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节
不少男性开始主动来勾搭闻景戎,他们私下找不到见面的机会,便想办法参加闻景戎出席的酒会,制造各种意外加深印象。
闻景戎有时候会配合着搭讪几句,有时候却连一个眼神也欠奉。几次之后,很快有人发现他青睐的男性,基本都是一个类型,身材修长,气质温润。可惜还没有人成为他的入幕之宾,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找一个怎样的男伴。
尚可挂在闻景戎的衣袖上,眼睁睁地看着他美男环伺,桃花朵朵,心里说不出的郁闷。
“闻总,这份文件需要您签字。”秘书将文件递到闻景戎面前。
闻景戎习惯性地取下袖扣,转换笔形后,抬手在文件上划动,结果发现没有留下一点墨迹。
闻景戎皱了皱眉头,拿起手上的魔数笔看了看,似乎没什么问题。
魔数笔上有指纹鉴定,外人虽然也能书写,但只有笔的主人亲自使用才具有法律效用,这也是塔姆星人习惯携带魔数笔的原因。
闻景戎又试了几下,依然没能写出字迹,只好取出备用魔数笔,在文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签完后,闻景戎将备用魔数笔也扣在袖子上,与尚可搭了个伴。
尚可望着身边这个新来的小伙伴,招呼道:“好巧,我们都是袖扣形魔数笔。”
新来的小伙伴高冷地沉默着。
尚可心情不爽,决定短时间内都不让闻景戎使用自己的身体。
还没下班,闻景戎便离开了公司,开车去了一家私人修理店。
“文胸,好久不见。”店主是一个四十几岁的帅大叔,见到闻景戎走进来,热情地打着招呼。
“不要叫我‘文胸’!”闻景戎瞪了他一眼,然后将尚可取下来,递到他面前,“帮我看看,是不是出了故障?”
帅大叔接过魔数笔,赞道:“看这个造型,是几十年前的风格,保养得真不错,功能也很齐全,以前是不是改造过?”
“大概吧。”闻景戎五年前才从父亲手上继承这支笔,不知道父亲有没有改造过,功能与现代产品倒没什么差别。
帅大叔将他转化成笔形,在纸上写了几下,字迹清晰,颜色均匀,并没有什么问题。
“这不是很正常吗?”帅大叔纳闷地看向闻景戎。
闻景戎将笔拿回来,也在纸上写了几下,结果依然是一片空白。
帅大叔又拿去试,很顺利地将字写了出来。但只要换到闻景戎手上,立刻就不行了。
“哈哈哈。”帅大叔忍不住大笑道,“文胸,看来这支笔很不待见你啊!你到底怎么虐待它了?”
闻景戎盯着手上的笔,一脸阴郁,身上随之冒出一丝煞气。
尚可的灵体迅猛朝那丝煞气飞过去,动作不可谓不快,反应不可谓不敏捷,可惜最终还是没能敌过福光的净化。美味的煞气就在他眼前烟消云散。
尚可如一团棉花般,软塌塌地落在地上。
想吃点煞气怎么就那么难呢!
“你的魔数笔没问题。”帅大叔仔细检查后,做出专业的判断,“我觉得有问题的是你的人品。”
闻景戎将魔数笔收好,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家修理店。
晚上,闻景戎梳洗完毕,先躺在床上看了会电视,然后拿起魔数笔开始研究。
这支笔跟了他好几年,从来没出过什么故障,怎么突然就不能用了?而且只有他本人不能用。闻景戎莫名觉得不快,有一种被自己的东西叛变的感觉。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头绪,闻景戎只好先把笔放到一边,熄灯睡觉。
尚可轻飘飘地坐在闻景戎的身上,不断做鬼脸吓他,尽管他什么也看不到。
“你等着,我马上就去梦里收拾你!”尚可忿忿地朝他挥了挥拳。
话音刚落,就见床上的男人突然睁开眼,锐利的目光直直朝尚可所在的方向射过来。
尚可猛地向后一弹:尼玛,吓死人了!
