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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将军本在盛怒之中,看到他这个举动,不禁也愣住了,缓缓放下手里的鞭子,他颓然坐下,“你去吧,既然我已经答应放你走,就不会食言。”

    陈凛放下枪,对着将军鞠了个躬,缓步退下去,从将军最后那个眼神里他能看出来,将军猜到他枪里没有子弹,但还是放了他一条生路。

    那两枚西班牙金币确实是他偷的,但不是在杨蔓那里,而是在哈德逊住的地方偷的,自从那次拒绝杨蔓而被她和哈德逊视为眼中钉,他一直在暗中部署,买通了伺候哈德逊的缅甸仆人,缅甸仆人告诉他金币的事。

    他答应缅甸仆人,只要对方偷几个金币出来,他就把找人把金币换成现金,缅甸仆人答应了,但也只偷了两枚金币出来,他留下金币,把自己几年的积蓄和出国前马丽珠给他的金镯子全给了缅甸仆人,谎称是卖掉金币换来的钱,缅甸仆人拿到钱后一夜间逃之夭夭。哈德逊明知道金币被盗,心里有鬼,也不敢声张。

    没想到,这两枚金币竟然救了自己一命,为免夜长梦多,陈凛回营地找到乔林,两人趁夜离开了山区,坐车去泰国。

    到了泰国之后,两人花钱托关系找了一户需要保镖的人家安顿下来,雇主家很富有,不仅在印尼拥有橡胶园,在北部也有不少生意,陈凛和乔林主要负责保护雇主太太和一儿一女的人身安全。

    也许是命中注定的宿命,这天早上,陈凛出门的时候就预感不对劲,但又不知道不对劲在哪里,司机按着每天必经的路线开车送雇主家的孩子去上学,一切都和平常并无两样,陈凛坐在前座,心中却一阵又一阵的不安。

    傍晚的时候,陈凛刚准备出门,家里的保姆慌慌张张出来找他,告诉他,太太要见他。

    走到客厅里,雇主太太焦急无比,看到陈凛进来,主动告诉他,她的小儿子在学校被人绑架了,对方索要三千万泰铢,而且不得报警,不然就撕票。

    雇主蔡先生去印尼的橡胶园视察,飞机晚点,一时半会赶不回来,蔡太太无计可施,只能和陈凛商量。

    “他们说了交钱地点吗?”陈凛心中一动,知道这是天赐给自己的一个机会。

    “说了,在郊区一个破汽车厂。”蔡太太把情况一股脑儿告诉陈凛。陈凛找乔林商量,准备带钱去救孩子。

    “你跟蔡先生联系没有?”陈凛问蔡太太。蔡太太点点头,“说了,他说不能报警,那伙人心狠手辣,不是第一次作案,一报警孩子就没命了。”

    孩子被绑架的第三天,蔡先生终于回到泰国,陈凛主动请缨去救人,但是要赎金的一半。蔡先生考虑再三之后答应了。

    情况比他们想象的要复杂,绑匪很有经验,不断变换交钱地点,陈凛根据乔林利用自制电子通讯追踪器追踪绑匪打来电话的地点,绘制出大致的地图,并最终确认了绑匪藏身的地点。

    两人冒险前往绑匪藏身的地方,乔林诱敌,双方交火,陈凛去救孩子,解决掉两个看守的绑匪,才时候发现孩子身上已经被绑匪绑上了炸`弹。

    拆弹是陈凛在缅北当雇佣兵期间学会的技能之一,绑匪自制的炸`弹并没有多高明,唯一紧张地就是时间有限、孩子又小,陈凛深呼吸一口气,冷静沉着地观察炸`弹构造,稍微花了点时间就把炸`弹的引线给剪断了。

    把孩子抱在怀里,陈凛跳窗而下,哪知道还没等他落到地面,身后的小楼就发生了爆炸,来不及多想,陈凛把孩子紧紧地护在身子底下,替他挡住飞出来的弹片和玻璃碎片,自己身上多处受伤。

