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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7节

      如果她的这番作态是在李明宛反驳之前,或者是能拿出有力的证据,都会博得众人的同情。可她的话说的太迟了,众人更相信李明宛。
    人家好好一个从北平来的女知青,父母有多疼爱她,大家都看在眼里,要不怎么人家来了没多久,邮局就寄来大包小包的东西。真要是养父母,她还有个哥哥,能这么疼吗?
    比起李明宛是从前因为穷而送人的孩子,大家更倾向于何云娘是过于思念孩子,所以看到一个和自己长得有两分相像的人,就固执的觉得对方是自己的孩子。
    这次不等李明宛反驳,刚刚问问题被忽略的红岭大队的大队长陈福田就忍不住了,“陈何氏,你现在说这些想做什么,我刚刚问你的话,你为什么不回答。想要证明李知青是你的女儿,想让我们相信,很简单,拿出证据,有证据她就是你的女儿,没有证据她就不是你的女儿,简简单单的事情。”
    何云娘一时语塞,她隔了许久才说,“我当初给她缝了个护身符,她从小就一直戴着,上面绣着李招娣三个字,上头的娣字少了一撇。”
    至于其他的,李明宛身上没有任何胎记。
    大队长陈福田看向李明宛,表情还算严肃,“李知青,陈何氏说的护身符你可有见过?”
    李明宛摇头,语气肯定,“我从来没有戴过什么护身符,我的父母都是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者,是无神论者,我家不烧香拜佛,也不用什么护身符。”
    大队长陈福田转而看向何云娘,“你听清楚了吗?”
    何云娘面色惨白,木讷地点头。
    “你还有证据吗?”陈福田问。
    支支吾吾良久,何云娘才灰败着脸摇头,“可她,真的是我的女儿。”她近乎喃喃的说。
    大队长陈福田很快把这件事定性,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闹剧。他把目光转向看完全程的陈家村大队长和几个跟着来撑场面的相亲,“今天的事你们也看见了,谁对谁错想必心里也有数。陈何氏之前坚持称李知青是她的女儿,给李知青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今天也给了陈何氏机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她拿出证据,如果真的有就认回女儿,是她做不到。
    所以从今晚后,还望你们管好你们大队的人,别再闹事,这事也别再提。
    要还是说胡话,我们就不得不怀疑她这么做的用心是什么。国家把知青派下乡,我们有责任照顾好他们的安全,如果有下次,可就得好好说道说道。”
    跟来的乡亲和陈家村大队长,本来都是为了撑场面,讨公道。可说一千道一万,何云娘这事做的不地道,连个证据都没有,就说人家北平来的城里姑娘是你闺女,这算是怎么回事呢。
    陈家村大队长自知理亏,被红岭村大队长陈福田这么一损,也只能好好应下,就是连表情都不太自然。
    何云娘看着李明宛欲言又止,还想说什么,可是她的丈夫怒喝了她一声,显然是觉得颜面无光,“还杵在那干什么,丢不丢人!”
