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298章

      张烈端坐在蒲团上面,宁心静气双手不断打出着灵决,他的胸膛上下起伏,口中不断喷出一股精纯而凌厉的法力。
    伴随着他的一吞一吐,这股法力时而转化为剑气时而重新转化回法力,二气不停地互为转换,剑气渐得法力的灵性,法力渐得剑气的锐意。
    日升月落,不知过去了多久,当张烈本能得感觉自身剑气转化已至极限,他猛地一吞。
    将那股剑心通玄气吞入体内,而后以手指接连击点自身胸膛处的数处穴道。
    内以引导,外以控束。
    那股剑心通玄气逐渐汇聚冲击向头顶神庭、眉冲、承光三处大穴之上,一时之间,那盘膝打坐的道人膻中中丹田与祖窍上丹田处,仿佛盘桓着一口利剑。
    “……”
    呼呼呼呼,劲风吹刮,只见道人双掌翻飞,周身法力汹涌而四散,身躯自然而然缓缓旋转起来,伴随着一股股强横雄浑法力的不断扩散,四周的地面、空气都轰隆隆地不断震颤起来。
    骤然睁开原本紧闭的双眼,张烈此时此刻的双眼明亮到了最极点,但他的脸色却苍白到了极点,那是一种完全不合常理的苍白。似乎他身体里的血都已经在这个状态下燃烧殆尽,再转化成为一股股狂暴霸烈凌厉至极的剑气,汹涌澎湃地以周身每一寸经脉、窍穴、肌肤向外逼发扩散。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终于,功行九转到了最极致的境界。
    在青年道人张烈的眉心处,蓦然凝聚生出一条暗金之色神异道纹,仿佛在双眼之间的前额处,骤然间生出一只冷酷无情的法目。
    轰。
    本能低吼,一股磅礴浩瀚的剑气法力,以这只被强行开辟出的法目为基础,刺天戮地而出,直射上方的云海苍穹。
    这股白金色剑气向天空飞出,直入浩荡天云的最深处。
    一时之间,风起云涌,此神通陡一现世,顿时间就激起小荒山上空区域内,风云变色,天地昏暗。
    “啊啊啊啊……”
    在这个过程当中,下方的青年道人也是痛苦至极、难捱至极,但他还是死死咬紧牙关,控制着身形,直到自身一身神识法力挥霍穷尽,眉心处射出的白金色剑气光华,渐渐穷尽为止。
    “呼呼呼呼。呵呵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呼呼。”
    一身神识法力穷尽,最后颓然跌坐于蒲团之上,眉心处的那条道纹也迅速的淡化消失,最后就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纤弱血线,几不复见。
    但是周身大汗淋漓已然浸透法袍衣衫的张烈以手抚额,却是止不住的大笑:
    “原来是这个神通,原来竟是这个神通。难怪要穷尽我一身神识法力甚至要辅以丹药激发,才能勉强开启它。”
    “昊天法目,洞察三界,能见天地众生之生死苦乐以及世间种种形色,更能放出神光伤敌。二十年辛苦,不冤枉了,不冤枉了。”
    修此神通,可辅助开辟上丹田眉心祖窍,虽然在太昊传承当中并没有这个世界凝元紫府这个境界,但是修炼这个神通有成,再开辟紫府却是十拿九稳的。
    尤其道法明悟以力证道,修士以此晋升,可以极大增厚自身的道法根基。
    直到这个时候,心神回转的张烈才发现自己闭关修炼的阵法中,闪烁飞浮着一排的传讯灵符。
    很明显外面的秦素心有什么紧要急切的事情,但被困于阵法之外没有办法进入说明。
    走到此地阵法边角,一连接着地脉的石镜旁。
    张烈挥手打出一道刚刚才恢复些许的法力,面前石镜亮起,显露出阵法外面来回走动踱步显得有些慌张不安的白衣女修。
    “素心一贯是不会打扰我闭关修炼的,看来是遇到什么紧要的事情,才让她如此着急。”
    与此同时,白雾笼罩的入口处。
    “唉,夫君怎么还是没有回信?”
    站在云雾萦绕的阵法之外,秦素心有些焦急不安地来回踱步行走。
    终于,似是听到了她的话语,在秦素心眼前,那道白雾重重的阵法被缓缓开启了。
    “素心,怎么了,看上去你心中很是急迫的样子。”
    眼看着那青年道人自中走出,他的脸色略显苍白却周身都透出着一股凌厉霸烈之气。
    秦素心原本惶急不安的心,骤然之间安宁下来了。
    “夫君。家族长老求见,另外,您刚刚修炼的时候有剑气冲宵破云,如此异象恐怕声势太大了。”
    神功秘术,修成之时必生异象。
    然而这种等级的功法,却未必是张家一个筑基境小家族能够保得住的。
    小荒山灵脉虽然荒僻,但张烈修炼时的异象,只要让人意外看到,就有可能会传播开来,一旦传入高阶修士耳中,那真是不知道会生出怎样的祸事来。
    “家族长老,哪位?他看到我修炼功法时的异象了?”
    张烈也并不知道,隔垣洞见中所记载的那项法术竟然是昊天法目,心神沉浸其中后,的确是有些准备不足了。
    不过好在小荒山地处荒僻,人烟稀少,而且就算有修士看见了,能够传到高阶修士耳中的几率也并不高,毕竟绝大多数低中阶修士是没有什么渠道结识高阶修士的。
    但是张烈还是打算出去转一圈,以防万一。另外以后还是要购买更加高阶的防护阵法,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