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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第9节

      英文试卷题目,英文答卷简直凶残。

    无休止的个人小组展示,当然也是英文的。

    就连上个计算机课,编个代码做个数据分析也是全英文……

    好处是他们学校在各高校全国四六级的排名是非常好看的、口语水平普遍不错、进外企也相对容易。

    坏处是四年大学之后,黄露明的母语水平退化到看小学生作文都感到羞愧的程度。

    好不容易毕了业说了几年中国话,找回一点民族归属感。这他大爷地又要为了英语而战斗了。

    越想越烦,黄露明抬腿出了家门,在一栋居民楼下绕了三圈。然后盯着那个熟悉的窗口开始冥想。

    夏天,林业局没给路边高大的树木杀虫,花大姐掉的满地都是,旁边有两个小孩子,手牵着手,一脚一个踩死,十分起劲。

    黄露明看着那满地虫尸略微不适,只能又往旁边让让,结果就撞上了一个人。

    一回头,原来是信使司徒小李子。

    小少年满脸通红,可能是最近各种录取通知书太多任务量过大,大热天跑个不停。

    不过黄露明看他在最热的天气里奔波了这么久,还没晒黑仅仅发红,略微有点嫉妒。

    有些人就是这样天然抗晒,哪怕暴晒之后满面通红,像刚出锅的虾,晒得再厉害就蜕皮,但是愣是不黑。

    “你刚才在看什么呀,眼神好可怕。”司徒一边掏出一张手帕擦自己脑门上的汗一边问。

    ……我当然是在盯仇人的窗户了,不过黄露明怎么会告诉他实话,于是低下头打着哈哈,“没什么,天气太热比较烦躁。”

    司徒小少年非常准确地开启了黄露明不想回答的问题第二击:“我看你发表的东西了。但是说实话,无论是情感类故事,还是恐怖小说,都不……不太像是你写的。”

    哦,是吗?要不是看在每天都来送信很辛苦的份上,黄露明都不想回答了,那些东西让现实中认识的人看到还是挺羞耻的,一点都不想拿出来讨论……于是她迅速反问转移话题。

    “那你觉得我应该写成什么样呢?”

    司徒没感觉黄露明的敷衍,他挺认真的想了想,“你以前在校报上写的诗都很朦胧清丽的,我记得里面有一个句子是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反正就是这种类型啦。”

    嗯,这种听起来似乎还要更羞耻一点……

    黄露明看着司徒一笑露出来的两个梨涡,心一软就不记恨他没事翻她黑历史的错误了,“我还是觉得,现在写的故事更适合我的风格一点。还有,相信我,如果你也有一个憎恶至极的对象,你能写出比我更出色的恐怖故事。”

    “憎恶至极……还真没有……”

    黄露明懒得再墨迹,她想起一件正事,前几天本应该到了的一封信现在还没到手上,之前忘了跟司徒说。

    司徒听了,立刻义正言辞地表示现在就去帮她找回来。

    两个人一起沿着街道往邮政大楼进发。到地方的时候,刚巧邮车刚走,新来的包裹、信件、明信片堆得满满的。

    黄露明就坐在司徒递给她的小板凳上,看着他熟练地穿梭在各种杂乱的邮寄品当中。

    “再过几天你应该会看不见我,我可能被爸妈打死。”司徒突然没头没脑来了这么一句。

    “为什么?”黄露明疑惑不解。

    “他们一直希望我能报医学院,以后当一个医生,工作体面又稳定。但是我偷偷报了s市的戏剧学院。过几天通知书就该到了。”

    “你想当演员?”

    “不是,我报的专业是导演。”

    黄露明仔细回想了一下,她很少看电视,也几乎不关注娱乐圈,今后十年的导演里,似乎没有这一号人物。不过大学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的本来就不多……

    “为什么学导演?”

