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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 第19节

      “但也可能是因为长云领没有使用神术阵的马车……”光球还在试图挽救一下时空管理局岌岌可危的名声,“普通马车也承受不了神术,需要特制的,只有教会才知道制造方法……”长云领跟教会关系这么糟糕,教会肯定是不会给的。
    陆希不置可否,也不打算再怼可怜的光球了,毕竟中心智能系统的锅,一个小小的内存条是背不动的。她现在要考虑的是到了长云领会遇到什么情况。
    光球很会看眼色,发现陆希不打算再怼它,胆子就大起来,小小声地问:“你就那么说要治何塞的腿,会不会——引起怀疑啊?”
    “怀疑就怀疑。”陆希的脑袋又在车厢上咯噔一响,她无奈地换了个地方,“你看见那个丹尼尔的表情了吗?”
    当然是看见了的。光球虽然没有出来,但它能通过陆希的眼睛来观察,陆希看见的东西,它自然也能看见。在陆希说出要医治何塞的时候,丹尼尔的表情真是十分复杂——可能就是既想要讥讽她不自量力,又希望她说的是真的。
    然而陆希也只说了这么一句,并没有提到具体的治疗方法,而是问何塞是否相信她。何塞当然是回答了相信,然后就坐上了马车的车辕,甚至没有多问一句。可是丹尼尔就难受了,看起来恨不得直接撬开陆希的嘴。可惜他自己也知道不能这么干,可把他憋死了。
    其实也不只是丹尼尔,就连约翰,那个时候也没能维持住完全冷静的表情,剩下的骑士们也有轻微的骚动。陆希敢肯定,长云领只怕有不少何塞这样的人,不是说什么神弃者,而是受伤之后未能得到妥善治疗,落下了大大小小的毛病。
    “他们需要一个治疗者。”陆希又挪了挪自己的头,可惜这车厢壁光秃秃的,连个垫子都没有,她把脑袋靠在哪儿都是硬梆梆的,“但是他们这种态度也太狭隘了,反对教会,就反对一切能使用圣光术的人,这不是硬把人往教会那边推吗?”难道拉一个妮娜去长云领,受益的不是长云领里的人?
    “一个个的,脑袋都跟花岗岩差不多吧?”陆希恶狠狠地吐槽。妮娜是多好的一个帮手啊,而且经过对伯斯男爵的治疗,妮娜对她的信任是别人都比不上的,她打开自己的面板看过了,信仰值那儿动了——从0,变成了0.5!
    这0.5的信仰值没别人,肯定是妮娜贡献的!也就是说,妮娜对她已经有了信仰的趋势了,再培养一下就……
    现在好了,人都见不着,这0.5也就没了上升到1的希望!信仰值,帮手,朋友,都tm没了,没了!
    光球小声安慰她:“长云领离黑莓镇并不远,等你继承了爵位,还可以来接妮娜的,到时候长云领该怎么做,就是你说了算了。”
    陆希叹了口气:“我觉得这事儿没那么乐观。”但是好吧,这却是她必须要做到的,否则这十万信仰值从何而来,她又怎么才能完成任务回去地球呢?
    唉,想想外卖,想想手机,想想网络,还是奋斗吧。
    陆希在车里给自己做动员的时候,丹尼尔已经忍不住策马赶上约翰:“你觉得,她说的是真的吗?她真的会治疗术?”
    约翰皱着眉头,没有立即说话。丹尼尔有几分焦躁地继续说道:“那个妮娜才是圣女不是吗?那个胖男爵应该是她治好的,而且还有个牧师——总不会那个秃头管家并不只是在客气,咱们的‘伯爵小姐’还真的会治疗?”