闻景戎疑惑地扫视了一下四周。
这里,这里!尚可在空中摆了个扭曲的poss。
闻景戎只觉得头顶阴风阵阵,皱着眉头瞪视片刻,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又缓缓闭上了眼睛。
不过一会,便进入睡眠状态。
尚可酝酿了一下情绪,使用法力,再次进入闻景戎的梦境中。
与上次一样,刚入梦,他便拥有了人的形体。
还没来得及有所行动,就被一双大手抱住,耳边随即传来男人低沉的声音:“抓到你了。”
梦中应该不会有什么触感的,但闻景戎的靠近,却让尚可感觉后背一热,熟悉的气息将他团团包裹。
尚可没有挣扎,而是先摸了摸自己的脸,结果发现他竟然有五官了!
“告诉我,你是谁?”
我就是你身边那支煞笔——尚可当然不会这么回答。
闻景戎没有得到回应,便勾住他的腰,缓缓将他的身体转过来。
第146章 £00.我是一支煞笔
让闻景戎失望的是,眼前的人这次虽然有五官,但脸上就像戴着一层薄纱,隐隐绰绰看不真切。闻景戎伸手在他脸上细细描画,眉毛、眼睛、鼻子、嘴唇……温热的呼吸拂过指尖,感觉是如此真实。在脑中勾勒他的容貌,却无法想象他的神韵。
尚可被他摸得发痒,忍不住笑起来。
“笑什么?”不知道为什么,听到他的笑声,心情都变好了。
尚可刚想开口,却发现四周的景象开始晃动起来,心知自己大概又要被挤出去了。
“等等!”闻景戎伸手去抓,结果抓了个空。
意识中只留下一个轻灵的声音:“以后能不能好好练习一下做梦技巧?”
练习做梦技巧?闻景戎坐在床上,看着窗外破晓的天空,嘴角微微上扬。虽然还是没有看清他的样子,但心中已经有了大致轮廓,更别说还听到了他的声音。
片刻后,闻景戎又收敛表情,对一个虚幻的梦中人心动,自己到底在兴奋什么?
大力掀开被子,闻景戎走进浴室。
尚可飘在半空,这次入梦没有第一次那么艰难,可见他这段时间的修炼很有成效。等他将所有煞气转化为法力,说不定就能凝聚实体了。
照常挂在闻景戎的袖子上,跟着他去公司。闻景戎的产业遍布全球,涉及多个行业。他是白手起家,虽然比不上那些家底丰厚的家族,但自身能力卓越,眼光独到,赚钱的速度好像坐火箭一般,嗖地一下就上天了。
但他性格强势,行事狠厉,让他的竞争对手忌惮万分,想弄死他的人不知凡几,只是至今还没有人成功过。闻景戎本身拥有很高的武力值,与很多zf要员关系良好,每年给国家缴纳的税收就是一笔天文数字。更重要的是,他只专注于商业,从不利用手中的财力左右zf决策。光凭这几点,便足以得到zf最大程度的支持。
尚可想要完成任务,最好借助闻景戎的力量,以他的产业,吸收一千劳动力还是不难的。只是这个时代大部分工厂都已经实现智能化,对低层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少。若没有一技之长,就只能选择自己创业或者从事服务行业。但创业需要本钱,而服务行业对外形要求颇高。
任务规定的1000人是无业游民、下岗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刑满释放人员。这几类人,除了退伍军人之外,大多没有什么特殊技能,外形估计也不达标,否则也不至于找不到工作,这个时代的人工服务费是很高的,大多集中在餐饮、娱乐、保健、美容、清洁等行业。即便是最不需要技术含量和外形要求的清洁工作,对个人品性的考察也非常严格,因为他们需要进入客户家中,养护一些贵重物品。
不过在此之前,他必须先有实体才行,不然单靠这支煞笔,也只有戳纸的份。
好在闻景戎没有继续约会其他男男女女,尚可也不再故意给他添乱,该冒字的时候就冒字,该吐墨的时候就吐墨。闲暇时便专心修炼,打算积攒力量来一次完美的梦中相会。
第三次相会确实与众不同,因为尚可发现梦中的场景变了,从单调的虚空,变成了闻景戎的卧室……真是毫无创造性,好歹弄个什么空中堡垒、世外桃园、天上人间之类的啊。
尚可穿着一件宽松的衬衣,光着两条修长的腿,站在落地窗前,沐浴在阳光下。
很显然,他现在的打扮来自于闻景戎的想象。
“你说的对,做梦确实需要技巧。”闻景戎略显愉悦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尚可缓缓转过身,第一次在闻景戎眼前清晰地露出真容。
闻景戎在脑中想象过无数次,但只有真正见到,才知道自己的想象有多苍白。他见过美人无数,却没有一人能够像他这般触动他的心。那双清澈的眼眸,仿佛早已刻印在他的记忆深处,直到此时真正复苏。他的眉,他的眼,他的唇……他一切,似乎都是为他而生。
闻景戎的心无可抑制地跳动起来,几乎没有犹豫的,将他拉入自己怀中,低头吻住他的唇,不留一丝空隙。
梦中的场景总是发生得很快,尚可还没反应过来,便已经被压倒在床上。身上的衬衣凌乱不堪,男人急切地索取,具体动作仿佛被模糊处理,时断时续,但那种销魂的感觉却十分真切。
不知道做了多久,直到尚可脱离梦境,灵体中还带着欢爱后的余韵。
这发展是不是太快了?他甚至没上一句话,光顾着呻吟了!
