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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第30节

      因为杨璋玉回来的原因,杨良玉每天放学都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家,今天刚好李明宛值日,她看着杨良玉时不时探头的样子,主动提出让杨良玉先回家。
    见状,杨良玉反而不好意思了。她反而坐住,要等着李明宛一起放学,还是李明宛推了好久,才说动杨良玉先回家。
    看着杨良玉欢欣的步伐,李明宛的心情也不自觉的跟着变好。
    如果说有什么美中不足的话,就是她打扫完教室,准备回家的时候,恰好在校门口碰见同样是值日生的谭康平。
    他总共也没见过李明宛几次,可就是对李明宛印象深刻,甚至每次别人一提起和她相关的消息,他就忍不住关注,所以他清楚的知道,李明宛当初跳级成功,后来又参加了跳级考试,也是连跳两级,特别聪明。
    而且她的父母是李文畔和胡若弗,他的父亲见了李文畔,都要客气恭敬。
    和李明宛一比,他的家世也就不算什么了。而李明宛当初之所以上学晚,也是因为以前时代特殊,把她寄养在老乡家里,后来才接回来。凡是讨论到和李明宛相关的事情,大多是感慨艳羡。
    可能因为每次在他快要不记得李明宛是谁的时候,都有人会刚好提起她,所以李明宛的成长轨迹,仿佛就在他的脑海里,活灵活现。
    于是,每每在人群里,只要李明宛在,他就能把李明宛一眼认出来。
    但却并没有刚好碰面的机会。
    今日也实在是巧了,他便主动对李明宛打招呼,“你是……杨良玉的妹妹吗?”
    他没有直接透露出自己认识她,知道她的近况,虽然他没有恶意,但在旁人眼里,听起来恐怕免不了惶恐多想。
    李明宛刚一被谭康平叫住,先是愣了愣,很显然她不记得对方是谁了。
    过了这么几年,大家或多或少都长开了一点,加上原书里的人物已经不在像过去一样,犹如一座大山压在李明宛的心头,她认不出谭康平,实在是再正常不过。
    “你认识我?”李明宛白净剔透的脸上流露出疑惑的神色。
    谭康平正了正神色,正准备解释的时候,李明宛突然神色一变,如遭雷击一般直勾勾的盯着一个方向。
    她全然忽视了谭康平的存在,紧张到连手都在轻颤。
    谭康平不解的顺着李明宛的目光望去,街的对面站着一个穿军装的男人,他身材颀长,虽然面庞消瘦,可胸膛依旧宽厚,鼻梁挺拔,眉目俊朗,不是武夫的莽撞,反而有一种萧萧肃肃的风姿,军装为他增添了运筹帷幄的沉稳,可能是刚下战场不久,眼神还带着一缕杀伐锐利,能穿透人心。
    但他在望向李明宛的时候,眼神却不自觉柔和了下来。
    谭康平知道李明宛有一个哥哥,叫李卓晚,可却不是这么大的年纪,看两人的样子,应该感情很深厚。
    李明宛才不知道谭康平在想什么,她攥紧斜挎包的带子,快步走过去,眼里流露着惊喜,“平之哥哥,你回来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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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江平之粲然一笑,本就清隽的五官显得愈发俊朗,“嗯,我回来了。”
    李明宛当初在知道江平之失踪的事情之后,一个人躲在被子里悄悄哭了好久,大人们并不知道她那天没有睡着,也就不知道她听到了这个消息。所以后来江平之不但找到,还立了大功的事,也就没和李明宛说。
    正常情况下,他们不会和孩子细说这些事。
    当然,那次江平之虽然活着回来了,可也是九死一生,为他做手术的医生都不确定他能不能活下来。他的身上甚至还有流弹的弹片没能彻底清理。
    对于李明宛而言,江平之有着特殊的意义,哪怕分别了好几年,依旧会在梦里梦见他,想他是不是还活着。
    杨良玉有多惦念杨璋玉,李明宛对江平之的惦念丝毫不逊。
    可这么多情绪,等到真的见面的时候,悉数化作眼泪,李明宛低着头,不想让江平之看着自己不争气疯狂掉泪珠子的样子,“回来就好。”
    “走,我们回家。”李明宛瓮声瓮气的牵起江平之,要带他往家里走。
    江平之没有任何反抗,只笑着纵容她的举动,就和李明宛小时候一样。