    看李天赐的目光更是厌恶,成天偷鸡摸狗,不干正事,但他是何云娘带来的继子,为了名声好听,他这个做继父的不好多管,眼不见为净。
    李天赐是有点怕这个继父的,他不自然的缩了缩脖子,灰溜溜的跟着他们走。
    反倒是陈家的那个大儿子,何云娘的继子,多看了李明宛几眼,他的腿这时候还没瘸,不像书里写的那么阴郁暴躁,自恃工人身份,看其他人的目光都带着股审视的意味。他是陈家的独苗,他爹真正的心肝,哪怕何云娘被娶进来,他也从来没有担忧过,压根不会影响到他。对于继弟继母更没什么感情,只不过刚好休息,回来看他爹,就被一同拉进来了。
    他对李招娣小时候是有印象的,眼前的李明宛虽然隐隐约约和继母长得有两分相似,可和印象里的李招娣比起来,分明不是一个人,李招娣瘦瘦小小,成天低着头和个鹌鹑一样,长得也不好看,哪像现在的李明宛?城里来的女知青,穿戴鲜亮,皮肤白得发光,抬头低眉间就能看出和村子里的其他姑娘不一样,就像他以前读初中的时候,班上最引人瞩目的女生,父亲是县里的干部,她们的身上有相似的气质,光明灿烂、不为眼下生计发愁,而李明宛远比那个女生要出色多了。
    当初的陈传句,连多看那个女生一眼,都会被人嘲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心底的那一丝好感从来不敢表现出来。
    她紧抿着唇,眉目依旧那么清澈如盈,陈传句看着她,仿佛和初中班上那个女生重合起来,她的家庭条件肯定更好。如果不是因为上山下乡,他这辈子也许连见都没机会见到,陈传句再心里暗自感慨。
    陈家村大队长和他父亲都转身要走了,陈传句自然也不会逗留。
    好不容易把事情解决,李明宛对大队长陈福田好好道了一番谢。陈福田摆了摆手,对上李明宛的时候,笑容都变和蔼了,“这有什么谢不谢,还不是陈家村的几个太欺负人,不是到我们红岭大队偷鸡摸狗,就是攀咬人,李知青,要是再有这样的事,你只管说,我陈福田这个大队长不是白当的。”
    听到陈福田这么说,李明宛又是好一顿谢。
    婉拒了陈福田让他们留下喝点茶的提议,李明宛和鲁有亮,还有谭康平走回知青点。
    路上,一直是鲁有亮在说话,他长得五大三粗,性格也粗犷,对于何云娘和李天赐,一个污蔑人,一个偷东西的行为,简直是万分唾弃,要不是他上过学,身边又有李明宛和谭康平,恐怕早忍不住吐脏话了。
    倒是谭康平,罕见的沉默。
    真要说他发现了什么,倒也没有,就是心里有种怪异的不舒服。刚刚何云娘说她的女儿叫李招娣,谭康平自由定下的娃娃亲也叫李招娣。偶然听到熟人的名字,或多或少会觉得有些奇怪。只不过,招娣这个名字可太多了,这年头,生不出男孩的家里都有个招娣,还有盼娣、引娣……
    一点都不奇怪。
    可谭康平还是忍不住多想。
    李明宛也是一样的安静,比起谭康平的奇怪,她是更担心以后的剧情,她不知道何云娘还会不会消停,这个女人说她柔弱,她硬是有毅力把两个孩子在最战乱的时候带出来,好好的养到后面,虽然真正的李招娣被她卖了,可李天赐却平安长大。
    作为一个丧夫,又被宗族驱逐的人,实在算有本事。
    可若要夸她,李明宛总觉得她脑子有病,并且偏执,会坚持自己认定的事情,比如李天赐是亡夫的儿子,就算割血割肉也要养大,哪怕是割亲生女儿的血肉,更比如陈家的继子继女,她做了人家的继母,就要按照道德礼义照顾好他们,哪怕牺牲亲生女儿。
    这样算下来,最亏的似乎就是成为她的女儿。
    李明宛在心里暗自吐槽。
    等回到知青点以后,众人都围上来问她结果怎么样,李明宛照着大队长陈福田的处置说了。比起莫名其妙的何云娘,还有一直印象不好的李天赐,这种大白天就敢进卧室偷东西的孩子,肯定是相信李明宛。
    俞晓燕愤愤不平,“也不知道他们哪来的脸皮,逮着个人就说是她女儿,谁知道打着什么主意!”
    她的担忧不无道理,万一要是真的认成了,到时候想做什么都名正言顺。怎么可能会巧到来个下乡的知青就是送走的亲生女儿?
    一贯小心,做事情畏畏缩缩的周君也悄悄靠近明宛,手攀上明宛的手臂,“太坏了,明宛你一定要小心他们!”
