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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391节

      所以,我自打记事以来,就没有穿过一条不带补丁的裤子。那副寒酸相,比贫民还要贫民……”

    安静的包厢里,秦文君的前生故事上场。

    “好在我老爹还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在我六岁的时候,就把我送进了村里的集体私塾,读书认字。我们那里的规矩,私塾先生和剃头匠是一样的,轮伙,就是挨家吃饭,今天在张家,明天在李家,循环往复,吃了一遍再回头。

    每次轮伙到我家里,我老爹就熬稀饭招待教书先生。而且那稀饭,真叫一个稀,你卷起裤管下到锅底,也捞不出几个米粒来。

    记得教书先生,曾经指着我家的粥碗,作了一首诗:‘粒米熬成粥一瓯,鼻风吹动两条沟。远看就像西湖水,如何不见钓鱼舟?’”

    说到这里,秦文君自嘲地一笑,看着众人说道:“就这一件事,我前生老爹的吝啬,便可见一斑。你们说,我给他做儿子,该有多么不容易吧。”

    “这么说来,你这儿子做的,还真不容易。”季潇潇哧地一笑,抬头问道:“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重点强调你老爹的吝啬?”

    秦文君叹了一口气,道:

    “因为我老爹的吝啬,改变了我前世的一生……十岁那年,我被土匪绑架。土匪开价一千大洋,要我老爹拿钱赎人。

    但是我老爹一毛不拔,还带话给土匪说,杀了我这儿子,我还省点口粮下来,求求你们了,杀了他吧。

    土匪没办法,一再降价,降到十个大洋,我老爹还是不同意。最后土匪来了气,把十岁的我,卖给了一个马戏团,也就是王团长王铁猴的马戏团。”

    “王铁猴?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名字?”季潇潇嘀咕了一句。

    “丁夫人有所不知,那时候跑江湖的人,都不报真名,什么张赖皮,李斗鸡,马二狗,比比皆是。因为过去的串乡艺人,往往也是江洋大盗。我们马戏团的团长,就是大盗头子。这样作奸犯科的人,怎么敢用真名示人?”

    王浩岚微微点头,道:“这么说,你被卖身的不是马戏团,而是强盗团。可是我不明白,马戏团走乡串户敲锣打鼓,是怎么盗窃的?”

    “三百六十行,隔行如隔山,以前江湖上的那些勾当,现在人是无法想象的。”秦文君略带得意地一笑,摇动折扇,道:

    “王铁猴的马戏团,每到一处,表演项目是固定的几个。

    首先是耍猴子和踩独轮车,这个东西小孩子爱看;然后是马技和硬气功表演,铁枪插喉什么的,这个青壮年爱看;再然后就是走高绳,竖起两个旗杆,两丈多高,中间拴上绳子,和现在的走钢丝一样表演。

    这个惊险项目,人人爱看。一般来说,表演到这里,全村子里的人,基本上都被吸引了出来,家家都是空的。

    走高绳的人,就是盗窃的探路者。我在马戏团呆了五年,最后一年,就负责走高绳。

    走在绳子上,我可以看到全村人家的后院。比如左侧第三家的院子里,晾晒的都是绫罗绸缎,那么这一家肯定有钱。于是我就在绳子,左臂连续挥动三次,同时口中一声唿哨。下面的同伙就会知道,于是偷偷溜出一个,翻墙进入左侧第三家,翻箱倒柜地一顿搜索,通常都是大有收获。

    村民们看热闹,傻乎乎的,以为我在上面手舞足蹈呼哨连连,是卖力表演,哪里想得到,家里已经遭了贼?得手之后,我们就会迅速撤退,等到村民反应过来,我们已经在几十里之外。

    后来我生了病,而我走高绳的师父赵大刚,又在头年摔断了一条腿。没人走高绳,找不到探路的眼线,工作无法配合,所以在五棵松村子,王铁猴并没有作案,而是老老实实地表演。”

    说到这里,秦文君略作停顿,喝了一口茶之后,忽然转头一声唿哨,清亮激越,震惊四座!

