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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三十岁到三十五岁,z县那边的口音。”裴瑾微微垂着眼,慢慢道,“而且,背景里有工地的声音……暂时只有这些。”

    虽然给出的内容并不多,但徐贞已经十分佩服,这段录音已经交给技术部门分析过,工地的背景音被单独分离出来放大音量才能听清,裴瑾只听了一遍就能捕捉到这样细微的线索,还可以大致推断出年龄,的确非同一般。

    周世文说:“工地那边我们已经排查过了,考虑到安排在西站附近,极有可能在完成交易后就离开本市,所以和工地上的名单交叉对比了,可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很难确定目标。”

    “车站那边没有监控吗?”

    “监控坏了好几年了,没有用。”徐贞叹了口气,“已经快一个月了。”

    裴瑾端起咖啡杯,微微笑了笑:“那很遗憾,我帮不了你们什么了。”

    周世文斟酌着字词:“其实,还有一条线索。”

    徐贞吃惊地看着师父,显然也并不知情,周世文说:“刚刚得到的消息,我拜托熟人在z县那边调查了,有一个小卖部的老板对小月有印象,说看起来就好像是个农民工,让那个小女孩叫他‘爸爸’,还给她买了一个发夹,他看见他们在等121路公交车。”

    裴瑾有点意外:“叫爸爸?”

    “是的。”

    裴瑾若有所思地笑了笑:“有点意思。”

    国内买卖儿童,男女不同命,男孩被买去当儿子养的不少,女孩被买去当童养媳或是雏-妓的更多,考虑到买家并不是通过成熟的犯罪利益链买卖儿童,而是冒了风险在一个论坛上“诱拐”了一名女童,是生手的可能性更大。

    那么,买回去当童养媳是最有可能的,但是,哄孩子叫“爸爸”又买了礼物,那事情可就微妙了。

    要么是变态恋童癖,要么……是当女儿。

    考虑到国情,裴瑾并不乐观,他凝视着周世文的眼睛:“你想我怎么做呢?”

    他的眼瞳是纯粹的黑,似乎可以把人的灵魂都吸进去,周世文下意识地垂下了眼睛:“我查过,121路公交车是环城线,基本上是通向山里的一个村庄。”

    他顿了顿,似乎觉得这样移开视线很不礼貌,又重新抬起头来,看着裴瑾,“如果您方便的话,想请您陪同我们去z县走一趟。”周世文很客气。

    裴瑾放下了咖啡杯,陶瓷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好啊。”他笑了起来,“我有空。”

    徐贞喜上眉梢,没想到裴瑾那么好说话,竟然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正好,我公司名下有一个贫困儿童助学的基金会。”裴瑾对他们眨了眨眼睛,“我们就借这个名义去考察吧。”

    送钱的和查案的,得到的将会是截然不同的待遇。

    徐贞没想到会有这样的意外之喜,连连看向周世文,周世文谨慎得多,再三确认:“如果不会给您添麻烦的话,非常感激。”

    “不会。”裴瑾摇了摇头。

    “耶!”徐贞或许是太过欣喜,又或许是这里的氛围太过轻松,她一时忘形,脱口道,“裴教授,你人真好。”

    裴瑾忍俊不禁,轻声笑了起来:“这不算什么。”

    如果有人可以和他活得一样久,那么也很容易会有这样的好心,他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财富,看过了足够多的悲欢离合,如此漫长而无趣的时光,总需要点什么来打发时间。

    第2章 消磨

    周世文和徐贞向裴瑾确认了出行时间,就定在明天一早,多拖一刻,就怕小月多受到一份威胁。

    临走前,裴瑾送了他们一个小礼物,给徐贞的是咖啡豆,而周世文的则是茶叶:“我看周警官好像不习惯喝咖啡,这是今年的明前茶,希望你喜欢。”

    周世文对着他还有些尴尬,客气地推辞了。

    “请收下吧。”裴瑾对他挥了挥手,“是今天蛋糕的回礼。”

    盛情难却,周世文和徐贞还是收下了。

    裴瑾站在门口目送他们离开,直到看不见人了,才慢悠悠踱回屋内,西沉的阳光变成了橙红色,映照在屋内,犹如鲜血。

    啊,一个白天又过去了。他愉快地想着,开始思考今天的晚餐。

    他喜欢复杂又耗费心力的菜式,最好是需要准备一整天的那一种,那么在没有人陪伴的日子里,他可以快一点度过这24个小时。

    今天下午的时间在与人交谈中很快就过去了,那么晚餐简单一点也无妨。

    裴瑾用了三个小时给自己做了几道法国菜,用餐时已经接近九点,但不要紧,哪怕不进食他也不会饿死,只不过饥饿的滋味并不好受,在尝试绝食死亡的糟糕经历之后,他就不会再做出这样自虐的行为了。

    没有意义。

    长生不死就是长生不死,六百年了,他自刎过,**过,投缳过,也被子弹打中过,被炮火击中过,现在不还是好好活着。

    太过漫长的时光是一种可怕的折磨,所以他现在学会了找各种各样的事情打发时间。

    救人如此,做饭,亦如此。

    安静地用完了晚餐,他把碗碟端进厨房,挽起袖子清洗餐具与炊具,倒入洗洁精,放水,认真地将油脂一一洗去。

    说来有些好笑,在家境最贫寒的那几年里,他也没有洗过一次碗碟,因为他是读书人,寒窗苦读的十几年里,寡母靠刺绣的手艺供养他,不让他为任何俗物分心,只盼着他一朝金榜题名,能光宗耀祖。

    十二岁中秀才,十八岁中举,二十二岁得中一甲,被圣人钦点为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同年,寡母病重,次年,丧母,守孝三年,二十七岁,重返朝堂,在礼部谋得一职。

    同年,奉命跟随船队出海,沿途向番国宣天子诏,并给予赏赐,然而,并不是所有番国都买账,时不时就有武力冲突,他所在的船只就是在一次武装冲突中不幸被击溃,他落入海中,九死一生,漂浮几天后为人所救。

    再后来,他的时间停止了,不老不死,青春永驻。

    他以二十七岁的外表,活了六百多年。

    那么长的时间里,他时而觉得后悔,自责没有好好孝顺母亲,金榜题名又如何,俸禄微薄,他的母亲并没有过上好日子,她唯一拥有的,不过是那不能吃不能喝的凤冠霞帔。

    洗干净了最后一个盘子,裴瑾擦干手,收回了所有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