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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15节

      众人正猜测发生了什么,便听见乐者手中的梵婀玲徐徐响起,合着古琴清澈的铮铮声,异常调和,似乎还散发着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异国韵味。

    这时走廊尽头的房间门打开,一个穿西洋裙装的女郎走出来,纤腰轻摆,暗香浮动,女郎脸上的表情冷若冰霜,还带着点目空一切的意味,或许是因为她正穿着时下最流行、裁剪最合身的服装。

    接下来是一个接一个穿着法式、英式、日式礼服的女郎走出来,每个人都站定在空地中央,转身,再转身,全方位展现着身上衣着的每一处细节。

    那些美轮美奂的长裙,鎏紫、灿金、樱桃红、芙蓉白、天水蓝、青草黄交相辉映,落在无声凝目其上的看客眼中,渐渐地,演绎出歆羡、痴迷、贪恋、渴望等等各色人间欲念。

    仝则退到角落里,看着他亲手缝制的成品,也看着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心里生出一阵莫名唏嘘,突然间便有了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这是前世演绎服装最著名的形式——发布会,此时在欧洲还没出现。但仝则最清楚不过,作为强有力的视觉冲击,它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直接地引人注意,至于那些“模特”也都是他精挑细选,和冯四娘打了不少机锋才要来的,全都是没有出过局,在坊间尚算脸生的清倌人。

    美人和华服,美酒与乐曲,等到灯光再次大亮,众人还沉浸在刚才那一幕里,法国公使夫人已率先鼓掌,随即全场爆发出一片赞美声。

    对于当下的人来说,这是别出心裁的演绎,且形式感十足,而女人,永远不能抗拒那些被精心包装过的,即便是刻意做出来的优雅与精致。

    ——法国女人大概尤其不能,不到半杯酒的功夫,那位公使夫人已站起身,直奔仝则。

    宇田显得比仝则本尊还雀跃,不过看着公使夫人急切表达欣喜之余直往外蹦法语,不得已他只好先压下内心激动,兢兢业业充当起了翻译。

    那位公使夫人是来谈定做下一季服饰,仝则给出的价格公道,在京都贵族圈子里不算最贵,却也不便宜,刚好可以满足这些贵人们攀比的小心思——作为高级定制,这些贵人最在意的是独一无二四个字,最好一种布料只供应她一个人,除此之外价钱都还是可以商榷的小事。

    仝则深谙此道,话说得又漂亮,几个回合就被法国女人引为了妇女之友。

    她笑成一朵花,有几分神秘地低声问道,“我刚才看清楚了,裙子里面并没加裙撑,说实话那东西又沉又难受,我也不喜欢,可为什么臀部还能营造出那么挺翘的效果,莫非是佟先生专门找的女郎身材比例绝妙?”

    宇田一边翻译,一边也露出好奇。仝则猜到有人会问这个,笑了笑道,“其实是加了几个轻柔小巧的垫子,在衬裙和裤袜之间,将臀部垫高一点,就能起到这样的效果。比起裙撑,确实要省事得多。”

    公使妇人愣了一下,随即发出一阵轻快爽朗的笑,恨不得拍掌大赞仝则有如此想法如此才华。

    其实对于这类赞赏,仝则自觉受之有愧。后世早有臀垫,归根朔源还是西方人发明,谁叫他们一直对前途后翘特别执迷,间接也影响了全世界的审美。

    什么时候能用古中国的东西彻底代替西方人的,成为时代主导,也许是他下一步想要争取做到的事。

    一场成功的发布会结束,订单果然激增,宾客和侍者散去之后,仝则才觉出浑身疲惫,是那种亢奋过后,身心都被抽离的空洞感。

    可惜他的喜悦没能持续多久,因为一举成名,他的店铺被众人口口相传,几日后,一辆华贵的马车停在店门前,一群穿和服的侍女从车上搀扶下一个人。

    正是那日当面羞辱过宇田的幕府将军家女郎,那个长着狐狸眼的女人。

    她神情倨傲,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在店内站了一刻,环顾四下,看不出半点满意的表情。

    林婉上前招呼客人,女郎身边的侍女傲然道,“千姬小姐是来看挑选和服的。”

    吴锋忙捧上仝则亲手绘制的和服图样,千姬随手翻看,冷冷道,“我要做一件礼服,赶在下月初就要用,这儿衣服样子我还算满意,但要看看布料有没有合适的。”

    仝则此时才笑着迎上去,颔首道,“小姐想要什么材质,什么颜色?”

