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带着空间穿六零:我继承亿万家产 第99节

      趁热打铁,顾明景寻求原谅。
    “行吧,既然你诚心诚意的道歉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原谅你,为了防止世界被破坏,为了维护世界的和平,可爱又迷人的简书……”即兴发挥的简书编不下去了,直接卡壳。
    “???”顾明景有些疑惑的看着简书。
    他怎么感觉像是没说完一样?
    “看我干嘛。”简书故作硬气。
    管它呢,编不下去就编不下去呗,反正没人知道完整的话,她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看你好看啊,可爱又迷人的简书!”顾明景打趣道。
    瞬间简书尴尬癌都犯了,刚刚一时兴起,说的时候没感觉,现在从别人嘴里听起来怎么这么别扭呢?
    瞬间尴尬的脚趾头都能抠出个城堡来。
    该死的,以后说话前得过过脑子。
    第171章 敏感
    “好了好了,吃饭,我都快要饿死了。”简书连忙转移话题。
    捧起碗假装喝汤,用碗挡住了自己通红的脸。
    看着简书红的仿佛要滴血的耳朵,顾明景也拿起碗来开始喝汤。
    做事要适可而止,再逗下去要把人惹毛了。
    一碗汤下肚,他感觉原本饥饿叫嚣的肚子瞬间消停了不少,胃也舒服了很多。
    看着喝完一碗汤,准备再去盛的简书,顾明景抬手阻止,“汤好喝也不能这样喝啊,吃菜。”
    说完给他夹了一筷子糖醋里脊。
    “你不是喜欢吃肉吗?这个糖醋里脊特别好吃,是这家饭店厨师的拿手好菜,你尝尝?”顾明景还记得简书喜欢吃肉,给她推荐道。
    不过事实证明,一顿饭真不能够完全了解一个人的口味,简书爱吃肉不假,但是她也不是什么肉都吃啊,她不太喜欢酸甜口味的菜。
    不过看着碗里的糖醋里脊,再抬头看看顾明景期待的眼神,她都不忍心拒绝了。
    算了,她还是尝尝吧,要是还不能接受,就直接告诉他吧。
    最后简书还是拿起了筷子,夹了一块最小的肉,在顾明景期待的眼神中,试探性的放入了嘴里。
    “怎么样?”顾明景问道。
    嗯?糖醋里脊入口以后,简书眼前一亮。
    好像还不错?
    又夹起一块尝了尝,简书终于确定了。
    这道糖醋里脊是真的好吃,让她这个更喜欢辣味的人都吃了还想吃。
    听到顾明景的询问,简书连连点头,“好吃。”
    然后又夹了一块糖醋里脊放入嘴里。
    “好吃就多吃点,还有旁边的红烧排骨,也是他家的招牌菜。”顾明景又给简书夹了一筷子红烧排骨。
    有了糖醋里脊这个先例,简书对红烧排骨也不禁充满了期待。
    味道咸香,排骨软烂,果然好吃。
    简书吃的乐不亦乎,边吃还在心里给厨师点了一个赞,不愧是大厨,做的菜就是好吃。
    看简书吃的开心,顾明景看的也开心,不停的给她夹菜,简书的碗里就没有空过。
    “你也吃啊,我自己夹菜就行。”简书看顾明景只顾着给她夹菜,自己一点没吃,连忙说道。
    顾明景听了一愣,看了看自己的碗。
    他是想让她给他夹菜?看顾明景紧盯着碗的样子,简书猜测道。
    行吧,夹就夹吧,不就是顺个手的事?
    “多吃点,还有这么多菜呢,可别浪费。”简书给顾明景夹了一筷子木须肉说道。
    “……”
    顾明景没想到自己只是愣了愣神,简书竟然会错意的给他夹了菜。
    这简直是意外之喜啊,顾明景开心的用起饭来。
    看顾明景开始吃饭了,简书也就没再管他,低头继续干饭。
    啊,糖醋里脊真好吃,酸酸甜甜的真开胃。
    啊,红烧排骨最好吃,软烂易脱骨。
    不对,还是木须肉最好吃了,清新味美,营养丰富。
    简书在脑海中比较着哪一道菜最好吃,最后,小孩子才做选择,她都是成年人了,当然全都要!