    当时管家口口声声说多亏了“伯爵小姐”,伯斯男爵才能康复,约翰也以为他只是在说客气话而已,毕竟他们向镇民打听到的消息,是说妮娜忽然得到了神恩,成为了圣女,并且还当众使用了圣光治疗术。
    “不可能的吧?”丹尼尔自己又否定了自己的推测,“我们都知道圣光只有那些虔信者才能得到,伦吉尔也是贵族出身,母亲还是圣女呢——她努力了那么久,也没能觉醒圣光,咱们这位伯爵小姐可是双黑……”
    众所周知,信仰之光之所以被称为信仰之光,就是因为它是真正只有虔诚信徒才会得到的——信徒本人的品行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对神的态度。相比之下,骑士所觉醒的斗气虽然也是神恩,但比起信仰之光来,在虔诚度上却要逊色那么一点了。或者说,骑士虽然也是主所信重之人,但比起神职人员,还是要离主远了那么一点儿。
    以此类推,被称为堕落血脉的双黑,是离魔鬼最近的人类,自然也就是离主最远的了。
    “你别忘记,她是伯爵大人的血脉。”约翰终于开口,打断了丹尼尔颇为不敬的评价,“她的身上有一半王族的血。”冯特伯爵是王室后裔,陆希自然也是,尽管她的母亲是个身份低贱的双黑女奴,但从父亲这边来说,她却有一半的高贵血统。
    丹尼尔撇了撇嘴。约翰眉头皱得更紧:“丹尼尔,你不要这样子。你是要跟她结婚的,无论如何,即使仅仅以妻子的身份而言,你也不能这样轻蔑。”
    “我不跟她结婚!”丹尼尔立刻就想跳起来,“约翰,你知道伯爵也中意你,你干吗不跟她结婚?反正我们当中只要有一个人跟她结婚不就行了?我觉得你更合适做领主。”
    “但是你跟她年龄相当,我毕竟年长她十多岁,并不合适。”约翰把语气放得更温和一些,“你要知道,她是无辜的。她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就像我们一样。我们拿走了爵位和权力,至少要保证她可以好好生活,这是我们的责任。”
    丹尼尔不吭声了,过了一会儿才不很情愿地说:“我知道了。如果伯爵大人最终选定我,我会好好对她的。就是——”他把话题转开了,“你说她究竟是不是说真的,那个何塞的腿都已经那样了,怎么才能治好?”
    这个问题约翰也答不上来了。在他看来,何塞的腿已经畸形,是根本没法医治的。他们当中,伦吉尔出身治疗世家,代代都出圣女,可也没能治好任何一个类似的伤者,而这个一直生活在农庄上的私生女,难道就有什么本领吗?
    “她是不是在吹牛……”丹尼尔说了半句,就又自己把后半句咽回去了。吹牛的话,有什么用呢?欺骗一个神弃者跟她去长云领?意义何在?这么一个瘸子,难道还能替她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还是能帮着她继承爵位?
    想到这一点,丹尼尔目光一闪:“难道她知道了什么?这不可能吧?”一个从小生长在农庄上的,从来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女孩,能知道什么?
    “不管怎么样,我们先把人接回长云领再说。”约翰回头看了一眼在车辕上晃来晃去,极力想保持平衡的何塞,微微摇了摇头,“确实是个神弃者。”
    丹尼尔冷笑了一声:“神弃者,也不是每一个都能明白的。教会那些夜行人,不也有神弃者吗?他们还不是一样为教会卖命,甚至更疯狂。”
    “如果是那种人,处理掉就是了。”约翰收回目光,看向前方,“到了长云领,一个人又能做什么。对我们来说,如果她真的能治好这个人,才是最重要的。”
    陆希当然不知道这两名骑士说了什么,她被马车颠得头昏脑胀,直到整个车队停了下来,还觉得自己在颠簸不休。
    “我们今晚要在这里过一夜了。”丹尼尔从前头走了回来,对陆希微微躬身,“条件是简陋了些,但这个村子已经是附近最大的村子了,请小姐暂时委屈一下,等回到长云领就好了。”
    陆希狐疑地打量了丹尼尔两眼。虽然对方的笑容看起来很正常且有礼貌,但她总怀疑这人又在内涵她,毕竟原身从前住的那个农庄,比眼前这个村子也好不了多少,如果按那个标准来说,也谈不上什么委屈。
    不过陆希也不打算费力气去琢磨丹尼尔的话,她现在真的只想找张床躺下。车队从早走到晚,只在中午的时候短暂地在野地里停下来用了一餐,也不过就是用葡萄酒送了几块白面包,外加一块冷肉而已。
    说真的,白面包是比黑面包要强,但——也实在强得有限,尤其又不是新烤出来的,放冷的白面包也挺难咬,而且还有一股酸味,反正跟陆希概念里的“面包”完全不同,还不如让她吃个饼子呢。
    肉也不怎么样,无非就是加了点盐腌了腌而已,可能还加了点什么香料,有股说不出的味道,反正不合陆希胃口就是了,甚至连肉的种类她都没尝出来,硬着头皮咽了。
    希望晚饭能好一点吧……
    陆希抱着这点可怜的希望向村子里看去,却觉得有点不对劲:“没人吗?”
