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望篇 第46章

      《南门家三兄弟之軼事》
    第46章
    都怪宋宜闵!南门雅恨恨地咬着牙想,要不是她一再提起「血友病」这名词,他也不会这么忐忑不安。
    ──不过呢,那个美少年有血友病吧?
    难道血友病真的是这么可怕的疾病?为什么水仙岭的人一听见血友病就变了脸?那应该是再痛苦也能够康復的病才对吧!
    南门雅不管秋风侵袭,尽情奔跑。橙红色的头发随着双脚而舞动,像一行正在燃烧的火焰,急速掠过东区的独木桥。街上的人还来不及看清楚疾驰少年的脸孔,他已经拐个弯儿远去了,残留在空气的微许热度也在顷刻间消散。
    幸而水仙岭地方虽大,大多数民眾还是集中在这个细小得有如村落的范围里居住,前往医生石俊家的路并没有多远。南门雅体力甚好,来到那间亮眼的白色大宅前并没喘半口气,手指方要压上门铃,又顿在空气中。
    他不是要探病。他想知道南门望的情况而已。
    若然真的跟南门望见面了,他根本无话可说。
    那全然不是什么兄弟再会的感动场面,而是满满的尷尬,伴随着屈在心底里、有如藤蔓般扎根的厌恶感。
    他搞不清楚这份厌恶感到底是怎么回事。要说是对南门望的恨意吗,又不完全是;那更像是埋怨过去的自己、憎恶那层猥琐不堪的关係。
    如果他们之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就好了。
    如果当初被老哥强暴后忍下去,没有色慾心起,跟二哥发生关係的话……说不定今天的这个时间,他不是身在水仙岭,而是在记忆中那个细小而温暖的家庭内,三人一同坐在餐桌前,吃二哥弄的午餐。
    真的会是这样?
    没有发生的事情毕竟永远只是个「如果」。
    面对已然逝去的兄弟情,南门雅除了「如果」之外便没有任何慰藉。
    南门雅凝望着光亮洁白的大门,混乱的思绪稍微回復平静。他踏出脚步,伸前脑袋,绕着屋子偷望窗户之内。听不见半点声音,里面予人的感觉是无人的静默:没有亮灯,没有任何电器在运作,桌面收拾得乾乾净净。
    好像正如宋宜闵所说,医生石俊外出了。
    跟南门望到哪儿去?
    医院吗?
    南门雅心里气骂了一句「浑球」,立即跑到门前按门铃,大宅里隐隐传来简单的音乐铃声。音乐顺利演奏了完整一遍,还是听不见里面有任何动静。
    他不禁倒抽了口气。医院……该不会真的在医院吧?
    南门雅鼻尖泛酸,慢慢退出这座中医师的白色大宅,仰望晴空。天空澄蓝,片片云朵正在往山顶的方向飘移,洁白如霜,缝隙中透出几丝正午的金光,有点刺眼。
    南门雅捏了捏鼻子,深深地朝着天空吸了一口气,接着,几乎是疯狂了似地瞄准车站的方向直奔。
    昨夜南门望的伤势有多严重,他根本没有看清楚,只是自顾自地殴打那班傻瓜当娱乐!当初宋宜闵送南门望离开的时候,他应该跟着去的!
    他把全身力气消耗在逐渐发麻的双脚,他意识到足踝扭了一下,筋肉疼痛。他反而感到痛快,跑步的速度没减缓。
    因为南门望显然比他伤得更重!比他更痛!
    尤记得赶走了那四个蠢材后,伏在地上的那个男生狼狈地弯着腰,双手抱住膝盖,身体不知是因痛楚还是害怕而微微发颤。
    入夜的天际昏暗墨蓝,街灯散射出淡淡的黄光,在南门望淡棕色的头发上画出一圈迷幻的光晕。那人睫毛微垂,苍白的薄唇似欲张啟,目中载着浓浓的悲愁,教人怎么也忘不了。
    可是,伤势到底怎么样呢?
    南门雅努力追忆,只记得对方穿着冬季的长衣长裤,是十分简朴的装扮。到底受了什么伤,他看不见;印象中,浅色的裤子似乎湿了好几滩,尤其是膝盖,就像是跌倒在水潭里一般……
    「该死的!」
    南门雅忍不住放声低吼,把满腔的愤怒发洩出来。
    离家前明明跟南门望一刀两断了,偶然在白日梦里想念昔日种种,以为感情已逐渐变淡。只是昨日相见,片刻的时光,竟会让他念念不忘。
    二哥跟来了。
    还有最爱逗他玩的老哥,他有没有来?
