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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谢家的短命鬼长命百岁了 第378节

      哪知女人还没找到他,四少爷先找到了。
    冤家路窄。
    四少爷叫来几个下人,往他身上扔石子。
    他一点也不怕,心里还是那句话,只要扔不死我,总有一天,我拿石子扔死你。
    “砰!”
    一块石子砸中他的右手,手一松,身子就不停的往下滑。
    忽的,一阵巨痛从身下传来,他大喊一声“痛死我了”,直直地坠了下去。
    再醒来时,人已经在床上,身下被缠了厚厚的一层。
    那女人目光复杂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很多天以后他才从下人嘴里知道,自己或许已经成了太监——
    尖锐的树枝划伤了下面,郎中硬生生给缝好的。
    六岁的陆时,并不觉得那是件多么严重的事情,他只是担心四少爷会不会趁他养病的时候偷偷溜了。
    又是卧床三个月。
    三个月后,那女人把他往采石场一放,头也不回的走了。
    就这样,他半天跟野汉子们混在一起,半天读书、写字,日子过得充实无比。
    每天夜里往床上一躺,眼睛一闭,睡得贼香,还能打出一串小呼噜。
    至于四少爷,听说出事的当天,就被他娘老子送到金陵府去了,现在在夫子庙的国子监里读书。
    他不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仇先记着。
    日子一过,就是六年。
    十二岁零一个月的时候,陆时突然想进私塾读书。
    不想学什么,就想跟人比比,自己的书读得怎么样,顺便再打几场架,看看自己能一挑几。
    他把这个念头跟那女人说了,女人二话不说,直奔陆家大爷的书房。
    女人之所以这么上心,的确是因为听了算命先生的话,但那算命先生,是陆时自己花钱从外头找来的。
    那些大富大贵的话,自然也都是胡诌出来的。
    十二岁,他已经学会了谋定而后动。
    刚进私塾,陆时很是有些新鲜感,毕竟自己读书是野路子,上不了台面的。
    一年后,他就觉得这书念得是……越来越没劲儿。
    什么狗屁先生,文章做的还没他好呢。
    那些书生们更是一个比一个弱,别说一挑几了,他一个打所有人,都绰绰有余。
    于是,他就天天逃课去外头玩。
    六合县就那么屁大点地方,没什么好玩的,他胆子也大,一个人坐了摆渡船,往金陵府去。
    有个仇,他还没报呢!
    十里秦淮生春梦,六朝烟月荟金陵,那是何等销魂的一个所在。
    他混在茶肆,听说书先生讲奇闻异事;
    他坐在游舫上,看妓女弹琵琶,唱江南小曲儿;
    他坐在金陵府国子监的门口,看来来往往的书生高谈阔论,意气风发……
    他觉得很羡慕,心说早晚一天,自己也要过这样销魂的日子!
