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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兄在上(重生) 第9节

      宋氏再三询问顾慎后才松了口气。
    她唤了丁香,胡俞、以及碧落院的管事婆子周嬷嬷过去正堂训话。
    “慎哥儿肠胃一直不好,你们都是他身边的人,应该更加尽心照顾。”宋氏动了怒:“以后慎哥儿该吃什么不该吃什么,你们都要警醒点,若再出现像今儿这样的情况……也不必在顾家待着了。”
    她最后一句话说的重,吓得周嬷嬷三人登时跪在地上。
    “夫人放心。”
    事情是胡俞惹出来的,他给宋氏磕了头,又保证:“小的再不会让大少爷吃一口辛辣刺激的吃食。”
    顾慎也低头认错,“母亲,让您担忧了,以后定不再犯。”
    虽说是胡俞的问题,但他也不对,若是坚持不吃也就无碍了。
    “你记得就好。”宋氏回了长子的话,又摆手让周嬷嬷,胡俞、丁香都起来。
    顾熙儿就站在宋氏的身旁,突然把手里的樱桃递到她嘴里,“母亲,甜的,吃了就会开心的。”
    宋氏从听到长子犯了胃病的心急如焚到此时的虚惊一场,大起大落的心情的确算不上有多好。
    不过她自己没表现出来,没想到被女儿给发现了。丈夫说的没错,还是小棉袄最贴心。
    宋氏顺势吃了樱桃,脸上带了笑。
    她顺手把女儿抱在怀里,逗她玩乐,“熙儿说的没错,母亲吃了樱桃,果然开心起来了。”
    说话间,她还亲了亲顾熙儿的脸颊,“我熙儿真是又漂亮又可爱,母亲欢喜的不得了。”
    是女孩被人夸奖容貌都会高兴的,顾熙儿也不例外,她圆圆的杏眼弯弯,“母亲长的也漂亮呀,是比熙儿还要漂亮的漂亮。”
    女儿说话有些绕,宋氏却还是听懂了,她乐不可支,抱着女儿亲了又亲。
    一屋子的仆从看着宋氏母女俩亲热,都不由得露出笑容。
    顾慎也难得柔和了容颜,也再次确定了一件事,幼妹如果存心讨谁的欢心,怕是没有人能躲过去。
    宋氏最后是和女儿一起出的碧落院,母女俩手牵着手,画面温馨又美好。
    午后的阳光明媚。
    格外温暖。
    顾熙儿在芳华院又闲了五天后,顾程明给她请了个先生教她读书,学堂就安排在前院的一个小阁楼里,紧挨着小阁楼就是海棠院。
    先生也姓顾,年过六旬,胡须都发白了。面相看起来很严肃,但是顾熙儿却一点也不怕他,毕竟前世也是李先生教她读书识字的。
    他人很好,是族里的一位老举人,考了一辈子科举也没有中进士,又没有成婚生子,一直是族里在养着他。
    作者有话说:
    等着哈,今天我要奋起了,还有一肥章作为第二更。
    第13章
    顾熙儿一点也不想读书,大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的缘故,她有次睡觉还梦到自己因为写不好大字被顾老先生打了手板。太吓人了!她一下子就惊醒过来,为此还去瑶光院找宋氏。
    顾熙儿一进门就抱着宋氏的胳膊撒娇:“母亲,我又不用考科举,为啥还要给我请个先生专程教我读书呀?要是认字的话,您教我就好了呀。”
    “好孩子,读书不单单是为了认字。”宋氏娇惯女儿,索性抱她坐在自己的膝盖上,细声细语和她讲原因:“还能让你明理呢。再者像咱们这样的家族,女孩也都是重点培养的,我不说你诗词歌赋什么的都要学会,但至少在别人说起时要能听懂吧,不然等你长大了也会为着融入不了世家贵女的圈子里而难受。”
    女儿现在还小,等再大两岁,怕是女红和管理家事也要学的。
    “……我可能融入不了世家贵女的圈子。”顾熙儿想起自己的真正身份,突然就怔怔的。
    她不是顾家的真千金,真千金另有其人——白薇。等白薇一认回顾家,就算她还好好的活着,没有像前世那样早早死去,怕也是在顾家待不下去的。
    “胡说。”宋氏佯装生气,“我熙姐儿原本就是世家女,又聪明伶俐,怎会融入不进去?”
    顾熙儿低着头,鼻尖酸楚。
    母亲对她好,是因为她是母亲的女儿,如果换了层身份……
    她不敢再往下想了。
    宋氏哄了女儿许久,看她皱着小小的眉头,就以为她还是害怕读书。
    她想了想,爱怜的亲亲女儿肉乎乎的脸颊:“母亲像你这样大的时候,也被你外祖母送进去学堂读书的,你的姨母们也一样。读书也没有什么好惧的,先生教什么,只要跟着学就行了。”
    宋氏也是出身世家的贵女,和顾程明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后来顾老夫人带着媒人登门求娶,她才嫁给了顾程明。
    顾熙儿知道自己是一定要读书的,原本也没有准备再挣扎,只不过被梦里的场景给吓住了。
    她伸胳膊努力环住宋氏的肩膀,小脑袋窝在脖颈处,是雏鸟寻求保护的姿态。
    她的声音也轻:“母亲,我答应您,会好好读书识字的,不会让您和父亲失望。”
    “我熙姐儿真乖。”宋氏轻拍女儿的后背安抚她,“你无论做什么,母亲和你父亲都是以你为傲的,从来不会觉得失望。”
    顾熙儿“嗯”了一声,眼圈忍不住红了。
    她觉得自己太坏了,明明不是父亲和母亲的亲生女儿还享受着他们的宠爱。
    ……若是有白薇在,母亲说不准会比现在更加高兴吧。
    顾熙儿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声音闷闷地:“母亲,如果有一天您发现我做了错事……会原谅我吗?”
