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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0节

      “行行行,你爹,是你爹。”秦子熠牵着大狗往前走,小声嘀咕,“哎。是小祖宗啊……”

    沈潜当天晚上便联系了小安,约他第二天在本地一家咖啡馆见面。

    小安到达的很准时。

    与头天相比,他今天的穿着打扮都比较正式,看上去倒是也有几分成熟稳重的商务人士的派头了。

    小安从前算是他们代代从商的家族里的一朵奇葩。当然,这么说并没有贬义,而是现实。

    然而如今看来,反而是遗传和家教潜移默化的影响无比巨大,曾经一心醉心于艺术的小安,还是不知不觉走上了这条家族老路。

    他们在咖啡厅坐了一下午。沈潜将上次剩余的问题一一给他解释清楚。

    小安外出闯荡一番,长了不少见识,也跟着爱好广泛的小女朋友学了不少东西。两人说完正事,又开始聊起其他闲话,各种话题相谈甚欢,聊了几个小时才一起离开。

    而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两名黑衣黑裤黑墨镜的男人,也木桩子一般相对坐了整整一下午。

    直到两人走后,其中一个才飞快地拉下衣领,低声向老板汇报情况。

    “对,一直都没有过分亲密举动……不,现在好像有了……安先生从车里拿出围巾……亲手给目标系上了……”

    “想办法阻止!”

    “……来不及了。”

    “那就继续跟着。”对讲机那一头的声音极为冷淡,压抑着明显的怒火,“再有这种事就第一时间行动,不需要我再教你们吧?”

    两个黑衣人对望一眼:“是。”

    “还是我开车送你回去吧,潜哥。”小安一出咖啡厅就被风吹得一个哆嗦,“风这么大,太冷了。”

    沈潜中午是从公司直接过来的,司机送他到目的地之后又去别处办事了,这会儿还在外面,一时半会儿过不来。

    沈潜决定打车回去。

    “不用。咱们俩方向不一致。再说,”他晃晃手机,“出租车马上就过来了。”

    他刚刚用手机app叫了个车。

    小安看他穿得单薄,还是觉得他冷:“那等我下,我把围巾拿来给你用吧。”

    说着就跑回自己的车里,翻出一条针织黑色长围巾来,表情有些跃跃欲试:“我去年学了围巾的十八种围法。看我给你系个花儿。”

    这回沈潜没有拒绝他的好意,站在原地微微低下身子配合他系花式,口中说道:“最近比较忙,围巾可能得过几天才能还你了。”

    “没关系没关系。”小安一迭声的说,“要不是这围巾太旧了,我就直接送你了。”

    接下来的几天,沈潜果然越发忙碌了起来。

    因为不日要休长假去旅行,他将很多工作任务集中压缩到了这几天,几乎从早忙到晚。

    好在虽然辛苦,但总算都在时限之内完成了。

    临行前的最后一天,他最后出了趟门,去了一个好友程岳家里。

    程岳就是之前答应借给他狗的那个朋友,沈潜有时候就叫他程。

    他到程岳家楼下的时候,程岳也正从外面回来。伴着一声轰鸣,一辆极其拉风的黑色哈雷就正正停在了沈潜身边。

    “潜哥。”程岳喊了他一声,声音非常悦耳。

    他音域广,音色也美,曾经是一支有名的摇滚乐队的主唱,坐拥粉丝万千。

    不过现在用他自己话说,已经“从良”了。

    沈潜转过脸来,注意力一眼就被他身下的哈雷吸引了:“新买的?”

    “不是。”程岳说,“堂兄送的礼物。这里路况平常不大用得到,之前一直放在那边。”他指的是父母家,在郊区。

    沈潜问道:“今天怎么舍得出门去了?”

    程岳这个人,光看外表颇有几分桀骜不驯,像是那种从小浪在外面不着四六的坏小子。

    然而沈潜知道,他虽然很有个性,但是……非常宅。若非必要,他基本不出门。

    他自己也曾经说过,如果不是因为要遛狗,他能连续几天都在几十平的范围内活动。

    程岳抬起一只手,冲他摇了下手里拎着的袋子:“给米迦勒买零食。”

    米迦勒就是他答应借给沈潜的狗,一只胖胖的灰毛哈士奇。刨去哈士奇典型特征的部分,跟阿拉斯加乐乐的确有几分相似。

    而且关键的是连名字都很像——因为除了程岳自己,大家都嫌米迦勒名字叫起来拗口,也常常直接简称它“勒勒”。

    “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行。”程岳以腿撑地,身姿挺拔的坐在摩托车上,修长笔直的大长腿和俊朗帅气的面孔同样夺人眼球。“阿拉斯加跟哈士奇长相差那么多,小放真能弄混?”

    沈潜道:“颜色一样,体型相似,名字也很像,妥妥的。”

    “那要是别人告诉他这不是阿拉斯加呢?”