    孙采蘋倒是没说什么,她一直都不爱说话,但是面色看起来似乎更冷了。
    大家都劝她最近出门要小心,对方看起来脑子就不太好,万一还来纠缠就不好了,像上工下工的时候,一定要和他们一起,如果晚了也没关系,俞晓燕她们准备下工后先等明宛,再一起走。
    李明宛很感动,相处这几个月来,大家都有了感情,尽管偶尔有矛盾,但是没有那么多龌龊。
    这事情算告一段落了,但李明宛隐隐间还是有担忧。
    而这份担忧,在江平之来找她的时候,得到了证实。
    江平之并没有直接说,见面之后和往常的态度一样,他还提出最近天气变化,胡若弗交代他要带明宛去买点换季的衣服。因为镇上贫瘠的很,不管是李明宛还是江平之都不会做衣服,想要买到合适的,至少也要去县里,他就带着李明宛去了县里。
    一路上,他还是照常关心李明宛,对之前何云娘的那件事只字未提,可李明宛就是知道他知道了。
    隐藏在平静海面下的是汹涌波涛,江平之曾经亲自带着李明宛去拜访过大队长陈福田,这也是陈福田后来对她多多照顾的原因,发生了那么大的事情,他没道理不告诉江平之。
    李明宛一直等着江平之问出来,可没有,路上没有问,在县里没有问,挑完衣服也没有问。
    硬生生的熬着,反而是李明宛先受不了。她站在车旁,心情复杂,看着江平之去买对面的花生芝麻糊。等到江平之买回来,她端着碗,尝了尝,没有像以前一样,目露惊喜,双眼仿佛能发光似的,比夜空中的烟花更绚烂。
    就在她内心百般交集的时候,头顶传来江平之淡淡的声音,“为了一个人的疯话,何苦纠结成这样?”
    李明宛惊讶抬头,撞上江平之洞察一切的平淡眼眸。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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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9章
    李明宛心头一跳,但却如释重负,比起一直状若寻常,她更愿意江平之说出来,总好过现在这般惴惴不安。
    她低了低头,“我……”
    像江平之这么聪明的人,当初就是他亲自救下的她,又怎么可能会被李明宛对大队长的那番说辞糊弄。李明宛确实不是李文畔夫妻的亲生女儿,大队里的人不可能知道,所以何云娘的认亲就不是无的放矢。
    不仅如此,李明宛的态度也很奇怪。当初救下李明宛之后,当地政府要帮她找亲人,可是她说她被拐卖太久,什么都记不清。也是因此,从找亲人变成帮她找收养人。
    如果真的是一个没有记忆,被拐卖,然后被收养的人,遇到有亲人上门,绝对不是这种反应。江平之带着李明宛从小长大,手把手教她读书写字,李明宛的人品他最了解,她不是那种爱慕虚荣,会因为亲生父母地位没有养父母高,就不认人的人。
    既然是这样,那一定有其他的缘故。
    江平之一直没有开口,就是因为信任李明宛。他开口,是因为李明宛的表现太明显了,他知道这件事如果不摊开了说,李明宛会惦记着,辗转反侧。既如此,还不如问个清楚,真有什么遗漏的,他也好帮忙遮掩。
    看着李明宛低头支吾的样子,江平之神色认真的说,“无论你做什么决定,都有你的理由,我不会置喙。”
    知道江平之是个守诺的人,李明宛心里的犹豫少了点,她直说道:“是,那个何云娘是我的亲生母亲。关于小时候的记忆,我确实忘了不少,但是有一点,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不是被拐卖,也不是被送走的,我是替代继姐被卖给人贩子的。
    她们对我并不好,准确的说是非常坏。
    因为我是女孩,所以我要冬天洗衣服,爬上比我还高的灶台,只能喝最稀的刷锅水……”
    李明宛把原书里的场景一一说出来,然后注视着江平之,一字一句,神情极为认真的说,“我最大的悲哀,在于我是个女孩。
    而我的家人,包括我的母亲,不爱我。”
    原主是有怨的,怎么可能会没有怨呢?被世上最亲近、最该保护她的母亲,亲手卖掉,甚至只是为了顶替继姐,在弟弟与她之间,她永远都是被放弃的那一个,她的手长满冻疮,整个人消瘦矮小,没人爱她,她生下来仿佛就要任劳任怨,被人抛弃,做其他人的踏脚石。
    但是,凭什么呢?