    他们回去了,谭康平还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看着他们连影子都消失不见,就和几年前痛李明宛打招呼的时候一样,那种奇妙的感觉再一次笼罩在谭康平的心头,遗憾愧疚,是他怎么都说不清的感受。
    又或许,在没有机会说清楚。
    李明宛带江平之回大院的时候,胡若弗竟然也在,很显然他们比李明宛更早得到消息,知道江平之会回来。
    只不过胡若弗她们也没有想到,江平之回到北平的第一件事竟然不是回家,而是去李明宛的学校找她。
    他甚至还知道李明宛跳级的事情。
    其实,在江平之的部队遇上空袭牺牲之前,他偶尔还能寄信给李明宛,问问她的现状,也能收到回信,后来重伤入院,再后来通讯不便,慢慢的也就没了往来。
    可着不妨碍他依照先前知道的消息推断,李明宛现在应该已经上了初中。而靠近大院,学校还好的中学,就是刘长征以前读的那所。虽然没有明说,可是李明宛住的大院,附近也是一些干部的住所,他们不约而同的把孩子往那所中学送。
    倒也不是说那所中学只有干部的孩子,可确实占比更大一些。
    江平之也就去了那所中学,他站在门口等了许久,最终还是等到了李明宛值日完放学。
    大家也许是商量好了,江平之刚和胡若弗打过招呼,杨良玉的母亲就带着杨良玉和杨璋玉出现,他们还捧着两道菜过来。
    杨母就算刚刚做过菜,身上也是干干净净,头发一丝不乱,甚至走路的时候还能闻到香味。李明宛和她们在这座前清的府邸里一起生活了这么久,虽然没有日常一处吃喝,可也知道了些杨母习惯,大概是在做完菜后,抽空去洗漱了一番,才能做到这么齐整。
    而胡若弗就是简单的齐耳短发,衣服也很朴素,身上系着围裙,笑吟吟的和杨母打招呼,“你也太客气了,说好在我这一块儿吃,怎么还带了菜过来。”
    李明宛看着胡若弗,虽然她没有杨母的面容那么美丽,也没有杨母举手抬足的淑媛气质,可她一旦笑起来,风采丝毫不逊于杨母。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想着今天人多,光你一个人忙活也太累了,就自作主张加了两道菜。”尽管和胡若弗相处这么多年,关系亲厚许多,杨母一开口也仍旧是大家闺秀的客套礼貌。
    其实这几年下来,为了供应前线,各家各户哪有余粮呢。换成以往,物资虽然贫瘠,好歹也能时不时的吃上肉菜,现在打打牙祭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主要是李文畔这些人,是枪林弹雨闯过,雪地草根啃过,最有艰苦决心的那批人,就怕自己这边开不好头,上行下效,前线的人还吃什么呢?
    所以也很少能见到肉腥。
    现在战基本是打完了,不见得国家立刻就能富强起来,因此这顿算是庆祝团圆的饭,也朴素得过了头,仅仅只有一道肉菜,还是菜里混合着肉。
    杨母当然不会例外的带大鱼大肉,但她做的是一道香煎肝和一道糖醋素里脊。杨母做的菜都要非常舍得放料,现在买东西都凭票买的,所以哪怕是油盐酱醋的佐料都得非常省。
    想李文畔和杨父这样的人,当然有自己的供应,可着并不妨碍他们主动让出去,选择给更贫困的人,甚至是直接送去孤儿院一类的地方。如此一来,日子就过得更加紧巴巴。
    就算李明宛也不会顿顿都能吃到重油重盐的菜,但相比很多吃不饱饭的人,她至少三餐不愁,非常非常偶尔还能吃上一次点心。相比大多数人,她的生活已经算是非常不错了。衣服虽然也穿得久了,有些泛白,可没有打得到处都是补丁,在一众孩子里穿得算是很好。
    胡若弗帮着杨母把菜端上桌子,两人闲话家常的时候,外面也传来李文畔和另外两人说说笑笑的声音,原来是杨良玉的父亲和江平之的父亲。他们的脸上都满是笑意,这几年稍显老态的面容也变得精神许多,三人一同跨进门。
    也不奇怪,他们都是年少起就投身革命,志趣相和的同仁,尽管不像江平之和杨璋玉他们是一起长大的,可也算年少相识。当年一起的那些人也没剩几个了,就算从前只算泛泛之交,过了这些年,经过岁月沉淀,情感就发生了很大不同,像是人老以后很容易念旧一样,以往的青葱时光也容易浮现眼前。
    他们虽然同住在一座大院,可各自有各自的工作要忙,没有太多交汇的地方,也就少了如今日一般畅快攀谈的机会。
    今日之所以有这么一场小聚,一是因为战争结束了,二是为了给九死一生回来的孩子吸尘,以后尚且不知道会怎么样,更不知道将来还能剩几个人,趁着人都还能凑全,好好的聚一次。
    上一次孩子们都在的时候,就没有像今天这样聚过,往后,再也凑不齐人了。
    他们三个人坐下,李文畔环视一周,语态和蔼的问出疑惑,“怎么没见到剑龙一家人?”
