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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有情(高干 婚后) 我的小男友(高甜, 1v1) 我爱的你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79节

      闻仲的太师府中。
    这里是朝歌的截教大本营。
    通天、金灵圣母、赵公明、闻仲、石矶等具在。
    “石矶。”
    “弟……弟子在。”
    “你且闭眼,伸出手来。”
    通天拿出青萍剑,对着石矶掌心一割,霎时便有一道血痕。
    饶是以石矶的修为也疼的睁开了眼,她只能用法力死死撑着,那可是青萍剑啊!这一剑割下去,伤口都无法愈合。
    “这一剑,罚你不敬师长,擅自脱离教中,可有怨言?”
    “石矶不敢。”
    通天点头,问道:“你和太乙做过一场,可是不敌而逃?”
    石矶抿着唇道:“是……弟子学艺不精,丢了师尊颜面。”
    “闭眼。”
    石矶闭眼,面有愧色,师尊这等人物最是看中面皮。
    她下意识伸出另一只手,却发现没有痛感,只觉得颈上一沉,多了一物,冰冰凉的。
    “睁眼。”
    石矶低头一看,她又怎能不识得脖颈间之物?
    此物呈长命锁状,锁体乃是金黄色,其上两侧刻有玄奥铭文,锁下有三条白玉锁链,是通天脖颈上的挂饰之物。
    “你乃天地玄黄顽石得道,无父无母。”
    “当知弟子事师,敬同于父,习其道也,学其言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今日是你入门千年整,便将此穿心锁赠你,一旦祭出,中招者顶上三花皆灭、胸中五气俱消、三魂七魄与五脏六腑也被牢牢锁住动弹不得。”
    “下次遇上太乙,若是还输了,便将你逐出师门!”
    “弟……弟子……谨记于心……”石矶一时哽咽。
    “去后庭静坐一夜,剑伤自愈,我截教岂有似你这等落荒而逃之人,当好生反思!”
    这时闻仲来告:“师祖,弟子的师弟回来了。”
    第102章 此臣之幸
    一面白无须、器宇轩昂的少年入了府中,拜道:
    “弟子杨戬见过师祖、师尊、师叔……”
    数月前纣王在灌江口降雨,闻仲担心降不下雨,便告知老师金灵圣母,请求老师赶来灌江口降雨,也好弥补一番。
    虽然纣王成功降下雨水,但金灵圣母还是来了,除了又给灌江口下了几次大雨外,还将杨戬收为了弟子。
    金灵圣母面带笑意,对杨戬很是满意。
    闻仲也颇为欣慰,早前他还在北疆纠结继承人的事情,现在就来了。
    杨戬心性、悟性上佳,难能可贵的是,和自己一样有着三只眼,三目三十行,学习速度很快。
    金灵圣母道:“为师观你八九玄功已有小成。”
    杨戬抱拳:“弟子愚钝,自入朝歌参军以来,便随着执金吾于山林间狩猎,与野兽凶物厮斗,略有所成。”
    八九玄功是道门三教第一护法玄功,人、阐、截三教亲传都可修行,但适合此功法的人极少,能修行如此迅速的人,更少。
    闻仲唏嘘不已,这就是天赋差距,他也拜金灵圣母为师,得授八九玄功,有着金刚护体,刀枪不入之能,但他当时足足耗费了数年,才略有小成。
    “汪汪!”杨戬身边的一只白毛细腰的大狗挑着舌头,似在邀功。
    “大黑!”杨戬呵斥道,师门长辈面前,不得放肆。
    他在朝歌狩猎军中占据要职,除了手中那柄斩杀作恶的三首蛟龙,剥皮削骨后由金灵圣母炼制的三尖两刃刀、拜师时所授的金弹银弓外,大黑也有不小功劳。
    大黑能嗅出猎物所在方向,一旦有大支无法力敌的兽群靠近,便会预警,帮助狩猎队多次避开危险。
    “无妨。”通天挥手:“你乃我截教三代弟子,此狗不错,本座便送它一道机缘,赐名哮天。”
    通天没啥能送的,穿心锁都送出去了,而且杨戬是三代弟子,即便通天算出他是应劫之人,也不适合太过优待,毕竟一边的闻仲也是三代弟子,手心手背都是肉。
    一道法力注入哮天犬身上,似有变化。
    杨戬摸了摸狗头,他还是觉得大黑叫得比较顺口。
    开局一条狗,法宝全靠凑,除了妹妹,也就大黑和他最亲。
    这时,闻仲抚须道:“师弟,雷将军打算明日在陛下面前为你请功,朝歌百姓偶尔能吃上肉食,你等功不可没,陛下必定重赏。”
    “全凭师兄安排。”杨戬有些激动,终于能见到那位纣王了,也许,自己能在他心中留下印象。
    自灌江口降雨后,杨戬就已经暗下决心往朝歌一行,报效国家,为纣王效死,哪怕为一小兵,为一杂役也值得。
    后来拜金灵圣母为师,学得道法,多了一丝救母希望,可他也未曾忘记报效纣王,反而因为武艺更甚以往,越发坚定。
    现在的自己肯定救不了母亲,但在凡间却是少有的武艺高强之士,为什么不为圣明的君王做些什么呢?
