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255节
陆希不知道何塞的心理活动,或者说她顾不上——就算能够隐约地感觉到,她也得装感觉不到,毕竟只剩下八年的时间,又何必多坑人呢?所以她草草扒完饭,就把面具叫过来了。
面具,面具心情复杂到难以形容——想想看,他还巴巴跑来警告女公爵让她小心,结果人家已经杀掉了黑翼,手头除了冯特公爵之外竟然还有两个大魔鬼,他就是不来,人家也啥事没有……就问你尴尬不尴尬。
更尴尬的是,自己这一方的猎犬打着打着还自己倒了,现在正吃了女公爵开的魔药,躺在女公爵用教堂改造的医院里被“护理”着,而他和疾风——嗯,坦白地说,他们相当于俘虏……
面具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他此刻的心情,更糟糕的是他原本应该担心自己的命的,毕竟他可是曾经想要绑架女公爵,并且一直都视她为女巫,觉得她应该上绞刑架的。但现在,他居然并不担心……这合理吗?这不合理啊!
“是妮娜让你来的吗?”面具正在心里纠结的时候,就听女公爵发问了。
面具犹豫了一下,在“听妮娜的话”和“怕妮娜生气所以自己跑来”之间来回摇摆,半天还是觉得前者稍微有点面子,于是含糊地说了一句:“要不是妮娜担心……”反正这也是句实话。
“哦——”陆希点了点头,递过来一封信,“那你就回去吧,给妮娜带封信。”
面具仿佛看见了一个烫手山芋:“你,你信里写的什么?”
“让她不要担心,我没事;你虽然来晚了,但还是提醒了我;以及在夏国遗址里得到的信息。”陆希平铺直叙。
面具听见前两部分,心情还有一点别扭的高兴,但听到最后一部分,脸就扭曲了一下:“夏国,夏国的事,与妮娜有什么关系?”妮娜知道了这个,一定又会对着他把教会再骂一次,到时候他该说什么呢?
“就是让她知道,教会撒的弥天大谎。”陆希轻描淡写,“免得妮娜被教会蒙蔽,吃了亏都不知道。”
面具觉得她在放屁。他敢打包票这个女公爵绝对不是这个意思,而且妮娜会被教会蒙蔽?她早就被女公爵洗脑了才对吧?
等等!他为什么要用“蒙蔽”这个词儿?光明神在上,他完全是被女公爵带沟里去了,这绝非他的本意!
心里一边忏悔,面具到底还是伸手把那封信接过去了。他把信仔细地揣了起来,沉默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还是问道:“你,你打算怎么处置猎犬和疾风?”
陆希侧头思索了一下:“我觉得杀了他们最合适,你觉得呢?”
面具表情又扭曲了一下,然后才说:“那为什么还要救他呢?”
“因为要证明草药并不是害人的魔药。”陆希利索地回答,“有些人,刀不割在自己身上是不知道疼的,只有让他自己也体会一下教会不能拯救他的感觉,才不会再说那些寻求草药帮助的人是自甘堕落;只有让他自己体会一下草药的效用,才能破除他头脑里那些被灌输进去的错误概念。”
面具感觉自己膝盖疼……因为这种事,他都干过。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们呢?”他到底还是提出了疑问。
陆希看了他一眼:“因为你们是被欺骗的,从某些方面来说也是受害者,要判你们的罪,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而不是像教会一样,因为你们不遵从我,就把你们杀掉。当然——”她忽然又笑了一下,“如果在看到真相之后仍旧为恶,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就目前来说,你们应该庆幸自己绑定了一个圣女,为了无辜者的生命,我只能更慎重地考虑了。”
“真相……”面具低声地说,“一个人的话,并不足以证明什么……”
“我会继续寻找的。”陆希微微一笑,“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教会已经说了太多的谎言,我能一个个给他们揭穿,早晚有一天,所有的真相都会大白于天下,让你们这些人,即使捂住眼睛掩上耳朵,也不得不承认事实!”?
