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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76节

      “并不,”燕九少爷垂着眼皮慢吞吞道,“我只是不喜欢穿院服。”

    “……”

    这校服颜色确实有点太艳,不是这货喜欢的风格,不过燕七却看得出来,燕小九是认识死者的,而且也并非不熟悉。

    天色将近擦黑的时候,乔乐梓带着一帮手下匆匆赶来了,头一眼就瞅见了无辜立在那里的五六七团伙,眼前就“叮”地一声出现“果然如此”的大字幕:你仨还无辜呢?!走哪儿哪儿死人不要太准才是!——妈呀这种“这世界上只有我才知道真相”的感觉实在好恐怖!

    乔乐梓忍不住打了个激凌,然而走到近前时已经是立刻进入了工作状态:“仵作,验尸;张甲,安排人守住书院大门,一个也不许放出,并带人搜查书院外围可疑的人与物;王乙,带人搜查现场及附近;李丙,开始分开询问并记录现场所有人员口供;赵丁,速去调查死者一应相关资料;以及这里哪位是主事人?”

    铁次山长忙道:“敝姓铁,乃书院的次山长。”

    “哦,烦劳铁次山长让人在现场附近点起灯来,方便本府查案。”

    铁次山长忙去安排,须臾已用高高的灯柱点起了十数道火把来,将这现场照得亮如白昼。

    “本府现在问案,问到哪一位,哪一位便请先自报姓名及与被害者之间的关系,而后再回答本府的问题。”乔乐梓也不去坐刘院监专门给他搬过来的椅子,只在火把下肃而而立,一双黑且亮的小眼睛锐利地扫过在场众人,“诸位中谁是第一个发现尸体之人?”

    两个男学生犹疑地向前站了半步,其中一个先道:“回大人,是学生两个,学生毛越峰,是书院画艺社的成员,死者章旻是我们画艺社的社长。”

    另一个学生道:“学生李然,亦是画艺社成员。”

    乔乐梓便道:“你二人说说事发时的情形吧。”

    毛越峰略作回忆,道:“事发时学生同李然正在收拾东西,因今日画展已经结束,便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家,忽听得这厢有人惨叫,还叫着救命,连忙循声赶了过来,然而赶到时章社长已经一身血地倒在地上了,我二人大惊,立刻出声叫人,我跑去百药庐找高先生来救人,李然则去寻了铁次山长和刘院监。”

    乔乐梓细问:“你二人当时身在什么地方?”

    李然转身向着后头一指:“我们在那边收拾展有画卷的几案,因恐晚上露水重,所有的画卷都要卷好了收进画筒中,明儿再重新拿出来摆上。”

    乔乐梓:“从那边跑至此处约多远距离?”

    毛越峰想了想:“百十来步距吧。”

    乔乐梓示意身边衙役前往印证,这厢继续问这二人:“你二人赶至现场时可有看到凶手亦或是其他人?”

    毛越峰同李然相视,在彼此眼中寻找记忆碎片,半晌一起摇摇头,毛越峰道:“学生什么人都不曾看到,赶过来时就只见章社长倒在地上,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哦?”乔乐梓一挑八字眉,“你可能确定?”

    毛越峰十分肯定地点头:“学生确定,当时看到章社长一身血地倒在地上,下意识地就在想这是谁干的,立刻看向四周,确实一个人也没有,否则学生必然当时就会叫起来。”

    李然也道:“况且附近都是大片的草坪空地,无论凶手往哪里跑都不可能在短短百十步的时间里跑出我们的视线之外,除非是从墙头上越过那边去。”

    乔乐梓闻言抬头看了看这面画着山水阁楼长卷的墙,不过就是普通的园林粉墙,高也就七八尺左右,如果凶手身手灵活,完全可以越墙而去。

    “墙的另一边是什么?”乔乐梓问刘院监。

    “呃,就是一片空地。”刘院监道。

    乔乐梓派去在附近搜查现场的手下尚未回来,便先继续转回头来询问在场众人:“毛越峰、李然离开现场后谁是第三个赶到的?”

    一名学生也是略迟疑地迈出来,道:“大概是学生吧……学生余金晖,亦是画艺社成员,事发时正路过附近,听见惨叫声忙向着这厢赶过来,赶到时现场并没有见到其他人,想是李然兄和毛兄恰跑去叫人,学生亦想去找人帮忙,往回跑的时候看见张智言正向着这厢跑来。”

    “你赶到此处时,你可有见到其他人在附近?”乔乐梓用同样的问题问他。

    余金晖想了想,摇头:“不曾看见。”

    乔乐梓便又看向众人:“哪个是张智言?再之后便是你赶到现场的?”