    她难道不是人吗,她难道活该遭受这一切吗?
    就因为她是个女孩,还是因为她有一个这样的母亲?
    诉说这一切的,好像是李明宛,又仿佛是那个真正的李招娣,一生都在被取舍抛弃,承担苦难。如果有的选择,她宁愿不被生下来。
    看着字字泣血、直戳人心的李明宛,还有她尖锐的质问与绝望平淡的描述,她说,她的家人,包括她的母亲,不爱她,江平之如同很多年前的那个白日,翻开泔水桶,看到里面赢弱狼狈、命悬一线的李明宛几乎发不出声音,还在失神的囔囔,“救我,救救我”时一样,心口钝痛,盈满怨愤。
    那时候是愤恨那些人贩子,怨恨自己保家卫国,却连这么小的孩子都没有被保护到。
    而现在,是愤恨李明宛曾经遭受的那些不公,怨恨李明宛的母亲,还有如枷锁一般的观念。
    与之前不同的是,眼前的李明宛更是他亲手救下,如珍似宝的疼了许多年的小姑娘。
    他告诉李明宛,“不认就不认,他们不配。”
    想起大队长陈福田说的事情经过,江平之开始沉思,怎么才能万无一失,彻底解决了这桩事。李明宛下乡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何云娘一家始终在她附近,到底是个隐患。
    但目前首当其冲,是要彻底将可能暴露李明宛身份的东西湮灭。
    江平之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身姿挺拔,可以直面风霜刀剑,他眉峰凌厉,在脑海中慢慢思考对待何云娘一家人的办法。
    同时,他把目光落在李明宛身上,询问道,“你还有什么可以被证明身份的东西?”
    李明宛摇头,“原本有一个护身符,我早就扔了,这么多年过去,我和她早没有干系。”
    “嗯。”江平之颔首,声音略沉,却带着沉甸甸的安全感,“他们一家的事情,你不用担心,会全部解决的。”
    对于江平之的话,李明宛深信不疑,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只要他说出来,就一定能办到。
    江平之沉吟了片刻,又道:“你不想认回这家人理所应当,但是李伯伯和李伯母,并不是迂腐的人。”江平之没有直说,李明宛却知道他的意思,是让她好好考虑要不要和李文畔夫妻通气,他们都是很好的人,绝对不会强迫李明宛认回何云娘一家。
    亲生家人的事情到底重大,瞒着养父母,总像是和他们隔了一层。不过,江平之没有明说出来,就意味着这件事他不会管,全看李明宛怎么想,她想说就可以和李文畔夫妻说,她不想说,江平之也绝对不会多说一字。
    何云娘一家人的事情是大事,买衣服也是胡若弗交代的大事,必须全部圆满完成才行。
    江平之看刚才李明宛心不在焉,买的东西都是在糊弄,不见得有多喜欢,所以让李明宛重新去挑。
    比起北平,县里面的东西也贫瘠的可怜,好歹是有些能穿的衣服。心头的大事得到解决,如释重负的李明宛也就有了慢慢选的心情,尽管衣服不是多好看,但是挑出个别还可以的衣服,重新搭在一起,还是好看的。
    现在都流行工装背带裤,现在天气冷了,稍微把里面的内衬换成毛衣,还是挺好看的,有点像港风的意味,关键是干活方便,下乡之后,李明宛就不太喜欢总穿裙子,太不方便了。
    又买了两件衣服,她心满意足的准备出去。江平之站在柜台外面等她,这歌柜台卖的是女装,这时候的人大概多少有点羞涩内敛,更注重男女大防,所以不适合等在柜台。
    李明宛拎着袋子就准备走向江平之,从另一个方向过来的人看不到江平之,就会以为李明宛是独自在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