    千姬的狐眸微微眯起,扬唇轻笑了下,“我要出席的是皇太子殿下寿宴,他那日会穿大红色礼服,就好像红日一样的颜色,而我,则要纯粹的如同月光一样的颜色,要每行走一步,都好像有月华洒落在地上的感觉。”

    月光如水,那究竟是怎样的质感?仝则张了张嘴,觉得这个想法太刁钻,此刻遍寻他店内所有存货,也找不出能符合这位千姬小姐要求的布料。

    但她是幕府将军的女儿,和大燕的皇太子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也是仝则真真正正需要接近的人。

    终于等到她亲自找上门来,那么这单买卖,无论如何都不容有失!

    第24章

    仝则想过了,纯白或是纯银两色都不大符合那位千姬小姐的要求,眼下既无布料可用,那就得另想辙才行。

    他不愿为这点事惊动裴谨,或者说,他心里不想让裴谨看扁的念头又在隐隐作祟,于是打定主意,务必要自己去找。

    不信在偌大的京都,如此昌盛繁华之下,还找不出几个顶级的衣料供应商来。

    不过他要赶制接单服装,便只能请游恒这个闲人帮忙。

    奈何此闲人委实是个大老粗,仝则和他相处月余,对他的经历多少有些了解。这人前半辈子只在水师里摸爬滚打,因一场战事和上峰起了分歧。后来上峰贪功冒进失败,做下属的虽力阻过,可到底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结果还是被连带殃及。彼时裴谨不知从哪儿得来消息,将他保了下来,从此以后他便死心塌地追随少保,誓要今生今世不离不弃。

    所以让一个打十二岁上就从军,连正经穿衣吃饭都胡乱对付了事的人,去研究何谓顶级面料,这事要真教他整明白了,大概也能称得上是天方夜谭了。

    一来二去,仝则也就不抱什么希望,想着还得自己亲身上阵。只是这头还没正儿八经行动,就有人登门送来了消息。

    正是有日子没见的裴府总管李明修。

    中年管家这日得空,他本就是裴谨信任的人,知道仝则在为侯爷做事,之前为避耳目不方便联系,现在店铺打开了局面,他也就堂而皇之从正门溜达着进了来。

    看着一向眉目舒展的仝小爷顶着眼底两坨郁青,印堂似乎也有点发黑,李明修不厚道地笑了,“怎么着,是最近数钱数得手抽筋,激动得半夜睡不着觉?”

    “李爷日进斗金,就少挤兑我两句吧。”仝则亲自泡了茶,递到李明修手边,“您今天来,是有什么指教?”

    “指教不敢当,三爷如今不在京里,打发我过来瞧瞧。”李明修撇着茶叶沫子,笑得大有深意,“你小子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三爷还真看重你,好好巴结着吧,经他手调理几年,没准你就有大出息了。”

    仝则苦笑,“不给三爷添堵就好,我这里不缺什么,就是有个棘手的活儿。李爷知不知道,京里哪家绸缎店有最上等的料子卖?最好是自家有染坊的。我要的,是一般市面上找不出的那种。”

    李明修皱眉想了想,“还真有这么一家,都说钱家皮草周家染坊,你别说京里最大的布料供应商之一是周家。只是这些年,那周老爷子的性子是越来越古怪,不做生人买卖,一向只和熟客勾兑,你贸贸然去,恐怕不见的能行。”

    有就好,天下无难事,是人就一定会有突破口。

    仝则说,“怎么都得试试,大不了我多进些货,摆出诚意来,买卖人嘛没道理有钱不赚。”

    “是这么个理儿,到底没人跟钱有愁不是?”李明修咂巴一口茶,点了点头,“要说周家最近也不是老掌柜当家了,换了新人,却是老掌柜的侄儿。这么看八成有戏,年轻人嘛,想必更随和些,你且去问问看,若实在不行,我再报给三爷想办法就是。”

    最好永远没有那一天。仝则没接茬,默默算计起该拿出多少银子来打动周家这个大户。

    李明修接着道,“孝哥儿最近闹着要来看你,被我拦下了。等你这边落停些,我带他来做两身衣裳,不过你的事不能教他知道。”

    “这个我明白。他近来可好?”说起裴熠,仝则脸上也带出笑模样,“有谢彦文陪着,功课上总该有所进益吧。”

    李明修一笑,“可不是大有进益!前些日子二房规置东西,打安平那小子房里翻出哥儿的一枚玉扳指,正好借着这个由头就开发了他。如今哥儿是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也有手段。那谢彦文又是个安分的,太太也觉得欣慰。”

    话锋一转,他又叹了口气,“就只是他那个妈,没事总要作上两回,前阵子为大爷亏空官中又闹了一场,这还不是怕将来少了她二房的钱。要说三爷在外辛苦挣下这份家业,摊上这一个个的全都不省心,光知道享乐不知道建设。”

