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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半仙 第346节

      点的都是在海运的时候很容易保存的菜,说白了就是便宜。
    没办法,他是真的没什么钱了。从金墟回来时,是搞了五百多万两没错,问题是吴黑知道他们有这笔钱,后来凑那两千万利息的时候,不好让吴黑多出的,所以一下就把那五百多万两花的差不多了。
    加之铁妙青离开时,他多少也给了笔钱,剩下的没了多少,几人搭乘飞骑来的路费又花了差不多二十万两,他身上真没了多少钱,总共也就剩了个三十万两的样子。
    三十万两在世俗是一笔巨资,在修行界真的不够花,尤其是跑到这种地方。
    回去的路费大概又得要个二十万的样子,剩下的如果不省着点花,在此期间的衣食住行开销都未必够,难道要在海市打劫不成?那可是妖界中枢。
    要饭倒是个办法,然年轻人不要面子的吗?关键要饭人家也未必会给,何况他探花郎的名声。
    他也不是在乎探花郎的名声,而是一旦传出去,人家立马就知道是他,万一传到某些人的耳朵里,譬如闻馨之类的,让人知道他混到了要饭的地步,让他情何以堪?
    所以点菜时不得不开始做了节约,然这三样菜看标价也还是得要一千多两。
    伙计略怔,大概明白了点什么,在这里迎来送往的,有些事情也算是见得多,微微一笑后,又试着问道:“要喝点什么吗?”
    庾庆:“就是歇个脚随便坐坐,来壶茶水就行了。”
    “好嘞,您慢坐稍等,马上就好。”伙计做了个请的手势,然后便告退了。
    庾庆若无其事的样子走了回去坐下。
    “哼。”南竹冷哼一声,“真有你的,跑到这里来请我们吃萝卜和地瓜。”
    庾庆看了看不远处那桌客人,压低了声音道:“吵什么吵?不知道隔墙有耳吗?想吃别的也行,我丑话说在前面,一旦我身上钱不够花了,你们身上的钱得拿出来共渡难关。”
    当初这俩家伙一人给了十万两的,肯定还有不少余数。
    “哼。”牧傲铁亦是一声冷哼。
    南竹瞪眼,“你搞清楚点,是你连累了我们,是我们救了你,到了这个时候,你还让我们掏钱,你良心被狗吃了吗?”
    庾庆沉声道:“我让你们救了吗?谁让你们多管闲事的?你们不插手,我就算变那样了,现在还不得照样来找那个什么。重要的是,我若清醒着,肯定能多带出不少钱,怎会弄得如此窘迫,你看你们干的好事,还有脸说?”
    牧傲铁听不下去了,“狼心狗肺!”
    庾庆当即朝他伸手了,“是,你不狼心狗肺,你有良心倒是掏钱呐!”
    掏钱?牧傲铁偏头看向了一旁,表达了态度,这不可能!
    庾庆亦冷哼,“爱吃不吃,不高兴随便你们去哪,有种别跟着我。”
    南、牧二人沉着一张脸不吭声了,虽然不高兴,但跟还是要跟一起的,不然回去的路费岂不是要自己掏?
    其它事都好说,就是不能谈钱,一旦事情到了要谁掏钱的地步,师兄弟之间立马就得翻脸。
    小黑独占一方,板凳下晃荡着双脚,鞋子又蹬掉了,一手拿一支筷子在那哒哒敲的有劲,不知人生疾苦。
    这时,不远处一桌的几人起身了,从这边走过时,才让气不顺的师兄弟三人装作了若无其事的样子。
    下面伙计送客的声音响起,旋即又有上楼的声音,是伙计提着茶壶上来了。
    伙计脸上依旧是满脸热情笑容,亲自给三大一小斟茶倒水。
    倒到庾庆跟前的茶盏时,庾庆客气着伸手碰杯,示意可以了。
    提平壶嘴的伙计却是目光略怔,明显盯住了庾庆食指上戴的戒指,正是吴黑送给他的那枚戒指,离开了幽角埠后就戴在了手指上。
    目的也简单,戴在明处比藏在暗处好,万一被那大力士的妹妹看到了呢?或者碰到了懂的人,自然就有了线索。
    伙计的反应令师兄弟三人一愣,迅速互相看了眼。
    庾庆当即亮了戒面给伙计看,试探着问道:“何故盯着在下的戒指看?”
