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在皎皎月色下,在开满雏菊的乡间小道上策马奔腾。
马蹄踏碎似锦繁花。
谢砚之觉得今晚的他成了一阵风,呼呼刮过洞庭三千烟波。
谁也抓不住他。
作者有话说:
1授水壶:铜壶滴漏有日、月、星、授水壶四个壶,呈阶梯状排列,授水壶在最底端,上设刻了时辰表的铜尺,水滴入授水壶中,漂浮在授水壶中的小木板则会随之升高,与木板绑定的箭盘则会指向相对应的时刻(具体啥情况,可以问度娘~)
2江南:秦汉时期,对于江南的划分逐渐明确。秦代江南主要是指湖南省和湖北南部,江西部分地区,汉朝主要是指今天的江西省和湖南省,后来所说的江南主体就是两汉时期划分的洞庭湖南北直流,赣江流域地区。
第30章 【重写】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马儿不知疲倦地向前奔。
然后, 皓月消失了,一望无际的八百里洞庭也消失了。
远方天际泛起一抹鱼肚白。
浅金色阳光钻透厚厚的云层,破开晨时雾霭, 瀑布般垂直洒落下来。
风与三千烦恼一同被他们甩至身后。
道路两侧草木渐深,晨风裹挟着柔嫩的花瓣擦过谢砚之面颊。
他低头看着近在咫尺的女孩,心跳快得乱了节奏。
这种感觉,就像是在与她私奔……
颜嫣很快就察觉到谢砚之的异常。
他年纪虽小,却在某些方向格外讲保守。
纵是与颜嫣共乘一匹马, 也在竭尽所能地与她拉开距离, 只轻轻捏着她衣角, 未有半点要逾矩的心思。
而现在, 颜嫣甚至都感受不到他正坐在自己身后。
他就像是凭空失踪了般, 连轻轻捏着她衣角的手都已消失不见。
颜嫣下意识回头喊了声:“谢砚之?”
坐在她身后的少年仍无半点反应, 颜嫣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彼时的他尚不叫谢砚之, 她不该喊这个名字。
清了清喉咙, 纠正道:“谢玄?”
谢砚之终于缓过神来。
正当此时, 马儿恰好撒蹄跨过一方水洼, 剧烈的颠簸惊得他用力捏住了颜嫣的肩。
就这么个小插曲,也将颜嫣吓一跳, 手中缰绳勒紧,惊得马儿仰天嘶叫。
猝不及防遭此变故的二人同时坠马, 滚下那片开满雏菊的山坡。
风呼呼地刮, 雏菊花瓣漫天飞舞。
他们被淹没在那片及膝高的花海中,也不知过去多久, 才停止滚动。
明明是件人人避之不及的祸事, 谢砚之却抑制不住地弯起了唇角。
他此生从未笑得这般畅快, 这般酣畅淋漓,引得颜嫣频频侧目,忍不住在心中嘀咕:这小鬼指不定有点什么毛病。
可是,躺在这里真的好舒服。
前日才下过一场雨,泥土湿润,刚冒出头的嫩草软得一塌糊涂,就像睡在了云上。
颜嫣若不曾失去嗅觉,定然能闻到泥土与青草的味道,还有融入风中丝丝缕缕的雏菊花香。
她神思恍惚地看了会儿湛蓝的天,不知怎得,又想到了两百年后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的她从未像现在这般悠闲自在,整日提心吊胆。
都说安逸使人堕落,古人诚不欺我,颜嫣的信念甚至都被眼前的惬意蚕食到有了瞬间的动摇,可也仅仅是瞬间,很快又恢复如常。
躺在她身侧的谢砚之也终于笑够了,微微侧目,朝颜嫣所在的方向望去。
花枝在微风中摇曳,头顶阳光越来越盛,驱散了晨雾与夜间湿气。
碎金般的阳光洒落在颜嫣身上,耀眼到令人不敢逼视。
只看一眼,谢砚之便如火灼般挪开了视线,可很快,又忍不住转头,偷偷望一眼。
尔后,再次被她的光芒灼伤眼,再次挪开视线……
一次又一次,周而复始,像个傻子。
谢砚之表现得这般明显,颜嫣又不瞎,岂能没发现?
满脸嫌弃地瞪着他:“再用这种智障般的眼神看我,我就把你眼睛给挖了!”