    这一下,平时看着很稳重沉默的少年却像是打开了话匣子。他指着身边雪花一样多的纸制品们,眼睛亮闪闪的。

    “你看这些信。并不是每一封信都能送到主人手里。有一些会因为写信人弄反了邮编,所以仍旧寄回原地。有的因为找不到收信人。还有的,干脆就是住址不全。”

    “邮局是有很多工作指标的,信件只是其中很小的一个部分。更多时候,我都是在送各单位订的报纸、洗衣粉牙膏、甚至是农药、化肥、种子。刚开始过来帮忙,工作量大的时候,我都开始怀疑别人是怎么送完的,实在太多了。”

    “后来我才知道,很多邮递员因为工作太辛苦,那些平信和明信片都懒得送了,要么直接扔掉,要么攒起来卖废纸。但是我做不到,过不去自己的这一关。所以跑的腿都要断了。”

    “这一摞,是一个老人写的,每年他都会有三两封信寄过来,但是你看这个地址,根本没办法送。”

    黄露明接过来一看,信封上面写着:xx市大青石

    大青石是穿城而过的一条河旁边的一块石碑。

    怎么会有人把这个地方当做收信地址呢?

    “你还记得咱们小时候这里发了一场洪水吗?”

    “记得,你是说……”

    “没错。当年洪水几乎淹没了一半城市,有大批救援部队到来,其中有一位战士为了救人被洪水冲走了,一直没找到人,事情发生就是在大青石附近。这个写信人,就是他的父亲。”

    说完这段话,司徒停顿了一下,脸上浮现出一种微微悲伤的神色。

    “我小时候不懂,为什么有人会给一块石头写信,还一写就是很多年。我爸也不跟我详细说,就是叹气。这些信他舍不得丢,全放在一个铁皮盒子里。”

    “直到前两年,我见到了这个寄信人,原来每年七月十五左右,那个带着灰色帽子的老人就会在河滩旁边一言不发地坐一天,就望着河水一动不动。”

    “今年他没有来。但是寄来了信。”说着司徒拆开信递给黄露明。

    黄露明接过那张纸,信很简短,只有一句话。

    “爸爸老了,走不动了,今年不去看你了。”

    ☆、第14章 lovemetender

    司徒深深吸了一口气,“其实这只是很多故事当中的一个。小时候爸爸会把这些没办法送出的信拿回家,装在一个淘汰下来的面粉袋子里,等着攒的多了就拿给收废品的卖掉。”

    “趁着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就老喜欢去翻那个袋子,把这些信拿出来看看。有些特别喜欢的就偷出来放在床底下。”

    “我选了导演专业,就是想把这些被人们遗忘的故事重新捡起来,用镜头的语言梳理一遍。把我看过的、听过的、有价值的东西保留下来。这个世界上,一瞬之间万死万生,那些人可能已经不在了,但是故事永远都在。”

    黄露明认识他之后,从来没有见到他说这么一长段话,这一脸理想主义的样子……还挺,可爱的。

    “你会不会觉得我的想法太不切实际了?”司徒抬手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后脑勺。

    “不会。”黄露明斩钉截铁地回。

    “人呢,是磨不过自己的个性的,有了想做的事情就一定要去做,不然轻易放弃了以后一定会后悔。何况事业不是仅仅稳定、清闲、有薪水就满足了,真正的事业,是让你即使拿不到钱还要受委屈,但是仍然不甘心随意放弃的东西。找到一件愿意执着一生的事情是很幸运的。”

    黄露明觉得自己肯定是最近说教的东西写的太多了,一张口就是一段哲理啊。不过逻辑还是满通顺的。尽管她自己都不相信,糊弄小孩嘛。

    司徒果然很受用的样子,眼角、唇角都扬得放不下来了。

    他像是受到了鼓励,又开口道:“你还记不记得你高一的时候在讲台上读过自己的一篇作文?”