    按理说像他们这样的车队——车虽然只有一辆,但每个人都有马,还能携带武器,对村庄上的人来说就是大人物了。尤其是还有两位骑士,就冲着约翰和丹尼尔,村长也会出来迎接并且好好招待,万万不敢怠慢的。
    可是现在,连个人都没有。
    “村子那边有动静——”何塞站在车旁边,向一个方向指了指,“好像那里有不少人。”
    何塞说得半点没错,村子东头的一片空地上确实聚集了不少人,大概整个村子的人都在这里了。人群中间是个柴堆,上头树着一根木杆,杆子上绑了个女人。在女人脚下,一个瘦小的女孩儿被随便地扔在那里,抱着女人的腿抽噎。
    小孩子身上的麻布衣服被扯破了,露出弯曲的后背,陆希从人群外头看过去,发现孩子不是驼背,而是后背上长着什么东西。
    似乎是要解释她的疑问似的,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男人举着火把走到柴堆旁边,一把将小女孩儿扯起来,将她的后背亮给众人:“大家看,这就是寄生的魔鬼!”
    魔鬼?陆希用力踮起脚看过去,终于看清楚了——女孩儿后背隆起,顶端生着一张干瘪的脸,那是一个寄生胎。?
    第24章 伯爵小姐(三)、剑身上的纹章活了
    寄生胎, 是指一个完整的胎体的某部分寄生有另一具不完整的胎体,其实就是在多胎孕育过程中,有胎儿未能完全发育, 最终只变成了一个寄生体, 被发育完全的胎儿包裹在体内。
    一般这种寄生胎的好发部位在腹腔部分,被寄生的新生儿肚子显得比较大, 但因寄生胎包裹于体内, 倒是不易发现。
    但是这个女孩儿的寄生胎却在后背,这应该是当初受精卵分化的时候分离不完全,原本形成了一对连体胎儿,但其中一个最终未能发育,就变成了女孩儿后背上多出来的一张脸。
    说是脸,其实也就是形状相似, 五官都不那么清楚, 但寄生在一个小孩子的后背上, 看起来也确实有些诡异。
    这张脸一露出来,在场的村民就齐齐倒抽了口冷气, 就连丹尼尔, 陆希都听见了他抽气的声音, 顿时就觉得不妙。
    果然村民们抽完气,就有人大喊起来:“烧死她们,烧死女巫, 烧死魔鬼!”
    “这是做什么?”陆希用力扒拉一个村民,“你们在做什么!”
    “这是个女巫!”被她扒开的村民连头都没转, 亢奋地回答, “这个女巫, 她跟魔鬼生下了孩子, 还把魔鬼的诅咒带了来!必须烧死她,才能解除诅咒!”
    他说着,忽然也举起拳头,大喊:“烧死女巫,烧死魔鬼,解除诅咒!”
    旁边几个村民听见他的话,也跟着一起喊起来,一时间群情汹涌,已经有人举起火把,准备要上前点燃柴堆了。
    被绑在柴堆上的女人脸色苍白,撕心裂肺地向周围的人喊:“我不是女巫!我没有见过魔鬼!求求你们相信我,我的孩子跟魔鬼没有关系!”但是她的声音被周围的呼喊声完全压了下去,几乎听不见。
    陆希转头冲着约翰喊:“阻止他们!”什么女巫,什么魔鬼的孩子,一个寄生胎而已,跟魔鬼有一毛钱的关系?