装得再凶,也像小奶猫在挥爪,连故作强硬的嗓音都软得好似在喵喵叫。
谢砚之淡然收回目光,十分配合地装起了害怕,心中却在想:你到底是谁?
尚未想出个所以然来,颜嫣已经从地上爬起,招呼着他继续赶路。
“行了,别发呆了,赶紧走啦。”
临近晌午,二人才抵达那个名唤云梦的小镇。
颜嫣在劫走谢砚之前便已打探过,这个偏远的江南小镇正是修仙界入界口。
然而,修仙界大门不是时时刻刻都会对人敞开,要等到两年后,各大仙门来凡界收弟子才会开启。
换而言之,也就是说,她还得和谢砚之这小鬼朝夕共处两年。
一想到这点,颜嫣只觉头秃。
于是,她提前与谢砚之约法三章。
他们河水不犯井水,平日里能不见面就不见面。
此后,二人马不停蹄地在小镇里逛了起来,赶在天黑前租了间三进三出的小院。
云梦是个临水而建的小镇,位于洞庭湖西侧。
他们租的这间院子背靠洞庭湖,视野十分开阔,每日清晨推开窗,便能瞧见在暮霭中穿梭的渔船,就像是住进了水墨画卷。
云梦多水泽,全镇人都酷爱养荷。
夏来赏花,秋可采莲,冬能挖藕,再也找不出比它更适合养在水乡的农产物。
如此一来,在洞庭湖畔种荷的人家多不胜数。
听闻入夏后,漂浮在湖面的荷叶密到能与天相接连,真真是应了那句“接天莲叶无穷碧”。
院子前方则是热闹的街市。
颜嫣喜欢热闹,喜欢人间烟火气,光是站门口看着叫卖的小贩与那熙熙攘攘的人群,都能让她开心许久。
.
平淡的日子如水般流逝。
颜嫣与谢砚之各过着各的小日子。
只是时间一久,颜嫣难免会感到乏味。
她那么喜欢热闹,热闹却都是别人的,皆与她无关。
只有一个谢砚之能看见她,能与她说话,也不知这日子何时是个头。
变故是在搬家后的第四日出现的。
颜嫣一如往日那般出门找刺激,蹲在院外逗狗。
狗是隔壁邻居家养的,生得那叫一个膘肥体壮,听闻是喂生肉长大的,极具攻击性,偏生主人家还从不栓着。
故而,这狗平日里最爱跟在过往行人屁股后面咬,男女平等,童叟无欺,来一个咬一个,来两个咬一双,乃是镇上赫赫有名的恶霸犬。
颜嫣也是搬过来第二天才知晓,隔壁邻居家竟散养了条恶犬。
怪不得这么好的院子一直空着,没人租。
颜嫣又岂能沦落到被一条狗欺负?
答案是否。
自她搬来后,恶犬消停不少,再也不追着人乱跑。
整日提心吊胆,总被捉弄得嗷嗷叫,偏生又找不到那个捉弄它的人,只能老老实实待在自家院子里怀疑狗生。
今日清晨,闲着没事做的颜嫣也照常出门逗狗玩。
一扇窗悄无声息地被人推开,谢砚之静坐在书案前,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距离虽近,倒也不怕被颜嫣发现。
摆放在窗前的花影影绰绰遮住了他的身影。
那些瓶装插花皆出自颜嫣之手。
茉莉、山茶、雏菊、海棠、甚至还有金灿灿油菜花……无数盛开在春日里的鲜花被她采摘回来,插入瓶中,摆满整间院。
她的插花作品从不讲究色彩搭配,全凭心情来瞎抓,花里胡哨地挤在一个个粗糙的瓦罐里,与世家贵族所追求的“雅”字大相径庭。
那些花草无一名贵,却无一不生机勃勃,开得嚣张且热烈,就像她一样。
她与他接触过的所有人都不同。
喜欢热闹,喜欢一切花里胡哨,才不管所谓的规矩不规矩。
于她而言,似乎总是开心最重要。
这些,恰恰是他所不曾拥有的。
就在谢砚之发愣的空当,颜嫣突然一阵风似的跑了起来。
平日里被她欺负到怀疑狗生的恶犬则眼冒绿光地跟在她屁股后面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