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
但是他们也都说差一些味道,可是自己给晶报的余雄吃了,对方却没有这种感觉,这些年来,他也问过许多老主顾,大家基本上都是一致的好评。
若不是经历的这些梦境都无比的写实。
陈年都要以为是不是因为自己使用的不是传说中的厨具的缘故。
这天晚上,何师傅照例回去,陈年开始了日复一日的练习,虽然和面这动作陈年已经做的无比熟练了,每一分力道、每一次盐量的把握;下雨、不下雨,冬天、夏天,梅雨季节,以及平时的水与面的比例,还有用什么样的面最好,对于这些都掌握的滚瓜烂熟。
而陈年用于记录的那七八个笔记本上,每一个日期。
a、b、c、d……等一组组的实验对照,x、y、z的一个个实验变量,都是陈年曾经尝试过无数次的。
之前已经固定好的实验数据,一下雨,就要继续增加变量。
确定了比例之后,还要一遍一遍的进行尝试。
最起码也要做到滚瓜烂熟才行。
否则的话做饭的时候,可人总不能等着你一点一点的再去测温度、称重。
一万小时定律,其实并不是说一万小时之后就能学会,而是说这一万个小时足以让人形成肌肉记忆。
哪怕就是不用过脑子,手就下意识的去做了。
人在写字的时候,大多数字无需停下来用脑子想,便可以直接写出来,这就是肌肉记忆的一种。
可是自己的面做的更好吃了。
每天晚上都过来吃面的那个人却许久都没有来。
自己呼噜呼噜吃了一碗葱油面之后回到家中,何师傅还在那边看报纸,最里面一个劲的不知道在念叨着什么。
陈年也没有细听,毕竟人上了年纪就总喜欢在嘴里念叨一些什么。
人之常情。
洗漱过后躺在床上,陈年一直都在想着思思为什么没有来。
伸手摸了摸床下的之前自己专门买的一身衣服和鞋子。
这是半年之前买的。
本打算等到去百乐门的时候穿的,但是由于面馆生意越来越好,所以一直都没有什么时间。
不过,这一次,陈年摸了一会,最后还是把手伸回来,枕在脑袋底下然后渐渐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陈年去老地方和余雄交换了文章之后,余雄拿着文章兴冲冲的回报社排版去了,而陈年则是带着余雄给的稿费继续回到何记面馆做面。
每次十块大洋。
虽然不少,但是对于整个晶报的销量来说绝对不多。
晶报每一次的发行量大概是在三万份左右,但是每逢有“陈老师”的文章,销量大概就会增加到五万份。
但是一年过去了,整个上海,除了余雄和陈年,根本没有第三个人知道陈老师的身份。
关于这个,就连报社之内余雄的好搭档报社主编都不知道。
当然这也是陈年刻意隐瞒。
大隐隐于市,这种周围人都在谈论陈老师,但是没有人知道陈老师就是自己的感觉说实话……挺爽的。
这才是装逼的最高境界啊!