    这些菜都是最好吃的!
    突然,简书想到了一件事情,也放下筷子盯着顾明景问道:“你说糖醋里脊是厨师的拿手好菜?”
    “对啊,你不是也觉得好吃吗?”顾明景点点头说道。
    简书继续追问:“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以前来过。”顾明景给简书夹了一块红烧排骨说道。这时的他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来过?
    据她所知,顾家离这里挺远的吧?他在京市也没待几年,这么远的地方他都来过?
    想到旁边的电影院,简书眯了眯眼睛。
    顾明景感觉有些口渴,拿起一旁的杯子喝水。
    “哦~那是跟哪个小姑娘一起来的啊?”简书状似无意的问道,语气十分自然。
    “咳咳~”正在喝水的顾明景被呛了个正着。
    好在他反应迅速,在呛着的一瞬间立刻转头,水都喷在了地上,一大桌菜保住了。
    “咳咳~”等终于缓过来以后,他连忙解释道:“我是跟老谭他们一起来的,没有什么小姑娘。我这辈子就跟你一个小姑娘看电影。”
    “老谭?你们三个大男人来这看电影?”简书的关注点全部都在电影院上面,立刻想歪了。
    然后又补充了一句,“你这辈子还没完呢,说不定以后就跟哪个小姑娘一起看电影了。”
    毕竟一辈子这么久,谁敢保证以后呢?
    三个大男人看电影?顾明景脑海中突然出现一幕,在满是情侣的电影院内,他和丁鸣老谭三个人坐在了最中间的位置一起看电影的场面。
    瞬间抖了抖,感觉全身发冷。
    连忙摇摇头,驱散了脑海中的画面。
    “不是不是,不是看电影,我们就是来这个国营饭店吃饭的。”顾明景连忙说道。
    生怕晚了一秒,他就和两个大男人一起看电影了。
    接着不等简书开口,他又接着解释,“老谭他不是御厨传人吗?从小就对厨艺特别痴迷,他之所以辞掉国营饭店的工作,也是为了好好锻炼自己的手艺。
    厨艺不能闭门造车,得集百家之长,所以他经常去各个国营饭店吃饭,学习学习,我上次就是跟他来这里的。”
    “原来是这样。”简书点点头说道。
    听了他的话,她不由对老谭升起一股浓浓的敬佩,这才是匠心精神啊。
    追求进步,求是创新。
    听了顾明景的解释,简书也没再说什么。
    她相信顾明景没有喜欢的人,毕竟就今天的几次接触,不过是双手相触,他就愣在了原地。
    就这样的青涩反应,他会跟其他小姑娘相处过?怎么可能。
    先前是她一时脑子没转过弯来,这难道就是关心则乱?
    她太过在乎他所以没了以往的清醒?
    她已经这么喜欢她了吗?
    喜欢到对于他的事情如此敏感?
    原来感情是如此的猝不及防吗?等到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喜欢已经这么深了。
    简书一时间有些乱,却不知道如何去调节。
    就像是一团乱糟糟的毛线,怎么也找不到线头。
    第172章 电影
    顾明景看简书情绪似乎有些低落,虽然不知道原因,但他也知道不应该由她这样下去,便开始转移她的注意力,聊起了别的话题。
    而简书虽然有些无措,心情也有些复杂,但也没有因此有些不好的情绪。
    喜欢就喜欢吧,有的时候爱情就是如此的不讲道理,没有逻辑可循。
    既然已经发生,那就顺其自然吧,多想无益。
    于是也很配合顾明景的聊天,转移了注意力。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不得不说,顾明景是一个很好的聊天对象。
    他能够快速的找到两人的共同话题,也能在一个话题结束的时候快速引出另一个话题,不会冷场。
    简书喜欢说话聊天,她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那样会让她觉得少了很多乐趣。
    她希望婚后晚上,两人一起躺在床上,能够絮絮叨叨说一下双方当天遇到的新鲜事,给对方分享一下自己的经历,这也是加深感情的一种方式。
    这样看来,顾明景真的每一点都是如此的附和她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