    “当然啦。”宋氏嘴角上扬,“别说你做了一件错事,就是再多个十件八件,母亲都会原谅你。我熙姐儿做什么都是有理由的,都是对的,错误的是别人。”
    她拼命生下来的女儿,自然也是拿命宠着的。
    “对不起。”顾熙儿哽咽起来,“但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也不想这样的。”
    母亲对她越好,她心里越愧疚,难受死了,恨不得马上就找到白薇,和她把身份互换过来。
    宋氏见女儿突然哭起来,也愣住了。
    她拿了帕子给女儿擦眼泪,心疼极了:“好端端的,这是怎么了?熙姐儿若真的不想读书……”
    她咬了咬牙,“就不读吧,母亲去找你父亲商量一番,大不了让你长兄教你。”
    长子的学问好,他读书又一贯的得心应手,教女儿认字应该不会耽误他多少时间。
    “不是的。”顾熙儿摇头,愈发难过起来:“母亲以后不要再对我好了。”
    情分越还越多怎么办?她怕还不完的。
    “这说的是什么话?”宋氏扶正女儿的小脸,见她眼睛都哭红了,神情也严肃起来。
    她又舍不得对女儿说重话,声音柔和了又柔和:“熙姐儿,你告诉母亲,到底发生了何事?”
    女儿是她生养的,有点不对劲她就能看出来。
    顾熙儿却不敢再说了,她害怕自己一冲动告诉了母亲真相,就算是打破了前世寻回白薇的发展轨迹……再也寻不回白薇了。
    她努力挤出个笑容,和母亲说了梦境里的事情,临了还委屈巴巴地:“我就是太害怕了……并没有别的……您别担心我。”
    顾熙儿到底是年岁不大,一句话也回的遮遮掩掩。宋氏如何会看不出来,不过是可怜女儿白皙小脸都哭花了,也不忍心询问下去了……想着来日方长,以后再做打算。
    晚上休息的时候,宋氏和丈夫顾程明说起了白天发生的事情。
    她叹口气:“夫君,熙姐儿好像对读书挺排斥的,还做了噩梦。”
    “嗯?”顾程明一愣,“她做什么噩梦了?”
    宋氏有些哭笑不得:“梦见被顾老先生打了手板,说是她大字写的不好。”
    顾程明:“……”
    他笑起来:“顾老先生虽然长的看起来很凶,但是为人还是很和气的,就算熙姐儿大字写的不好,他也不至于打她手板的。”
    话是这样说,但是他心里也有些忐忑,还是决定找个时间去和顾老先生谈一谈,无论他的女儿大字写的好或不好,都不能挨手板的。
    他的宝贝女儿,自己都舍不得碰一个手指头的。
    宋氏附和丈夫的话,“我觉得也是。”
    顾老先生在族里还是很有名气的,她也听婆母提起过顾老先生几次,大概也了解他的为人。
    顾程明伸手把妻子搂在怀里,打个呵欠:“夜深了,赶紧睡吧。”
    他明日还要早起去衙门公务,疲倦的很。
    “还有一件事。”宋氏的心里终究还是不安,又说起女儿趴在她肩头哭,“我不知道是怎么了,总感觉这孩子有事情在瞒着我们,问她又不说。”
    顾程明倒认为无碍,“熙姐儿还小呢,高兴不高兴都写在脸上了,她能瞒住什么……你别担心。”
    “但愿如此。”宋氏浅浅的叹气。
    三月过了一大半开始下雨了,淋淋漓漓的小雨一下就是好几天。
    又细又密的雨丝落在人脸上,又痒又凉。
    顾熙儿也开始了每日过去小阁楼读书的生涯,好在待的时间也不多,都是上午一个时辰。
    顾老先生对顾熙儿也算是和蔼可亲了。或许是顾程明再三的和他交谈的原因吧,其言辞委婉恳切,让他对顾熙儿多一些担待。
    其实不用顾程明多说,他也不会对顾熙儿过于严格的,毕竟只是女孩子认字而已,又不是男子做学问。
    兴许是前世学过一遍了,顾熙儿背书还是可以的,诗句的意思也能理解,只是大字还是写不好。
    她前世就是因为大字写不好被顾老先生斥责过,这一世也是,不过顾老先生也没有说别的,只是给她一本柳体的字帖,让她每日照着练上三篇。
    顾熙儿手小,写字也慢,三篇大字她能写一下午,累的手腕子都疼。
    宋氏知道后心疼不已,每逢顾熙儿过去瑶光院,都要亲自给她揉手腕。偶尔碰上顾慎来给她请安,还要被指使用浸了热水的棉布帕子给顾熙儿热敷手腕。
    顾慎看着幼妹热泪汪汪的,倒也没有拒绝。
    这日晚间,杜鹃才服侍了顾熙儿睡下,杜若就拉了她去庭院里廊下说话。
    “杜鹃姐姐,你让我去打听待在小佛堂的那个古怪婆子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有上夜的婆子挑着灯笼过去门房那里,看到杜鹃和杜若还屈身问了好。
    庭院里这会儿静悄悄的,和白天人来人往的热闹截然不同。
    夜风猎猎,空气里有淡淡的桃花香,清香袅袅。
    “当然记得。”杜鹃靠着红漆廊柱,面对杜若:“你打听出什么了?”
    “那婆子姓苗,全名苗芬,约五十岁左右的年纪。她在顾家待了差不多七年,原先在夫人的院子里做粗活,后来才去了老夫人的小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