    约翰皱起眉头,目光落在小女孩的身上,眼神里闪过一丝怜悯,却没有立刻动手,只是说:“她看起来确实像是被魔鬼的力量侵蚀了。”
    “放屁!”陆希情急之下直接用自己的语言爆了粗口,“那不是女巫!她只是生病!你们这些人有没有人性!一个小孩子,跟魔鬼能有什么关系!”
    她一边骂一边直接伸手就去拔约翰腰间的长剑。
    作为一个中级骑士,约翰完全可以闪开或者按住剑柄,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任由陆希抽出了剑身。然后陆希转身就大吼了一声:“都让开,不然砍死了白死!”
    然而已经疯狂起来的村民们根本不是马上就能驱散的,最外圈的几个村民被陆希手中铮亮的剑锋吓得退开几步,可里头还有些人一心都放在烧死女巫上,压根没发现身后的骚动,头都不回一下,更不用说让开了。
    陆希也不能真的就一剑捅过去。这些村民固然可恨,然而他们蒙昧未开,被所谓的“信仰”欺骗,也并不是他们的错,不能一杀了之的。这可跟当初黑松林里那两个人不一样。
    眼看那个穿长袍的已经要举起火把去点火了,忽然间一支箭从外圈射来,正正射中他的手背。虽然木制的箭头并不锋利,但冲击力也让这人痛叫一声,火把脱手落地,险些烧到自己的袍子。
    这下狂热的村民才被转移了注意力,纷纷转头望向箭矢射来的方向,就见何塞已经爬上了马车的车箱,手里握着他那把自制的弓箭,开弓如满月,对准了人群中间,大声道:“谁敢动手,我就射死谁!”
    按理说一把自制的简陋弓箭而已,实在没有多大的震慑力。但何塞高踞车顶,那居高临下的样子却意外地竟令人有几分胆寒,一时间这些狂热的村民们竟然安静了许多。
    何塞抓紧时间,又大声喊道:“长云领伯爵小姐在这里,你们都不许乱动!”
    这下村民们都愣住了。这里已经进入长云领的边界,他们都是长云领的领民,现在领主家的小姐来了?
    对这些村民来说,平日里有富裕一些的商人经过,已经算是大人物了,若是贵族家的老爷夫人小姐们,那就更是云端里一样的人,更何况这是自家领主的小姐呢!
    然而——领主大人有女儿?没听说啊……
    不过,他们看着身后这些骑马佩剑的人,也不敢随便质疑——毕竟这些人看着就像是骑士大人们,马和盔甲还有刀剑,这都不是一般人能置办得起的。
    陆希不禁向何塞点了点头,随即举起手里的长剑,厉声说:“看看这个,你们不会不认识这个标记吧?”
    贵族都是有特定的纹章的,长云领的纹章便是一尊张口吼叫的狮头——这是本国王室的象征,标志着长云领一脉有着王室的血统;四周缠绕着长云领本地常见的野玫瑰构成的花环。
    这纹章在约翰的佩剑上也有,就在剑身靠近剑柄之处,狮头涂金,而野玫瑰好像是深红色珐琅,即使是在将暗的天光之下,也是一闪一闪亮晶晶的。
    当然,这纹章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持有的,约翰的佩剑上能有,意味着他是冯特伯爵“自己的骑士”,还得是有地位的亲信才行。陆希琢磨着,大概就相当于骑士团团长什么的——如果长云领有骑士团的话。
    不管约翰是什么身份吧,反正他剑上有这个,在此时此地是很有用的,不然陆希还真没法证明自己的身份,实在是她现在这个样子怎么看也不像位伯爵小姐,身上穿的还是作为流民的露西所穿的麻布衣服呢,要是混到这些村民里头都认不出来。
    尤其是她的黑头发和黑眼睛,更是引发了许多村民指指点点,一时间众人的目光居然都是落在她身上,而不是剑身的纹章上。
    陆希心里恼火,猛地把剑身又举高一些,厉声道:“看这个!”