尚可懵逼了一会,随后惊讶地发现自己在梦境之外竟然也能凝聚人形了。虽然还是灵体状态,但形体塑造非常完整,连男性特征都显露无遗。
这是怎么回事?虽然他现在可以相对自由地出入梦境,但每次都会消耗不少法力。这次不仅没有消耗,反而增加了不少。
正在思索间,闻景戎也从梦中醒来,脸上还带着没有消退的欲望,身体的反应更是表现直接。
他沉着脸走进浴室,随即便听到里面传来淅淅沥沥的水声和粗重的喘息。
尚可:“……”
不用想也知道,对于一个精力旺盛的男人而言,小小春梦自然满足不了他空虚寂寞的身体。
尚可思绪一顿,等等,煞气貌似也包括淫欲。这也解释了他的力量为什么会增加,因为他刚才在梦里吸收了淫欲衍生的煞气。
让他苦恼的煞气来源,居然就这样被解决了?以后只要在梦里和他男人来一发,就不用担心法力耗竭了?
尚可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好好一支煞笔,以后恐怕只能做一支“欲笔”了。不过他对此倒是喜闻乐见,既能吃饱,又能享受,还不用为祸人间,生活简直不能更美满。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尚可每隔三天会入梦一次。闻景戎也逐渐掌握春梦的精髓,场景变得越来越丰富,从卧房到浴室,从花园到泳池,从办公室到阳台,从汽车到飞机……天上地下,无所不在。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然而,这个世界与伊维的魔法时代不同,在魔法的加成下,春梦能够让肉体也获得真实的满足。但闻景戎只有梦中的美好体验,回归现实后,身体却更加渴求。
直到两个月后,原本每隔几天就会出现在梦中的人,突然不见踪影了。无论他用什么姿势睡觉,都没有再梦到过他。这让闻景戎暴躁不已,连带也把手下的人折腾得不行。
忍了两周后,闻景戎决定趁自己还没爆炸前,找个床伴泄泄火。以前他从没想过一夜情,但最近实在有些受不了了。
无论他多么渴望得到梦中的人,那都只是一场梦。他不是没尝试过让人将他的模样画下来,暗中寻找。但找到的人,无论长相有几分相似,每每只要看上一眼便知道感觉不对。
正在开车的司机透过后视镜,见自己老板一脸阴郁地坐在后座,不由得嘀咕:这样子哪里像是去寻欢作乐,简直就是去砸场子的好吗?
将车停在一家娱乐会所的门口,闻景戎走下车,正准备在侍者引领下走进会所,余光突然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街对面。
他心脏一紧,直接撇开使者,快步向那边追去。
那人走进地下通道,闻景戎毫不犹豫地跟了下去。
无论闻景戎的速度有多快,两人始终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闻景戎跟着他穿过地下通道,走过几条街道,登上地铁,越过拥挤的人群,一步一步靠近。
青年站在吵闹的人群中,静静注视着窗外的风景,俊美的侧脸,散发着柔和的光芒,目光澄澈,气质清雅,给人一种宁静致远的感觉,与周围的喧嚣形成鲜明的对比。
闻景戎眼中燃起两簇炙热的火光,体内热血沸腾,手指因为兴奋而止不住的颤抖。
直到地铁到站,眼见青年即将随着人流走出车厢,他才猛然惊觉自己应该做什么。
抓住他,带走他,不计代价地将他占为己有!
然而,当他追出车厢,却发现那人已经不见踪影。他疯狂搜寻,依然一无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