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明穿之我爹是朱标 第165节

      她想解释说一切都是误会,都是大明的算计,她从来没有背叛过北元。从来没有。
    可是,在北元因她而损失惨重的情况下,这样的一番话说出去,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
    下一刻,秦王妃抬起头盯着朱至,眼中透着浓烈的恨意。
    秦王挡在朱至的面前,毫不留情的道:“你要恨就恨你的族人。我们愿意放你回北元,是他们容不下你,与我们有何关系?你恨至儿?怎么,许你们算计我们大明,不许我们大明算计你?这比的就是脑子,你们脑子不好使,倒好意思怪我们至儿的脑子太好使?”
    朱至低头一笑,秦王的维护朱至明白,心下自也十分感激。
    至于秦王妃!
    “二婶落得这般下场都是我做的,我大方承认。二婶如果不服,再想跟我斗,我不介。只要你们北元能再信你,同时也能经得起损失。”朱至拍拍秦王的背,让秦王让一让,这点小事她可以处理好,秦王莫担心。
    秦王作为旁观人就得提醒提醒秦王妃,到底是谁才是罪魁祸首。别什么事都扣到朱至头上。至于旁的,朱至既然不担心,他信得过朱至。
    “我总是要让二婶您知道,随着我一回一回的借您算计北元,不管从前有多少人相信二婶您,以后,他们都不敢再轻易道一声相信。您,可以继续不放弃,但下一回北元会怎么样更不一定。”朱至如同恶魔一般警告秦王妃,不服只管放马过来是吧。
    第98章 抵达
    ◎问题◎
    秦王妃气得浑身颤抖, 可是,技不如人, 秦王妃能如何?
    朱至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真切切的, 他们比的是脑子,明显秦王妃也好,北元也罢, 都被朱雄英这个人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 独独忘了在朱雄英的身边有一个机关算尽的朱至。
    本以为大明出了一个朱元璋,再有一个太子, 已然是得天独厚了,没想到还会有一个朱至!
    秦王妃要说以前会觉得, 只要自己坚持,只要自己不放弃,她一定可以寻到对付大明的机会,一定能够再复大元山河。
    可是,不是朱元璋的对手, 不是太子的对手, 她都认了!接二连三落入朱至陷阱之中, 竟然完全不是朱至的对手,这对秦王妃的打击是巨大的。
    斗不过老狐狸可以接受。她竟然从未注意过大明的第三代里养出了朱至这样一个人物, 难道不是她犯下最大的错?
    朱至就不管秦王妃了, 想必经此一事后,秦王妃再往北元处送消息, 北元的第一反应也会是, 这会不会也是计?
    而且因为秦王妃的缘故, 北元损失惨重, 这也就代表着在不少北元人的心里, 秦王妃或许已经成为大明的人。
    嫁入大明多年的人,难道不可能出嫁从夫?没有人敢保证这一点。
    而北元与大明的敌对关系,注定让北元不愿意放弃对中原的觊觎。也正是因为如此,凡事就须慎重,不可倾一国之力而偿试。
    等朱至再回北平,又伏击北元的朱至,在军中已然引起一连番的称赞,都道其有朱元璋的风范。
    这一点夸赞得略有些过了,好在朱至就听听。眼下的重点难道不是信国公要来了吗?
    朱雄英迎面给朱至送来这则消息,信国公明天就到,朱至要是再不回来,朱雄英都要派人去催了!
    催是不用催的,朱至这不就回来了吗?
    只不过秦王妃一回来,或许受到的打击很大,也是对自己和北元绝望了,竟然病了。
    朱至并不吝啬派太医前去救治。
    秦王在明明可以借北元的手杀了秦王妃的情况下,并不愿意就此了结他们之间的孽缘,朱至都把人算计成一颗弃子了,也不至于容不下秦王妃。
    人,还是救回来。
    秦王倒是亲自守着,絮絮叨叨问起秦王妃,难道要这样认输了吗?她要是就这样认输了,在北元人的心里,她就真成了一个卖国的郡主,必为北元上下所唾骂。但问秦王妃是否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朱至和朱雄英听到手下的人回禀此事时,只长长一叹,秦王是一个心软的人。既念秦王妃的忠义,也多少有几分不舍得秦王妃死的吧。
    猫狗养得久了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人。
    秦王自己决定的事,将来有什么后果,他也能担得起。
    而后,信国公抵达北平。
    朱雄英和朱至亲自去接,谁人又敢不去。
    “太孙,郡主,折煞老臣了。”一身朝服的信国公迎面走来,岂敢生受下朱至和朱雄英亲自来迎。
    “信国公说的哪里话,辛苦国公了。”朱雄英与朱至齐齐冲信国公作一揖,谢过信国公。
    “不敢不敢。”朱雄英和朱至的感谢真心实意,信国公岂不知,却也正是因为如此,信国公才不敢受之,赶紧把朱至和朱雄英扶起,且让他们无须多礼。
    朱雄英朝信国公一笑道:“凤阳一别,国公可安好?”