    忘不了啊,怎么可能忘得了?无论是屈辱羞愤的,还是甜蜜温馨的,全都深深刻印在他的生命中。如果想要忘记,恐怕只能用一倍的时间去遗忘──
    二、三十年后,或许他就能把这段兄弟情谊连根拔起,狠心地扔开吧。
    真的会吗?不知道。
    他打从离家出走的开始就明白,早晚还是会跟两个哥哥碰面;可能是言归于好,也可能是让僵硬的关係进一步恶化,使那个家继续分裂。
    花了半个多小时,南门雅总算气喘喘地抵达外区的车站,看着空无一车的路段,他才猛然想起:平常星期一到五没有车能下山,只有週末。在这个开发度极低、偏僻人少的山区,更枉论有计程车了。
    要怎么去设备先进的大医院?不知道。
    ……跑得这么累,结果是白白浪费时间。南门雅乾笑了一声,觉得自己很蠢,太蠢了。
    根本是个傻子嘛。
    他涨红着脸倚在老旧的公车站牌,身体慢慢滑落到地面,两肩随着剧烈的呼吸起伏不停。清冷的汗水从毛孔渗出,加上秋风的凉意,使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这一抖,倒是使南门雅冷静了几分。
    可能,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个叫石俊的医师早就把南门望治好了,现正带着他四处逛……
    ──可是,怎么可能啊!
    南门望应该跟那医生完全不相熟,怎会跟医生一起出外玩?
    实在难以想像。南门望身处何方,他完全没有头绪。
    乾脆不要多想,装作谁也没看见,啥事也没听过,回去爸爸身边当个听话的孩子吧?想到这里,南门雅猛地摇摇头,二哥被打是他亲眼所见,他怎能这样!他抓着车站柱子站起来,重重地吐气。
    看着曾经走过的土地,他咬紧牙关,拖着疲倦的身躯慢步走回头路。
    乾燥的秋天还真是个该死地适合运动的季节。
    被这一磨,南门雅已经没有原来的干劲,到小店铺向老头儿买了支汽水,边喝边走,目光涣散。双足早已酸得毫无感觉,只是顺从意志向前迈步。
    数十分鐘后,总算瞧见了内区的水泥墙壁,立即掏出手机试了试,打不到电话。再快步走近了些,再试,终于成功拨通了宋宜闵的号码。
    「宋宜闵,医院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嗯?啊、世伯出了事?」
    「我爸好得很!号码快给我!」
    「那你要来干什么呢?谁出事了?」手机对面的女孩有时候真是八卦得麻烦:「你不告诉我那我也不告诉你!」
    南门雅在心里臭骂这三八,但是他也早已摸清这女孩的招式了:「嘖,我就偏不告诉你,满意吧?」
    「……哼,南门雅你这个小器鬼!医院的号码喔,你等等。」
    南门雅偷偷地喷笑一声,对付这小妮子还真简单的。
    抄下电话号码后,他不得不向女孩千多谢万多谢,掛线后马上拨至医院。不一会儿,反覆的「嘟嘟」声鑽入耳膜之内,等了十几秒才听到人的声音:「你好,国理医院。」
    南门雅问:「请问有没有一个血友病的病人?应该是昨天或今天来的……」
    「没有。」
    「他叫南门望,我是他弟弟。」
    「没有。」
    对方说得如此斩钉截铁,他只好道谢一声,把手机收回口袋里。
    南门望不在医院,应该没有大碍吧,这点应该值得高兴。可是南门望到底躲在哪里了?难道已经跟老哥下山回家了?
    二哥的到访,不是要接他回家吗?
