脉和梧桐几分相像,他盯着外面几片叶子发了好一会呆,没意识地把杯子被放到桌面发出的“哐”一声才把他拉回神。
这是六六走后第二个月,四月天。
谷雨天,雨生百谷。家中恢复早些年的寂静,跟着寂静下来的还有林煜的心。
他细细密密泡在这种感觉中,也渐渐习惯恢复早前的生活,不是完全复刻,那些思念旁生枝叶,又一根根扎进他心那片窄窄的土地,再疯长。
林煜以为哪怕他就在原地,时间长了感情会逐渐变淡,他曾经这样遗忘了许多人、事,哪怕他轰轰烈烈执着过的,可那种喜欢却密密麻麻,涂遍身心。
没有相片,他几乎快要忘记那个人长什么样了,以至于声音,他更是想不起来,他忽然生出一种感觉,如果方离以后某天站在他面前,他还能不能认出来,五年变化会不会很大?
林煜幻想过无数次他和方离如果在某个街口在某个地方遇见会是什么场景,他想他应该不会犹豫上去抓住房里的手,问问对方这些年过怎么样,还喜欢他吗?要不要重新在一起?
*
*
生活似乎在走上一种冰凉的正轨,半掺热闹。
这种错觉出现在那群蹭饭大军重新到来的时候。不过之前是三个,现在四个,琼斯也加入了大军。
陈志始终坚信伟大的老祖宗能把外国佬玩得团团转,抓了把坚果翘着腿:“琼斯,你这个名字不吉利哦,我们中文翻译过来是穷死。”
琼斯不以为然,他现在中文学得炉火纯青,在本地三年更是如鱼得水,他不屑道:“谐音算个什么翻译,哨片外国人。”
第一年来这。琼斯这个老外中文只会简单的交流,至于一些深意一窍不通,陈志总是嚷嚷着沾了老祖宗的光在琼斯面前各种炫技,时不时蹦出几句诗词、文言文、成语把琼斯耍得团团转,琼斯那会不分敌友,瞪大眼听陈志给他放屁。
后来呆了几个月,觉得不对劲哭着喊着让林煜给他找老师报班,每天刻苦学习,最后终于确定了陈志在耍他,追着陈志在小区里狂奔了一圈。
陈志电话响了,瞥一眼去了阳台。
他和许祉还没和好,两人拉扯了大半年,各种矛盾都没解决,缩在阳台角落打电话。
里面人正聊着,听到阳台几声吼叫:”你管我呢?!少管那么多行不行?我在哪跟你有什么关系!”
沙发上一群人面面相觑,陈志回来,琼斯难以置信问:“你疯了?你那么说话,不怕他不要你了?”
陈志抓着手机转两圈,“你懂什么,这——”
“哥哥,我在林煜这吃饭呢,很快就回去,想吃什么,我给你带,想你了……”林煜拎着装衣服的篓子从阳台另一角出来,边点开手机里录音,录音里称职的嗓子夹得要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