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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53节

      这是他二堂兄亲口对他说的。

    他二堂兄还说:“老子这么努力为的是什么?当你们一个个在外面飚车、泡吧,左手一个妞儿右手一个妞儿的嗨翻天时,老子不是在太阳下挥汗如雨的练拳,就是在灯下看书,做梦都在思考要如何完善一个大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纵然爷瘸着腿,靠坐着轮椅过活时也没有灰心,仍然无一日松懈,时刻努力和学习着怎么做好一个大家族的管理者,爷容易么我?然后我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和艰辛,换来的就是一群人不知感激的把我当傀儡和假太子,逼着我做着做那,做一些我不高兴的事?”

    “真当爷这么好的气性,生来就是为大家服务的?哼,想得美!”

    当时他二堂兄冷哼着,眼神相当的睥睨与不屑:“说白了,我就是为了我自己!倘若不是为了我自己好方便行事,这辈子都不用受人的指使,我干嘛要这么辛苦?我大可以做一个什么都不用管的二世祖,和你们一样过着纸醉金迷和花天酒地的富足生活,那不比现在轻松?”

    他深以为然,觉得他的二堂兄这种想法才是一个男人该去学习和奉行的东西。

    不过他做不到,一是他能力不够,没有他二堂兄那么大的本事,不管是管理公司和处理公关危机都如鱼得水,双商高的吓人;二是他的个性喜欢安于现状,没有那么野心勃勃。

    所以这场战争他妈妈注定输,而且还输的极其难看——二堂兄不止是要娶越纤陌,他是要到越家做上门女婿,只不过是越家不要他,他现在无可奈何,妾身不明……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那块紫色的鸡心玉坠被曝了出来!

    他认得这块玉坠,他的堂舅舅唐十七经常把这块玉坠挂在胸前,他是唐家正统的嫡子亲孙,别人都没有,这块玉坠是他身份的象征,就连现在的唐远都无此殊荣。

    他拿着这块玉坠的图片去问唐十七,他没打算去问他妈,他妈妈没有拥有过这样的玉坠,可能也只是见过,说话不具备可信度。

    唐十七跟他一点不客气,扔了一本《莫邪十七》给他,并且直接指出他妈妈就是文章中害人家嫡出女儿的族中奸人。

    他当时并不惊讶,一点也没有怀疑唐十七的话,他觉得他妈妈就是那种人,没什么好奇怪的。

    弄清事情的始末,他连找他妈妈谈的欲望都没有,基本上就是这样了,没有什么好辩驳和好说的。

    他唯一想的就是怎么把这件事情平息下去,能够制止事态的继续渲染和扩散,不要对他的妈妈越来越不利。

    凭陆家的实力和他爸爸的官威,压下这件事情也很容易,那篇《百万玉坠滴血认亲,亡母寻亲迷雾重重》的文章也立马可以从各大报端和网络上撤个干干净净。

    但这没有什么鸟用——唐家被惊动了;他妈妈被惊动了;识得那块玉坠的外界人士也被惊动了。

    总而言之,一石激起千层浪,哪怕越纤陌只是投石问路,她也成功了!

    所以他极想找越纤陌谈一谈,最好能和她达成什么共识,不要让这件事情继续恶化下去。

    他不想惊动陆家,也不想惊动他的二堂兄,因为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然而要直接找越纤陌,她可能理都都不会理他,于是他蜿蜒曲折,找到了柳缇这一种比较迂回的方式,希望能和越纤陌见个面。

    然而现在看来,结局很难完美,尤其是恰巧他来找越纤陌谈的时候,赫然冒出这么一个想杀越纤陌的白衣女人,弄的他有点百口莫辩。

    而且越纤陌似乎对他的印象很不好,她直截了当地问他:“你既然在国外有女朋友,又对柳缇无心,为什么一个堂堂中将的儿子,要因为这种事情来欺骗一个女孩子的感情?欺骗的好玩吗?良心上过的去?”

