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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保护我方反派剧本 第53节

      第34章 送亲
    自从那天被天寿帝轰出去, 丁醇就再也没进过宫了。
    天寿帝仿佛已经遗忘了他,但丁醇知道不可能,等到新的主将传回来大败的消息, 他还是要被天寿帝打包送去南边边境。
    说实话,丁醇很不想去。
    因为他到现在也不明白, 他们攻打南诏是为了什么。
    要说南诏骚扰边境百姓, 但匈奴、月氏、女真,都骚扰啊, 而且匈奴是骚扰的最狠的,绑架大齐百姓, 带回草原上做奴隶和苦工, 进了草原的大齐人活不过三十岁,都在一日日的鞭笞和劳动中丧失了生气。
    要说起国仇家恨, 那也是匈奴最严重,中原和匈奴的战争史已经横亘了千年,从秦皇时代就不灭不休, 秦皇为了抵御匈奴, 建立长城,而现在长城在哪?一半都在匈奴手里呢。
    ……
    南诏就不一样了, 现在它叫南诏, 在中原大乱之前,它叫岭南, 也是中原国土的一部分。南诏皇室趁机占领了那边的土地,但因为民众里汉人占了很大一部分,他们一开始是用怀柔政策的, 就是慢慢同化,甚至还对大齐皇室示好, 并没有想要攻打大齐的意思,也许让他们再发展个五六十年,他们就会反攻大齐了,可现在不是还没反攻吗?在丁醇看来,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完全就是天寿帝一个人挑起来的,他们这群人,只是他的马前卒而已。
    然而皇命不可违,丁醇也只能沉沉的叹口气,然后等待着新的军令下发。
    丁醇是正三品的怀化大将军,他是有资格上朝的,只是前些日子刚挨了骂,朝中众人也摸不清天寿帝想不想看见他,就没通知他这件事,倒是意外给了丁醇许多时间照顾家里,同时走访亲友。
    安慰过老母,又抚慰了发妻,再问了问孩子的功课,丁醇出来,买了一些瓜果点心,拎着去看望他的恩师。
    恩师住址一直都没变过,就算丁醇一年没回来了,也记得在什么地方,站在门边,他拍了拍门,同时狐疑的看着一旁跟他大眼瞪小眼的车夫。
    丁醇:“……”
    这马车是停在詹家和隔壁王家之间的,用料看着颇为昂贵,丁醇下意识的就认为这是王家的客人带来的,但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不对,那王家好像就是个开包子铺的,能有这么贵重的客人?
    正疑惑着,大门打开了一条缝,丁醇连忙转过身,看见来开门的人居然就是他的恩师詹老太公,丁醇惊呆了。
    “师父,您怎么亲自来开门了?不休呢,他不在家?”
    就是他不在,詹茴不是在家吗,怎么着也不能劳动老太公来做这等事啊!
    詹老太公看见拍门的人是他,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你还好意思问,要不是你不打一声招呼就上门,他用得着迈开这双老腿,亲自来开门吗?
    不高兴的看他一眼,老太公转身就走,同时对他说:“进来吧,跟我去屋里说话,别乱看,家里有客人。”
    丁醇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马车真是詹家客人带来的,而且看老太公这个态度,那客人还八成是个女性,所以才不好让詹茴出来开门,那不就冷落了客人了么。
    丁醇当即跟在老太公后面,一眼都不往别的地方瞅,他倒是挺规矩的,殊不知詹茴的屋子里,孟娇娇正扒着门缝看这位丁将军。
    看完了,她还撇撇嘴,站起身来:“也是两个眼睛一个嘴,没什么独到之处。”
    詹茴:“……”
    要是能长一个眼睛两张嘴,丁醇也不可能当将军了,而是去马戏团就业了。
    孟娇娇转过身,还问她:“他为什么叫你祖父师父?”
