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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6节

      少顷,一个蓝衣宫女走进来,“参见淑妃娘娘,娘娘有什么吩咐?”

    那蓝衣宫女叫茯苓,本是长宁侯府送到宫里来的。宫里这些年,虽锦衣玉食的养着,可淑妃的身子一直都不好,前些日子更是生了大病,受了不少罪。李氏得知后,托了母亲赵氏寻些医女,找了好些日子,才找来这么一个性子灵巧,精通医术的。

    放在以前,这样的人淑妃用起来最是趁手,可如今瞧着,却怎么都不对劲。

    她对长宁侯府的感觉极复杂,以前有多眷念,现在就有多失望。祖母待她好不假,可是再好也比不过自家的孙女,自家子孙的前程,她这个地位尊贵外孙女也要退一射之地。外祖母尚且如此,其他人更不必说了。

    闹成这样,谁又真正获利了呢?眼下这宫女推又推不掉,只能物尽其用了。淑妃对着茯苓道,“我这里走了一个二等丫鬟,以后你就顶着二等的职吧。”

    茯苓面色一喜,忙跪下领恩,“多谢娘娘赏识。”

    “行了,多余的话不必说,你只需知道在在这未央宫里,只有主子让你做的才是该做的,其余的无需理会。至于医术的事情,不得轻易让人知晓。”

    茯苓想也没想就应下了,后妃身边有医女,这说出去也不让人放心。入宫这么些日子,原本还以为淑妃娘娘忘了她,谁想到还有这样的柳暗花明。

    也算是借了那位珍珠姑娘的光。

    ☆、第10章 白莲(花)

    锦绣回去的时候,远远就瞧见知夏两人守在门前,知秋更急切些,连脚跟都踮起来了,前些天日日学的姿态给忘了干净。

    一见到锦绣,两人都送了一口气,忙迎了上去嘘寒问暖一番,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听,仿佛这样就能把刚刚那份不安去掉。

    锦绣听见知秋问得那些问题,起先是暗自好笑。她只是往淑妃那里走了一遭,怎么感觉像是去了多少年没有回来一样。

    好笑之余便是感动了。

    在这宫里,真心对她的也只有这两人。原来她以为知夏最是沉稳知秋从来都不会犯愁,可是如今才发现,她们也只是普通的少女而已。来到陌生的地方会迷茫,会不适应,会害怕,就算她只离了那么一会儿,于她们而言都是无比揪心的。若是不然,也不会巴巴地在门外等那么长时间,连休息也顾不得了。

    患难真情,大抵如此。

    不过锦绣也没有让知秋说太多的话,这里还有一个人,多说多错,以后被记恨就不好了。于是趁着歇下来的时候,对着珍珠问道,“你的名字叫珍珠?是淑妃娘娘给你取得么?”

    知夏二人都不喜欢这位宫女,尤其是知秋,到现在还没有正眼瞧上一眼。

    珍珠却完全不作理会,只恭着身子回到,“回姑娘,奴婢这名字是原先进宫的时候领事姑姑给取得,后来被指进未央宫,淑妃娘娘也没改名字,就这么叫着,已经有好几年了。”

    珍珠算是未央宫的老人了,淑妃还是叶婕妤的时候就跟在她后面。当初的一批宫女,有的攀了另外的高枝,有的犯了错被撵走,剩下的只有她和琉璃了。

    至于现在的玉珠,论资历也是该排在她后面的。在淑妃身边伺候的时候,不是没想过以后会过的怎样,但怎么想也想不到会是这样的结果。跟着这位三姑娘,日后是什么个前程都不知道。

    珍珠不是个没有心机的,凭她这些天明里暗里地给知夏两人排头吃,便知道心计不浅。所以心里如何瞧不上,脸上没露出半分。

    肯定是不愿意投诚的,淑妃娘娘送她来这是什么意思自己也知道,但也不能把现在的主子得罪了。

    锦绣见状又道,“你既然被派到我这里来,还是换个名字吧。否则总这么珍珠珍珠的叫着,别人还以为你还在淑妃那里当值呢。”

    珍珠无可无不可,“姑娘请赐名。”

    “你是哪里人?”