    四少爷在国子监读书,听说书读得不行,小乌龟倒是睡了一个又一个。
    陆时这会已经懒得打打杀杀了,直接写了封信,寄给书院的先生,严厉地指出读书人好玩男风,是伤风败俗的行径,若书院不处理,便有违孔孟之道。
    两天后,四少爷灰溜溜地回到陆家,至于后来怎么样,他压根一个字都不想打听。
    陆时在金陵府游荡了整整六天后,做出了一个惊天骇人的决定——他要去京城。
    茶肆里,说书先生说的是京城高门里的趣事儿。
    游舫上,客人们是从京城来的,官话说得倍儿正。
    国子监门口,书生们聊的是京城的国子监。
    京城,天子脚下,百官云集,高门林立,那是天下读书人,做官的人都向往的地方。
    这个决定,发生在陆时十四岁零三个月。
    然后,他用了整整两年时间,来为自己的京城之行做准备。
    两年后。
    他怀里揣着一百五十两私房银子,按书里所说的“百善孝为先”,把自己的想法和那女人说了。
    还好心的问一句:你要不要跟我一道走。
    那女人怔愣了片刻,冲到院子里拿了根棒槌进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打。
    一边打,她还一边骂,那张擦着胭脂的腥红嘴里,迸出一个又一个恶毒的字眼。
    打累了,骂累了,她就往地上一坐,捶胸嚎啕大哭,好像她是这世上第一等的伤心人。
    太特么的王八蛋了。
    他爬起来,啐了一口,转身回了房间,夜里醒来的时候,发现那女人瞪着两只大眼睛,坐在他床边,像只女鬼。
    不,像个醉鬼,身上一股酒味。
    第382章 男人
    醉鬼开始说话。
    说她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只不过养在外面,八岁的时候,亲娘病死了,被爹接到了宅门里。
    在宅门里金汤玉水的养了两年,嫡母三千两银子把她卖给了一个老员外。
    那老员外六十出头的年纪,牙都掉没了,还天天晚上啃她,最后就死在她身上。
    员外的两个儿子说她害死了他们的爹,要她偿命,吓得她往脸上抹了一层厚厚的锅底灰,连夜卷铺盖逃了。
    一口气从北方逃到了江南的阳羡县,最后昏倒在江家门口。
    江家用二两银子把她买下来,做了府里的丫鬟。
    哪曾想,又被江家的几位爷盯上了。
    那些爷们白天一个个人模人样,嘴里说着礼义廉耻,夜里像条发情的狗一样,痴迷着她身子。
    她说,她一个女人长得好看,就是罪过。
    后来到了陆家做陪嫁丫鬟,新婚的当天,四爷和江氏行完房,借口去净房冲水,就把她这个陪嫁丫鬟给拖了进去……
    还说陆家的男人之所以不敢把她赶出陆家,是因为每个月,他们都会用一顶小轿,偷偷把她送到县令的床上。
    县令管着陆家的采石,陆家从前送银子,如今那县令胃口大了,银子、女人都要。
    她说,那县令不是什么好东西,也从来没把她当成人看过。
    说着,说着,她嘤嘤嘤哭起来,哭自己命比黄连还要苦,然后,她变戏法似的拿出一只匣子,狠狠的砸在他怀里。
    “滚吧,你个小杂种,滚得远远的,一辈子都不要回来。”
    他打开匣子一看,里面静静的躺着几张银票,一瞬间,他鼻尖又闻到了娘的味道。
    “你到底跟不跟我走?”
    “跟你去要饭啊?”
    女人摇摇晃晃站起来,咯咯笑得直喘气,“老娘好日子还没过够呢!”
    他急了,“那你说,我到底是谁的儿子?”
    她突然转过身,眼神凶狠地看着他。
    “你就是个杂种,野狗,是个地地道道的畜生,你谁的儿子也不是,他们不配,谁都不配,没有人配……”
    月光下,三十出头的女人,腰肢依旧很细,颈脖纤长,皮肤白得像玉一样……
    陆时不知为什么,眼眶突然有点发热,有什么东西要从里面涌出来。
    他没好气道:“别死得太早,说不定我这个杂种,还真有让你荣华富贵的那一天。”
    “我呸!”
    女人朝他碎了一口,“做你的春秋大梦呢,也不撒泡尿照照自个。”
    ……
    十六岁零二个月。
    在一个秋阳高照的日子,陆时大摇大摆的走出陆府,到街角雇了一辆马车,直奔扬州。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
    石场的那些汉子们说,扬州的瘦马都是人间尤物,他得试一下自己真太监,还是假太监。
    陆时不知道男人对这种事情,是不是都是无师自通,反正他是。
    他感觉自己像冬眠了数年的蛇,一下子被唤醒过来。
    从那天起,扬州的欢场上,多了一个年轻英俊的书生。
    这书生有一副像采石汉子的健硕身材,她们为他争风吃醋,为他要生要死。
    陆时有生来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围绕着,爱慕着,这里没有人叫他野种,杂种,小畜生,她们都含情脉脉的喊他陆郎。
    陆郎,哪里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