    他的表情很认真。沈潜和他对视一眼,笑了:“他信我的。”

    程岳想了想,点点头:“指鹿为马。”

    就从车上下来,停好车子,拎着狗粮跟沈潜并肩往楼里走了。

    刚走了两步,一顿,警觉的往外望了一眼,低声说:“是不是有人跟踪我们?”

    “不用在意,小秦的人。”之前借狗用的时候,程岳已经知道了他们分手的事情,沈潜便没有隐瞒他。

    程岳微微皱了眉:“也就你受得了他。”

    沈潜笑了下,坦然地说:“这不是受不了了吗。”

    程岳向来聪明,话说到这地步便已经明白沈潜的态度,没有再多说,掏出钥匙开门。

    结果一看自己的房子,整个人差点儿炸掉。

    ——他就出去了半个小时左右,留米迦勒自己在客厅,还特地关了其他房间门。

    结果卧室门不知道怎么被打开了,里头的东西零零碎碎摆了一路:东一只西一只的鞋子,漏了棉花的抱枕,断了的鼠标和数据线……

    而罪魁祸首米迦勒,正裹在他换下来待洗的床单里,努力将那片布料撕扯成满地布条。

    程岳怒斥了一句:“米迦勒!你干嘛呢!”

    米迦勒一愣,慢慢慢慢钻出床单,贴着墙根就要遛,被程岳眼疾手快一把抓了回来,用力按坐在地上。

    “瞧瞧你做的好事!我才出去了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你怎么这么能耐呢!”

    米迦勒跑也跑不掉,垂着脑袋,跟忏悔似的。

    到底不是第一次了,程岳斥责了几句,就把米迦勒赶到墙角去面壁。又叫沈潜先坐下歇会儿,自己则雷厉风行的收拾起满地狼藉来。

    沈潜没坐,帮他收拾了一下。

    程岳直叹气:“就这个狗东西,你还敢让小放往家里领。”

    沈潜是既同情又忍不住想笑。

    虽然早有耳闻大狗的破坏力,但乐乐一直挺乖,他这还真是第一次亲眼见到现场。

    “我一定会提醒他注意的。”沈潜说。

    米迦勒蹲在墙边面壁思过,样子可乖可乖的。

    中间程岳收拾东西几次从它身边过,它都不动也不瞎跑,只用那种湿漉漉亮闪闪的眼神看着自己的主人。

    于是程岳又心软了,过去拍了下米迦勒的脑袋,示意他自由了。

    想了想又觉得刚刚自己语气太重,忍不住言语上找补:“其实它还算有点儿分寸的,虽然爱玩,但从来不破坏放在床上的东西……”

    正说着,就见刚刚得到自由的米迦勒嘴里叼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摇头摆尾的跑了过来。

    看清那是什么,程岳的满腔自责瞬间化成一声怒吼:“米迦勒你给我过来!”

    米迦勒特别有危机意识,迅速躲到了沈潜腿后。沈潜弯下腰,把它嘴里的东西取了下来。

    那是一顶黑色的假发。假发材质很好,被大狗那样祸害,随便用手指梳理几下,还是很快就恢复成了瀑布一般的黑长直。

    程岳一直是利落帅气的短发。

    程岳自己住,没有女朋友,也没有姐妹。

    程岳望着沈潜,向来淡定的神情中难得有些紧张,又夹杂了些破釜沉舟般的释然。

    沈潜把假发递还给他,开了口,却是问:“你有没有养过大狼狗?”

    程岳没想到他会问这个,一愣,随即心里不由得一松:“养过啊,现在就有,在我妈那。七条大德牧,可威风了。”

    第十三章

    第二天一早,沈放赶过来送沈潜去车站,顺便接米迦勒回自己家。

    沈放在前面开车,米迦勒跟着沈潜坐在后座。

    这条二哈胆子很大,见到沈放这个陌生人也不怕,懒洋洋的甩着尾巴,眼睛滴溜溜的从车窗往外张望着。

    沈潜的行程安排是先乘坐高铁去a市,跟两个朋友汇合,三人再一起换乘飞机,去最终的目的地c市找另外一个人。

    因为米迦勒在车上,沈潜没叫弟弟像往常一样跟去候车室。他在火车站外面就下了车,语重心长的叮嘱:“按时喂它,没事多陪陪它,千万别放它一个狗在家里。”

    还不知道这句话深层含义的沈放乖乖点头答应:“嗯!”

    沈潜自己进了候车室,倒也没等上很久就检票上了车。坐下之后刚略微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是好友兼上司魏然。

    “小潜潜你什么时候回来啊~”魏然的声音拖的长长的,“我好想你呜呜呜。”

    沈潜哭笑不得,低声道:“我还没走呢。”

    对面明显精神一振:“不然你别走了吧。”

    “怎么了啊?”沈潜好脾气的问。

    魏然:“我一想你走了我周三就得独自面对老妖婆,我就心里毛毛的……”

    老妖婆是他们的一个重要女客户,人其实不坏,不过有点儿恶趣味,尤其喜欢调戏小年轻魏然同学。

    “魏老板。”沈潜道,“精神上给你鼓励。”

    魏然:“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