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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全网黑回乡下种田爆红[美食] 第76节

      嫩、鲜、香……还有大葱的清爽,压下了猪肉的那点油腻,让馄饨的味道多了几分爽口解腻来,一口下肚,手中的筷子已经迫不及待的夹起了第二个。
    “真好吃啊!”罗娇忍不住感叹,拿着纸巾擦了擦额头的热汗。
    今天早上的时候有点冷,可是现在太阳一出来,就让人觉得有些热了,热腾腾的馄饨一下肚,汗水就忍不住冒了出来。
    不过虽然吃得热,但是却也十分的爽快,因为真的太好吃了。
    虎头妈妈得意道:“好吃吧!要说馄饨啊,我敢说,整个玉池县,就它家的最好吃!就是位置太偏了一些。”
    不过位置虽然偏,却架不住人家酒香不怕巷子深,有的是客人。
    夏烈他们不再说话,大家都在埋头苦吃,沉浸在馄饨的鲜美滋味中,也不知道这家的馄饨馅料到底是怎么调的,又鲜又嫩,半点猪肉的腥味都没有。
    哦,除了猪肉大葱馅的,他家还有牛肉、猪肉,甚至是鱼肉馅的,味道又各不同了,但是却都一致的好吃。
    夏烈胃口很不错。
    应该说,自从从末世那鬼地方回来之后,她的胃口和饭量都很不错,毕竟是经历过连泡面都是奢侈品的末世,她比任何人都懂得珍惜和品尝食物。
    也是因此,她的吃相,总是让人觉得很香。
    等一碗大份的馄饨吃下肚,吃完之后,再喝上两口热乎乎的馄饨汤,饥饿尽消,浑身都有种说不出的惬意和满足。
    虎头妈妈说:“他们家还卖包好的馄饨,买回去放冰箱里冷冻,回头想吃就拿出来煮,可方便了。”
    闻言,夏烈双眼一亮。
    最后,他们吃完之后,又各买了点包好的馄饨回去,夏烈卖得最多,毕竟她家就她一个人,时常懒得做饭,多买点馄饨放家里冰箱,偶尔不想做饭了,还能用馄饨对付一下。
    最最主要,这家的馄饨是真的好吃啊。
    ***
    吃完热乎乎的馄饨,三家人便回去了。
    等回到家,自然又有其他的事情要忙了,农家人便是这样,春天总是最忙的时候,只要想做,总是有做不完的活计。
    夏烈将买来的鱼放在水里养着,打算等下午再杀了炖汤,至于其他的肉,除了猪蹄,其他的则是放在冰箱冷藏室的位置,等需要的时候再拿出来。
    等弄完这些,她洗了把脸,先回卧室睡了个午觉,一觉睡醒,又去菜园子里摘了一篮子的瓜果来。
    她院子里最不缺的就是草莓,如今本来就快到当季的季节,她也不用藏着掖着,一片红通通的草莓在院子里,看起来格外的喜人。
    夏烈专挑着最大最红的摘,足足摘了满满的一篮子,又摘了十几个通红的西红柿垫在底下——西红柿比草莓硬,放在最底下也不怕被压坏了。
    等摘完,夏烈便拎着篮子去了山上。
    他们村四面环山,依山傍水,往山里两边走,更是一片茂林,村里人鲜少会往深山走,据说往前几十年,这山里还有老虎和狼群,甚至还有野猪,也就后来才不见了。
    可能是这些动物察觉到人类的频繁活动,主动避到了更深的山里去。
    夏烈拎着一篮子瓜果走进山林,往深山里走。
    今天太阳不错,外边还觉得热,可是越往山来最深处走,也就越加阴冷,而森林之中更是安静,只能听见鸟鸣,以及某些动物窸窸窣窣活动的声音。
    说实话,一般人要是一个人往这深山里走,怕死会觉得害怕。
    不过夏烈却没有害怕的感觉,因为异能的原因,她特别喜欢这种被草木环绕的感觉,体内的异能更是蠢蠢欲动,有种说不出的畅意来。
    倒也说是,十分的悠然自得了。
    ……
    随着往山里走,脚下的路逐渐变得艰难,已经看不出人类行走过的路了。
    山里有一条溪流,早春溪流中溪水并不大,河道中有嶙峋的石床裸露出来,溪水从大块凌乱的石块底下流淌而过,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
    夏烈从山林中走出来,整个人也从阴冷的森林里暴露到太阳底下,有些冰冷的皮肤逐渐覆上一层暖意。
    她坐在一块裸露的大石头上,将手中的篮子放在旁边的石头上。
    红艳艳的草莓在篮子里显得格外的可爱诱人,浓郁的草莓果香味引得周围的鸟儿咕咕咕叫着落下来,小爪子抓在篮子上,嘴里发出轻轻的叫声。
    它们一点也不怕人,或者该说是,一点也不怕身有异能的夏烈,甚至本能的对她有些亲近。
    夏烈也乐得它们靠近,伸手拿了几颗草莓出来,放在石头上。
    而后她又拿了颗草莓,将果肉切开放在手心,顿时就有圆鼓鼓的小鸟闻着味道落在她手中,低头小口小口啄食着她手中的草莓。
    翅膀扑棱的声音不断响起,不断有鸟儿落下来,凑在一起啄食石头上的草莓。
    突然,“吱吱吱!”
