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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那个注定要位极人臣的女人 第20节

      男孩的手被萧寻初挡开十分尴尬,也有些恼了,道:“你做什么?你自己不去看就不去看,还管我们?她自己跑到都是男人的地方来的,我们为什么不能去看?难道看两眼,她还能少块肉吗?”
    萧寻初反唇相讥:“人家女孩子只是想读书罢了,她长成什么样和你们有什么关系?凭什么你们想知道就一定要让你们看见?还要任由你们对她的相貌品头论足?”
    “你——”
    那学童下意识地做出样子威吓对方,可上前一步才发现,萧寻初长得比他高。
    尽管萧寻初的父亲如今已经没有兵权,还把儿子送进书院跟书生似的念四书五经,可萧斩石还从戎的时候,是出了名的个高力大。
    方朝开国以来,萧家世代都是武将,萧寻初是武将的儿子,哪怕没习武白白净净的,仍自小在同龄人中就显得十分修长。
    那学童怂了,不敢直接攻击萧寻初,可也咽不下这口气。
    他后退一步,故意大声道:“算了,不去就不去!你这么维护对方又怎么样,对方八成也不晓得你是谁!再说了,传闻里那谢小姐从小不哭不笑不说话,小时候还差点被误以为是哑巴,这种人能是什么美女?搞不好王八眼蒜头鼻,难看得要命。你费这么大劲,也不过是在维护一个丑八——”
    这人话音未落,只感到自己的领子被用力一扯——
    伴随着膳堂里骤然响起的惊叫声,他只感到一道拳风狠狠朝他脸上涌来——
    *
    这天傍晚,谢小姐才刚回到书院,堪堪整理好行礼,尚未用膳,便听到外面一阵喧闹。
    那喧嚷之大,连她隔着重重园墙都能听见,其中还隐约可闻先生的怒喝声。
    谢知秋奇怪地往外面望去。
    须臾,她的小丫鬟端着饭回来,谢知秋便问:“外面出什么事了?”
    “小姐!你不知道!”
    小丫鬟明显是在外面看了热闹才回来的,见谢知秋问起,当即想告诉她。
    她道:“膳堂那里,有几个学童打起来了!”
    谢知秋一愣:“为什么打起来?”
    “不知道。”
    小丫鬟摇摇头。
    “先生赶过去以后,那几个人都咬死了不肯说。但能确定的是,先动手的是那个萧家的次子萧寻初。”
    谢知秋动作微微一顿。
    小丫鬟未觉察小姐的异状,反倒感慨地道:“想不到这种文人的地方,还会有人主动打架。看来老爷说得果然没错,武将家的孩子确实比较粗鄙。”
    第十三章
    听了丫鬟的话,谢知秋没有搭腔。
    她双手放在膝上,微微垂下眼睫。
    小丫鬟眨眨眼,唤道:“小姐?怎么了?”
    谢知秋定了定神,说:“没事。”
    她拿起筷子,淡淡道:“吃饭。”
    *
    黄昏时分,明暗交界,橙透的晚霞将天云渐染成昏绯色。
    尽管她今日并未收到可以放飞的竹蜻蜓,但在两人平常约定的时间,谢知秋还是抱着试试的心态,走到东墙边。
    鸦雀无声,只余风过树隙之沙沙响。
    谢知秋想了想,拾起一根落下的树枝,敲了敲厚实的墙面。
    啪啪。
    “你在?”
    出乎意料地,墙对面响起少年惊讶的声音。
    谢小姐一顿,须臾,“嗯”了一声。
    她不太清楚萧寻初本人是怎么想的,但在她看来,对方于她而言,或许并不只是一个棋伴那么简单。
    他们通信近一年,平时下棋、较劲、聊各自的兴趣和生活环境。
    谢小姐本人个性比较孤僻,过去,除了妹妹和母亲,几乎没有人主动亲近她,也没有亲属以外的人与她关系亲密。
    而萧寻初不太介意她沉默寡言,两人之间居然意外的谈得来。
    逐渐地,谢知秋自己也感到和他聊天很舒服自在,仿佛可以畅所欲言一般。
    这种关系,她在书中读到过,一般称作“朋友”。
    在此之前,她从未有过朋友,即使来到书院后亦是如此,萧寻初或许是第一个。
    她不太清楚萧寻初那边是怎么看待她的,但在她眼中,便是如此。
    既然如此,萧寻初与人发生争执、与人打架,她自然会在意、会担心他的情况。
    所以,即使今日其实无约,她也因担忧他的情况,到可能见到他的地方来看看。
    谢知秋问:“听说,你在外面与人发生了冲突,出什么事了?”
    “你听说了?”