    显然,他是怕别人不相信,所以把前生的本事,拿出来证明一下。

    丁二苗竖起大拇指:“这呼哨打的,有功底。”

    却没想到这声胡哨,惊动了外面的服务员,急促地敲门,问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没事,一个朋友发酒疯……”季潇潇打开包厢的门,应付了一句。

    再次关上包厢的门,秦文君继续说道:“我前生学的一些小把戏,今生不学自会,无师自通。关于走高绳,哪天方便的话,我也可以给各位表演一下。”

    “姑妄言之姑听之,秦老板,你继续说。脱离马戏团以后,你已经是自由之身了,有没有回去苏南,寻找你的前世老爹秦百万?”丁二苗喝了一口酒,问道。

    要想判断秦文君的真假,只有让他多说。言多必失,希望可以找到破绽,或者多一点了解。

    秦文君点点头,面带苦笑,道:

    “回去过。十岁离家,一别五年。虽然老爹吝啬,但是我依旧思乡情切。我和大胡子郭伟豪分别以后,就从沧洲出发,前往苏南。可是回到老家一看,已经是物是人非。”

    待续……

    第743章 儿孙满堂

    “物是人非?你离开家才五年啊,难道就沧海桑田了?”季潇潇问道。

    “对我来说,就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因为我回去的时候,发现我前生的老娘已经亡故。而我老爹秦方鼎,又娶了个狐狸精老婆,还生了两个儿子。这时候我才知道,为什么当年土匪绑架我,我老爹一点不在乎。因为那时候,他就已经和狐狸精有了骨血。”

    秦文君微微一笑,道:

    “本来老爹就不待见我,再加上一个狐狸精后妈,那个家,更是没法呆了。好在我经过五年的流浪,已经有了混饭吃的经验。所以也不以为意,那天抽了后妈两个耳刮子,然后又离家出走,继续流浪。

    后来的日子,更是一言难尽。我到处流浪,当过剃头匠,捏过泥人,做过轿夫,做过盗墓贼,最后还当了兵,还加入过沪上的青帮,成为了民国四公子之一的袁克文的跟班。”

    王浩岚的手指,在桌子上轻轻叩击,问道:“袁克文?你说的是袁世凯的二公子?”

    “是的,就是他。克文公子多才多艺,风流倜谠,自号寒云主人……是我前世今生,最佩服的人。

    他精通书画,曾经有人向他求字,开出了一个字八千大洋的天价;不可一世的大帅张宗昌,为了求一幅字画,在公子房门前,捧酒一夜;

    而且公子最爱京剧昆曲,经常登台唱一嗓子。只要戏院打出寒云公子客串的广告,戏院必定满座,一票难求;

    公子爱收藏,一掷千金毫不心痛。唐代的《洛神赋》,宋代的《风尘三侠图》,都是他的把玩之物;所以,当时公子的住所,有小故宫的称号,富可敌国。

    公子才高八斗,吟诗作赋,出口成章。常常兴之所至,一夜连作诗词数十首,井边人广为传唱,有民国柳三变的美誉;

    公子的麻将技术,也是冠绝当时,着有《雀谱》;公子也集邮,着有《说邮》;公子也玩古钱,着有《钱简》。

    公子的枕边,有过无数红颜佳人,但是公子却又严肃端庄,即便在青楼喝花酒,也不失礼仪,不露轻佻之相;

    公子……”

    “得得得,打住了。”季潇潇打断了秦文君的话,道:“这个袁公子,还有什么不会的吗?就算他什么都会,跟你又有多大关系?”

    王浩岚却听的津津有味,一片神往。见秦文君的话题被季潇潇打断,他的脸上,竟然有微微失望之色。

    秦文君歉意地一笑,道:

    “抱歉,我说的有些偏题。但是袁公子对我前世今生的影响都很大,我这点墨水,写字画画,弹琴吹笛,都是袁公子教我的。

    还有一点,你们可能不知道,袁克文公子,还是沪上青帮帮主,我在青帮,当时也混上了堂主的位置;后来袁世凯登基称帝,袁公子知道不妙,担心牵连到我,便给了我三千大洋,让我远离沪上,去别处避祸。

    我来到闽南,凭借着公子给我的三千大洋,开了一家当铺。然后娶妻生子,从此,生活才稳定下来。”

    “袁克文竟然还做过青帮帮主?我去,还有这档子事?”丁二苗有些意外,不由得也是一怔。

    好歹袁克文也是袁世凯的儿子,怎么和黑涩会扯一起去了?

    秦文君郑重地点头,以示所言非虚。

    “有的,袁克文的确做过青帮老大,有史可查。”王浩岚也在一边点头佐证。

    冷不防顾青蓝站了起来,一手背在身后,一手并指向天,看着秦文君,一字一顿地说道:“板桥三百六十钉,不是金银铜铁钉。天河渡口摘来星,一把撒出集宁城!”

    王浩岚和季潇潇,闻言都是一愣。心里在想,这好端端的,顾青蓝背什么诗啊?