    便有一名学生站出来:“学生便是张智言,同属画艺社成员,赶来时确曾看见余金晖,学生正上前查看社长伤势,后面就又赶来了好几个。”

    乔乐梓:“后面的都有谁?”

    好几个学生站了出来,纷纷报姓名,有画艺社的成员,也有被委派来在附近负责接待宾客的,人人都说不曾看到现场附近有其他人。

    看样子凶手十有八九是越墙逃了,乔乐梓琢磨着,让众人继续去录口供,自个儿则立到尸体旁边去看仵作验尸:“如何了?”

    “死者身中四刀,第一刀正捅在死者肋骨上,没能造成一击毙命,应是死者还能发出惨叫的原因;第二刀割伤了肋侧,推测是因为死者挣扎而导致扎偏了部位;第三刀扎在胃部,第四刀方正中心口,是致死一刀。”仵作道,“且凶手是由死者身后进行的偷袭,死者颈部有勒痕和擦伤,应是凶手趁其不备行至身后,以一臂勒住死者脖颈进行钳制,另一手持刀绕前扎向死者胸口。”

    “从身后过来?”乔乐梓抬头打量,这道画墙的走势是南北向的,直直地一道延伸过来,在此处向东一拐,拐出个直角来变成了东西向,然而这道东西向的墙很短,只有十来米长,而后再向北拐出个直角,又变成了南北向,而后就一直延伸了下去。

    这种墙是最普通的园林墙,在这里拐上两折是为了增加美感,死者章旻就死在了向东拐的这个拐角处,头冲着东、脚向着西地仰面倒在地上,说明凶手动手杀人的时候是身处死者身后即东面的位置的。

    如果凶手是从死者的身后进行袭击的话,那么很可能两个人在事发前就在一起,凶手趁死者不备走在他身后骤然出手,而不可能是凶手事先埋伏在此处进行的偷袭,因为东西向的这道短墙的东边尽头就是那个直角墙,直接向北延伸了出去,根本无处藏身,除非凶手事先知道死者会在这个时候正好走到这个位置,然后从墙的另一边跳过来将死者杀死。

    可话又说回来了,凶手如果不会功夫,翻墙过来的话怎么可能不被死者发现?若是会功夫,又何必挑在这里动手,又何必从背后偷袭,又怎么可能给死者机会让他惨叫出声从而在短时间内引来旁人给自己增加逃离现场的难度?

    所以凶手不会功夫,杀人是早有预谋,否则身上就不会带着匕首,可既然是早有预谋,为何偏要将杀人地点选在此处?找一个人更少、更方便逃脱的地方不是更好么?选在这里他还要翻墙,万一被人看到呢?这一点他事先怎么可能没有考虑过?就因为翻墙的话可以暂时挡住来人的视线?唔,这一点倒是也有可能,这拐角处放了好几桌桌案,倒是可以踩着桌案翻上墙去……

    想至此处,乔乐梓招手叫来几个手下:“仔细检查这几张桌案及桌上摆放之物,看是否有脚印亦或灰尘等迹。”

    手下应着提了灯笼上来仔细查看,这几张桌案上堆了好些画轴,有展开着的有半卷着的还有摞成堆的,桌旁散放着椅子墩子及插画轴的画瓮和挂画用的架子,乔乐梓令人找来负责统筹本次画展的画艺社教习聂先生,问道:“这些桌案画轴摆在此处是做什么用的?”

    “回大人,这些画也都是些义卖品,我们是将这些画架子搭在这一边用来挂义卖的画儿的,”聂先生指着画墙对面的一边道,“届时用画架子搭成一道画墙,与这边的画墙形成一道画廊,宾客走在廊中便可欣赏两边的画了,桌案椅子等物放在此处是方便宾客走得累子随时坐下休息喝茶并赏画用的。”

    乔乐梓了然,眼下这些用来义卖的画都被收起来放在桌上,显然是闭展后准备收拾起来明天再挂上的,凶手动手之前这些画已经被堆在这里了,那么凶手也就不是借着画架子架起来的画廊躲避身形的了。

    现场的各项问询与侦察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案子若想有所进展还是要等各项工作进行告一段落后方能获得更多的证据,乔乐梓坐到椅子上理思路,现场众人也不敢胡乱走动,只得都立在旁边陪着等。

