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她想要去做手术,可是肚子里的孩子竟然会踢她了,她拿着单子站在门口,最终仍是离开了。
十月怀胎,她在一个冷到呼气成冰的日子里生下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娃娃,给他起名黎今。
黎曼玲告诉黎今,只有今天的,才是握在手里的,你要珍惜。
黎今一记就记到了现在。
黎今记得小时候的日子很不好过,冬天的时候窗户会透风,半夜的时候西北风呼啦呼啦的声音很响,黎曼玲就会拿报纸糊住墙,一层又一层。
也总是吃不饱,物资匮乏,黎曼玲挣的少,又不擅长煮饭,南瓜粥一喝可以喝一月。
还有衣服,他记得衣服上总有打的很粗糙的补丁,那是黎曼玲在邻居的教导下做出的最好成品,可惜穿出去还是会被人笑话。
孩子对贫穷两个字的理解格外深刻,但回想起来,似乎也从来没有怨过黎曼玲。
他很小就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从未自卑,黎曼玲也是如此。
在这个问题上,母子两人倒是表现出了如出一辙的自我。
黎今当然知道黎曼玲是爱自己的,可是他们都不懂得怎么表达。
在他五岁那一年,黎曼玲又遇见了邓思安。
邓思安是黎曼玲的青梅竹马,在黎家大势未去之前移民国外,两人在那样的年代断了联系。
再遇见的时候,邓思安衣冠楚楚,一表人才,而她已经是底层社会的一个平凡母亲,纤细柔嫩的双手有了一层薄薄的茧,只是身段依旧美好,容颜在滚滚红尘的磨砺中显出了一种特别的美,风情更胜以往。
她美的很嶙峋,是一种让人过目难忘的气韵。
邓思安对她再见钟情。
在黎今的记忆中,邓思安总是很早就出现在家门口,手里提着弄堂口买的生煎和馄饨,砂锅泡泡馄饨给她,生煎给自己,他笑盈盈的看着他们母子俩吃完,再开车把黎曼玲送到商场,等她下班的时候又将她接回来。
黎今差点就以为邓思安会跟黎曼玲结婚了,他们同进同出很长一阵子。
晚上的时候,他就问她:“妈妈,你要跟邓叔叔在一起吗?”
那是他唯一一次问起她的感情问题,黎曼玲愣了愣,似乎是思考了一下,随后才怅然的笑道:“在一起……大概算吧。”
“你们会结婚吗?”他想着电视里出过的种种场景,也为自己的妈妈构思了那样的一幕,她穿着洁白的婚纱,那一定很美。
彼时的黎今还是渴望一个家的,不是说跟黎曼玲两人不好,但是家里头有个顶天立地的成熟男人,到底不一样。很多事情他就可以跟这样一个人商量,而或许黎曼玲也不用在深夜的时候才敢窝在被窝里饮泣了。
黎今到现在仍然记得黎曼玲当时的表情,茫然又悲伤,虽然嘴角是一贯的上扬,她说:“还结什么婚呢,妈妈有你就够了。”
很多年后他知道这是谎言。
邓思安自然是不能娶黎曼玲的,这样一个从云端跌落到泥里,做过舞女,甚至被小混混□□过,生下一个杂种的单身女人。
无论是哪一条单独列出来都已经足够致命,更不要说这一切都发生在同一个女人身上。
邓家是名门望族,到了邓思安这一代就只剩下这么一根独苗,他身边那个夫人的位置是需要精挑细选的人物才能担任,邓家老爷子心中早有考量。
邓思安回去向老爷子要求要娶黎曼玲就惹恼了他。
黎曼玲这样满身污点的女人别说是进邓家的门,就算是邓思安的玩物也不配当,邓老爷子雷霆万钧,当晚就派人送了钱到了黎家,软硬兼施的让她离开自己的儿子。
老爷子派来的人还没说上两句话,邓思安后脚就赶来了,直接把人给打回去。
印象中这件事闹得很大,也很不愉快,邓思安很有骨气的一定要娶黎曼玲,甚至不惜要与家中断绝关系。
他们抗争了很久很久,或者说,是邓思安抗争了很久。
黎曼玲无数次的劝说他叫他回家,可是邓思安充耳未闻。
邓老爷子病倒了,躺在病床上苦苦哀求自己固执的儿子,一心觉得他是被美色迷惑了心智。
那样一个纵横商场的男人,求自己的儿子。
邓思安本来就不是个没良心的人,他受不了这种温情攻势。
两人各退一步,邓思安如老爷子所愿,娶了费家的掌上明珠费萍萍,与此同时,可以私下照顾黎曼玲母子,只要搞的定费萍萍就行。
邓思安结婚了,跟费萍萍,但婚后的他依旧时常出入于黎家。
他为黎曼玲购置了房产,可是黎曼玲没有要,依旧与黎今蜗居在小小的公寓中,她喜欢一切有生气的东西,煤球,锅碗瓢盆,还有与邻居擦肩而过时手中晃荡的水盆。
邓思安也不强求,母子俩需要什么,他就能带着什么东西出现,就像是及时雨。
婚后1年不到,费萍萍怀孕,然后生下了邓小鲲。
那是个胖嘟嘟的婴儿,黎今对邓小鲲的第一个印象就是如此,于是他伸手掐了掐邓小鲲肥肥的脸蛋。
襁褓中的婴儿不负众望的哭了。
他觉得挺好玩。
但费萍萍那边就鸡飞狗跳了起来。
这样轻松而鸡毛蒜皮的日子没过多久,黎今觉得黎曼玲的身体开始不好起来。
她整夜整夜的咳嗽,还抽烟,叫也叫不听,他能看到她咳嗽时带出的血迹,斑驳的印在手绢上,触目惊醒。
黎今半夜醒来,头一次尝到了患得患失的滋味。
这事很快也被邓思安知道了,他强行带她去看了医生,回来的时候笑着的反倒是黎曼玲,邓思安仿若失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