    只有丁二苗知道,这是顾青蓝在用过去的江湖切口,试探秦文君的底细。这家伙不是说,他曾经混过青帮,还是堂主吗?既然是道上的人,那么就一定懂得这些切口。

    顾青蓝母亲的爷爷,是民国盗墓大家李鸭子的弟子,这些切口,是顾青蓝的外公传下来的,一般的现代人,根本就听不懂。

    只见秦文君也是一怔,不过他随后站了起来,左手轻扶额头,右手虎口大开按在胸前,朗声说道:“玉堂老槐出洪桐,大安国里亿万虫。——敢问堂上第几虫?”

    顾青蓝脸色微变,道:“你果然知道这些切口……请坐吧。”

    秦文君却不坐,右手向天托举,又道:“我家槐林共三顷,一柱通天奉管仲。手握三千鸡毛令,蝎子蜈蚣防伤命。”

    “行了行了,收起你的江湖话吧。”丁二苗挥挥手,示意秦文君坐下来,又问道:“你前世在福洲城安身立命,娶妻生子。那么你前世的家里,还有什么人?”

    秦文君这才坐了下来,微微一笑,道:“儿孙满堂,都在福洲城。”

    众人面面相觑。

    良久,季潇潇问道:“这么说,你的儿子还活着?”

    “当然活着,今年八十二了。”秦文君说道。

    “那你去找过他们?他们还认你吗?”王浩岚越发好奇,问道。

    “认啊,怎么不认?我是他爹,他敢不认我?”秦文君嘿嘿一笑,道:“他们也住在铁路小区,要是不信,天亮以后,我带你们去看看。”

    丁二苗有点小崩溃。

    这个秦文君,几乎是对答如流,滴水不漏。侃侃而谈了几个小时,对于过去的人物风情,各处习俗,以及江湖切口,无不了如指掌。

    如果这是作假,那么这人也太恐怖了,强记博学到这个份上,堪称天才。

    “我知道你们还是半信半疑。不过,前世的事情,死无对证。但是我今生的事,却有迹可查。”秦文君微微一笑,看着王浩岚说道:

    “这位王兄弟,可以调动福洲城的警力,想必不是一般人。不妨,我再将我今生的情况说一说,王兄弟派人去调查一下,便知真假。”

    丁二苗一挥手,道:“等等,信不信你,暂且不说。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接近我吗?带着什么样目的来帮我们的?哎……千万别说你是雷锋,只做好事不图回报。”

    第744章 神童

    这个问题,是关键,所以丁二苗必须要问清楚。

    如果对方没有什么不良企图,那么他是否带着前生记忆,对于丁二苗来说,也就无关紧要了。

    面对丁二苗的疑问,秦文君想了想,道:“没错,我是带着目的来结交的。但是具体的目的,我想单独和丁兄谈谈。而且,我希望在丁兄彻底相信我之后。”

    “为什么要在相信你之后?”丁二苗问道。

    “你不相信我,就会以为我有恶意,就不会帮我。”秦文君说道。

    丁二苗手里转着铁胆,说道:“好,不管怎么说,你也算帮过我们,所以,只要能帮忙的,我尽力帮忙。至于你说的前生记忆,我还要看到你的八十二岁儿子,才敢决定真假。”

    秦文君站起身,抱拳道谢,道:“那我就先行谢过了。等到天亮以后,我带你们去我儿子家里,让你们再了解一下情况。”

    丁二苗点点头,让秦文君坐下。

    王浩岚却端起酒杯,道:“秦老板,天亮还有一会儿,不妨接着说说你的故事。我想知道,你是一出生就带着记忆吗?”

    和王浩岚碰了一杯,秦文君放下酒杯,道:

    “何止是一出生?甚至在娘胎里,我的意识也是清清楚楚的。我喝了孟婆汤,过了奈何桥,接着就被一个鬼捕丢进了一个白茫茫的通道里,一阵眩晕之后,我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处于母胎之内。侧耳一听,可以清楚地听到母亲的心跳。

    随后便是呱呱坠地。当我睁开眼睛,看见此生父母的笑容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再次为人了。但是我也知道,这太不合常理,所以我随即闭上嘴巴,不敢哭泣。

    我怕我忍不住,说出一句话来,我的这辈子父母,会把我当成妖怪给掐死。

    所以,在整个婴儿期,我都很乖,不哭不闹。只有在内急或者肚饥的时候,才会嚎一嗓子。

    记得在我五个月的时候,家里闹过贼。那时候是半夜,父母已经熟睡。一个小偷撬锁摸进了我家里,溜进了卧室。

    我被惊醒之后,抡起小胳膊,左右开弓,把父母全部打醒,吓得小偷落荒而逃。事后父母很是惊奇,逢人就说我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