    后来陈凛才知道,绑匪因为形迹败露,引爆了身上的炸`弹,和乔林同归于尽,两个月以后,陈凛出院,带着乔林的骨灰和蔡先生给的一笔钱离开了泰国。

    把乔林的骨灰送到他家乡安葬,陈凛给他买了块最好的墓地,在他坟前祭酒。

    “我会替你把余生的日子好好过下去,以后你的父母就是我父母,我负责他们养老,养一辈子。”陈凛把酒杯里的酒洒在墓碑前,又把余下的半瓶酒一饮而尽。

    安顿好乔林父母,陈凛留给他们一笔钱,南下去了国内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鹭岛。

    29.第 29 章

    </strong>时光飞逝,一转眼白葭在江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普外科规培已经有一年时间。研究生第二年, 她搬出了舅舅家,和高中同学耿薇合租一间小公寓。

    住院医生规培期间只拿实习工资, 还要经常值班, 白葭每天都累得不行, 回到家除了睡觉就是睡觉。耿薇在四大事务所工作,也是每天被老板压榨劳动力到深更半夜才回家的人。

    每天中午, 为了节省时间,白葭都在医院职工食堂吃饭,和她关系比较近的医生护士有两三个, 但最要好的是口腔科实习医生沈桦。

    沈桦是北京人,十几岁才跟着父母迁居江京,性格豪爽好相处,和白葭大学时住同一个寝室。不仅如此,沈桦还是白葭高中同学林熠的女朋友。

    林熠那时在法学院读书,有次借书卡丢了,临时来找白葭借卡,沈桦对他一见钟情, 穷追不舍一年多, 才终于把他搞定。

    林熠在研究生第二年就通过了司法考试,毕业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事务所写字楼离医院不远,他一有空就来医院食堂陪女朋友吃饭。

    沈桦喜欢吃红烧肉,每次食堂只要有红烧肉她都会打两份,白葭有时候笑她,她坚称像自己这样不挑嘴的人好养活,为了攒钱买房结婚,她已经戒掉了一切烧钱的爱好,红烧肉是她最后的阵地,不能轻易上交国家。

    “今天有你喜欢吃的酸菜鱼,我特地多给你打了一份。”沈桦把餐盘往林熠面前推推。林熠把鱼肉挑出来,夹到沈桦碗里。

    白葭在一旁看着只是笑。

    “白葭,今晚你有夜班吧,多吃点,你看你那么瘦,我都快赶上你两个了。”沈桦说。

    “我最讨厌夜班了,就算没有病人来,也睡不好。”白葭只要一想到要上夜班,就连吃饭的兴致也没了。

    “急诊哪天会没有病人,我当初不选普外就是因为我妈说普外要上夜班,还有急诊,我才选了口腔科,就算下岗了,我也能开一小诊所专门给人拔牙镶牙,是不是,小林子?”沈桦笑眯眯看着英俊的男朋友,怎么看怎么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林熠这天比往常更显得沉默,往常就算他再不爱说话,对沈桦还是迁就的,基本上有问必答,这天无论沈桦说了什么,他都有点心不在焉。

    “白葭,你知不知道——”

    “什么?”

    “慕承熙要回来工作了,就在这个月。”

    白葭怔住了,已经好久好久没人提到这个名字。自从他赴美攻读博士后,一直杳无音讯。朋友们就算有人知道他的消息,也默契地在白葭面前不提起,怕刺痛她的心。

    慕承熙是和叶聘婷一起去的美国。

    算一算,他也该博士毕业了,只是没想到他会回国,白葭有些惊讶地问:“我以为他会留在美国工作。”

    “在国外生存哪有那么容易,就业机会优先照顾他们本国人,再说,慕承熙父母都是军人,不能出国定居,他迟早得回来。”林熠客观地说。

    “不知道他会去哪个医院?”沈桦忽然插了一句。

    三人都陷入沉默,照理说,以慕承熙的家境,去军区医院是最大的可能,但江医附属医院也是市内三甲医院之一,不是最优秀的医学生,根本进不来,更何况这里还有白葭。

    “他还不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白葭强撑笑意。

    “也是,我听以前一个同学说,慕承熙他妈妈已经是军区总医院的副院长了,不能比啊,人家含着金匙出生的。”沈桦感慨地说。

    听她提到慕承熙的妈妈,白葭心里泛起一阵涟漪,但很快也就消散了。

    “小桦,晚上我要加班,恐怕不能来接你。”林熠临走时跟沈桦交代。沈桦点点头,“我可以去接你,给你带周黑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