    伙计忙欠身赔礼道:“抱歉抱歉,客官,小的绝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就是觉得这戒指眼熟,以前似乎看到过同样的。”
    此话一出,反倒是把师兄弟三人给撩拨的差点站了起来,不是吧,一来就有了线索不成?
    又都不得不控制住了情绪,尽量装作波澜不惊的样子。
    庾庆乐呵呵试探道:“我这戒指款式也算是比较特别,居然还有同样的,你哪里看到的?”
    伙计:“没别的地方,就在店内,大概是几年前见过一位客人手上戴过。”说着又继续给其他人倒茶。
    庾庆哪能放过,立马表示怀疑,“这戒指虽特别,还不至于特别到过目难忘吧?一位客人手上戴过的戒指,过了几年,你居然还能记住,未免有些不可思议。”
    伙计笑回,“别的客人未必能记住,那次还真是记住了。没办法,那位客官的手指很漂亮,至今为止,小的还从未见过那么好看的手指,戒指配在那手指上太显眼了,小的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故而记下了。
    小的还记得那天外面下着大雨呢,她独自一人披着一袭斗篷从雨里慢慢走进小店的,哪怕在雨中也不失一种特别的优雅从容,令人印象深刻。”
    第436章 栈桥点灯
    说到那时那日的情形,伙计脸上带着回忆的意味,显然确实有让他难忘的点。
    闻听此言,师兄弟三人越发来了精神。
    庾庆再次稳住表情试探,“看来那位客官确实让你难忘,难不成是个女人?”
    被这么一说,伙计嘿嘿一笑,不说话了,继续给大家倒茶。
    这个样子,那就是承认了,庾庆立马再次追问:“是个长什么样貌的女人,能让你隔几年还能记住?”
    给小黑也倒了点茶水,伙计放下了茶壶,给他们自用,“应该是个很好看的女人吧。”
    南竹顿时有意见了,“什么叫应该?能让你印象深刻,怎么会是应该?”
    伙计倒是解释了一下,“她身穿斗篷,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只能看到嘴和下巴,我也一直想看清她长什么模样,然她从进门到出门,哪怕是饮食的时候都未曾揭开过帽子。不过就那半张脸也足感娇美,应该会很好看吧。”
    师兄弟三人相视无语,敢情是个朦胧美。
    庾庆抬手把小胡子一摸,摆出了一副风流浪子的款式,哈哈笑道:“你这么一说,我也有兴趣了,知不知道那女人是哪来的,叫什么名字?”
    伙计耸肩,指了窗户边,“独自一人悄然来,独自坐那窗边喝了一壶酒,点的小菜也未动什么筷子,雨未停,又独自一人离开了,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去往何方,哪能知道叫什么。”
    南竹歪嘴一乐,感觉那女子确实对了这伙计的感觉,观察的那么仔细。
    庾庆:“此后没再见过了?”
    伙计想了想,“反正我跑堂的时候没再见过。”说罢就转身离开。
    庾庆却又起身再喊住他,“伙计,你说的我心痒痒的,那个,往哪去了你总知道吧,是往外界去了,还是往海市走了?”
    伙计脸上略有狐疑神色,显然察觉到了庾庆有点关切过度,但还是客气道:“隐约看到去了栈桥点灯,应该是往海市那边去了。”说罢欠了欠身,指了指楼下,表示自己要去忙了。
    庾庆拱了拱手,放过了对方,慢慢坐下了。
    左右两边座位的脑袋也伸了过来,南竹低声问:“是她吗?”
    庾庆示意了一下手上的戒指,“如果这戒指真的只有两枚的话,如果伙计没看走眼的话,不是她,那也和她有关联。”
    南竹:“真要是她的话,活到现在,那实力得多恐怖啊?感觉有点不太现实。”
    庾庆:“不管持有那枚戒指的人是谁,先找到她。”
    牧傲铁提醒了一句:“刚到就有了线索,会不会又是坑?”
    上次吃的亏至今记忆犹新,实在是那坑太深了,差点把所有人都给埋了。
    南竹:“说有人盯上了咱们,我信。说在这戒指上又挖了坑等着咱们,我不信。除非咱们内部又出了内奸还差不多,这事不可能还会有外人知晓。”
    庾庆微微点头,认可老七这说法。
    南竹又问道:“接下来怎么弄?”