    珍珠一愣,方才回到,“奴婢原是江南人。”

    江南啊,真是个好地方。锦绣想了下,记起了一首诗,悠悠念道,“锦带杂花钿,罗衣垂绿川。问子今何去,出采江南莲。”

    江南美景,其中之一就是这采不尽的莲花了,“你往后就唤作白莲吧。”

    好一朵美丽硕大的白莲花,锦绣如是想到。

    知秋乐了,差点没忍住笑,却被知夏一个眼神给镇住了。莲花,这玩意全身上下能得姑娘待见的恐怕只有能吃的莲子了。记得当初姑娘一脸认真的嫌弃她采来的白莲花,说什么看懂莲花也是一门大学问,她虽不明白,可是知道自家姑娘素来读书多,歪理也多,这里头恐怕又是什么她不知道的典故了。

    看了看一旁的立着的人,恐怕这朵莲花也不知道这一茬吧。要让她说,这人那是什么白莲,整个就是朵黑莲花,还是黑的蔫坏蔫坏的黑莲花。

    珍珠也没多想,私心觉着这名字还挺好听的,配上方才那四句诗,也算是有意境了。因而道了声谢。她原本是二等宫女,如今在锦绣这里,也没有什么升不升的了,锦绣自己还只算个客,提那些不是白惹人笑话嘛。

    须知这一位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我这里地方不多,白日里也没什么事情,等以后有了事情才让你去做吧。住的地方,左右你原先住的离我这也不远,你若是愿意搬,就住知夏她们对面,若是不愿搬,就还住原来的地方吧。”

    已经更名的白莲没有异议,她住的地方远比知夏她们住的好,若真要搬,才真亏了。

    这样吩咐了几句,锦绣便叫人下去了。

    好不容易等讨厌人走了,知秋望着那人的身影皱了皱鼻子,“什么人呐。”

    性子又古怪又清高。不过和她们差不多,都是奴婢罢了,偏偏人家却还整日摆出一副有多么高尚的样子。真要那么光风霁月也就算了,关键是这人是个黑心的,她一瞧见她膝盖都疼地慌。

    “好了,你也别皱着了,一点也不好看。”锦绣一脸嫌弃地看着她,“今日我去淑妃娘娘那里,临走的时候她把白莲赐给我。以后你们还要一起相处,不说能有缓和,起码别明着得罪人家,否则到时候有的你受。”

    得罪了人家,先叫你膝盖疼上三天,锦绣想到。

    知秋笑了笑,她倒是想,可是比心眼一看就知道比不过人家,还是别自讨苦吃了,咕哝道,“淑妃宫里那么多宫女,偏偏就是她。”

    锦绣到,“怎么就不能是她了?人家也在宫里摸爬滚打了好几年。”

    知秋打着哈哈,“没什么,是她就是她吧。对了姑娘,淑妃今儿让你过去说了些什么?”

    锦绣回想了一下,除去淑妃说的长宁侯府,其实也没什么,“都是些家长里短的事,问了一下叶府的情况,其余也就问什么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回来地这么快。”

    “我听未央宫的嬷嬷都说,淑妃娘娘是个最端庄温和的人,也不轻易发落下人。可那都是别人说的,谁知道准确不准确,毕竟如今的淑妃娘娘可是夫人一手教导出来的……”

    锦绣暗自咋舌,论起和人打交道,谁也比不上知秋。

    “所以姑娘今天被唤过去,我们俩一直都在乱想,生怕淑妃会做什么,可是担心死了。”

    锦绣睨了她一眼,对知秋这口没防备的性子也是没辙了,“什么死不死的,净说些不吉利的话。淑妃娘娘是怎么样的人暂且不知道,隔墙有耳,说这些话,传出去了先就把人得罪狠了。再说,人家就是想算计你,也不会挑让你知道的时候。”