    詹茴好言好语的回答:“因为丁将军年少时跟我祖父学过武,后来他去考武举,也是我祖父点拨了他一段时日。”
    本朝有武举,考出来的人被称为武进士,一开始的含金量还不错,现在就越来越走下坡路了,因为武举的主考官里文官越来越多,文官又看不懂打打杀杀,他们就喜欢看文章,现在培养出来的武进士枪棒不一定好,但文章一定做的很优秀,能不走下坡路么。
    孟娇娇对武举了解不多,兴趣使然,她见过的、认识的,基本都是文人,哦了一声,她坐下来,随口问了一句:“那是什么时候?我看他年纪也不是很大的样子。”
    詹茴:“天寿六年。”
    孟娇娇:“……”
    也就是詹慎游死了一年以后,孟娇娇陷入沉默,先在心里感慨了句,这个人还挺讲义气的,没有因为那件事就远离詹家,然后,她才快速的开口,改变话题。
    自从来了詹家,她的情商真是与日俱增,也没办法,踩雷多了,都形成条件反射了。
    “我二哥见过他,就是初八那天,他被叫进宫里,这个丁将军也在。”
    说起那一天,孟娇娇免不了的又想起临江王来,神色顿时低落了许多。
    孟娇娇虽然有点恋爱脑,但大是大非还是可以的,她都跟临江王私下往来那么多回了,愣是一个人都没告诉,对詹茴,她也守口如瓶,詹茴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好叫她:“娇娇?”
    孟娇娇抬起头,看见詹茴有些担心的面孔,她突然凑近了,不太规矩的把胳膊放在高几上,撑着自己的脸,好奇的问她:“阿茴,若要嫁人,你以后想嫁什么样的人?”
    饶是詹茴,听了这个问题,也有点脸红。
    “你问这个做什么?”
    孟娇娇:“问问嘛,这里又没有别人。”
    詹茴抿唇:“婚姻大事哪是小娘子能置喙的,纵使我父母都不在了,还有祖父和哥哥为我张罗。”
    孟娇娇:“那你自己,总有自己的一些想法吧?”
    肯定有啊。
    只是,以詹茴的性子,她是不会往外说的。
    然而孟娇娇已经趴在高几之上了,仰着脸,那双和孟昔昭有点像的圆溜溜的眼睛朝她看来,一眨一眨的,让人无法拒绝她的要求。
    詹茴:“……你真想听?”
    孟娇娇连连点头。
    默了默,詹茴开口:“嫁什么人,我没有想过,我只愿以后所嫁之人,能护我詹家,助我詹家,顺境时,他是我家的助力,逆境时,他是我家的退路。”
    孟娇娇听得一脸懵逼。
    张着嘴,她愣了愣,然后问:“那你自己呢?他是你的夫君,你不希望他对你好吗?”
    詹茴却是一笑:“对我詹家好,就是对我最大的好。”
    孟娇娇:“……”
    这俩人在小房间里嘀嘀咕咕,那一边,丁醇的表情不比孟娇娇好到哪去。
    “不休从军了?!”
    丁醇十分震惊。
    詹老太公点点头,他跟詹不休一样,都不是爱说话的人。
    丁醇忍不住站起来,在堂前来回走了两圈,“怎么……他怎么就突然改主意了,之前我说让他来我麾下做个虞侯,他不愿意,现在却去禁军中做劳什子的指挥使。”
    丁醇提这事的时候是两年前,那时候他不是怀化大将军,而是宣威将军,虽然一个正三品一个正四品,但待遇大差不差,手下都能有自己的亲兵,他的虞侯可是有品级的,能跟着他外出打仗挣军功,而且不需要日日操练军汉,这不比当个指挥使强太多了?
    詹老太公倒是觉得,做虞侯和做底层指挥使没什么区别,都是在别人手下做事。
    他只回答了丁醇的那个问题:“被孟家那个小子勾的。”
    丁醇现在对姓孟的人有点敏感,怔了一下,他问:“是哪家姓孟的?”
    詹老太公:“还能是哪家姓孟的,就是孟参政他家的小儿子。”
    *
    孟昔昭不知道他前期撒的种子已经渐渐可以收获了,随着时日加深,他在应天府的人脉也渐渐增多,以后他已经不用事事都亲力亲为,总有些人会替他宣扬名声。
    不过,这个名声到底是坏是好……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这时他也没时间去管别人怎么看他了,他忙得四脚朝天的,每天睁眼就是一堆事情。
    左贤王的队伍已经进入了大齐境内,正在缓步前来,但再缓,有个七八日也到应天府了,他们的人不善水路,走的是陆路,据说人人都骑马,也不比水路慢。
    鸿胪寺为了接待这位左贤王,连韩道真都没工夫打坐了,各种准备,生怕有一点地方怠慢了人家。
    作为周边国家当中最强盛的匈奴,固然有必须礼遇他们、以免他们怀恨在心的原因在,但让鸿胪寺这么严阵以待的直接原因,还是匈奴人太不给面子。
    入主过一次中原,他们就觉得中原人都是垃圾,被赶出去以后,他们还觉得是中原人抢了他们的地盘,深恨中原。
    此时此刻,中原人和被迫反攻的南诏人是同病相怜的。
    大家共用一个感想,那就是——你们还讲不讲理了?!