    伴随着猴子的叫声,一只金色的身影从森林中跳出来,金黄色的皮毛毛茸茸的,看起来柔软极了,让人简直想要摸上一把。
    随着它的跑过来,夏烈身边的鸟儿不少被惊动,纷纷振翅飞起,逃离这个地方。
    当然,也有胆子大的鸟儿,那是根本不怕,仍然自顾自的站在那里,优雅从容的啄食着面前的草莓。
    “吱吱吱!”
    小金丝猴站在夏烈旁边,冲着这群胆大的鸟儿龇牙咧嘴叫了几声,可惜并没什么用。
    夏烈:“噗。”
    她忍不住被逗笑了,伸手从篮子里抓了一把草莓过来,递到气鼓鼓的小金丝猴面前。
    小金丝猴双眼顿时一亮,眨巴着大眼睛看着夏烈。
    夏烈笑:“给你带的,谢谢你昨天请我吃樱桃。”
    “吱!”
    小金丝猴高兴的伸手接过来,一屁股在夏烈身边坐下,因为差点一屁股坐在几只肥嘟嘟的鸟儿身上,惊得那几只小鸟飞快的飞起来,然后愤怒的冲着小金丝猴的脑门啄了几下。
    小金丝猴又龇牙咧嘴的吼了几声,这才安静的坐下夏烈身边吃草莓。
    没有任何人能拒绝夏烈家的草莓,其中自然也包括小金丝猴,它可太喜欢吃这个草莓了,一边吃的时候,嘴里还一边发出了愉悦的叫声。
    夏烈坐下一边,笑看着它一口一个。
    她采了一篮子的草莓和西红柿,完全足够这小家伙吃了,只是抓了一把放在石头上,给那些鸟儿吃,其他的拎过来,放在小金丝猴面前。
    “好吃不?”她伸手抚摸着小金丝猴的毛,问它。
    可能因为年级小,还是个小崽子,这只小金丝猴的毛色有些浅,是暖融融的一片浅金色,看起来又细又软的,当然,摸起来也是十分柔软。
    夏烈伸手摸着,颇有些爱不释手。
    金丝猴乖巧的让她摸,手里拿着红通通的草莓,也不摘蒂,一个个的往嘴里塞,吃得嘴边的毛发都变得红通通的。
    夏烈摸了一会儿猴子,又注意到溪水里有鱼。
    这种活水溪流里的鱼都不大,最大的也不过巴掌大,银白的一片,正躲藏在大石头底下,稍不注意还真看不见,只偶尔它游动的时候水面上溅起水花来,才能捕捉到它们的动静。
    夏烈仔细看了看,发现这石头底下的鱼还真不少,大概是这边没人来,没有人捕捉。
    “……也不知道好吃不好吃。”夏烈嘀咕着。
    只可惜她今天没带什么工具来,没法捉鱼,不然铁定得捉几条回去,凭借她的经验来看,这种溪水鱼虽然刺多,但是肉绝对很嫩,而且肯定没腥味。
    夏烈忍不住琢磨着,等天气再热一点,一定要到这边来捉点鱼回去吃。
    “吱吱吱~”
    耳边再次传来了猴子的叫声,夏烈回过神,才注意到不是自己身边这只小猴子在叫。
    她下意识的扭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意外的在山林中看见了好几道金色的身影,它们攀爬在树上,朝着这边看过来,嘴里吱吱吱的叫,但是却没有一个过来。
    夏烈有些意外:“原来这山里,真的有金丝猴群吗?”