    陆瑞林只能默默,这件事是他不对,不该利用柳缇,但越纤陌的语气明显带着迁怒,估计是把对他二堂兄的不满统统一起算在他的头上了。

    他右腿交叠在左腿之上,低头轻撞了一下裤腿,缓声道:“这件事我会和柳缇道歉的,希望她能谅解,不过我也是事出有因,并非存心要利用她。”

    越纤陌不说什么了,柳缇的事情让柳缇自己解决,她相信柳缇能处理的很好。

    ……

    从哪家咖啡馆出来,越纤陌什么也没吃,既然和陆瑞林未能达成共识,那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再怎么斗法,那是以后的事。

    陆九霄要送越纤陌回家,越纤陌看见他像在看强奸犯,理都懒得理他,对沐蔓妃道:“你送我吧。”

    沐蔓妃一脸为难地举起手机:“夜明给我发信息了,他就在前面的路口办事,让我等他一会儿,他马上过来接我。”

    这是沐蔓妃的工作,越纤陌尊重她的工作,正要指使言艳艳,可言艳艳俊面沉水,眼神阴霾,只顾着低头掏烟,一看就心情不好,她还是算了。

    柳缇又自告奋勇:“我送你回去,我好久没去你家了,正好去你家蹭饭吃。”

    越纤陌看了一旁的陆瑞林一眼,悄声问柳缇:“你不和他谈了?”

    柳缇偏着头,小声地在她耳这说:“谈毛线,老娘现在对他避之唯恐不及,还是不要自取其辱的好。”

    于是越纤陌和沐蔓妃道拜拜,然后和柳缇走了。

    女朋友扔下他和别人走了,陆九霄感觉有些受不了,眼神阴郁的低下头和言御庭一起抽烟。

    沐蔓妃有些同情的看着他,对他们摇了摇手,说:“那我就不妨碍你们了,我去找夜明。”

    言御庭大受打击,不由抬起头来问:“不是说他会来接你么,你干嘛要去找他?”

    沐蔓妃想说我体贴啊,但就在这时,一辆骚包至极的酷炫跑车在他们前面不远处停了下来。

    紧接着,身高腿长的夜明踩着如豹子一般优雅的步伐,缓缓朝他们走来。

    彼时阳光与微风同在,那人穿着纯白有质感的衬衫,发乌黑,眉眼若画,脸庞绝美,一身光华。

    沐蔓妃仿佛不敌阳光的刺眼,微微眯起潋滟美眸,看着他向自己一步一步走近。

    言御庭冷着俊美的面容,将烟夹在指间,也一眨不眨的看着他将如何表现。

    陆九霄一看见他们仨就烦,也懒得管他们去死——他将烟蒂往路旁的垃圾箱一掸,大踏步的去追他女朋友了。

    夜明神情冷凝的站到沐蔓妃的面前,垂眸打量了她一遍,动了动瑰丽的唇:“听说你用水果刀宰人了,你没怎么样吧?刀哪来的?”

    他健而不硕的完美身材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的性感魅惑,一站到沐蔓妃的面前,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替她挡去了刺眼的阳光,让她不再曝晒在阳光下。

    未及沐蔓妃开口,一旁的言御庭淡淡地道:“她习惯在包里放水果刀,一直以来都是如此。”

    “……”沐蔓妃。

    夜明好似这才发现言御庭,缓缓转过头去看他。

    ------题外话------

    咳,咳,这次看是言少赢还是夜明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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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背锅大侠

    谁会习惯性的在包里放水里刀?

    太平无事的日子,又不是劫匪和想做坏事,放把刀等着警察来抓?

    都是生活所迫!

    小时候债主上门,当时只有她和奶奶在屋子里,倘若只是债主还好,若是有小偷趁火打劫,来她们家里光顾一趟,把她和奶奶唯一还有的几斤米背走了,那她和奶奶就只有吃树叶和啃野菜的份。

    被逼啊!只能拿把刀防身。

    奶奶枕头下放一把劈柴火用的劈刀,枕着睡,她的手边也放着一把小铁锤,听见动静就起身!衣服未披就攥起小铁锤,和抓着劈刀的奶奶在黑暗中静静等待,她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瞪的老大,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那时候开始也会害怕,躲在奶奶怀里瑟瑟发抖,奶奶会抱着她的头,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低声安慰她:“乖,宝宝别怕,奶奶会保护你……”

    后来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她习惯了,渐渐的就不怕了。

    稍长大一点,她越长越可爱,那些喜欢猥亵幼女的变态男人经常会在路上堵她和截她,也不管她当时只有6岁还是7岁,或是8岁9岁……

    那些变态明知道她没人保护,只有一个奶奶,欺负起她来简直肆无忌惮!若奶奶不凶悍,若她的个性不是像小野猫一样悍然锋利,又不怕死!她早不知被哪个兽性大发的变态老男人糟蹋了再把尸身扔到河里。

