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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2节

      她鞠躬的时候,陈凛看到她双手上的银镯,挂着几个小铃铛,在他们当地只有婴儿才会戴这样的铃铛镯,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大了还戴着。

    “这是您女儿啊,小姑娘长得好漂亮,多大了?”

    “十一岁。”

    “十一岁呀,跟我女儿燕燕一样大。白老师,这是我儿子,叫陈凛,十四岁了,是个调皮鬼,以后还请您多担待。”

    陈望知就怕儿子调皮捣蛋惹人讨厌,每次搬来新邻居,总要提前给人家打预防针。

    “哪里的话,您儿子一看就很聪明,男孩子越调皮越聪明。”白云舒认出陈凛就是之前藏在树上用弹弓打自己女儿的“小赤佬”,不用想也知道是个讨厌鬼,但当着陈望知夫妇的面,她一脸和颜悦色。

    陈凛看着白葭,见她雪白小巧的面孔上那双水灵灵的杏眼有意无意地总看着桌子上的灌汤包,脑袋一热,随手拿起一个给她,白葭却没接,把脸转开了。

    “吃饭呀,看什么看,再看饭菜都凉了。”马丽珠给了儿子的后背一巴掌,眼光却瞟着丈夫。陈望知讪讪一笑。

    白云舒微微颔首,带着女儿走了。陈凛忍不住偷偷瞥了母女俩一眼,白云舒那种苗条高挑的背影,像极了《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

    吃过晚饭,陈凛和陈燕在水池边刷碗,听到父母在房里吵。

    马丽珠嗓门大,说起话来中气十足,陈望知不停地说,你轻声一点,轻声一点,也不怕人笑话。

    “我有什么好给人笑话的,陈得乐,你说说,我有什么让人笑话的?”

    陈得乐是兰溪镇的人给陈望知起的外号,因为他老婆叫马丽珠,广告里天天宣传丽珠得乐,于是大家就把陈望知叫陈得乐。

    “你这个人不讲理的,人家是新搬来的邻居,来送礼,我当然要招呼人家,再说了,我又没跟人家说什么。”陈望知文化水平不高,平时又有点惧内,每每被老婆说得理据词穷。

    “我看她就有点不地道,吴家姆妈说她是寡妇,可我看她没一点像寡妇,打扮得花枝招展不说,胸脯也高高的,我就没见过哪个死了老公的女人胸脯挺成那样。”马丽珠和丈夫一样,高中毕业就辍学,在镇上开杂货店为生,说出来的话也是俗气得很。

    要是平常,陈凛最不爱听父母吵架,偏偏这一回,他听得聚精会神,但是他没理解母亲话里的意思,为什么死了老公的女人胸脯就不能高高的?

    “小赤佬,不学好,又躲在墙根听壁角。”

    马丽珠是个神人,一只苍蝇从她俩口子窗户下经过她都能发现,陈凛不过蹲了几秒钟就被她发现了,撒腿就跑,紧跟着他的是窗户里扔出来的不知道什么瓶子。

    他生母早亡,这么多年来,继母马丽珠虽然对他有养育之恩,但也经常对他非打即骂,因此他也从来没叫过马丽珠一声妈。

    陈凛在外面逛到快九点才回家,看到白葭蹲在葡萄架下,对着个小盆像是在洗衣服,好奇地走到她身旁,“你这么小就会洗衣服呀?”

    白葭见他过来,忙转身背对着他,把自己洗的东西挡住不给他看。

    “你叫白葭,是跟你妈妈姓呀?你为什么不跟爸爸姓?”陈凛蹲下来,看着白葭,这才发现她身上的衣服很旧,领子都洗变形了,他家里条件再不好,妹妹陈燕也没穿过这样破旧的衣服。

    白葭还是没理他,小手不停搓着水盆里的衣服。陈凛有点生气,一拳把她推倒了,嘟囔:“有什么了不起的呀,小爷理你是看得起你。”

    白葭跌坐在泥地上,很快自己立了起来,把水盆端到屋里去了。陈凛冲着她背影扮了个鬼脸。

    日子久了,陈凛从父母和邻居那里知道,白云舒原来在上海一所中学教书,因为“作风”问题被学校开除,辗转才应聘到兰溪镇一所小学当老师。

    “听说她那个小丫头也是野孩子,不晓得是谁的种,所以跟着她姓。”

    “怪不得她被上海的中学赶出来,那种人怎么能为人师表,难道要学生跟她学怎么勾引男人。”

    “看她一天到晚穿得妖妖娆娆,大清亡了快一百年,她还穿个旗袍,开叉开到大腿,不为了勾引男人为了啥。”

