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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29. 是诗文还是预言

      硬要挑毛病的话,其实也没啥好挑的,锦辉不仅是美男子,谈吐彬彬有礼,餐桌礼仪也没话说,跟这种男士用餐其实很舒服。
    几句谈话下来,几乎都是锦辉主动开话题和问话,基本上她都是回答和接着话题说。
    烤羊肉和蔬菜虽然冷掉了,但味道很不错。也许狼不习惯吃热食。
    而小九倒是在一旁,高高兴兴的在锦辉爽快同意下,到外面庭院,啣了好几朵清香的桂花回到餐桌旁,享受的啄食起来。
    「没关係,我自己来。」
    黎明看到锦辉往自己的杯里倒第二杯葡萄酒,赶紧说。
    她一点儿也不怕喝醉,湘家的应酬很多,白酒喝,红酒喝,水果酒气泡酒也喝,不管是五八度高梁、威士忌,还是陈年烈酒,都没让自己醉过,遑论区区的餐酒。
    她怕的是,第一他算自己主管(在怎么职位就是比自己高),主管反过来给属下倒酒,九成九没好事。第二他是个男的,公的,推测应该还在光棍(除非背着老婆或女友),她是女的,虽然不用照镜子也很清楚自己并没有羞花闭月的美貌,但是陌生的孤男寡女在一起喝酒,而且还在对方住处,任哪个女人都会多几层防备和戒心。
    除非女的也有意思。
    锦辉嘴角翘起一个俏皮的弧度,一边倾手将酒注入她的杯子道:「那天多亏你在场即时解了蛇毒,不然我现在应该没机会在这给你倒杯酒。」
    「哦!不过就是举手之劳,也还好双头蟒的毒大多不会太猛烈。」
    「墨璃在你给他去毒完,隔天就能走能跳了,我们本来还悲观的以为他要错过明天的太阳了。」
    「他身体素质很强健,让我挺惊讶的,因为我从没见过身体这么好的,居然能恢復这么快。」
    黎明回想起见到狼族第一天的情形说道。
    讲真的,要不是锦辉这么一提,她还真的差点忘了,前阵子不就是因为自己跟着一群白痴猎户擅闯狼群地盘,又遇上蛇蛇,才会一次救了两个中蛇毒的狼族,被狼王押回狼群当肉票监视,自己现在才会在这吗?
    那对方是出于感激之情才邀她回住所,亲自招呼她一顿晚餐,这是人之常情也是狼情,狼的确是种会记仇也会感恩的动物。要是换做自己,起码也会请救命恩人吃顿饭的。
    也难怪锦辉之前监视她时,都没有摆出要胁恫吓的兇相,或高傲的冷姿态来对她。比较像是带她出去自己做事,时间到再领她回去,跟牧羊差不多。
    那自己刚才脑袋里想得那些乱七八糟的画面,还真是误会他了!
    「会这么好,也都是被生活逼出来的。」锦辉带着好看的微笑说,举筷夹起几片红艷艷的萝卜。
    「也是。」
    「国家统一后,乱世也结束了,你想做什么?」
    黎明眨眨眼,将一块烤羊肉送入口中细嚼。
    自己其实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从乱世再入乱世,也拿不准是否就不回去了。
    加之,就算有想做什么,寿命这么短,怎么过?每个世纪像她这种天赋异秉的人,平均三十几岁就死了,好一点四十几,早一点的二十几,五十只是取最大值,目前没有活满五十大寿的。
    所以,想再多,也只是枉然,纯粹一场美好的幻想与安慰罢了。
    「云游四海吧!累了,就落户海边,开间小诊所,看看书、吹吹笛。」
    「听起来就很适合你。」
    「谢谢。」
    黎明一展真诚的笑顏回道。
    毕竟这是第一次有人问她这个问题。
    「你的家乡有海吗?」
    「嗯,是临海背山一个的镇子,不繁荣也不没落,四季分明。每户人家几乎都有院子,种些花草树木,街道都是鹅卵石,很怡人。日出的时侯,很美。」
    「嗯,可以从你眼睛的顏色,想像黎明的美景。」
    黎明闻言一抬眉,笑说:「如此美言,当是贴切不过了。」
    锦辉维持俊朗的微笑说:「之后入冬,行军上会比较艰辛,你有点准备。」
    「回营后下一个行动,也会往东边推进吗?」
    「是,因为还剩下三座城在离天的掌握下,三座城一但收回,周边的地区就等于一起收復,天下就大致抵定,再收拾边界那些混混很容易。此外,很显然黑森之剑并不在这城里,如果在的话,虽然没有全部的线索,也早被恪天挖出来了。」
    锦辉说完拿起酒杯饮了几口,黎明见他说得比自己预想中的多,便继续问:「那哪一座城可能是下一个收復目标?」
    「离大明都城最近的是东方的温德尔城,东北较远的是维雅纳城,最边远的是天涯城,再往前几千公里,便是妖界与其他界的交界灰色地带。之后会先往维雅纳进军,再转进温德尔城。」
    统一前的歷史儘管忘了九成半,但黑森帝国的几个大城市名和位置,从高阳大帝开国到最后一任帝王,除了中间百年乱世有些被更名过,像是首都被更名为基尔曼,其他都没变。
    所以她记得这些城市,温德尔城就是高阳大帝为逝去并追封为开国皇后的爱人名字来命名;而维雅纳在妖精语的意思,是「洁白」,因为在北方,冬天较长,也比其他地方更寒冷,有几近半年的时间都是冰天雪地;天涯城因为靠近世界的交界处,所以故名思义为天涯。