    剎那间,他竟有种被亲人拋弃似的感觉。明明是彻底排斥,但同时无限期待。
    被接回家吗……
    「南门雅,你这蠢材。」
    南门雅呢喃着,回到水仙岭内区,第一件事就是随便找个空地坐下来,脱掉鞋子,按摩发疼的脚踝。这儿整个就是文化程度偏低,有些人穿着凉鞋上大街、脱鞋子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歇息过后,他转入超级市场,抖着汗湿的衣服凉冷气。逛逛零食与日常用品区,看到布丁的架子,想起运动会前南门望越过操场铁栏丢给自己的芒果布丁,忍不住就买了同牌子的。
    走出来时是下午4时多,阳光正烈。南门雅瞇起眼,手指猛然抓紧胶袋袋口,生怕阳光会把袋里的布丁晒得溶化。
    拧头,正想转身离去,却在对面的鞋店看见了一抹熟识的白色身影。
    南门雅只觉心脏似乎停止跳动了,他颤抖着嘴唇缓步靠近。
    他渐渐接近那抹雪白的身影了。对方拥有一头淡棕色的头发,在阳光照耀下显得相当柔和,教人好想伸手细细地抚摸。一圈环状的光泽洒在头发上,朦朦胧胧的。
    秋风拂起他明显宽松的衣服,上衫晃动,頎长的身材若隐若现,夹带着一丝纤白色的脆弱。
    瓜子脸的轮廓,湖水般清彻无瑕的双瞳,仅是眨眼,就像把星芒散落湖面,水光灵明,总会令人看呆。
    南门雅看着对方的脸,几乎想在大街上嚎哭。
    南门望没有事。额头仍有点浅红色的瘀伤,但整个人看来还是很有精神。
    南门望也没有离开水仙岭,没有拋下他一个人留在这儿。
    昨晚的夜,夜色太暗,灯光也昏沉一片,他并没有仔细观看南门望。如今在这大白天碰见了,心头便有如浪潮般不断翻滚,捲起百般滋味。
    他们两兄弟已经快一年没见面了。南门雅正值发育期,这段日子里拔高了许多,他直觉自己快要比二哥还高,却没想到现年已经18岁的二哥也有长高点儿,如果两人站在一块儿,他未必有二哥那般高。
    除了变高以外,好像变得更美了,更美了。
    是太久不见而產生的错觉吗?还是……
    跨越那少年与成年的年龄分界线后,南门望的脸孔略为摆脱几分少年青涩,增添了些成熟味道。
    变得更吸引了。
    南门雅发现双脚好像自己会动似的,驱使他踏步来到鞋店前。南门望专注地观看橱窗内的运动鞋,南门雅却是目不转睛地凝视南门望,竟是看得獃了,脸色渐渐透出微红。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南门雅轻轻将头贴到橱窗的时候,南门望驀然转头,与南门雅的目光相撞。
    南门雅一时间也没有任何反应,只是继续注视他的二哥。
    二哥没事,太好了。
    他松下肩膀,痴痴一笑,傻傻地搔起额前的头发。
    真的太好了。
    南门雅无法收住嘴角漏露的笑意,匆匆转身疾驰而去,让鲜亮的橘发在风中起舞。
    结果二哥根本没有进医院,还在水仙岭悠间地逛街买东西嘛,亏他还在瞎担心的!
    他像个傻瓜般在大路上跑来跑去,小腿抽着抽着的痛,他觉得很生气,但是张开嘴巴喊出来的仍是快乐的笑声。
    果然他该相信南门望的说话,什么血友病的,臭屁啦!早就好了,南门望只是文人体质,天生体弱而已,根本不可能被人打一下就要送去急诊室吧!真有什么绝症,需要特殊照顾的话,老哥又怎可能不告诉他血友病的事?
    没事的,不会有事的,因为早已经好了。
    虽然他今天消耗了很多体力,但是他去年可是100米短跑冠军,过去一年又经常陪着父亲四处走,南门雅的跑速依然远远超越很多人,包括南门望。
    而且南门望似乎也没有要追上来。
    过了东区小桥,南门雅回首一瞧,别说是二哥,这个地区可是连其他居民都难以发现。就某种意义上,这儿是闹鬼地带,入夜后特别阴凉,只有穷人和他这种外来人士才会搬到这里。
    他吁了口气,情绪冷静下来,这时才真切感受到双腿的痛楚,远比他想像中严重。今天跑得太多了,慢步回家,泡在热水里轻捏双脚的肌肉,好心情仍没有停止,整个人轻飘飘的。
    披着毛巾走出客厅,细小的四人餐桌旁坐了一名穿着灰色外套的棕发男人,年逾40,眉额隐现几条细纹。那张脸梭角分明,由于许多年在外面办事,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健硕的手臂也隐现青色血管,别有另一番中年英挺。
    南门雅坐在收音机旁边的椅子上,抹着湿漉漉的头发,轻声道:「爸,那个……二哥来了这里。」
    男人本来拿着绒布擦拭相机镜头,听到此话,眼睛微微张开,但这一丝讶异很快便中断。他依然低头:「你想跟哥哥们和好吗?」
    「……不知道。」
    「这样呀。」
    男人没有强迫他,也没有追问二哥到来的详情,正如没有追问他为何要离家出走,只是安静地接受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事实。
    南门雅偷偷观察没有任何特殊反应的父亲,困惑地抿了抿唇。
    后来南门雅帮忙烧了饭,然后回房间小睡片刻。
    梦中,是过往快乐无忧的生活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