    黄露明也是最近才知道,他们两个高一曾经在一个班当了一年同学,不过没什么接触,后来分班去了文科更是不熟悉了。突然听他提起高一有点意外,她当然不记得了。

    哪有人会记得自己十二年前做了什么题目写了什么作文?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午老师叫你上台,你读了一篇自己的满分作文,题目是《凡人》,里面你说,每一个人小时候都会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梦想,并且坚信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是长大之后,他们全都忘记了,一个个走进庸常的生活,变成面目模糊的、跟别人一样的凡人。”

    “这两年我一直记得这段话,如果不是为了不变成这样的凡人,我可能没有勇气改掉志愿。所以要谢谢你。”

    黄露明突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深刻怀疑自己是在误人子弟。同时她非常奇怪,连自己都不记得的往事,为什么这小子门清?

    “你还知道关于我的什么?”她忍不住开口。

    司徒像是在考场上遇到了刚好看过的考题:

    “你说过最喜欢的漫画人物是蜡笔小新的妈妈——野原美伢,因为美伢的爱好是躺着吃零食。

    你写作文喜欢用马尔克斯的一句话做论据,不过来来回回只是那一句。

    你考试永远保持文科第二的位置,因为你懒得在数学上多花时间做出最后一道大题。

    你不管在哪里坐位子都喜欢最后一排靠窗,因为可以安静地观察别人。

    你几乎不和男生说话,也没有一起逛街的女同学。

    你对猫毛过敏,却总是远远地给流浪猫送一点吃的……”

    黄露明愣住了,她没有想到那个,连现在的自己都遗忘了的人,被这个十年前的世界的另一个人记得这么清楚。

    没错,高中时候的黄露明是一个有点小聪明和天赋,从来懒得努力的人。她天生记性好,耳朵听过一遍的东西再从手底下过一遍就能记得差不多,在文科班过得非常轻松。

    每次考试,她的年级排名都是第二。

    第一名每天晚上熬夜到三点,做的卷子是她的几倍多。

    但是黄露明一点都不想向她学习。

    她觉得,自己用了75分的力气,得到95分的成果,非常划算。

    第一名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用120分的努力,换取98分的成果。

    自己赚了20,对方输了22。

    她因为正好位于利润最大化的那一点而感到满足。

    所以即使是高三那一年,她也从来没有拼过命熬过夜。

    但是后来她就不这么想了。当小城市姑娘走到真正的大都市里去,和全国最聪明的一群人一起竞争,多么闲散的天性也丢到一边去了。一招一式都要拼尽全力。

    她现在明白,社会的真正法则是赢家通吃、第一名拿走所有奖品。正如同这次写的稿子,因为开拓了新的题材而占尽了好处,后来的跟风者再怎么样也没办法抹杀。

    不过曾经的自己能被别人很认真地记住,她心里还是有点莫名的感动,所以当司徒又抛出一个她一点都不想回答的问题时,她克制住了自己的不耐烦。

    ——“为什么从来没有见到过你的父母?”

    四周围的声音仿佛一下子消失了,整个空间变得非常安静。

    “我不知道,我也没见过他们。从记事起就只有爷爷奶奶。你知道人老了以后会非常喜欢回忆从前,60年挨饿的故事我听了不止八百遍,但是他们在这件事上守口如瓶,从来没有跟我说过我的父母的任何事情。”

    “你就不好奇吗?”

    “小时候也好奇啊。不过后来从别人那里知道一点东西,然后就彻底没兴趣了。嗯,就是我们今天遇到的那个地方,据说就是原本我父母的家,他们和姑姑在同一栋楼住,也是六楼。”

    “后来有一天,两个人打了起来,把家里的电视、冰箱、洗衣机全都砸了,衣柜里的衣服一件一件往下扔,一面大镜子摔得粉碎。”

    “之后要扔出去的是一个婴儿车。”

    “正巧这时候我奶奶好不容易爬上了六楼,才阻止了伸出窗外的那两双手。”

    “婴儿车?”司徒有些吃惊地出声打断了黄露明的叙述。

    “没错,那里面就是我喽。”黄露明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轻松一点。“如果不是被拦下来,我大概会被直接扔下去摔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