    倒不是她怕宫里的规矩,这大门都关着,别人也听不见什么。只是她一个死过一回的人了,对这种事比别人忌讳许多,下意识地就会避口这个字,也不愿意身边亲人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就应验了呢。

    再说淑妃,明显就是个不好得罪的,这丫头这性子,真得先给她提提醒。

    知夏刚泡好了茶,见知秋又胡言乱语了,忙将茶水递给锦绣,“姑娘累了吧,快喝些茶,这还是上个月舅老爷从江南寄过来的,闻着味道就知道是好茶。”

    锦绣又被茶吸引过去了。揭开茶盏一闻,一股清香扑鼻而来,带着微热的湿气,瞬间让人放松下来,问道,“这是什么茶?”

    “说是新摘的碧螺春,只是摘的不多,听说这还是贡茶呢。那日出门的时候,叶府里还有许多茶,可是走得急,都没有带过来,真是可惜了。”知夏说到。

    说完还隐隐看了眼锦绣,知夏心里无奈,原本也不止这么多东西的,可是姑娘偏要带着她那花茶,都还没喝过,就这么宝贝。

    要是省下这花茶的空,得多带许多好东西。姑娘晒的花茶可不少。

    锦绣听着也遗憾。她虽然有空间,可是也不敢放太多的东西,屋子里有什么,知秋或许马马虎虎瞧不准,可是却瞒不住知夏。当初收拾东西的时候俩人都在,真有东西凭空消失了,还不得吓死她们。

    好不容易得了个金手指,除去偶尔去喝口水,弄出来泡个澡,竟然没什么用处。至于种树种花之类的,以锦绣的惰性,就不要想了。

    又不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每日好吃好喝地供着,何必费那个心思,锦绣这样说服自己。

    轻轻抿了一口,感叹时光悠闲,“真是好茶!”

    “姑娘这话说的,从扬州寄过来的,哪回不是好东西?就是舅老爷没注意,夫人也会精心准备的。”知秋说的夫人,就是锦绣的舅妈谢氏。两人成婚多年,恩爱异常,表弟表妹都生了好几个了。

    最大的那个叫谦哥儿,锦绣也见过一面,不过这也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舅舅回京述职,也京中一连住了一个多月。当初玉雪可爱的小团子,生的和锦绣还有三分像,如今都不知道长什么样了。

    不过舅舅和舅母生的都好,几个孩子应该也差不了。

    “也不知道舅舅收到信没有。”

    若是收到了,肯定会担心吧。

    知秋见不得姑娘忧心,建议道,“姑娘要是担心,何不再送一封信去江南?也让舅老爷知道姑娘在宫里的情况,省得两边都不好过。”

    说到这才愁人呢,锦绣苦着小脸,“我也想写信过去,可是如今也没人送啊。”

    知秋挺了挺胸脯,自豪之情溢于言表,“怎么没有人,姑娘,我前些天认识了一个小太监,是尚衣局负责采买布料的,他肯定有门路,咱们找他就行了,不用找其他人。”

    锦绣好奇道,“你和他很熟?”

    “那是自然。”早就熟了。

    锦绣看她笃定的表情,竟然也觉得此事有希望,顿时对她新认识的那个小太监充满了好感。果真出门得靠朋友,关键时候,知秋这好人缘的特性就派上大用场了,“要是真成了,你回头多拿一些银子给他。”

    “那我呢,姑娘?要是成了,姑娘给我什么?”知秋急忙问道,两眼放光。

    “要不,我煮茶给你喝?”

    锦绣不免起了戏弄的心思,不同于知夏更爱喝凉水,她记得这丫头也是个爱茶的,家乡就是个产茶的好地方。每次锦绣得了什么茶,都会分些给知秋。

    知秋一听激动了,“什么茶?”