    信国公开怀大笑道:“好好好,闻太孙和郡主的消息,更是好得不能再好。”
    这是实话,江山后继有人,他们这些老臣能松口气,不用担心。
    余光落在朱至身上,对于出落得越发出众,或许是经过战场洗礼,身上锐气一时没能收回来的朱至,信国公眼睛亮了!
    果真是天生的将帅啊,就北平这一连串的事,别管是朱雄英或是朱至,能想出如此环环相扣的法子,既灭北元的威风,也让北平得以安宁,真真是太好了!
    “你们几个小子还在后头干什么?还不快过来拜见太孙和郡主?”信国公满意之余,更得让孙子们麻利的出来,别躲在后头不动弹,叫人看了笑话。
    随着信国公一声令下,朱雄英的视线已经往后移,其实打从一开始朱雄英就在等着该出现的人出现。
    朱至未来的夫婿可是要从这些人里选的。
    “爷爷。”没办法,再怎么想躲的人,来到北平了还怎么躲?
    一个个半大的小子从马车上下来,朱雄英挑挑眉头,马车?信国公一个身经百战的人,孙子们竟然都不会骑马?
    五个大大小小的男孩跑了出来,最大的十五六岁,最小八岁。真真是连小的都不放过。
    “见过太孙,郡主。”别管怎么着,当着那么多官员的面,太孙的面子得给,郡主的面子也得给。
    当然,第一时间,五人的视线都落在朱至身上,本来不情不愿的人,在看到朱至那张脸啊,都不由一顿。
    没办法,朱至的皮肤是天生的白皙,怎么晒都晒不黑,为此,常氏不知有多羡慕。
    加之今日是要来迎信国公,朱至再怎么不用心打扮,收拾整齐是必须的。
    一身水墨色的劲装,长发束起,端显飒爽,白皙的皮肤在阳光照耀下泛起红晕,唇角弯弯,黑漆的目光闪闪亮亮,比那满天星辰都要亮。
    人嘛,都是见色起意。
    想当年信国公有心要把朱至抢回汤家,不就是因为朱至自小长得好看?
    如今越长越好看,信国公看在眼里,已经在脑补将来的曾孙该是何等可爱的模样。
    “咳咳。这是我的长孙汤晟,二孙汤昱,三孙汤显,四孙汤晨,五孙汤昌。”信国公相当的自觉,第一时间把孙儿们全都介绍下。
    他这一番举动落在一干人的眼里,不约而同的都望向朱至,相当的明白这是何意。
    不得不说,信国公真是懂得见缝插针。
    有人是羡慕的,毕竟要是谁家能娶了太子唯一的女儿,太孙的妹妹,将来的前程自是不可限量。
    “诸位兄长弟弟有礼。”朱至面带笑容的冲一干人打招呼,就好像根本不明白信国公的意图。
    一干被朱至一张脸晃得心神荡漾的人张了张嘴,也跟着道:“郡主有礼。”
    信国公没想到孙儿们都傻了,瞪了他们一眼,有心想提醒提醒他们,别像个傻子似的,最后觉得还是算了。
    “这一路上有些累了,歇歇?”询问的眼神落在朱雄英身上,朱雄英马上顺势道:“请。”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婚事尚未真真定下,何必急着广而告之?朱雄英也要为自己的妹妹着想,果断顺信国公的势先回驿站。
    “太孙,为信国公准备的宴席?”一旁的官员一看这全都准备走人,赶紧出言提醒一句。
    “不用。你们的心意我收到了,陛下严令劳民伤财,诸位想必并不希望太孙与我受陛下责罚。”信国公马上接过话,同时也注意朱雄英的神色,但凡要是朱雄英觉得他这事不该那么说,他会把主动权移交朱雄英的手里。
    “信国公所言甚是,诸位都散了吧。”朱雄英十分认同。劳民伤财不可取,他可没有让人特意准备接风宴。
    有人想来个先斩后奏?不好意思,朱雄英不吃这一套。
    正好,信国公也一样。
    信国公闻朱雄英所言,自知朱雄英不仅是认同他的做法,也是在为他撑场子!