    庾庆:“确定了有这么个人存在就好办了,接下来无非就两个办法,要么明查,要么暗访。”
    南竹:“怎么个明察暗访法?去周边岛上打听,问有没有看到那伙计看到过的那个女人?”
    正这时,又有了上楼的声音。
    庾庆朝小黑撇了撇嘴,“带着这家伙不好在这里弄出动静,这里也不安全,先去海市,先把小家伙做了安全的安置,再操持这事也不迟。何况目标在海市的可能性更大。”说罢便打住。
    南、牧二人会意,也不吭声了。
    端着托盘的伙计将菜送到,三个菜全好了,一一摆放上桌了,伙计请了慢用便退下了。
    菜不是什么好菜,但还算是喷香,做的也比较好看,稍下筷子品尝,味道也还不错,也算是色香味俱全了。
    然小黑将三个菜逐一尝过后,筷子一扔,不乐意了,喊道:“我要吃肉,‘大棒’也要吃肉的。”
    庾庆挑眉道:“没钱,不吃就别吃了。”
    南竹却捡起筷子塞回了小黑手上,和言细语,谆谆善诱道:“我们路上为你花了很多钱,没钱了,回头见到你阿爹,记得让他给我们钱,知道吗?”
    小黑嗯了声,不过又赤足蹭下了凳子,对三人道:“我去找他们要肉。”说罢伸手摘了挂在身后的大棒子,往肩膀上一扛,就要去找客栈商量。
    师兄弟三人顿时慌了,很想问问他,你当这是幽角埠呢,砸了人家的店或者白吃白喝有你老爹赔钱是不是?你在这里乱搞,那就是我们赔钱了,搞不好还得干架。
    南竹赶紧起身过去拽住了他,威逼利诱,一顿道理将其给安抚了回来。
    小家伙不愿吃,三个大人却是筷子下个不停。
    吃着吃着,南竹忽又低声道:“我想起来了,据传,冥海的当代‘冥僧’是玄国公应小棠的亲哥哥,那位可是连千流山大圣也要给几分面子的人,你不是认识应小棠吗?要是能利用应小棠的关系,请到那位‘冥僧’帮忙的话,在海市找个把人事半功倍。”
    这个传闻,庾庆也听说过,指的是冥海的海族推举出的一位与外界沟通的人,担此任者需出家做和尚,被人称为冥海出家人,也算是一种古老的职业,和玲珑观的道士一样,基本要绝种的职业,“冥僧”是简称。
    当代的“冥僧”就是南竹说的,是锦国玄国公应小棠的哥哥,据说修为高深,属于几位最顶尖高手之下的那个行列,因在海族享有崇高的地位,哪怕是千流山大圣也不得不给面子。
    据说这也是应小棠敢在锦国和司南府地母分庭抗礼的底气所在,地母也不敢对应小棠乱来。
    庾庆嗤了声,“认识有个屁用,也就是见过一面,交情薄如纸,跟‘冥僧’那种人物能扯上关系吗?在人家眼里,你算个什么东西?别想太多了。”
    南竹想想也是,耸了耸肩,不说了。
    三个菜,师兄弟三人也没有浪费,吃了个干净,毕竟是一千多两银子。
    结账时倒也不觉得冤枉,花了一千多两知道了一个重要消息,还是挺划算的。
    出了店,三大一小下山,也不打算再逛了,直奔迷雾方向的栈桥而去。
    太阳大概要落下了,光线又暗了许多,连近处的情形也只能是看个朦朦胧胧。
    木头栈桥从海边延伸至海上的迷雾中,几人踩上去,能听到木板嘎吱响,质量比起南竹之前踩塌的好像也好不到哪去,两边还没有扶手,这光线一不小心就能走海里去。
    一行小心翼翼前行,牧傲铁在前面开路,三个大人手上都拿了枚萤石照明。
    虽说是海边,环境却很诡异,因为很安静,海水平静无波,如同死水一般,略有淡淡氤氲。
    百丈栈桥,三大一小走到尽头,已经站在了若有若无的淡淡迷雾中。
    尽头立着一根杆子,上面挂着一只白灯笼,牧傲铁摘了下来,摸出火折子吹燃,将灯笼给点亮,然后再重新挂回了杆子上,灯笼的光亮也不知是不是在这种环境下的原因,显得惨白惨白的,感觉有点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