    李明修说着,大摇其头,“多早晚,把哥儿养在三爷身边,恐怕还能好点。”

    “二爷呢,身子还好?”仝则问,对于裴熠而言,生命中缺少父亲,也就等于少了一个样本来教他如何做有担当的男人。

    对于这点,他自是感同身受,想想当年,他何尝不是看见别人家父子相亲相爱,心里就觉得羡慕得紧,即便他已算是个想得开,懂得疏导情绪的人。

    李明修撇嘴,意思还是老样子,然后答非所问道,“不说那些个了,你明日赶早去周家谈谈进货,我也回去歇着了。”说罢起身,站在桌子旁,顺手翻了下纷乱的图稿,蓦地发现一张小弓弩,他咦了一声,“这不是三爷的东西?”

    那小玩意儿摊在一堆稿纸堆里,要不是李明修扒拉出来,仝则早把给它忘了。

    是那天裴谨莫名其妙留下的,说是送给他玩。那弓弩不大劲道不小,按时下的说法,应该有个十力左右。

    仝则平常会做俯卧撑,也做引体向上,臂力还是不错的,不存在拉不开弓的问题。而这个时代火器早成为主流,枪支炮弹是应有尽有,这种弓箭就变成了贵族们的玩具,骑马射箭都是平日里休闲娱乐的手段,仝则原身出身武将世家,骑射当然不在话下。

    所以裴谨给他这个,大约是想让他消遣着玩吧。

    他有一搭没一搭跟李明修如是解答,却见中年管家手里把玩着弓弩,迟迟不动窝,眼神倒是越来越缱绻,摇头叹道,“多少年了,想不到三爷还留着它。”

    听上去像是有故事,仝则很给面子的问,“这是三爷小时候的玩物?”

    “哪里是玩物……”李明修摇头兴叹,“那是三爷费了多少力气才来的。要说三爷小时候,过得也算是苦了,倒不是缺衣少穿,却是除了锦衣玉食一无所有的苦。”

    李明修退了两步,又一屁股坐下来,看样子是打算把陈年旧事抖落一遍。

    “老爷那会儿忙着征战四方,对家里照应不到。三爷逢年过节才能见着父亲一面。可老爷因为二爷身子的缘故,又和太太起了龃龉,两个人有些年不说话,闹的三爷小小的人夹在父母中间是左右为难。”

    “老爷不大喜欢三爷,总觉得他生得单弱,不是武将的苗子。又一力栽培大爷。可大爷哪里是那块料,没有父亲管教,成日在家混吃混喝,渐渐地也长歪了。等到老爷回来,看见大爷彻底成了个纨绔,心里更怨恨太太没教好,说她是有意耽误大爷。两个人大吵一架,老爷从此搬出上房,直到过世再没和太太和好。”

    怨不得现在薛氏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子安稳自在,一点不像寡居的孀妇……

    李明修话匣子打开,回忆就停不下来,“太太不闹也不争,就只是一味培养三爷。可没了严父,太太就成了严母,把三爷逼得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不光读书,更要习武。找的师傅净是些不出世的高人,还有专攻刺杀一道的。三爷练武那些年,身上瘀青从没断过,那个狠法,我们在旁边都看不下去。不过也有好处,就是把他的身子骨练强健了不少。”

    顿住话,他仰面叹了叹,又道,“三爷小时候是活泼性子,什么捅马蜂窝,上树翻墙一样都没落下过。可这么被调教,等咬着牙捱过来,人也变得老成庄重了。往那儿一站,就算是笑着的,你也猜不大透他究竟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十二岁那年,三爷在老爷书房外跪了一夜,求老爷带他去西南战场,倘若能立下军功,从此以后就请老爷原谅太太当日的冒犯。”

    仝则听得抽了一口气,不知这话是裴谨肺腑之言,还是薛氏教他说的?跟着又暗暗摇头,小孩子参与到父母的隔阂里,试图干预化解,其实并非明智之举。

    果然李明修唉了一声,“老爷也是心狠,素日正眼都没瞧过三爷,赶上人家在外头跪着,他倒把大爷叫了去,还手把手的教他射箭,和大爷有说有笑,等玩够了才想起跟三爷说,让他要懂得长幼有序,兄只要友即可,弟却一定要恭。将来就算他成就再高,也要一辈子照顾好兄长,不能让大爷受一点委屈,还非逼着三爷立誓。大爷那会儿就拿着个小弓弩站在一旁笑看。”

    摊上这么个爹,真还不如没有呢。仝则一面心道,一面默默替少年裴谨掬了一把同情的汗。

    “三爷跪了一晚上,总算得了老爷首肯。可心里憋着气,回去就发起高烧,太太来的时候,听见他满嘴里说胡话,只叫着弓弩两个字。太太终于也心软了,背着人叫打了一把,上头刻着三爷的表字,求老爷亲手送到病榻前。”

    仝则蹙眉,脱口问,“那三爷知道,这是太太的意思,并非老爷的么?”