    也对,这大明的天下乱与不乱,有句话说得好,上梁不正下梁歪,朱雄英自该以身作则。
    “请。”朱雄英与信国公相请,他们回驿站去。
    信国公求之不得。回驿站嘛,他们聊正事,就让孙子们想想办法怎么入朱至的眼!
    嗯,双管齐下,什么都不会耽误。
    只是,信国公忘记一件极重要的事了。正事里朱至参与得挺多的,甚至这军中的事,朱雄英都没她了解。
    但凡信国公想了解军中事务,就得朱至参与。
    朱至能参与,信国公能让孙儿们参与吗?
    不说国事会不会由他们的嘴泄露出去,信国公想到和朱至、朱雄英在那儿说正事儿,他的孙子们一个个不明所以,那不是败坏印象吗?
    纵然心不甘情不愿,信国公终是只能把孙儿们打发了。
    然后,信国公就挺郁闷的同朱至道:“这几个都被他们的爹给养成文人了,连马都骑不好。”
    “没事,天下安定了,谁都觉得读书出头的机会更多。”朱至丝毫不在意,不会骑马怎么了,个人爱好罢了,没有谁规定了说,什么人就必须要会什么事。
    信国公听着朱至的话,越发觉得朱至是个好孩子。
    “以后郡主要是想让他们陪你干什么,他们要敢不听话,你跟我说,我揍到他听话为止。”信国公没想到盼了多少年的事竟然真有盼成的一天,朱至就要成为他家的孙媳,实在太好了!
    朱至哭笑不得的道:“国公爷,真要是揍人,我能揍。”
    说罢亮起小拳头叫信国公看看,她不是只会说话没本事的人?
    “啊,对,你天生神力,一般人不是你对手。啊,不对,练过的人等闲都不是你的对手。”信国公终于想起这事,朱至可是连自家叔叔都打过的人,谁让她不高兴,她会亲自动手,用不着麻烦别人。
    朱至无奈,正色与信国公道:“国公爷放心,我虽然不算脾气太好,但也明白长久相处之道在于尊重。我嫁的是郎君,不是奴仆。我并无意要求他为我而活,也无意改变他的喜好。就如同我也不希望他费心想要改变我。”
    说到这里,朱至道:“您放心,您让我选,我选定了,日后也会与他努力过好我们的日子。”
    啊,信国公听着乐得直拍腿道:“看吧,我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陛下和皇后,太子,都跟我说你被他们宠坏了,嫁了人脾气也是收不回来。家里人听说我为孙儿求了你这位郡主,一个个都发愁。他们哪里知道,你脾气大,那也不是乱发脾气的人。他们都不识货。”
    显然自认为识货的信国公极是为自己的慧眼而高兴。
    朱至和朱雄英为此都抹了一把虚汗,也不得不承认信国公确实有识人之能是吧!虽然这好像在变相的夸赞朱至!可朱至不值得夸赞吗?
    “好了,咱们言归正传。烈士陵园何时公祭?”信国公夸了自己一波,也顺势夸了朱至,接下来该言归正传。
    公祭烈士陵园,这就意味着朱雄英和朱至该离开北平了。
    “就这几日。不过,我在北平碰见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信国公不妨留着此人修路造桥。”朱雄英面带笑容的说起此,信国公立刻拿眼瞅了朱雄英。修路造桥,这个事在北平来说不算什么大事,叫朱雄英特意一提,意义却不太一样了。
    “北平之地若要改,先从路和桥开始。先前是至儿大肆招揽擅长修缮之类的人才,此人才会毛遂自荐。”朱雄英大意将情况那么一说,信国公的视线落在朱至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