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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33)

      [我们还是再来玩写小说的游戏!]老伯说。(33)
    [我把我知道的故事写出来!]阿玉说。
    一一我高中一毕业到他的游览公司当车掌,也就是游览小姐,就爱上了他,他30几岁,已经有了太太,我跟他随车出游。他也很体贴。我开始实行我的计画。首先将他的太太推向充满热水的浴缸,而害死她。
    法官轻判我,我出来,又跟他的车,怀了他的小孩,有一天我从高雄坐火车去找他。那实小孩已经声下来了。我又听到他又跟游览小姐睡在一起!
    我一气之下就把小孩丢出火车外!
    后来一想不对!又下车回头去找小孩。小孩虽然救了回来?已经成为智障,伤了脑。
    后来,我们结婚,我每天打他,做三顿打!
    有一次我野性大发,用酒瓶,椅子,甚至电锅。将他活活打死!
    [换您!]
    老伯接过来一看。哇![你怎么写这种东西?]
    [不可以?]
    [唉呀!阿玉我待你不薄!你怎么可以写这种东西?]
    [害怕了吧?嘻嘻!]
    这时老伯才警惕到,阿玉的精神有问题。不知出了什么事?只是太寂寞吗?
    老伯写着。
    一一我小时候,对街上有一户人家,她是游览车司机的小三,也是年轻时跟他的车,爱上了,就在乡下租房子,因为司机家里有太太,就在乡下金屋藏娇。女生已经40几岁了。生了两个小女生,三个人都很漂亮,都有大大的眼睛。在当时司机是有行情的,是高薪阶级!他常常来看他们。胖胖壮壮的。铜铃眼,粗眉,大嘴。像个古代的武将。不大笑,却感觉很和善!停留几天,就又走了!
    我觉得也没什么不好?
    他们相当的幸福。
    [嗯!这个好!]阿玉说。
    她故意露出长长的腿。应该说她心里有毛病?
    外面的雨还是下得很大!激起了野性的慾望来!
    [我还没有写完?]
    阿玉想要抢走他的本子!
    一一凤凰是诗人野度的邻家女孩,涨得白白怕怕建健康康的!诗人从小学就一直爱恋着她,她大他6岁!等到诗人19岁的时候,她已经25岁了。结了婚,还住在家里。因为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近。
    诗人一直为她写诗,写散文。却不敢拿给她看?
    后来她有了小孩,而诗人离开虎尾去台北念书。也出版了那些仰慕!
    我看过她,长得很平凡。没怎样?是一个简单可爱的女生。
    一一我在斗南上班的时候,有一位长长来公司办事的女生,嫁人了,她每天早上走路到公路局去坐车到邻近的公司上班!每天早上经过我居住的地方。每天黄昏又坐车回来,经过我工作的地方。她看到我都会跟我打招呼,像我的妹妹,高高瘦瘦的。可惜我一直没有追她?
    [您到底爱过多少女生?]
    [那也不是爱?只是一种关怀,人家已经家嫁了!]
    [换我!]
    阿玉把本子抢过去!
    老伯在旁边说:[不许写凶杀案!]
    [好!]
    一一我小时候并不合群?长得高高瘦瘦的,而且常常穿不乾净的皱皱的制服,因为妈妈常常生病,忘了洗我的制服?我要穿时,才发现制服在一堆脏衣服里,就拿出来比较哪一件乾净,就换哪一件?
    我一点优越感也没有?又很内向!
    有一天放学回家,遇上一群初中的坏学生,他们围着我不让我过去?有一个童年的男生,住在我家附近,他出来打抱不平!跟他们打架,保护我回家。
    后来他当兵时出车祸,整台军车掉到水沟里去,被水淹死!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故事,自己经歷的,外面发生的?慢慢写出来并不难?
    晚上八点多,他们才出来觅食。找到一家卖麵的小吃店,两人吃了一大碗乾麵,切了一些滷菜,还有鱼丸汤。虽然是些小东西,汤头很好!
    然后他们开始逛街。走了一大圈,累了,才又回饭店去!阿玉怕肚子饿又包了两个便当上来!
    [我发觉这么走一趟也有好多故事,只是平常不关心罢了!]阿玉说。
    [要常观察,故事是写不完的!]老伯说。
    又说:[加上每天作的梦!]
    阿玉说:[文笔要练出来,对不对?]阿玉缠着老伯的手臂,她比老伯还要高半个头。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