    外面的少年有些意外。
    在墙的另一面,萧寻初擦了擦嘴角的脏迹,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事,普通的口角而已,我本来就经常和其他人合不来。”
    谢知秋还欲再问。
    但在她开口之前,少年兴致勃勃地道:“对了,你来得正好,我带了东西给你!”
    “……?”
    对方话音刚落,忽然,只见一支稍小的竹蜻蜓一纵飞上天空,越过高高的东墙,降落在谢知秋面前。
    谢知秋忙将它接住,只见这竹蜻蜓似做得匆忙,有些粗糙。不过,在它纤细的竹身上,用细绳小心地绑了一朵小小的干花。
    那花极小,只有孩童的指甲盖大,一簇簇挨着,一根茎上长了两三朵。同时,它的颜色竟是花卉罕见的浅青色,中间色深,周围色浅,通透如晶石。
    “此物名为琉璃草。”
    墙外,萧寻初如此说道。
    “过去我父亲披甲时,驻守边疆,生活在一个叫作雍州的地方。”
    “那里海拔极高,风光人情都与梁城不同。”
    “父亲授诏回来之前,感念生活在梁城这等天下脚下之地,许是不如边关自在,所以特意从山上采摘此草,做成压花带回来做纪念。”
    说到这里,萧寻初的声音低了几分。
    他道:“先前你在信中说,想看看塞外的风光。我……没有办法带你去。但是,若将此草赠你,或许也能算窥得一二。”
    他顿了顿。
    “父亲说,在雍州,当地人认为此花象征友谊与勇气。”
    “他们会将它送给身处逆境之中、即将离别的好友。这意味着,勇往直前,但莫忘知己……吾友。”
    *
    是日,谢小姐静坐在庭院凉亭中。
    她既没有看书,亦没在下棋,反而手中拿着一支淡青色的压花,入神地看着。
    随谢小姐一同来书院的小丫鬟纷纷议论道——
    “小姐今天心情好像很好呢。”
    “眼神很温柔,没有平时那么不好亲近。”
    “是因为那支压花很漂亮吧?难不成是李先生给的吗?”
    谢知秋并未注意到小丫鬟们的议论,她只是专注地瞧着手中琉璃草的压花,将其置于指尖旋转。
    溢满胸口的情感有些陌生,可是似乎……并不坏。
    谢知秋垂眸,她自己都未觉察到,她的嘴角无意识地向上微弯,连素来清冷的眼梢都带上三分温暖的笑意。
    她整个人气质和煦起来,颇有清雪消融、春满梢头之意。
    ——同一时刻。
    长廊的另一端,正有人携书童趋步而来。
    “少爷,今日那位谢小姐可算回书院来了。”
    “老爷忽然让我们借照顾世交之女的名头,去接近甄大人。可惜这谢小姐性子实在独得很,来书院这么长时间,居然从未主动求助过我们。”
    “幸好今日书院里闹得很,总算有了机会。一会儿拜访,我们就说担心谢小姐因为外面的喧闹受了惊吓,特意过来看看情况。秦谢两家本是世交,理应互相照拂。”
    “若是能凭此给甄先生留下更深的印象,可就太好了。”
    “说来真是奇怪,若说门第,我们秦家才是正经的书香名门。谢家说是早年显赫过,可这些年来代代衰落,怎比得上我秦家步步上升?少爷您又自幼勤奋聪颖,自从到白原书院,已经特意在甄先生面前晃了这么久,文章还常得甄先生的夸赞……甄先生若想收亲传弟子,怎么不先考虑您,反而收了那么个谢家的小姑娘?”
    那书童说到后面,语气颇有些义愤填膺。
    被他称作少爷的小公子,身着青衣,作学童打扮,只是春寒未过,他在外面披了件毛绒大氅,衬得颇为厚重。
    小公子面容凝肃,他并未接书童的气话,反道:“如今多说这些无益,先生想必有自己考量,还是完成父亲的叮嘱要紧。”
    书童又有些奇道:“说起来,那谢小姐到白原书院,也有两年多了。我们秦家虽然说起来与谢家是世交,可谢家如今大不如前,关系实则也没有那么亲密。
    “至少两年来,老爷从未主动叮嘱少爷去与那谢小姐打好关系过,这一回,怎么忽然起这样的念头了?”
    小公子一本正经道:“以前并无太大必要。但三个月前新上任的御史中丞,是甄先生昔日好友,两人关系极好,可谓知音。
    “御史中丞一职,说来是父亲的顶头上司。若是我能获得甄先生的好评价,父亲或许也能以此为契机,改善与御史中丞大人的关系。”
    书童恍然大悟:“难怪!老爷真是深谋远虑!我差点以为……”
    “以为什么?”
    “以为是公子与那谢小姐年纪相仿,老爷有意让你们二人结亲呢。是我太肤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