    锦绣微微一笑,“花茶。”

    “……”

    ☆、第11章 送汤(修)

    六月的天似小孩的脸,说变就变。刚才还艳阳高照,晴空万里,转眼间就下起了了阵雨,一颗颗砸在青石地砖上碎成片,溅出的水花打湿了往来人的裤脚。

    李福走得狼狈,一手护着托盘,一手撑在头顶挡着雨水往前跑,身上被浇了个透,就连眼睛都差点睁不开了。

    “兔崽子,也不知道撑个伞,若是淋坏了,咱家不把你脑袋给拧下来!”李德全正在御书房外守着,见到徒弟这邋遢的样子,一张口就训斥道,那只手也习惯性地往李福耳朵上拧去。

    “嘶~师傅轻点拧,疼!”李福正拿着东西,挣脱不得,生生手了李德全的一爪之恩。没多久,见师傅终于消了气,才笑呵呵地解释道,“徒弟哪能这么不中用呢,这不还好好的么,一点雨水没沾上,师傅您看。”

    李福松开手袖,但见那褚红色托盘上搁着一个釉里青圆底盅,上面盖着一顶盖子,稳稳地放在中间,丝毫未见湿,更没有什么淋坏一说了。

    这么一盅汤,当真是精贵的不得了,若是打翻了岂是他一个小小奴才能赔得起的。只是他日日端着,竟然也和别人一样,连个味儿都没问道半点,真是遗憾。这汤盅扣合的严实,他又没胆子揭开,飘不出一点味道。

    又看了看天,对着李德全咕哝道,“刚刚走的时候还晴着呢,谁想到半路上就下起了大雨,皇上等着用膳,再赶回去拿伞已经来不及了。这也不是徒弟的错,老天什么时候下雨,什么时候放晴,恐怕只有天上的神仙才知道。”

    李德全臭着脸,没理会徒弟说什么,依然挑剔到,“竟会找借口,还赶紧回去换身衣裳,这样不成体统,没得丢了御前当差的脸。”

    “是,师傅。”李福连连点头,被骂了也不恼,脸上反而笑的见牙不见眼,配着他那张圆脸,颇有喜感。不知情的,只怕还以为这位是个傻的。

    李福心里自有他的一番计较,骂是被骂了,可这被骂也有被骂的门道,别人想叫皇上身边的太监总管骂,还没有呢。

    李德全打发走了徒弟,照例先试了毒,才转身往里面端去,悄悄清了清嗓子,道,“皇上,淑妃娘娘差人送汤来了。”

    天正阴着,屋里光线不太明朗,封煜端坐在案前,案上还摊放的数十份奏折。细看过去,只见那人墨发高束,两道剑眉斜飞入鬓,五官英挺,双目深邃,眼角处微微有些上挑,每当凝视的时候给人一种不悲不喜之感,却极为专注,倒是微微冲淡了久积的帝王之威。

    眼下被政事烦扰,修长的手指习惯性地敲打着桌面,格外的好看。

    皇上性子冷清,不喜多言。李德全是伺候惯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是门清,见状将手上的汤盅放置在书案上,便悄悄地退了下去。

    李德全将门扣上,独自站在外面侯着。就这一进一出的功夫,雨就已经听了,可真是快啊。

    对于李德全这一辈的人来说,能做到今天这个位置那可真是功成名就了。刚到不惑之年,就已经稳坐御前大总管一职,深的皇上信任,宫里面想往上爬的,那个而不上赶着巴结他。不过许是同皇上待多了,这连性子都变得清冷了。

    许多年前,他李德全也是个热心肠的。在这四面宫墙中一待就是几十年,大风大浪也见过,勾心斗角也不缺,如今看什么都看开了。那些想巴结的,谁愿意理他们?咱家可是一心一意侍奉皇上的。只是今日不同,他虽然不愿意,可还是得放了未央宫的几个宫人进来,让他们过来送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