    过了小半个时辰,乔乐梓的手下们开始陆续过来汇报情况,首先是被派往书院大门处进行调查的张甲:“大人,因凶案发生时已是闭展多时,宾客都已差不多离去,在此前后的一段时间,据门丁所言并没有任何人出入,属下搜查了书院周边,暂无可疑之处。”

    没有人出入大门,却也不见得代表凶手没有逃离书院,只要想些法子总能翻墙逃出去的。

    接着来复命的是王乙:“大人,书院内其他未离开的人员都已暂时看管住,案发现场附近并无明显可疑痕迹,那几张桌案、椅墩、画架及桌案上所堆的画轴都没有可疑痕迹。”

    “没有?”乔乐梓一挑眉,“没有灰或脚印?褶皱呢?损伤呢?”

    “都没有。”王乙道。

    难道凶手是徒手翻墙的?乔乐梓摸着下巴思忖,七八尺高的墙,徒手翻的话脚总得蹬一下墙面才能翻上去的吧!“去检查墙面,看有无脚印亦或污渍,再或被蹭掉粉漆的情况,另外,让人检查所有在场人员的衣衫,是否有将粉漆蹭在身上的人!”

    王乙应着去了,接着是仵作的汇报:“除却方才向大人所禀的情况,另还在死者指甲缝中发现了画画所用的颜料渣渍,”

    乔乐梓闻言小眼儿不由一亮:通常在双手未受束缚的被勒缢致死的死者甲缝中,都会留有自己或对方身上的一些渣渍,比如皮肤屑、衣物上的丝毛等等,这是因为颈部被勒导致窒息时,受害人惊惧之下会急于扒开勒着自己的东西,如果是用绳子,当绳子陷入肉里,受害人在扒绳子的过程中往往会抓伤自己的皮肤,导致皮屑留在指甲缝中。如果凶手是用胳膊来勒受害人,受害人急于摆脱凶手,往往会胡乱向后抓挠,企图令凶手吃痛而放开自己,凶手如果躲避不及时,常常会被受害人抓伤,那么受害人的甲缝里就会留下凶手的皮肤屑亦或身上衣物的碎屑。

    只不过……这次的死者甲缝里留下的却是画画用的颜料,这颜料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死者听说是画艺社的社长,每日里同画打交道,甲缝里留下颜料岂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章旻是个爱干净的人,”一道慢吞吞的声音忽然打断了乔乐梓的沉思,却见燕家小九爷不知几时站到了身边,揣着手望着他看,一双乌黑的瞳仁又亮又沉,“他对画画一事,虔诚无比,每画之前必先焚香更衣洗手,每一画完必先将手上污渍洗净再去碰画纸,唯恐将纸弄脏,且他一惯只爱清淡水墨,总将墨汁兑水调到稀且淡,若他甲缝里留有颜料渣渍,必然不会是他自己无意弄在手上的,这渣渍,一定来自凶手。”

    乔乐梓望着燕九少爷:“若按照人遭遇勒颈时的正常反应,死者应当会伸手向后挠抓凶手的脸,亦或是拼命阻挡凶手持刀的手,再或是努力想要扒开勒在颈子上的胳膊,倘若死者甲缝里的颜料来自凶手,那么凶手又是什么部位会有这些颜料的呢?莫非是不小心沾在脸上或手上的?”

    “我想知道,凶手既然是从身后偷袭,为何不索性直接扎向死者后心,为何偏要费力地先勒住死者的颈子,而后持刀的手绕到前面去扎死者。”燕九少爷道。

    “唯一的可能就是怕被血溅到身上,”乔乐梓道,“从身后绕到前面去扎,就能利用死者的身体挡在自己身体前,伤口喷溅出的血不会溅到自己的衣服上。”

    “如若凶手有把握杀死死者后立即翻墙逃走,就不必在乎血会不会溅到自己身上了不是么?”燕九少爷慢吞吞地反问,“凶手从后心下手,可以一击杀死死者,且还不会令死者发出声音,从而亦不会立刻引来其他人,如此一来凶手有充足的时间翻墙逃走,甚至躲到什么地方换下沾血的衣服,再大摇大摆走到书院外墙处越墙逃出,总比为了不使血溅到衣上而不得不冒险从前面攻击,万一一击不能使死者死亡,发出的声音招来了其他人,使得凶手很可能无法成功避开众人视线而逃脱这种方法要好得多吧。从易行性和成功率两方面来看,显然都是前者办法更胜一筹才是。”

    乔乐梓若有所思:“所以你的意思是?”