    村里人倒是有在山里看见猴子的,不过那都是普通的猴子,金丝猴群,这还真是第一次看见,她原以为,身边这一只小金丝猴是意外脱离了猴群,流落到他们这里来的。
    现在看来,倒不是这样了,原来是有金丝猴群在山里生活吗?
    那几只金丝猴攀在树上,却没有朝夏烈靠过来的意思,瞧着很有警惕心的样子。
    “你倒是和你的同伴们不一样。”夏烈看向身边的小金丝猴,“一点警惕心都没有。”
    眼见那几只猴子不管过来,夏烈站起身来,拍了拍衣裳,而后伸手揉了揉小金丝猴的脑袋,冲它道:“我就先回去了,有时间再来看你。”
    小金丝猴仰着头看她,冲她叫了两声。
    夏烈笑笑,把篮子连同里边的果蔬一起留下了,自己转身离开,准备下山。
    等她走进林子里,有了一段距离之后,便看见躲在山里的那几只金丝猴终于敢跑出来了,果然,和夏烈想象的一样,各个都是毛茸茸的小可爱,皮毛金灿灿的。
    夏烈莞尔。
    ***
    从山上回来,已经是下午了,村子中能看见袅袅炊烟升起,那是各家各户都在准备晚饭。
    家里就自己一个人,夏烈就随便弄了点吃的,随便做了个猪蹄炖萝卜,这道菜就是费时间,倒是不费什么功夫,只需要看着火就成。
    买来的猪蹄洗干净,将上边的细毛仔细去掉,而后焯水之后,再放入姜块和猪蹄一起下锅炖。
    夏烈没有用高压锅压,而是选择用柴火慢炖。
    高压锅虽然炖得快,可是炖东西,还得是用乡下土灶来炖,用柴火慢慢的炖,把香味炖出来,猪蹄慢慢炖烂,这样炖出来的猪蹄软糯弹牙,可好吃了。
    猪蹄一开始炖并没有什么香味,但是随着时间移动,锅里的汤色变白,香味也就慢慢的出来了。
    夏烈坐在椅子上,一边往灶里加柴,一边玩手机,时间慢慢的就过去了。
    锅里猪蹄炖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夏烈拿了一根筷子戳进肉里,发现能轻而易举的穿透猪蹄肉,这猪蹄也就算炖好了。
    不过在起锅之前,夏烈往里边倒了一小盆切快的白萝卜。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这萝卜,这是夏烈亲手种的白萝卜。
    她种的白萝卜,一个个是皮白个大,削皮之后,那里边的萝卜肉白得带着一种透明的质感,切薄了来,竟有种晶莹剔透的感觉,漂亮极了。
    而这白萝卜的味道,更是一绝,生吃没有半点涩味,口感清脆,味道则是清甜可口,吃起来就像是在吃水果一样,十分的爽口美味。
    用这萝卜来炖肉,软糯清甜的萝卜吸饱了肉汁,吃起来味道厚重丰富,泛着浅浅的甜意。
    夏烈最爱用这萝卜来炖肉,这次炖猪蹄,自然也是用这个萝卜。
    炖的时候,她顺手给自己削了一个白萝卜,削好的萝卜肉白质透,放在阳光底下看,甚至有种晶莹剔透的感觉,吃的时候脆口多汁,汁水清甜,味道比之水果也不差。
    夏烈一天能炫好几个白萝卜,就连村里人都爱来跟她买萝卜,拿回去生吃或者做菜炖肉,那味道也是一绝。
    当然,这白萝卜成熟了,何俊和王迁自然不会错过,两人一人一半拉去城里卖,又是赚了个盆满钵满,现在他们两简直是把夏烈当成他们的财神爷来看。
    萝卜炖得很快,大概半个小时,就差不多炖透了,就可以熄火起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