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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301节

      李如松点头,“我知道。”他笑着看向朱常洵。年轻人,就是血气方刚,气性太急可不好。“正因为知道,所以才要提防有下一回。”他的眼神阴沉,“努|尔哈赤这次没能要了我的命,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还会有下一次。”

    “正因如此,所以我才想将你调离骑兵。”李如松沉吟了一会儿,“李家军的骑兵大都只配备了弓箭和腰刀,懂火器的人几乎没有。能用三眼神铳之人也寥寥无几。从朝鲜之战就可以看出这个短板来。”

    李成梁当年攻打努|尔哈赤的外祖王杲,炮手乃是南方将领沈有容。平壤之战,李如松麾下也无人会使用神机箭、佛郎机炮、鸟铳等火器。操纵这些将士均为南方人,而非李家的隶属部队。

    李家财力雄厚,并不是买不起火器。一直以来使用弓箭与腰刀乃是因为种种原因所致。

    鸟铳能及远、多中、透甲,为马上作战第一良器,深受已故的名将戚武毅公喜欢。但对于李家而言,鸟铳因为炮弹装填繁琐,又不能近战,就显得不那么适用。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使用三眼神铳。

    可三眼神铳对比鸟铳,又有快枪射程不及鸟铳,手夹火铳甜宠炮弹后,又必须手持火源点火发射,精度也比不上鸟铳,等等弱点。而且还因为北军为求方便,习惯一铳填装两三个炮弹,这样超量填装极易炸膛,造成人员伤亡。

    这种相对简陋的原始火器,对重弓强剑的女真、蒙古骑兵,造成不了多大的威胁,顶多用来惊吓马匹。所以李家军的人也不爱用。一代接一代的传下来,渐渐火器也在李家军中有些绝迹的味道。

    不过李如松在多次征战后,想要在父亲的基础上,让李家军更上一层。火器就不得不纳入考虑之中了。出于这样的考虑,他对军中善用火器之人分外关注,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过去就对朱常洵留心几分。现下趁着这个机会,正好可以将他分出来,另外仿着直隶搞一个神机营出来。

    这才是李如松将朱常洵找来商谈的真正原因。

    朱常洵了然,“想要抵御蒙古的轻重骑兵,非骑步二兵相互协作不可。但李家军人数不多,皆为精英,且做不到这一点。”他顿时明白了李如松的意思,“大公子想要建立专门的火器营?”

    “不错。”李如松点头,“不仅如此,我还想重金聘得专精火器改良之人,对现有的鸟铳进行改造,使之更适合马上作战。”他的拳头重重垂在榻上。这次险些身亡,令他再不能对女真小觑。

    这口气,一定要争回来才是!

    朱常洵想了想,“当今了解火器之人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向马六甲一带的佛郎机人购买。本国之内,据我所知,最合适的人选乃是徐光启——我的大姐夫。”

    这就是真正让李如松感到头疼的地方。他哪里请的动徐光启?朱轩媖的身份就像朱常洵一样尴尬,即便除了籍,身上留着的血还是天家的。李如松并不觉得自己能够请的动徐光启来辽东。

    同时也是担心天子对李家先前的野心有所提防,不肯放人倒是其次,最怕的是对李家起疑。到时候整个李家可就都毁在自己手里了。

    “你……行不行?”李如松沉着声音,朱常洵是他最后的一点希望。曾为皇子的他,现在是李家的家奴,在李家的防备下,轻易传不出消息。只要消息抵达不了京城,天子就不会对李家做出具有威胁性的决断。建立火器营之事,也能顺利展开。

    朱常洵的心怦怦跳动着,过去徐光启授课时的所有内容都在一下子回忆了起来。他直到来了辽东,投军之后才摸到了火器真正的模样。冰凉、光滑,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正是这样的东西,才能真正庇护大明朝,抵御外敌。

    朱常洵微微一笑,“承蒙大公子看重,洵愿一试。”

    李如松还有几分犹豫,“我听闻仿制火器时,极易受伤,轻则残废,重则身亡。四皇子,你可想好了?”