    他的话才刚落,外面就传来刘剑龙爽朗的笑声中气十足,“这不是给你们拿好酒去了吗。”
    距离刘万里牺牲已经过了很久,刘万里是那场战役中最早牺牲的将士,时间或许真的能抚平伤痕,刘家人已经渐渐地从悲伤绝望中走出来,他们能好好的面对生活,看起来也打起了精神,只是相比过去,老得太快。
    有时候李明宛去看刘夫人,她看起来神色如常,可是偶尔会对着窗户,甚至是某一盆花草轻微愣。窗户的对面原本是刘万里的房间,花盆也是刘万里带回家的。
    他们将悲伤藏进心底,活着的人总要生活,但在某个瞬间,还是忍不住回忆起离去的人。
    跟着刘剑龙一起进来的还有刘夫人和刘长征,今天是这几年少有的喜庆日子,刘夫人微有疲倦,布满皱纹的双眼也隐隐上翘,有了笑意。
    “还不是怪我家这口子,不知道发的什么疯,非要拉着我一起去取酒,要不然我就能过来帮衬着点,哪能让胡大妹子一个人把活都干了,我们大家伙是吃的舒服,净劳累她。”刘夫人开口还是和过去一样爽利。
    “哪有累不累的,我昨天就和文畔商量好了,我们今天作东,得好好招待你们,做东的人家怎么能让客人干活。你也别心疼我,前半茬我来,后半茬文畔来,我做饭他洗碗,分得清清楚楚,要是有辛苦,一想到文畔也有份,我就不觉得辛苦了。”
    胡若弗这一番话,看起来在挤兑李文畔,实际更显得他俩感情好,又有趣,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这是几年来,大院少有的欢声笑语。
    大家也没怎么客气,挨个坐齐了。
    等到每个人都搜按着自己家人做好以后,猛然间发现还多出了两副碗筷。像胡若弗这样精细不出错的人,摆碗筷的时候,怎么可能会出错呢,既然摆了,就一定是有人坐的。
    杨母看向多出来的两副碗筷,犹豫着说,“是还有人来吗?”
    胡若弗脸上的笑容慢慢淡去,“嗯。”
    席间安静了一瞬,看着空出来的两个位置,心里都有了数。刘夫人看着桌上的两副碗筷,拢了拢头发,坐得更正一些,脸颊尽力扬起笑容,想让自己显得愉悦一点,体面一点。
    刘剑龙适时打开那瓶特意取回来的酒,挨个给人倒上,尤其是空的两个杯子,斟得满满当当。
    虽然桌子四周坐满了人,但却鸦雀无声,满室寂静。
    刘剑龙倒完最后一杯酒后,才开口道:“这坛酒是我当年偶然得到,一共两坛,我想着我有两个儿子,刚好可以留着他们结婚的时候,一人开一坛,也不算偏心。”
    这个长得五大三粗,一脸凶相的大汉,忍不住顿声,只是不晓得他是不知道说什么,还是怕下一刻忍不住哽咽。
    他忍住喉咙间的痒意,继续开口,嗓门还是那么大,唯有桌下那只足以百步穿杨的手忍不住微颤,“我大儿子没这个福气,他命短,娶媳妇的酒是喝不上了。可好酒不能浪费,今天算是庆祝几个孩子能平安回来,也是敬他们在战场上不做孬货,是个有血性的中国汉子。
    我得谢谢胡家妹子和文畔老弟,特意给我大儿摆上了碗筷,让他也能吃喝上,苇生这孩子当初也在大院里住了一段时间,他也是好样的,今儿个摆碗筷也当有他的份。
    算我充个大,第一杯酒,我做头,敬给这些在战场上不做孬种的好儿郎们!”
    说完,他把杯子里的酒满满洒在地上。
    不约而同的,不管是拿着酒杯的大人,还是拿碗装饮料的小孩,都从椅子上站起来,神色郑重肃穆,双手捧着杯子或是捧着碗,往地上倾洒酒水。
    往地上倒完酒,刘剑龙大笑起来,他的笑声仍旧是中气十足,却不是因为发自内心而笑,笑意不达眼底,反而有种莫名悲凉。
    他道:“老子这辈子喝不上大儿子娶媳妇的酒,可能喝上儿子为国捐躯的酒,这辈子,值了!
    有这么个好儿子,我刘家八辈祖宗都光荣!”
    一直沉默的刘夫人已经是泪流满面,李明宛这才发现在她强作笑颜的面容外,早已银发丛生,她责备丈夫,“你这人,这是文畔家做东,给回来的孩子们庆祝的,你倒好,喧宾夺主,说这些多丧气。”
    李文畔的面色沉了沉,郑重的道:“您这话可太伤我和若弗的心,我和若弗的本意就是为孩子们庆祝,不管是回来的,还是没回来的,他们都是好孩子,都当得起这顿饭,更别提丧不丧气,为国捐躯的孩子,别说一杯酒,就是在这祭奠,于我和若弗而言,都只有光荣。”
    杨成桢和他夫人也都纷纷劝慰,江平之的父亲虽沉默寡言,也说了句,“都是好孩子。”
    刘夫人红了眼眶,也不再说这些。
    等敬完了没回来的人,慢慢的,桌上热闹的氛围重新回拢,大人们推杯换盏,小孩子则迅速吃菜,难得吃这么丰盛呢。
    吃到一半,免不得提起杨璋玉和江平之来。江平之必定是要继续从军的,可是杨璋玉在战场上虽然平安回来,但腿脚却出了问题,平时不细瞧没事,走得太快却会跛脚。
    这事原本还没有被发现,是杨璋玉有一回帮着杨母提水,走快了,动作显现出来,细心的杨母很快就发现不对,在她不断的追问之下,才得出真相。
    不出意外,杨璋玉是无法继续待在部队,只能转业了。
    至于江平之,他表现好,立的功够多,虽然年纪还不大,但是凭他的功劳,这次很可能还会再升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