    李明修抿嘴不答,半晌才摇头,“三爷什么不知道,只是很多事他不愿说。这小玩意也不见他拿来用,只是时时带在身边,后来老爷去世,他在灵前守着那晚,我见他取出来摸了好久。就只剩下那点子父爱,他渴求了一整个少年时代的,末了……也不过如此。”

    是有点可悲,看来这东西只能当个回忆,不过兴许时间一长,还真能骗自己相信那份感情曾经存在过。

    可是不对啊,怎么他又转手送给了自己?难道这东西真寄托了长辈对晚辈的拳拳之心,充满了关爱和照拂之意?

    这么想着,仝则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在回忆裴谨看他的眼神,好像的确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像是在打量一个孩子……

    虽然自尊心随之受到了一点打击,但仝则还是豁朗人,转念就寻思起裴谨小时候的悲催事。原来他童年是这样过的,卷进大宅门的龌龊事里,薛氏未必不是成心把裴诠养歪,裴父的不满也未必没有出处,只是迁怒于一个孩子还是有失公道。

    父亲冷漠,母亲冷酷有心机,生存环境险恶之下,这孩子居然还没长歪,为人处事依能温和坦率,也算是朵奇葩。

    仝则转着手里的弓弩,在灯光下细细翻找,终于在内侧一角找到上头刻着的字,予爱子行瞻,父赠。

    行瞻,是裴谨的表字。这个瞻字倒是挺有先见之明,似乎从开始就预示了他对父爱的渴望,也会成为瞻望弗及的一个未了愿。

    又或许是他本人早就想明白了?既是虚情假意不要也罢,于是转手送人,也算得上是另一种放下?

    第25章

    听过裴侯的成长史,仝则莫名其妙梦了一晚上自己的童年,画面一帧一帧,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有那么几个片段似乎还和别人重合在了一起。

    醒来时再回味,却又不知那别人究竟是谁,只记得是个半大孩子,伶仃的身影看着叫人心酸,饶是仝则从不自苦也不自怜,连自己都没心疼过的一个主儿,反倒莫名为别人有些怅然。

    一定是日有所思,他宽慰自己,眼看着日上三竿,赶紧一骨碌爬起来梳洗了,先做正事要紧。

    周记绸缎在南城,连带染坊也开在一起,占地不小,还有自己的纺织工,也有织染匠人。粗粗一看很具规模,颇有几分后世工厂的模样。

    店主正在里头接待客人,外头还坐了不少客商。候着的功夫里,仝则也没闲着,很快打听出来,正在里头洽谈生意的是店主的亲侄子,名叫周长兴。店主周福生听说是从年初开始就做起了甩手掌柜,等闲不见客。至于原因,说话的人讳莫如深,仿佛老当家受了什么致命打击,自那以后就开始一蹶不振。

    排到仝则的时候,周长兴已有些倦怠,见他分明又是生面孔,神情顿时带了三分敷衍。

    不过在听到他要的绸缎成色,还有数量之后,周长兴的三角眼倒是亮了一亮。

    “哦,我听人说起过,城里最近新开了家裁缝店,专做贵人生意的,想必就是佟老板您的铺子了。失敬失敬,佟老板年纪轻轻就大展宏图,将来必定大有可为啊。”

    客套话就不必说了,仝则有分寸的含笑打断,周长兴当然是明白人,忙带着他去看自家出产的料子,其中以绸缎居多,印染的确细腻,花色出众,摸上去手感极好。

    就是价钱不便宜,不过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自然摊在衣服成本里,总归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仝则表示满意,继而说到重点,“我有一个客人急等一种颜色,有些与众不同。说是月光一样,可月光这种东西,取的无非是意境。所以我琢磨着,底子还得用天青,要在灯光下行走,显现出银白色的暗纹,工艺上须得先晕染,然后再用银线一点点织就成,不知周老板可否为小店赶制得出?”

    “月光色?”周长兴眉头忽然紧锁,像是想到了什么,脸色变得有点不大自然,半晌淡淡道,“这个说着容易,做起来太难,又耗时又耗力,那银线还不能太过明显,只做出行动间显露的效果,实在有些强人所难了。本店的匠人怕是应付不来,还请佟老板去别处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