    别的不说,只是为灌江口降雨,替自己顶包,救了灌江口一地百姓,就足以让他杨戬肝脑涂地赴汤蹈火。
    通天点头称善。
    他这次来朝歌的主要目标就是观察纣王,马场里见过一面,但看出的东西并不多。
    朝堂上才是看出君王作为的地方。
    ……
    次日,早朝。
    升殿,群臣山呼,却发现了不对劲,怎么隐隐有股酒味?
    子受假装自己彻夜饮酒喝了个荤七八素。
    实际上以他的酒量,葡萄酒根本喝不醉,不过只要弄得满身酒味,在衣服上撒点酒,让群臣们闻到就可以了。
    杨任皱眉,第一个跳来出来,民间多有流传杨大夫直言敢谏的美名,他就是大商第一诤臣。
    杨任先是恭敬一礼,纣王小德有亏,偶有荒谬之行,但大德无损,总体上是一个圣明的君王,值得他用心辅佐,不足的地方,当然由他们这些臣子弥补。
    他朗声道:“君彻夜饮酒,酒气大冲于殿,耽误政事,臣愿君废酒,不然,臣请死。”
    子受一听,以死直谏?!
    可他再一看,杨任。
    这个大喷子是满朝文武中最配合自己的人,只有他敢乱喷一气。
    要是没有杨任,何不食肉糜多半只能憋在心里,压根没机会说出来。
    这种人肯定不能死,死了谁来配合自己?
    商容没他敢说,遇事喜欢明哲保身,闻仲没他有文采,调动不了群臣情绪。
    子受思量,反正他也不是要逼死大臣,那是暴君行为,昏君挨挨骂就行了。
    于是他道:“杨卿勿要如此,朕少饮便是。”
    先敷衍过去,明天再带着酒气上朝,杨任就又会开喷,反复几次,昏庸值不就来了?
    纣王明知有错,却不纳谏,敷衍臣子!昏君!
    杨任没想到这次劝谏这么轻松,微微一愣。
    这时费仲出列,恭声道:“幸矣,臣遇明君也!若杨大夫遇上夏桀,死久矣!”
    他的意思是如果杨任对夏桀死谏,早就凉透了。
    费仲捻着小胡子,颇为得意,看我多会说话,这么一来,必能讨得陛下欢心。
    尤浑一个激灵,他想不出这种阿谀奉承的方式,但他会抄啊!
    他立刻出列,大声道:“陛下圣明,此臣之幸!”
    两大狗腿开口,立即改变朝臣风向。
    “陛下圣明,此臣之幸!”
    反正多喊几句又不会少块肉,而且陛下继位以来,的确是明君作为,夸一夸不吃亏。
    闻仲不留痕迹的朝殿后看了一眼。
    通天正与赵公明、金灵圣母等弟子施了法术,隐在一旁,静静旁观。
    听了臣子们的山呼,通天笑了起来,道:“纣王的确是明君,人无完人,谁又能保证自己完美无缺?纣王设有招贤馆招贤,又能听得臣子劝谏,便能最大程度弥补自身不足。”
    子受只得感慨,奸臣就是奸臣,真他娘的会说话。
    不过问题不大,明日继续带着酒气上朝,今天夸得越狠,明天骂的越狠。
    “卿等有何奏?”
    雷开出列,拱手道:“臣有奏,臣尊陛下之旨意,布军于山野间狩猎,已有收获,臣请为诸将士表功!”
    子受微微失神,我什么时候让你去打猎了?现在才上报?
    为了搞明白雷开到底干了什么,只好道:“宣有功将士入殿。”
    第103章 帝八年,灌江口晒盐
    “启禀陛下,臣领军入山林郊野之间,至今已斩杀猛虎、野猪、鹿等万余……”
    子受听着雷开介绍,忽然有些懵,野外资源也太丰富了吧?
    怎么还有大象、犀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