    燕九少爷慢慢地道:“怕血沾到衣上,便说明凶手没有把握能立刻逃离书院,亦或说,他若逃离书院,很容易就会被怀疑到头上,再或说,这个时候他必须待在书院里才是正常的情况。而这个时候应该待在书院里才算正常的人,当然就是被安排负责接待宾客的人,和画艺社的成员。”

    “而死者章旻是画艺社的社长,”乔乐梓接道,“所以首要的嫌疑对象,就是画艺社的成员!”

    第235章 隐身    隐身也是一门艺术。

    负责询问并记录口供的衙役李丙将众人的口供拿了过来,乔乐梓细细翻看了一遍,抬眼望向燕九少爷:“这些口供是对每个人分开、单独询问的,其中问到所有画艺社成员一个问题,那便是‘死者章旻生前可有得罪过人,亦或据你所知谁曾与他结怨、或背地里曾对他有怨言,再或谁与他有利益关系、他若死亡谁会得利’,而所有画艺社成员的答案都很一致,那便是‘没有’。章旻平日人缘极好,鲜少与人口角,性格温和,待人诚恳,在画艺社中有口皆碑——如此看来,又似乎不大像在场的画艺社成员行的凶,亦可暂时排除仇杀的动机。”

    说完这番话,乔乐梓自己也是愣了愣——干嘛要跟这孩子交待这些啊,好像还真把他当个大人似的探讨起案情来了……都怪这孩子太老成,总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把他当成燕子恪那货。

    正说着,去检查墙壁的王乙回来了:“大人,属下已细查过整面墙,并无任何被脚蹬过或其他东西划蹭过的痕迹。”

    “咦?难道这凶手还真是个会功夫的?”乔乐梓稀奇,“通过才刚的口供询问,可知画艺社中并无会武之人,七八尺高的墙,不蹬墙面怎么可能翻得上去?看样子凶手极可能并非画艺社之人,怕是要待明日再从其他人的身上展开调查了。”先随便捏个说法儿把眼前这孩子打发了再说。

    “本案至此疑点有三:”燕九少爷压根儿没理会乔乐梓后面那两句,揣着手垂着眸,语声清晰又低沉,语速也不再慢吞吞,“其一,凶手为何会选在此处动手,此处除了这面画墙,没有能够令他杀完人后可以立即逃离众人视线的有利地形,如若凶手不会功夫,这面墙根本利用不上;如若凶手会功夫,选在这个很可能会被人及时发现的地方动手便不合常理,更不会用了四刀才将章旻杀死。

    “其二,章旻指甲缝里的颜料究竟是从何而来;

    “其三,鉴于我更倾向于凶手不会功夫,在此前提下,凶手是如何做到徒手翻墙而不在墙上留下印迹的?假设翻墙逃走不能成立,那么凶手又是如何在短短时间内逃离众人视线的呢?”

    “凶手持刀在身,说明其杀人意图并非临时才有,”乔乐梓的思路一下子又被燕九少爷的分析吸引了过去,“既想杀人,为何不选在人少的时间和地点?今日画展,书院里哪儿哪儿都是人,若说凶手选在今日是为了借着人多容易逃跑的话,却又为何偏等着闭展之后宾客都走了个差不多的时候才动手呢?难道是因为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出手?但明日还有展出,大可明日再动手,亦或是实在等不得了,憋着一股子气必须要今天杀死章旻,可凶手又如何能保证在这个地方动手不会被别人看到?本是一个极易曝露的地点,他却完美地逃脱了众人的视线,怎么看这凶手也是计划好了要在这里动手的!”

    “所以凶手选在这里动手,一定是因为这个地方可以让他完美逃脱。”燕九少爷抬起眼皮儿看了看旁边这道画墙,两道清秀的眉毛却又微微一沉,“只是他不会功夫,又是怎么在不蹬墙面的情况下翻过墙去的呢?”

    “或者这凶手根本没有翻墙,而是跑得快,在其他人闻声赶来之前就已经沿墙跑了个没影儿?”乔乐梓道。

    “不大可能,”燕九少爷慢慢摇头,“他若沿着墙向北跑,跑到一定距离时就会被后面赶上来的众人看到,因为这道东西向的短墙和凶手所形成的角度已经挡不住后面众人的视线了,他跑得越远就越会被众人看到。”

    “不错!”乔乐梓暗赞小孩子脑子就是灵活,“这么说来,凶手肯定没有沿墙跑掉或是向西面的空地处跑了!那么剩下的就只有一种可能——凶手,就是翻墙跑了!一定是用了什么妙法可以瞬间跳到墙的那边去!”