    这样的惨事又不是没有发生——全国各地每年被强奸和猥亵至死的幼女比比皆是。

    最严重的是有一次放学后,她挎着个大篮子去地里割猪草,那时她和奶奶为了省钱和赚钱,不仅喂鸡和喂鸭,还喂了几头猪。

    打猪草的事自然而然就落到了她的头上,奶奶有更多的事情要忙和要干更多的活儿。

    她一边用镰刀割着猪草,一边看看那些庄稼地里有没有人家割掉麦子之后残留的不要的麦穗,若是有,她便捡拾回去充当她和奶奶的口粮,再不济麦粒还可以喂鸡和喂猪。

    当时天快黑了,地里也没什么人,她正聚精会神的蹲在地上割猪草,一个男人突然窜了出来,一下子就把没有防备的她扑倒在地。

    她手上的镰刀脱落、篮子被撞翻、嫩嫩的猪草洒了一地……男人用粗糙的大手掐着她细细的脖子,骑在她身上,不住的对幼小的她上下其手,接着就火烧火燎的去扒她的裤子……

    她最初吓懵,眼泪都吓出来了,男人的大手掐得她很疼,都快喘不过气来!

    当时她很害怕,也很绝望,满心以为自己这次难逃魔手,最糟糕也让她最恐惧的事情要发生在她的身上了!

    但是她又不想死,尤其是被人这么弄死。

    所以有了求生意志,而且那股意志是前所未有的强烈——一她猛地抓起脱落在一旁的镰刀,然后不管不顾的对着身上的男人挥砍了下去!

    管他是脸!管他是头!管他是身!砍就对了!

    热热的血溅了她一头一脸,她一边砍一边大声的喊“救命”,强悍的不像个小孩子,眼光也能杀人!

    然而她毕竟人小力微,有杀人的心,却没的把那个男人砍死,只把他砍伤了,而且他伤的并不严重。

    万幸那个男人负痛,又极害怕她的呼救声引来附近的人,所以那个男人捂着伤处便仓皇地逃跑了。

    她劫后余生,喘气不止,也没有能力去追那个男人,头上和脸上的血也让她作呕……

    那时候,没想过去报警或者带着家长去对方的家里找对方的麻烦。

    主要是那个时候,人的贞操观念还很重,女孩子尤其重名声,如果出了这种事一般都是私下解决,倘若传扬出去,对女孩子以后的生活会带来很大的影响,而且还是一些极其不好的负面的影响。

    再加上她和奶奶也没有能力去找对方的麻烦。

    所以那些变态的男人,她认识的或者她不认识的,有的甚至就是附近的人,她都只一律记在心里,然后默默的防备,紧接着学会保护自己,不再使同样的事情发生,其它的,她并未有再做什么。

    那时候就习惯带刀在身边了——书包里经常在夹层放一把小刀,或是小水果刀或是小匕首,再不济磨损严重的菜刀也行,总之只有锋利的武器傍身才能让她感到安全!

    她的奶奶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开始养狗,什么狗都养,土狗、柴狗、狼狗……为的就是让这些狗跟着她,在她自己看顾不到孙女的地方,有狗帮着她保护孙女。

    养狗还是有好处的,狗的忠心和对外人的防备与凶悍让她那时候轻松了不少。

    后来就是被母亲接到了周家,没有狗保护她,又是在不熟悉的地方,而且周家的人对她并不友善,母亲看着她的眼神也冷若冰霜,所以她只能再次倚靠起“刀”来。

    再后来,念书考大学,被吸纳进那家包罗万象的公司接受特殊的训练,刀,便成了她的必用武器,走到哪里都会带上一把。

    和言御庭在一起的时候,他无聊的时候会翻她的包包,有时候会在一堆稀奇古怪的化妆品中间发现一把刀,他便奇怪的问她这是想干嘛。

    沐蔓妃为了敷衍他,便只好说总有些怪男人骚扰她,她拿这个好吓唬他们。

    言御庭看着她妖冶如狐的模样,便也信了。

    此时听到言御庭称她“习惯在包里放一把水果刀”,沐蔓妃一时不知是哭是笑,还是想从心里发出一声叹息。

    但是夜明显然不这么想,他拧起性格有型的眉,看着言御庭:“言少,你和蔓妃很熟吗?怎么会知道她的习惯?”

    沐蔓妃摸着额上的汗,不知夜明是什么意思——他明明知道她和言御庭在一起过,他聘她之前,出于职业道德,她对他交待过自己曾和言御庭处了三年。

    她那时候是想让他慎重考虑一下,毕竟他聘的是未婚妻,不是保镖和下属一类不会影响到他名誉的职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