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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节

      章晓坦白告诉他,高穹怕周沙不想看到自己。

    高穹在医院里跟周沙坦白819事件是由自己引发的之后,他对周沙就产生了一种愧疚又害怕的复杂感情。这种感情高穹是不懂得应对的,所以他干脆保持沉默,选择回避,不跟周沙见面。

    “蠢死了。”周沙说,“你男朋友这么蠢,你以后怎么办?”

    章晓嘿地一笑,掏出手机要跟周沙合影。正拍着,门开了,袁悦和秦夜时走了进来。

    看到周沙之后,那两人都愣了一下,随即袁悦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周沙,真漂亮啊。”

    周沙立刻问:“我今天漂亮呀?”

    袁悦:“漂亮极了。”

    章晓心中一喜:又多了个人被绕进圈里。

    但周沙下一句话还没讲出来,秦夜时立刻开口了:“说实话,这裙子挺普通的,但穿在你身上,怎么就那么好看?还是看人,首先得人好看,衣服是其次。”

    章晓目瞪口呆:“秦夜时!你怎么知道师姐要说什么?”

    秦夜时得意地笑了笑:“从小到大,这样的套我钻过几千回了。”

    周沙:“可以了,这是标准答案了。”

    秦夜时得意极了,不停地看袁悦,等着袁悦夸他。无奈袁悦根本没看到他的目光,快步走过去,跟章晓周沙一起拍照了。

    参加完婚礼回家的路上,高穹和章晓遇上了堵车。两人干脆从公交上下来,打算徒步走回家。

    两人把西装外套脱了搭在手上,一人拿着一个可爱多,在路上慢吞吞地走。

    夜才刚刚降临大地,灯火陆续在路面亮起来。路旁绿化带里隐隐约约飘出了一点儿桂花的香气,是不合时节的早花,只有一点点,小心翼翼地缀在浓绿的枝梢,照在灯光里,是很羞怯的一小撮。

    高穹凑过去闻了又闻,打了个喷嚏,带着点儿惊喜跟章晓说:“这么香!”

    他看看周围,发现没人注意他们这两位穿着正装吃冰淇淋的男人,于是手飞快一动,撸下了一枝。

    “别摘啊。”章晓说,“就这么一株,你让它好好开,等秋天来了更香。”

    高穹:“好,不摘了。”

    他把折下来的这一枝抓在手里,末了又觉得不够,揪了两片叶子,塞在章晓手上。

    “你怎么那么开心?”章晓笑着问他。

    “结婚真有意思。”高穹说。

    “师姐今天哭了好多遍。”章晓回忆着,“尤其是原一苇说她是自己的半边生命时。”

    高穹舌尖卷起冰淇淋上的巧克力吃了:“嗯。我觉得他俩的一见钟情也很有意思。”

    章晓看他:“原一苇跟你说什么了?”

    高穹岔开了话题:“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别人的婚礼。周沙的孩子会像谁呢?”

    章晓:“不管像谁都应该挺好看的。”

    高穹留恋地舔舐着半融的冰淇淋,想起了原一苇说的话。

    原一苇一直都很镇定,却在仪式即将开始的时候紧张了起来。那时候高穹恰好去找他聊天,他便跟高穹说了很多很多话。

    包括他对周沙一见钟情时的事情。

    他能回忆起很多很多细节,那场比赛的天气,那火辣辣的太阳,跑道上那位扎着马尾的高挑女孩,还有他上前跟她搭话时对方甩过来的一个白眼。

    高穹问他,什么是一见钟情。

    “就是你见到这个人的时候,就立刻知道自己的一生会是什么样子了。”原一苇说,“我一定会娶她,我会和她生活在一起,我们一起养育孩子,一起变老。真的,那瞬间,我完全看到了自己的未来。那里面肯定有周沙,我非常非常确定。”

    他说得很玄。高穹并不能立刻明白。

    但他隐约能理解原一苇说的“看到自己的未来”是什么意思。

    高穹转头看着章晓,发现章晓正抬头盯着对面街上的广告牌。广告牌上是一个金发碧眼的英俊年轻人,旁边还有一行大字:世界特殊人类权益保障促进会亚洲分会场·泉奴代表。后面的一串英文字母,高穹念不出来。

    “原来他是来参加会议的。”章晓一直盯紧了广告牌,直到画面切换成半丧尸人类的代表,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会议今天结束,他今天就会回去了。”

    高穹没吭声,咔咔咔地嚼着酥脆的蛋筒。

    他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点儿令人担忧。

    短暂的假日结束了,又迎来了两人即将分别五日的周一清晨。

    虽然两个人出门的时间相差将近一个半小时,但高穹会跟章晓一起起床。

    他下楼去买早餐,或者自己做给章晓吃。章晓不在的时候他会认真研究买回来的菜谱,憋足了劲儿地等他放假回家,给他一道道地展示。

    因为昨晚去参加周沙的婚礼,两人并没有做晚饭。高穹去买了一堆豆浆油条和芹菜肉包,回家的时候发现章晓神神秘秘地往桌上藏一个信封。

    “伙食费?”高穹问。

    章晓见被他发现了,只好从桌布下把信封掏出来:“不是,情书。”

    高穹一呆,顿时想起了自己曾经要求章晓做的事情。

    章晓给暗恋的邓宏学长写过八千字的情书——尽管后面他知道这是个误会——但他却什么都没给自己写过。高穹耿耿于怀,念念不忘,终于等来了这封信,顿时有些激动。

    但他又不想把自己的激动表现出来,于是先一份份把早餐摆好,随后才伸出了手:“给我吧。”

    章晓把信封封了口,高穹十分失望:他本想镇定地、自然地、潇洒地打开信封,掏出里面的仁儿,镇定地、自然地、潇洒地阅读一番。现在是不行了,撕开封口这个动作在他看来,是相当不潇洒的。

