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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再生欢 第3节

      十七郎的目光转动,一抬腿,竟从靴筒里拔出一把匕首:“你怎么知道我带刀。”
    杨仪回答:“是武官都会带兵器的。在下只是猜测。”
    十七郎没再询问,而只是把刀递给了她。
    杨仪的脸上围着的是块旧的白棉布手帕,可洗的很干净,十七郎注意到帕子的一角仿佛绣了个什么,但他的注意力不在这上面,而是看着杨仪的眼睛。
    她的目光恬淡寂静,像是秋夜的月光。
    杨仪双手将十七郎的佩刀接过,小心试了试匕首的锋利程度,显然她很满意。
    下一刻,她提刀向着那尸首的胸口切落。
    明明看着温温吞吞病恹恹的,这下刀的动作却极为利落。
    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仿佛要拿刀切一块豆腐。
    十七郎却骇然,他眼疾手快,即刻格住杨仪的手腕:“做什么!”
    帕子底下的唇轻轻动了动:“官爷,您且细看。”
    十七郎不知要看什么,但杨仪接下来的话让他毛骨悚然。
    “这……明明是一个人啊。”
    之前杨仪说着不是一具猴尸的时候,十七郎虽觉匪夷所思,嗤之以鼻,但心里难免有些揣测。
    比如不是猴尸,那是什么?总不能是妖怪?或者牛羊猪狗……
    如今听杨仪说出这个答案,他的脊背上飞快地爬过一点寒意:“人?”
    十七郎不肯轻信。
    这简直是比妖魔鬼怪更加糟糕的答案。
    不,是最糟糕的那个答案。
    “你胡说。”十七郎的瞳仁骤然缩紧,冷然看向杨仪。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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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验尸◎
    龙王庙门口,是那两个士兵在守着。
    他们百思不解,为何十七郎一反常态,竟由着那小白脸指挥。
    黑狗豆子趁着他们不注意,早从后门绕了进庙内。
    先前来龙王庙的时候,杨仪叫领自己过来的那小孩子把豆子先带回去。
    她担心豆子在此又叫起来,万一惹的十七郎等当真作出什么来,那就后悔莫及。
    没想到,豆子半路上还是挣脱跑了回来。
    黑狗悄无声息地穿过庭院,从后廊口上向前,微微昂头,黑色的鼻子嗅一嗅,微微耷拉的耳朵抖一抖,便知道要找的在哪里。
    站在前院门口,豆子一眼望见了石桌上的那具尸首。
    明明是个狗子,脸上却在瞬间满是人都能看懂的悲伤。
    它没再吵闹,而只是安静地走近,一直走到石桌底下,慢慢地趴下了。
    两只前爪伸着,尖尖的嘴搭在上头,两点白眉间起了一点皱,眼睛蹙蹙地耷拉着。
    在豆子才出现的时候杨仪已经发现了它,豆子没吵没闹,让她松了口气。
    “我刚才查过它的四肢骨骼,不像是侏儒,这应该是个六七岁的孩子。”
    十七郎扭头看看那猴:“说明白些,你的意思是,这是个长的像猿猴样的孩子?”
    如果是这样,十七郎不至于太过紧张,他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也曾听闻某某地方,婴儿被狼群带走,在狼群中长大,最后成了一个身上长毛、行为也很像狼崽子的“狼孩”。
    那这猿猴……莫非也是同样?
    杨仪的回答让人心寒:“不,这幅样貌并非他天生的。”
    “不是天生又是怎样?”
    “官爷有没有听说过……”杨仪咳嗽了声,想找帕子,手却没有洗:“有一种很伤天理的法子,叫做,采生折割。”
    十七郎听过,甚至也曾见过。
    有些乞儿,把极小的孩童拐了去,用最残忍的法子,或把孩童断手残脚,或改造为令人骇然的“怪物”,然后供人观赏以敛财,比如人面蛇,又比如人头狗,提起来都一阵恶寒。
    “你说这孩子……”不知不觉十七郎换了称呼:“就是那种?”
    杨仪指了指那毛茸茸的皮毛:“这张皮并非天生,虽然如今已经跟天生没什么区别了,但我能够保证,这底下是个不折不扣的孩童。”
    十七郎的唇极快地抽了一抽,强悍如他,也不由掌心微汗。
    他看向自己的刀:“那你为何要剖开他。”
    杨仪道:“官爷不觉着他的这个死状很可疑么?方才我用尽法子,也抽不出他的手,必定有什么挡住了,所以……”
    “我来就是!”十七郎忘了自己的袖手旁观论。
    “官爷,不可用强。”杨仪挡住他,她当然知道十七郎力气大,可若是硬拽,后果只怕不会太美。
    十七郎瞪向她,他心里有一点很烈的恼火,极想找个人来烧一烧。
    那种伤天害理的手法他有所听闻,但今日是亲眼所见……
    他忽然有点疑惑:连自己都几乎失态,为什么面前这个看着弱不禁风的家伙,自始至终都没怎么动容。
    杨仪叹了声,举手要去拿腰间的荷包,但一只手拿着刀,另一只手也没有洗。
    十七郎留意到她的动作:“要拿什么?”