当然,给钱也是余雄为了能够笼络住陈年。
毕竟大家接触这么久了,他也不知道陈年究竟出了做面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爱好,因此就只能送钱了。
到了下午,陈年请了个假。
虽然陈年来的时候说的就是不要工钱,但是到了后来,何师傅直接把每个月面馆三成的四成的利润都给了陈年。
就算陈年明确的表示自己要这个没什么用处。
而且自己每次从余雄那里得到的钱已经不少了。
但何师傅还是坚持要给。
回去直接找了个澡堂子洗了个澡,跑了两个小时,然后又去理发店理了个头发,修了修胡子,把整个人打理的精精神神的。
回家又换了身新衣服。
对着老旧的镜子整理了整理,仔细闻一闻身上已经没有葱油味了。
看看外面天色已经暗淡下来了,陈年就坐在家里等待着。
时钟上的指针一点一点的爬着,陈年从来都没有觉得时间这么慢过。
终于,时钟到了八点。
陈年站起身来。
上身身着熨烫的极为平整的白色衬衫,外面一件格子卡其色马甲,精练而又贴身,将陈年高大而又匀称的身材衬托的格外笔挺。
裤子是与身上马甲相同颜色,但没有格子的垂展性极好的西裤。
脚踏一双棕色皮鞋,要比身上的衣服颜色再深许多,但是格外相衬。
精练的短发,一丝不苟的面容,本地底子非常好的陈年这么一大半,完全不像之前那个卖面小子。
就算说是哪家的公子哥也有大把的人相信。
锁好门,把带着红绳的老式黄铜钥匙揣进兜。
昂首阔步的就朝着百乐门而去。
第61章 灯红酒绿
上海,远东第一大城市。
甚于这个时候的东京都远远不及这一座东方璀璨之城。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这座城市之所以繁华,其实是用全国的经济凋敝换来的,可对于这个时代的上海来说,能够在这座城市里生活,能够在这里安家落户,无疑是一件最值得骄傲的事。
百乐门舞厅。
绚丽的霓虹灯凸显着这座城市的辉煌,行人如织撞到了将会闪烁整夜的灯红酒绿,十里洋场暗送秋波醉眼迷离,光怪陆离之下,是真假难辨的繁荣奢华,街道上川息的老爷车,甚至都追不上舞厅门口舞女的欢笑之声。
西装革履、珠玉手杖,晶石闪烁,碧玺辉煌。
能够出现在这里的非富即贵。
一些这里的常客一下车便被守在门口的服务生满脸堆笑点头哈腰的迎了进去,如此卑躬屈膝,换来的是两块稍显旧色的大洋。
陈年来到门口,没有经过任何阻拦。
虽然没有去过这种场所,但是来自近一百年后的的骄傲让他看起来无比自信。
甚至让那些服务生一时之间都以为这可能就是哪家的少爷。
同样鞠躬将陈年迎接了进去。
陈年有样学样,丢出去两块大洋之后对方便更加恭敬了。
找了一处算是僻静的角落,一边坐着,一边点了一杯洋酒细细的品着。
陈年点的是白兰地。
但不知为何,陈年喝着总有一种橡皮的味道。
果然还是我们自己的竹叶青、黄酒比较好喝一些。
陈年脸上古井无波,心中却早已把这洋酒吐槽了个体无完肤。
他是来看思思的。
之前说了要过来看一看,但没想到会相隔这么久。
台上的歌女换了一个又一个。
甚至陈年今天还极其有幸的看到了姚莉,这个唱出玫瑰啊玫瑰的当红歌女。
“玫瑰玫瑰最娇美
玫瑰玫瑰最艳丽
长夏开在枝头上
玫瑰玫瑰我爱你”
……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歌女能够红那是有道理的,至少含金量真的太高了。
但是在她唱完这一曲之后,陈年又听到音乐一边。
赫然是甜蜜蜜的音乐。
姚莉继续在上面唱着,需要承认的是,对方唱的甜蜜蜜同样跟好听,但不知道为何,陈年却忽然觉得有些心烦意燥。
一口将杯中酒饮尽。
又辣,还像吃进去一大块橡皮。
“好酒量!”
就在这时,陈年忽然听到一个声音,声音稍微有些做作,抬头看去,只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朝着自己这边而来。
明明刚才就是她开口说话的,但此时陈年看她的神情居然还有一些……羞涩?
“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对方摇曳着腰肢,端着两杯酒走了过来,来到陈年的身边,将其中一杯放下,然后问道。
“陈年,陈年老醋的陈年。”
“扑哧……明明是一个帅公子,却用着这么老成的名字。”
陈年脸上没有任何波动,甚至还觉得有些无聊。
怎么同样一句话,从不同的人嘴里说出来,感觉也不一样?
“爹妈起的,况且我觉得也不错。”陈年依旧保持着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