    他先送章晓出门,两人在家里亲了几下,出门之后就规矩起来了。高穹送他上了老郭的车,眼带威胁地瞪了老郭几眼。老郭一头雾水,回头问章晓:“你男朋友为什么老是瞪我?上次是他打我,我还没生他的气呢,嘿。”

    章晓:“不是瞪你,是观察你。他特别喜欢你。”

    他说着回头看,却发现高穹已经不见了。

    高穹一路跑回家里,匆匆脱了鞋,光着脚进了饭厅,抓起那封信。

    正要撕的时候,他顿了一下,转头去找出薄薄一片的裁纸刀,一点点地把浆糊糊紧的口子给豁开了。好在浆糊刚上不久,还没贴实。他小心地拆了信,总算保持了信封完整形态,一边得意一边拿出了里头的信纸。

    信很薄,绝对没有八千。甚至连三千都可能没有。

    信纸有两页,章晓的字写得比较大,一个字跨两行,高穹深吸一口气,心想他为什么不写多点儿?

    他走到了阳台边上,按着怦怦直跳的心,开始看信。

    “高穹:

    此时此刻,你在洗澡。你洗久一点,慢一点吧,这样我可以把这封信写得长一些。

    我知道你一直很想得到一封情书,可我不知道要在纸上写什么。想说的话我每一天都可以跟你说,那些不好说的你也都懂。所以原谅我,这个礼物来得太迟了。

    你的身份证已经办下来了,在我这里。这也是你要给我的惊喜吗?你把自己的生日和我的,写成了同一天。

    你真可爱,我太喜欢你了。这句话说多少次都不够。你要我说多少次我都愿意。

    对的,原一苇对师姐是一见钟情,其实我对你也是。在我已经忘记了你的时候,忘记了白浪街当时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你那时候总是在老杜的咖啡馆外面经过,手里提着豆腐,提着鱼,提着青菜。你像所有人一样,但你又和世界上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我那时候在想,你为什么总要在路口等三四轮绿灯才走。你的家在哪里。你要去哪里。在你要去的地方,你带着这些东西回去的地方,有什么样的人在等你。

    后来我又觉得,这不是一见钟情可以解释的,也不是映刻效应可以解释的。我害怕所有的哨兵,除了你。我没有这样喜欢过任何人,除了你。我没有想过自己的未来里会有什么人,除了你。

    要是我们早一些遇见就好了,我有很多很多事情想和你分享,想和你一起去见识。我会立刻教你拼音,教你写字,让你习惯这个世界。它太好了,你也那么好,我真是幸运极了。

    我愿意成为你另一半的生命,愿意和你承担一切苦厄、灾难,分享一切欢乐、喜悦。

    连你的缺点我也会全部接受的。

    比如,哎,高先生……你现在……又在浴室里唱歌了……你唱得不好听你知道吗?我现在还没有被爱情蒙蔽理智,等你出来之后我一定要告诉你这件事。请你以后不要再随便唱歌了,尤其不允许唱青藏高原。你可以学一些更甜蜜的,唱给我听吗?”

    信到这里就没了。章晓在信纸的右下角匆匆写了一个“晓”字,还有日期。

    高穹笑了起来。

    昨天洗完澡之后,章晓已经忘记了批评自己。他兴奋地举着手机让自己看周沙发来的照片。在那片开满月季的花墙下,摄影师给高穹和章晓两个人拍了一张照片。

    我们把它洗出来吧——高穹记得章晓是这样说的。

    他坐在窗台上,又一字字一句句地,从头到尾看了一遍。

    这么简单,这么短,这么随便。高穹想,这不行的。你还要再写几封,写满八千字,写到我高兴为止。

    然后他会把这些信收起来,藏在最稳妥的地方。等到他老了——等到他们都老了,他要给章晓背许多许多遍。

    高穹靠在窗边,发现外面的日光已经越来越烈了,刺得他眼睛疼。

    眼泪毫无征兆地涌了出来。他小心地收好信,胡乱抹了一把,转头看着外头朦朦胧胧的楼群。

    这里真好。他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小声地、愉快地说着:谢谢你,这里真好。

    没有梁君子,没有应长河,没有原一苇和周沙,没有愿意接纳他的人,他就不可能遇到章晓。

    高穹想大声喊叫,想说很多很多的话。

    但家里除了他,再没有其他人了。

    一片家鸽从楼顶飞起。一只风筝在天边摇摇晃晃,被秋风扶着,慢慢腾空。附近的幼儿园开始播放儿歌,胖嘟嘟的小孩子们在七彩的地面上笨拙地抬起手脚。

    是我。他紧紧攥着信,心想:幸运的是我。

    “我真是幸运极了”。

    (《半边生命》·完)

    作者有话要说:  眼睛不舒服,略疼……第二个番外明天晚上更新,是秦夜时和袁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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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剧场:

    危机办。

    蒋乐洋:你不去参加原一苇的婚礼吗?

    秦双双:我为什么要去参加自己暗恋的人的婚礼?

    蒋乐洋:你可以带我去,然后跟众人介绍说我是你男朋友。我可以给你撑场子。

    秦双双:……不需要谢谢。你可以下班了,加班没加班费,走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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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这个番外的时候,电台给我随机到了李健的《一往情深的恋人》,里面有一句歌词是“她给我的爱就像是/带着露水的清晨”。很喜欢这首歌,所以很愉快地完成了这个番外。其实《半边生命》也是一首歌名,是歌手梁汉文给自己妻子的。

    下面是一些关于这个故事的叨叨,跟故事没啥子关系的,可以跳过。

    首先是:会写宁秋湖的番外吗?比如他和袁悦在平行时空发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