    ……
    总之,因着这些事,匈奴人养成了眼高于顶的习惯,平等的看不起每一个大齐人民,底下百姓,他们遇见了就掠走,当奴隶使唤,要是去问罪单于庭,他们还会说,匈奴是草原上的国度,草原儿郎在军事上听单于的指挥,但在生活上,他们自给自足,就是单于也没法命令他们做些什么。
    而大齐,大齐还能说什么,只能捏鼻子认了,他们跟南诏都打了十二年,难道还能打得过兵力更强的匈奴么,而且一旦两边都打起来,大齐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被包了饺子。
    匈奴的贵族则稍微好一点,他们不会把大齐人带回去当奴隶,但本质是因为,人家不缺奴隶,而且,就是不带回去,他们也能当着面,三百六十度的展示自己的高贵,管你是大齐官员还是大齐贵族,全都不给面子,只要不满意,当场就掀桌子,惹急了,还会掏出刀来给你一刀。
    所以,鸿胪寺这么重视,并不只是为了大齐的脸面,更多的,还是为了自己的性命啊!
    ……
    鸿胪寺这边这么忙,庄子那边又搞出事来了,一天晚上,金珠自己策马扬鞭,风尘仆仆的骑马回来,进了府,也不管孟昔昭是不是已经睡下了,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冲到他床前,惊的孟昔昭一个鲤鱼打挺爬起来,当场就要收拾细软。
    顺便还问了金珠一句:“是不是造反的人打进来了?!”
    金珠:“……郎君,您还没睡醒吧,哪里来的造反人啊。”
    孟昔昭一愣,他抱着被子,不解的看着金珠这灰头土脸的样子:“那你这是——”
    金珠这才想起来自己回来是干什么的,瞬间一脸大喜:“郎君,成了!您说的那个黑/火/药,他们真做出来了!炸翻了一个木桌呢!”
    孟昔昭一听,顿时放下被子,跟着金珠一起冲出去。
    也是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身边的这位美女大管家,原来还是个英姿飒爽的女骑师,据金珠所说,是她当时挂靠的那个牙行出钱,让她学骑马、学写字、还学女红、学弹琴。
    因为她长得漂亮,一看就能给他们赚一大笔钱,所以他们才这么下血本,照这个路线培养下来,别说普通富户了,就是王公贵族,也不一定用的起她。
    好饭不怕晚,金珠正式挂上牙行半年以后,才被偶然路过的孟夫人一眼看中,带回家送给了孟昔昭。
    孟昔昭还真不知道金珠是这么来的参政府,他不禁好奇的问了一句:“那你一年,能从我娘那里拿多少银钱?”
    要是以前,金珠能回答的面不改色,但现在,她隐隐察觉到,自从郎君开始做生意开庄子,他就不再是以前那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郎君了……
    默了默,她先说了一句:“奴婢是拿月银的,若按年来,约莫四千九百两纹银——”
    孟昔昭差点没把眼睛瞪出去:“夺少?!?!”
    金珠:“……”
    他这反应跟那天孟昔昂抽过去之前有点像,金珠便闭了嘴,没把后面的绢帛一百匹、绸缎一百匹、金银玉头面各十副说出去。
    这待遇,多少后宅的贵妾都比不上,而孟夫人之所以花大价钱请这么一个丫鬟回来,就是看中了她能管人,只要她能把孟昔昭身边的莺莺燕燕们全都管住,别说四千九百两,就是再加一个零,孟夫人也愿意给。
    到了庄子上,孟昔昭还有点恍惚。
    他当鸿胪寺少卿,一年的俸禄也就二百两……
    因为这件事的冲击,孟昔昭连看见黑/火/药试炸成功都高兴不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