第308章 夏国遗址(七)、先还医药费吧
面具像逃跑一样离开了青石城, 不过在离开之前,他给陆希提供了一个消息:海格勋爵与苏亚大主教合伙招募了一群海盗,拿着一件夏国的东西在海上寻找什么宝藏, 而且似乎已经有了眉目。
这也是面具此次敢自己偷跑来长云领的原因之一, 他借口出来寻找海盗踪迹而离开了白都,如果到时候列文大主教问起来, 他就可以拿这个消息来搪塞了——毕竟他要是敢说自己是来给女公爵送信的, 那肯定是立刻上火刑架没跑的。
“宝藏……”陆希想了想,还是觉得这件事情没有发展建设领地重要,再说与其去海上寻找一群海盗,不如盯着海格勋爵来得方便。
“如果有消息……”本来就应该在白都盯着海格与苏亚的面具开口说了一半,又把后半句话咽回去了——如果有消息,他也应该报告双塔, 而不是来告诉女公爵。
陆希没在意他说什么, 反而给了他一枚玉琮:“有件实物, 回去也比较好交待。告诉妮娜,好好保重, 不要着急。”
等面具走了, 陆希才又去了医院。
猎犬已经醒了, 但是他从醒过来就一言不发,躺在病床上仿佛一条咸鱼,只剩一对眼睛了。
疾风守着他, 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直到听见脚步声,猎犬的眼珠子才转动一下, 移向了门口。
“病人情况怎么样?”陆希穿着白亚麻布长袍, 像从前查房一样走进来, 不看猎犬, 只问病房里的人。
这是青石城医院遇到的第一个“重症”,看护的护士非常尽心,连忙向陆希回答:“病人心率70,血药浓度由劳拉姑娘检测过两次,都在正常范围之内。不过——”病人十分之不配合,醒过来之后检查反而不好做了,问他有没有不适他也不说,既不进食也不饮水,而且还不大小便!
疾风嘴角抽搐,猎犬也从咸鱼变成了活鱼,险些就要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怎么,怎么公然就说到他大小便了!不,不大小便难道也犯法吗?
但是他没跳起来,主要是因为跳起来能怎么说?问她们为什么要关心他的大小便吗?让他对着一群女人怎么说得出口!
然而女公爵对他的窘迫视而不见,反而是很不满意地皱了皱眉,转头问他:“为什么没有小便?”
猎犬觉得肯定是有什么事情搞错了,明明这个女公爵才是魔鬼,不折不扣的!
“小便能够反映出很多问题。”陆希平心静气地说,“给你使用的药物难免会损伤肝肾,这些都会在尿液中反映出来,所以你必须要做相关检查。还有,及时补充营养也是必须的,不进食不喝水,不遵医嘱,你想干什么?”
他想干什么?他还不如直接死了好呢……
“想死啊?”陆希这才笑了一下。这一笑,她就不再是青石城医院救死扶伤的院长,而是精于算计的露西女公爵了,“想死可以,先把医药费付了。”
付就付!猎犬是这么想的,然后他就得到了一个可怕的数字:“什么?”仅仅是那个草药,就值五十金币?抢钱吗?
“怎么,你觉得不值?”陆希拿了一个算盘——她新近弄出来的,用过的人都说好——随手拨弄了一下,让光滑的算盘珠子发出清脆的噼啪几声,震得疾风的眉毛又跳了一下,“我问你,一位红衣主教的圣水多少钱?”
红衣主教的圣水,那是能用钱来衡量的吗?别说红衣主教,就是大主教,服务对象也仅限于贵族和大商人,这些人的供奉都至少是以百枚金币起算的。如果是平民,捧着钱来都买不到!
“你发病时候是什么样子,你的搭档都看到了。”陆希不紧不慢地拨弄着算盘珠,“你问问他,一位普通主教能把你救过来吗?”
疾风低着头不吭声。老实说他觉得不能。猎犬小时候发病比这轻得多,但是牧师的圣水就是没用的。后来他进了双塔,再发病的时候列文大主教都曾经给他治疗过,但除了缓解一些之外,也没什么太大的用处,最后只能定义为“堕落血脉的诅咒与惩罚”,需要他自己赎罪才能让主解除惩罚。
而这次猎犬再发病,整个人都跟死了一样,呼吸几乎没有,脉搏也几乎感觉不到,疾风当时真的慌了,他不仅是慌张找不到神官,更怕的是即使能找到列文大主教,也未必能把猎犬救活。
如果这样算的话,那一份草药定价五十金币,好像也并不算贵……
“还有别的检查呢。”陆希摆出一副奸商嘴脸,开始一笔一笔地算,“你知道你的病出在哪里吗?你知道相同症状的病可能原因不同,需要使用不同的药物吗?你知道要怎么先诊断你的病因吗?”