    杨仪道:“待会儿的气味会有些难闻,拿点薄荷……”
    没容她说完,十七郎将她腰间荷包抄入掌中,却拽的她往身旁近了一步。
    杨仪急忙止步:“官爷……”她可没想过请他代劳。
    十七郎捏着那荷包,有点意外,这荷包看着倒还显出几分精致,细腻的天青缎,底下绣着几根飘逸的兰草,就是有点旧了,天青面上泛着半新不旧的浅灰色,就好像山雨欲来之前的天色。
    荷包鼓鼓囊囊的,十七郎扯开,果然有几枚翠绿的薄荷叶子,他用手指拈出两片:“要怎么用?”
    杨仪蒙着脸,两只眼睛静静地望着他。
    十七郎这才发现,因为他拽起荷包,把她的衣带也扯歪了,杨仪便半偏着身子,上半身微微后仰,免得靠他太近。
    他观望她双臂微微扬起,看出她的避讳。
    呵呵一笑,把荷包放开,十七郎道:“你怕什么?我总不比那猴尸还可怕,刚才你尚且荤腥不忌地摸来摸去,老子好歹是个活的!”
    杨仪没有回嘴,只后退半步,用手背拂了拂衣带:“我蒙着脸不用,官爷自用吧,含在口中便可,嚼碎也无妨。”
    她原本是想要含一片的,但现在这个情形,总不成叫这位官爷喂她?
    就算他肯,她也不愿意,何况对方这个脾性也不可指望。
    十七郎看着手中几片叶子:“我又不是牛羊,吃这个作甚。”
    杨仪重新注视那猴尸,缓缓地说:“薄荷又叫银丹草,夜息香,是一味中药,《本草》曾记载过,此物可疏肝顺气,消风散热。”
    她那院子里花儿种的少,药草之类的却有几味,尤其是东边篱笆旁,一大片的薄荷草,郁郁葱葱,每日必用。
    十七郎见杨仪举手要去切那尸首,一时顾不上跟她争辩,勉为其难将一片叶子送入口中,微微一咂,果真有一股清爽之气在舌尖发散,将他方才那点燥热驱退不少。
    “你……”十七郎刚要开口,见杨仪已经落刀。
    她的手很稳,简直比屠夫的还要稳,也可能是他的匕首锋利,尸首伤口下很快被划开。
    杨仪的眉心却皱了几分,她把匕首放在旁边,小心翼翼又去掰那猴尸的手,这次,手确实往外移动了些。
    十七郎听见她轻轻吸气的声音。
    “发现了什么?”
    杨仪握着那猴尸的手,被牵引出来的手上沾着血,看着越发瘆人。
    她屏息:“这实在太过诡异。”
    原来那尸首的手,竟是自胸前伤口透入,死死地捏住了它的心!
    之前杨仪之所以拉不出这只手来,正是因为这手连着心脏,如今切口大了些,手被一拽,那心也跟着往外挪动了几分。
    十七郎照面看见,牙关一紧,薄荷叶子给咬碎,舌尖上便多了几分辛辣:“它是真的要把自个儿的心掏出来?”
    倘若刚才他替杨仪去拽,手是能拽出来的,可这五脏六腑只怕也要跟着排队壮观而出了。
    幸亏不曾轻举妄动。
    杨仪指了指伤口处:“官爷有没有发现,我方才切开这伤处,并没有血流出。”
    十七郎道:“不用你说,方才在河边我便知道,它身上已经没多少血了。毕竟这般的伤,它又在高处,早该鲜血横流,可地上跟石头上只有少数血迹。”
    杨仪没想到他看着粗豪,竟也观察入微:“可是,官爷不觉着更奇怪了么?从河道到岩石的痕迹,也没有多少血,那就是说它的血是在河水中几乎流尽了的,但如果伤到这种程度又失血过度,它怎可能爬上河岸,甚至爬到岩石上?”
    十七郎颔首:“但也不可能是有人把它放上去的,河道上的痕迹很清晰,爪印鲜明,且靠近河岸的地方,并没有人的足印,可见绝非是有人将它从河里捞出来的。”
    而且十七郎心里清楚,此事未必是人力所为,假如真的有人杀了这猴子,得先放血,又伪造地上爬行的痕迹,还得免去自个儿的脚印,与此同时,也要冒着被村民看见的危险,那这凶手多半是个疯子。
    可如今的种种痕迹所指,都是这猴子自己爬上来的,但既然失血过度又是致命伤,它又是怎么爬过河道爬上岩石的。
    石桌底下的豆子忽然呜咽了两声,慢慢把嘴贴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