    “我亦非宫中的皇子,还请大公子往后再不用这样的称呼。”朱常洵摇摇头,“我既应下了,自然全力以赴。大公子是为了国朝,其心之忠,天地可鉴。便是我因仿造火器身故,于我而言,亦是得偿所愿。”

    朱常洵唯一忧虑的是,“不过制造火器需得大量精钢,大公子……可能做到?”

    矿治都是牢牢把控在朝廷的手中,李家就是再能耐,怕也是拿不到那么多粗钢吧?制造火器,十斤粗纲才能炼制一斤精钢,这样大量耗费铁矿的事,就是个无底洞。

    何况在制造火器的过程中,报废率是极高的。

    “这你不用担心。”李如松轻笑,“我既提出来,自有解决的法子。”

    朱常洵拱手,“如此,我便回去细细想想这事儿,拿个章程出来。”

    “好。”李如松应得爽快,“这事儿如何行进,我是一窍不通,就只有你了。”

    “愿幸不辱命。”朱常洵已经知道李如松让自己过来就是为了这件事,见事情了了,就提出要回去。

    这件事越快越好。谁知道努|尔哈赤下一次的阴谋会是什么时候。

    李如松看着朱常洵离开的身影,幽幽叹了口气。

    这样的性子,即便是作为一个皇子,就藩之后想必也是有作为的。不过藩王到底束缚颇多,并不自由。现今这般,也算是个好的结局吧。

    李如松在朱常洵递交建立火器营的章程后,就立刻宣布调拨人另立一营,由朱常洵全权负责。

    李家军大哗。没有人想到李如松竟然会如此重用一个被贬为庶人的皇子。即便是曾救过他的命,也这样的重用,似乎也有些太过了。

    但是放眼军中,的确没有人比朱常洵更适合担当这个职位了。参与过同北夷之间的激烈交战,有实践的经验,对火器又说得头头是道,甚至还用得非常好。这样的人,在李家军中挑不出第二个来。

    张东俊望着再一次高升的朱常洵,心里的不甘流露在了脸上。于公,他知道大公子的选择没错。如果这一次与鞑靼交战,能善用火器,想必伤亡不至这么大。可于私,他实在无法忍受。

    与哥哥的想法不同,对朱常洵抱有好感的张素娘为了庆贺朱常洵的高升,特地做了些好菜。没怎么接触过同龄女子的朱常洵红着脸谢过,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听话,只闷头将菜都吃了。

    张素娘笑眯眯地在边上看着,觉得比自己吃都香。

    朱常洵的家书很快就寄到了京城的郑家。宋氏立即向宫里递了牌子,要求觐见皇后。这是皇后的娘家人,自然没有理由阻止。

    郑梦境看着儿子手写的信,总算是放下了心中的那块大石。

    万幸万幸,洵儿那次没去。

    昨日刚行了公主册封大典的朱轩姝赶紧讨过来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强忍着眼泪没掉下来。“倒是像洵儿的性子,这一封报平安的家书,可算是我收到的最好的贺礼了。”

    他竟然还料着了自己要大婚,特特恭喜自己。可见先前的心思没白费,这个弟弟,总是不经意的时候招人疼。

    郑梦境从女儿手里接过了信,小心放好,“带金,差人跑一趟启祥宫,让陛下和太子今晚都过来翊坤宫用膳。就说……辽东来信了。”

    刘带金福了身子,笑着应了。这段时日娘娘心系四殿下,皱纹不知长了多少,头上的白发也多了。这封信来得可真是时候!

    “奴婢这就去。”刘带金决定亲自跑一趟,这样的喜事,交给谁她都不放心。

    启祥宫中,朱翊钧和朱常溆正为了武昌府传来的消息而眉头紧皱。

    和锦衣卫的消息一同入京的,还有楚府宗人辅国中尉朱华赿的密疏。

    朱华赿娶的妻子,乃是楚恭王妃之兄王如言的女儿。他在奏疏中写明,自己的妻子亲口对自己承认,楚王朱华奎乃是王如言的侍妾尤金梅之子,而楚王的双胞胎弟弟宣化王朱华璧,乃是楚恭王妃族人王如綒的家人王玉之子。

    此二人皆非宫人胡氏所出的楚恭王遗腹子,而是楚恭王妃自王家抱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