最后——
“你知道检查你的心脏是使用了神术吗?使用一次神术,应该收多少钱?”
神,神术的使用,就跟红衣主教的圣水一样,是难以定价的……
“那么,就跟草药一样,定价五十金币好了。”陆希又拨上一枚算盘珠,继续轰炸,“你知道你的病很危险吗?知道如果药物用量不适会引起什么后果吗?知道要怎么确定药物该不该继续使用吗?那是要检测你血液里的药物浓度的。知道怎么检测吗?”
猎犬感觉到了不妙:“也,也用了神术?”他不敢相信地看向疾风,却只看见搭档的头比刚才垂得还低,堂堂一个骑士,现在脑袋都快揣进怀里了。
“使用了两次,因为每隔六小时就要检测一次。”陆希露出恶魔的微笑,“一百金币,多吗?我想这个价格应该不会比教会的更高。”
猎犬想反驳,但开口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声音是出乎意料的弱气:“神术,也要看使用的人……”不同神官使用同样的神术,价格自然也是不同的,比如说如果是个信徒或者见习牧师,那他们的神术可不值那么多钱。
“说得对。”陆希微笑转向疾风,“你说说看,五十金币一次,合理吗?”
猎犬抱着最后一点希望看向搭档,却见对方的脑袋沉重地往下点了点,就再没抬起来。这就是说,疾风承认,前来施展神术的人,水准至少是在正式牧师甚至以上的……
“这怎么可能……”猎犬发出了微弱而绝望的声音。
陆希笑而不语,疾风在她的目光压迫之下,不得不出声:“是,是两位圣女,都,都有正式牧师的水准……”那种力量的凝实感,他身为一个教会骑士是不会搞错的。
而且他还没忍心说出来,其中一位圣女的年纪也就是十岁左右的样子,神学院里最有天赋的学生,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当然,这两位圣女的力量跟教会的圣女似乎不太一样,虽然看起来都是神恩,但疾风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同,但要让他具体地说,他又说不出来。也许是因为两位圣女并不是来直接治疗,而是来检测的吧……
但是即便有所不同,力量的等级是不能作假的,就像猎犬是魔鬼,但他也能判断对方的等级一样——力量一旦使用出来,就是无法伪装的。
“圣女——”猎犬感觉自己又要喘不过气了。长云领是不敬神的地方,为什么会有圣女!
“你要是再病一次,费用就要再翻一倍了。”陆希凉凉地说。死老公文学虽然有趣,但看两遍也怪烦的。
所以说金钱果然是万能的,听到医药费再翻一倍,猎犬立马精神了:“两,两百金币我也——”守夜人也是有津贴的,再跟别人借一点,两百金币大概还能凑齐。
“别着急啊——”陆希慢条斯理地打断他,“我还没说完呢。”这才只是检查与用药的费用,还有住院费和看护费呢。
什么,你说住院和看护没有用到神术,所以叫不上价格?错了!你以为住院只是随便搞张床来躺着,以为看护只是随便找个平民来守着?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首先,我们来说说消毒的费用。”陆希手指点着一枚算珠,看得疾风都心惊肉跳了——那一颗木头珠子往上一拨,就是五十金币呀!
作为骑士,疾风当然是脱离了他平民的阶层,不会过那种劳作一年都看不到一枚金币的日子,他每个月都能从教会拿到面包、咸肉、麻布和麦酒,还有三十枚金币,如果要出外差,还有更多的津贴。
这么看,一位骑士的日子能过得非常舒服。甚至养活一家人都毫无问题。可是人生的开销并不只是吃穿。
骑士需要盔甲、武器和马匹,教会可以提供最基本的,但一位高级骑士难道骑着普通的驽马,提着普通的铁剑,穿着普通的铁甲吗?就算他愿意,这些东西也承担不起他的力量了,比如说他光靠两条腿,就能比驽马跑得还快。
疾风对面子看得不是那么重,而且他的天赋在于轻捷,所以他只把钱花在了武器上——一对神术短剑,名字叫做“蜂刺”。
就像它们的名字一样,这对神术短剑附加了两种能力:第一是像蜂刺那样的穿透力,第二就是毒素——被这短剑刺伤的人,伤口会立刻红肿疼痛,如果伤处过多,即使并不致命,也能让人失去战斗力。
这么好用的神术短剑,花了疾风五百金币!这还是因为他是教会的骑士,所以得到的价格比市价至少低了三成。
并且,剑身上附着的能力是隔五年就需要重新补充的,而把短剑送进炼金工坊再次充能,至少需要一百金币,这包括重新加固神术阵,还有更换镶嵌于其上的特殊魔晶。
你就算算,这得花多少钱吧。而假如是习惯与人正面对抗的骑士,再加上神术盔甲与马匹的钱……
另外,身为骑士,难道是用木盘子吃饭,穿普通麻布的人吗?