    突然之间,剑身上的纹章仿佛活过来一样,那张口吼叫的狮头竟然微微一动,一声低沉的吼声传了出来:“嗷——”
    轰的一声村民们都要炸了锅,不少人吓得连连后退,几乎要转身逃走。一直在旁边冷眼看着的丹尼尔脸色一变,向约翰投去惊讶的目光,果然也看到了对方同样惊诧的表情——纹章竟然动了!
    是的,纹章并不是单纯的图案,它代表着冯特家族和长云领的力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就是活的!将这样的纹章镌刻在约翰的佩剑上,意味着允许约翰在必要的时候借用这种力量,这是对他的信任。
    然而,并不是仅仅有信任就可以的。如果这柄剑本身无法承受这种力量,或者约翰的能力达不到,也都是无法借用的,那纹章也就仅仅是个图案了。
    同理,身为冯特家族的血脉,与纹章有着天然的联系,然而同样要有足够的能力才可以激活纹章。陆希能够让纹章发声——虽然只是发声震慑,并没有实质性的力量激发——已经足够证明,她是有能力的,至少她的灵魂和意志,不是那种稀松平常不堪一击的货色,就像冯特伯爵的那个侄子一样……
    其实受惊的可不只是村民,陆希自己都吓了一跳,险些把剑扔出去——这玩艺儿难道还是活的吗?
    但也只是哆嗦了那么一下,陆希就又握紧了剑柄——会叫就会叫呗,能发声的东西她见多了,只当拿了个尖叫鸡就是,能吓唬人更好,她现在就需要吓唬人呢。
    这一声低沉的狮吼给陆希清开了道路,她几步就走到那个穿长袍的人面前,直接把剑架上了他的脖子:“是你说这个女人是女巫的?”
    刚刚还会发出吼叫的长剑架在脖子上,是个人都要心里发毛的,这人的皮肤直接因为冰冷的剑锋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勉强才能站直了不趴下:“这位,这位——小姐……”他实在不知道该叫什么才好。
    纹章的秘密只有贵族们才知道,所以这个人并不知道这声狮吼已经足够证明陆希的身份,但他知道这把剑一定是神术物品,而能持有神术物品的,即使是个双黑,也绝对不是他能得罪的人。
    所以他结巴了半天,还是决定先把这个人当成伯爵小姐的好,至少冯特家族的纹章确实是这个样子,他们身为领民还是认识的:“小姐,这个女人她确实——她的丈夫死后,她跟魔鬼私通生下孩子,还把它隐藏起来。今年天气干旱,从牧月到现在有五个多月没有下雨了,这都是因为这个女巫!她私通魔鬼,她让神愤怒,还传播诅咒,只有烧死她才能下雨,才能消除诅咒!”
    他越说就越流畅,连害怕都忘记了,只是用厌恶和仇恨的目光看向柴堆上的母女两个,而周围的村民也又聚合过来,都用力地点着头表示赞同。
    “够了!”陆希不想再听这些胡言乱语,“你说今年不下雨是因为这个孩子?”
    “对对!”这人连连点头,“我们好不容易才从她家里把人搜出来,她把孩子藏在地窖里,如果不是跟魔鬼生下的孩子,为什么要藏起来!”
    当然是因为防着你们了!陆希在心里回答了一句。看这些村民的模样,如果当初这个孩子就被发现,大概一出生就会被弄死了。
    “不是!”柴堆上的女人意识到了这是自己唯一的机会,立刻用几乎喊破的嗓子叫了起来,“我没有跟魔鬼私通!我的丈夫死的时候,我已经怀上了这个孩子!”
    “胡说!”立刻就有一个半老头子出来呵斥她,“多克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孩子,这就是你跟魔鬼私通的!多克也一定是被你害死的,不然他怎么会从树上摔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