    第2章

    兰溪镇地方偏僻,居民但凡有点本事都出去大城市闯世界了,剩下的不是没本事的,就是些妇孺,吃饱喝足闲磕牙是他们唯一爱好,仿佛一天下来不说上点闲话,他们的嘴里就会生出溃疡。

    流言蜚语口口相传,不过两三个月时间,白云舒就成了兰溪镇名人,小镇民风保守,尤其是女人们,很看不惯白云舒那种做派,她哪里像老师,倒像是资本家的姨太太,高跟鞋嘎达嘎达,她也不怕扭折了脚脖子。

    就连走路,她都跟别人不同,纤细的腰肢节奏自然扭动,使得身体曼妙的曲线水波般流动,她到马丽珠开的杂货店买油盐酱醋,白嫩秀美的脖颈让人浮想联翩。

    那种风韵,小镇居民哪里见识过,于是她经常光顾的杂货店就成了镇上男人聚会的地方,很多人下班之后找出各种荒诞理由守在那里,只为了远远看她一眼。

    众人渐渐才知道,白云舒那年不过三十二岁,也还算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虽然有个十一岁的女儿,依然很娇俏,皮肤细腻瓷白,小镇上的女人也白,但白得不新鲜,她那种白是水嫩清秀的白,和人说话的声音嗲而甜,用马丽珠的话说,男人听到骨头都酥了。

    陈凛不知道自己的骨头有没有酥过,也许那时候他的年纪还不算个男人,但是他很喜欢听白云舒每次来买东西时说话的声音,软软的糯糯的,就像她做的米粉糕。

    对三姑六婆的闲话,白云舒不仅不以为然,反而有种公然要和她们对着干的势头,她自己会裁缝,手艺还相当不错,做出来的衣服每每引人注目,贴身的剪裁,每一道线条仿佛都是为了烘托她出众的身材而存在,因此哪怕款式最简单的衬衣,穿在她身上也比穿在别人身上好看。

    炎夏季节,一身素色旗袍的她就像一缕清风,不急不缓吹入心田。

    这样才貌双全的女人,幸好她没有男人,若是身边再有个才貌相当的男人陪伴,她就更能引起公愤了。

    但是后来,邻居们发现他们结论下得太早,白云舒几乎每次外出离开小镇,回来的时候都有不同牌子的小轿车送她回来,其中不乏几辆不仅镇上没有,县城或许都不可能有的高级车。

    水乡小镇道路狭窄,车开不进来,只能送她到镇子外的大路上,过来过往的人一路目送她穿过高高低低的石拱桥,走在湿哒哒的青石板路上,一举手、一投足,不过寻常动作,却总有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

    女人们见白云舒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收获无数男人贪婪的目光,无不在心头油然而生一种混杂着羡慕、嫉妒和偏远地方小家子气的情绪。

    她们严密监视她的一举一动,对她可能存在的不足则采取明察秋毫、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原则,或三五成群于街头巷尾、或嬉笑怒骂于菜场小店,用她们强大的语言力量把那个狐狸精的闲话到处散播,在私底下,她们也把自家男人看得更紧。

    白葭做不到像母亲那样坦然,她走路说话总是低着头,很怕见生人,她妈妈把她安排在自己教的小学上四年级,她是班上最胆小最安静的女生。

    陈燕和她同桌,整整用了半年时间,白葭才会主动跟她说话,以前陈燕要是不找她,她能一整天都不说上一句。

    班上调皮的男生给白云舒画漫画,画她穿着旗袍、提着小包一扭一扭走路的样子,他们把漫画放到白葭的书包里,夹到她书本里,甚至有时拍在她桌子上,强迫她不得不看,然后在她的窘态里嘎嘎大笑。

    起初白葭羞愧地低下头,到后来,她大概也麻木了,谁再把漫画放在她面前,她就把漫画拍在那人脸上。

    白云舒每个周末都要外出,一去就是两天,周五黄昏的时候,她会细心打扮一番,把一头乌黑蓬松的头发绾成发髻,插一根雕工精美的沉香木钗别住,换上合体的绣花旗袍、提着皮包出门。

    小小的白葭对这些熟视无睹,脖子上挂着母亲留下让她看家的一大串钥匙,默默地蹲在葡萄架下洗衣服,陈凛远远看着她,觉得她一年到头像是有洗不完的衣服。

    “作孽呀,自己出去浪,也不给孩子做饭吃。”马丽珠起初看不惯,也会发点牢骚,后来见怪不怪,也就不多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