纣为象箸,则箕子恐。就是因为一个标准提高了,其余的标准自然跟着水涨船高。看起来仿佛每一笔花费都不是太大,但加起来的总数就很可观了。
总之疾风和猎犬以世俗的标准来看都是有钱的人,但让他们立刻拿出几百金币的现金来,那也很困难。
哦,猎犬稍好一些。虽然身为守夜人,教堂除了包吃住之外不会每月再付钱,但他也没有那么多的开销,既不需要养家人,也没什么机会把钱花在集市上,所以靠着出外差的津贴也能攒下一些。
不幸的是,他太虔诚了,所以积攒下来的金币差不多都以供奉的方式返回了双塔教堂,所以他现在也付不起治疗的费用。
谁能付得起这五十金币五十金币往上加的费用呢?
“这是抢劫!”猎犬忍无可忍地低吼。
“教会不就是这么干的吗?”女公爵微笑着回答他,“只不过教会抢劫所有的人,我只抢劫你们而已。要知道,使用神术的价格,可是教会定的。”
这句话打倒了猎犬,因为这是真的。所有与神术有关的东西,价格都会至少翻上三倍,如果以此来计算,女公爵给他列出的费用,并不算多。并不是没有商人——甚至是小贵族,因为一场病而耗尽所有家产,变成穷光蛋的……
“所以到底多少钱?”猎犬声音嘶哑地问。
于是算盘珠子哒哒地响了一会儿,女公爵微笑着给了他一个数:“也不多,两百五十二金币零五银币——给你抹掉零头,就给二百五十个金币吧。当然,要现付,我这里可是不赊账的。”
显而易见,他们付不出来。疾风思考了一下,提出把自己的神术短剑抵押在这里,让他们回去筹钱。然而女公爵睁大了眼睛,一脸惊讶地问他:“抵押?你要用我的战利品来抵押?亲爱的,我想你可能弄错了什么,这只是药费,还有你们赎回自己的赎金呢?别忘记了,你们可是我的俘虏!”
猎犬是可以跑的,虽然打不过海因里希,但他自忖还是能逃掉的,但疾风不行。
于是他们最后的欠款是一千金币——这还是把疾风的神术短剑充抵了一部分费用之后的数字。
“也许双塔愿意出这笔赎金?”女公爵很客气地提出建议,“你们可以送一封信给双塔。”
这个提议当然不行,因为守夜人的身份是不能公开的,双塔更不会为了一个魔鬼交付赎金,那不就等于承认他们在使用魔鬼了吗?
“那你们可以为我工作。”女公爵终于把她那可恨的算盘放下,整肃了表情,“我还要继续在无尽深渊寻找其它的遗址碎片,你还有用。”
猎犬也可以对前面那些可笑又可怕的医药费和赎金统统不认账——前者他可以说那不是教会的神术所以不值钱;后者他又不是贵族,并不需要为了自己交付什么赎金——但说到寻找夏国遗址的空间碎片,却不是一件可以开玩笑的事。
是的,开玩笑。尽管女公爵一通算盘珠子拨得两人哑口无言,但他们心里其实也都明白,那都不是认真的——女公爵难道缺那一千金币?那么多的商人来购买长云领的出产,随便哪一样都能给她带来好几个“一千金币”,她赶紧杀掉两个来行刺她的人才是正常的。所谓什么欠款还钱,不过是留他们一条命的理由罢了。
而她留他们的性命又是为了什么呢?猎犬已经猜到了——她要打碎他这个守夜人狂热的信仰,找出更多的证据来推翻他认定的那些事情!
这想法令他恐惧,但在恐惧后面又掩藏着一丝难以形容的期待,使得他居然默认了那一千金币的欠款,并且暂时留在了长云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