    “这就解释了凶手为何非要把杀人地点选在这里,为的就是借助画墙来帮助自己迅速逃脱,他事先想了逃脱的妙法,这个杀人的地点就是他特意选在此处的。”燕九少爷从袖里伸出手,慢慢地比了个“二”,“第一个疑问暂时解决了,下面是第二个。”

    乔乐梓:“……”你这孩子怎么还在这儿?!老子为什么又和你讨论起案情来了?!

    “章旻的指甲缝里有颜料,确定不是来自于他自己,而是来自于凶手,那么就只有是在他被凶手从身后勒住颈子后拼命挣扎抓挠时从凶手身上弄下来的了,”燕九少爷一边冲着那厢招招手一边和乔乐梓道,“凶手能够勒住章旻的脖子并且将胳膊绕到前面去刺中他的肋骨,说明凶手的个头至少不会比章旻矮,在场的画艺社成员中李然可以首先排除在嫌疑之外,他要比章旻矮一头。当凶手从身后勒住章旻脖子时,章旻会怎样挣扎抓挠呢?”

    “叫我什么事?”召唤兽燕七走到面前。

    “转过身。”燕九少爷道。

    燕七乖乖转身,燕九少爷至她身后,伸臂勒住了他姐脖子。

    燕七:……

    乔乐梓:……

    “想象一下这种情况下章旻会如何挣扎?”燕九少爷的声音从耳后慢悠悠地传来。

    燕七抬起双手扒住他圈着自己脖子的胳膊:“首先当然会试图扒开对方的胳膊。”

    “如果没能扒开呢?”燕九少爷问。

    “应该会袭击凶手的面部吧,”燕七抬手向后伸,在燕九少爷的鼻子上捏了一把,“通常会想去戳凶手的眼睛,戳到眼珠的话那种疼痛是很难忍住的,凶手十有八九会松开手,而如果戳不到眼珠,退而求其次应该是想要挠凶手的脸,使之吃痛而不小心松了胳膊,再或是去抓凶手的头发?”

    燕九少爷松开他姐,转而望向乔乐梓:“胳膊,脸,应是章旻临死前袭击过凶手的部位。”

    这一点乔乐梓当然清楚:“若说章旻指甲缝里的颜料是从凶手身上这两个部位抠挠下来的,这岂不离奇?谁会在衣袖和脸上沾这么多的颜料?那不是更加引人注目?”

    “脸上可以没有,衣袖上未必不能有。”燕九少爷道,“画艺社的人前些日子天天来这里往墙上画画,许多画都用的是粉和漆涂上去的,很难不将颜料蹭到袖上和身上,只不过……今天到书院来的所有学生,都穿的是院服,不可能有人袖子上还沾着颜料……”

    “难道凶手作案时穿的不是院服?”乔乐梓眼中灵光一闪,“为的就是防止杀人时的鲜血沾到身上——虽然是从身后进行的攻击,但执刀的那只手的袖子,甚至勒颈那只手的袖子都有可能被溅到血迹,凶手杀人时穿的是画墙面时的那件已沾了颜料的衣服,就算血迹沾到了袖上还可以冒充是颜料,杀完人后只要将身上衣服脱了藏起来,亦或是直接套在院服之内就可以瞒混过去!——来人,去检查那几个画艺社学生的衣服,重点在袖口,以及胳膊处的皮肤上是否沾有血迹!”

    衙役们应声去了,燕九少爷伸出三个手指:“第三个问题,凶手究竟是跳墙走的,还是用了别的方法在短时间内避开了众人的视线。”

    “跳墙走的话应该会被人看到的吧,”燕七道,“就算近处的人因为角度关系看不到,凶手又怎么能保证远处的人不会看到?这个法子十分不保险,如果凶手是事先预谋犯罪,这一点他不会想不到。”

    “然而我们已排除了凶手沿墙跑掉或是向着西边空地方向跑掉的可能性了,”乔乐梓道,“再排除跳墙逃走的可能的话,那就只剩下最不可能的一点——遁地。”

    说着自己也不由自主地低头看了看地面,见是青砖铺就的硬地面,严丝合缝铺得十分结实,凶手是不可能从地里头跑掉的。

    “排除了一切的不可能,剩下的不管多么难以置信,”燕七道。

    “那也一定就是真相。”燕九少爷慢吞吞地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