    她不明白狼王为何即将入冬,还要先挺进寒酷的维雅纳,狼毛再厚实,黑森之焰再雄烈,也终会在大自然面前低头。但他最终得了天下,所以这个路径和计划,自有他的考量,和天命在。
    而且自己是个新来的菜鸟,能问到这么多已不容易,再问老闆为什么有这个打算,加上跟锦辉一点也不熟,这显然是不智之举,考虑到这点,黎明赌对方似乎对她就算没好感,也很友善,且男人一但喝了酒多少会比较敞开心说话的情况下,大胆的换了一个问题问:
    「那我们目前持有的黑森之剑线索,还差多少呢?」
    锦辉放下酒杯,又斟满一杯,再帮她杯里倒了一些,说:
    「如天下皆知的,线索是上一任持有宝剑的无名之士,留下的一篇诗,将每行分散至世界各处。但其实我自己认为那些文句,比较像是预言。我们现在有的是开头四句和中间其中的两句:
    曙光之线,望眾所归。
    莫即莫离,心之所在。
    时空之外,朝阳自来。
    前二句我们推测地点在东方,但是后面的四句,缺了中间其他句和结尾,很难揣测出一个具体。」
    黎明点点头,又夹了几片凉拌莲藕嚼了起来。
    当然,她也记得黑森之剑的线索是一篇诗文,但是具体内容,术士考试的歷史科,根本不会考这么细这么没营养的内容,所以不要说自己了,她敢打包票,就是歷届考到七级的术士,也不会有人能背出那首诗。
    就算她记得,在穿越的原则下,她也不能说,更不会动用卜掛或任何占卜之术,来为狼群提供线索。
    而且有的事情,天不想让人知道,就是卜再多掛也算不出来。
    又间聊了一会,黎明才告辞,并委婉的拒绝了锦辉要送她回住处的好意。儘管这顿晚餐收穫不少情报,也吃得很愉快。
    宫里八天前已重新设下新法,所以只能走路不能转换空间瞬间移动,黎明借着小九不错的方向感,很快回到住处。
    黎明迅速盥洗完便瘫倒在上床,疲惫的打了一个大哈欠。
    「我觉得听起来也很像预言耶!」
    「黑森之剑的线索吗?不知道耶!我那时候考试根本没仔细读那么多细节。总之,把握这几天还有蔬菜水果吃的日子。三天后回营,又要继续餐餐吃肉了。」
    黎明把被子拉上说。她已经累到没有力气想之后跟着狼群在寒冬里行军会是什么个鬼样子。
    因为这听起来就很克难,但应该比待在湘家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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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三天,她都在户政所帮忙,在大家的赶工之下,几乎都重新对完和统计好大明都城现有的居民数和土地的情况。
    而锦辉这三天晚上,都被狼王叫去开会(大概是匯报工作进度,顺便商讨接下来的计划),只有中午休息时间,他会跟她讨论户政的事情。
    清晏委託的纪念之物,也在最后一天完成了。她用自己带来的五彩琉璃,透过阵法祝化九天后,把从清晏那里取出的记忆融注进去,成了三条相连成环的锦鲤,还请侍女特别找了一条金绳,穿好绑紧了。
    环环相连,依依永聚,她觉得是很好的象徵意义。
    那块五彩琉璃,也是法器。湘家祖传的绝活之一,就是把器物经过魔法的铸炼,或法术的祝化,使之变成特定使用在某一个行为或目标的法器。
    她把它带来,是作为移转和转换能量的媒介和工具,比如把小九的灵力转为符合与她身体相融的法力,或是移转血液或其他具体的东西,到另一个躯体或物品上去。
    这么贵重的法器,拿去变成纪念之物,等于整个报废。
    但她一点都不后悔。
    过程中,她也没去探看清晏的记忆,只有在祝化的必要的阶段,偶尔远远看到他们夫妻俩手牵手,或一家三口相处的画面。
    这是尊重,儘管委託人不会知情,且记忆中的人都不在了。
    在最后一天晚上,她亲手把琉璃交给清晏,不好意思说:
    「我的手艺向来很拙,上面的结绳绑得不怎么样,如果你不喜欢,大可找人重绑一次,不会有影响的,不好意思。」
    清晏捧着那块三条锦鲤连成的圆环,紧紧的握在手中按到胸前,双眼濛着水光,笑道:
    「绑得很好看,我很喜欢,谢谢你。」
    黎明微笑点点头。这次没被嫌弃绑太丑,真是太好了。
    「明天一早你们就要出发回营,我前几天已差人做几件冬衣和毯子被子,待会就送去你房里。放心,都很轻便。」
    「谢了,我正烦恼这个,毕竟我身上没长一层厚厚的毛。」
    清晏听到这,忍不住轻笑起来,然后说:「相信我们应该还很快再见面。也许到时你身上也长出一层毛以外,还多了一条狼尾巴。」
    黎明也笑起来,道:「那到时见面,怕是我已经学会茹毛饮血了!」
    「行!那我就准备一罈鹿血酒等你!」
    「那不够,龙血还差不多!」
    「哈哈哈,那有什么问题!还怕你喝不下去哩!」
    屋外深秋的金风颯颯一阵,吹过谈笑声的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