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肉文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九章 灯塔与药(8)#

      艾玛后来没再多聊其他话题,让乃葳尽早去联络嵐。艾玛知道嵐的心意,也知道乃葳已经名花有主,身为她们的共同好友,她只希望她们都能好好的。
    「我知道了,掰掰。」
    乃葳掛断电话之后,随即打开ig至嵐的主页,嵐有发一则限时动态,与留言的内容差不多,但用字更口白、更尖锐。
    她传了一则讯息,其实也就只有一个字:「嘿。」
    嵐很快就回復:「嗨。」
    「呃……」乃葳思考半天,聊天室里的字句输入又删除,最后只发送四个字:「谢谢你啊。」
    「没事。」嵐的回应依旧简短。
    「我想跟你说声抱歉,我原本误以为那篇文是你发的。」
    「我不会那样。」
    「因为我看到你退我追踪了。」乃葳发送之后觉得自己说错话,可是嵐已经已读所以也来不及收回,于是她补充:「我不是说你一定要追踪我啦!只是说我是因为这样而误会的。」
    「我退追是因为你有男友了。」嵐回答。
    这有什么关係?乃葳不解。
    「因为我很欣赏你,但你有男友了,等我冷静后,我会重新追踪。」
    乃葳登时一愣,嵐说的欣赏应该不是就工作能力而言,否则不需要提到男友一事。
    所以,嵐喜欢她?
    「你喜欢我?」
    「是。」
    「抱歉,我不知道你……」乃葳先送出一则未完待续的讯息,她现在思绪有些混乱,茫然之馀还有满满的歉疚感,因为她必须拒绝一个优秀的人。
    虽然不能和她在一起,但也不希望看见她因此难过。
    「我不是因为你不好所以才拒绝你的,我觉得你很棒,真的!」乃葳抿抿嘴,她看起来像在发一张好人卡,可是这确实是她的肺腑之言。
    「没关係,我习惯了。」嵐的回应十分简短,透过文字就更为高冷。
    乃葳看着那句「我习惯了」,一股心疼油然而生,她知道嵐所谓的习惯是什么,因为她以前很常听艾玛感叹「女同志喜欢直女也只能放弃」,
    但她没想到那竟然就是嵐的处境。
    「对不起,我是异性恋。」
    即使她现在单身,她们也没可能。
    聊天室显示嵐正在输入讯息,这次她输入文字的时间反常地久。
    「不要因为你的性向而说对不起。」即便输入许久,嵐的讯息还是简短,但这一句箴言,支撑着她的爱情观。
    劝人劝己,都是同一句话。
    「那我等你,我很希望能跟你当朋友的!」乃葳不知怎地有点想哭,她飞快地输入文字:「然后这次你帮了我,之后需要我帮什么忙都尽管开口,我一定尽我所能!」
    嵐轻轻一笑,这正是她喜欢上她的原因,正直且义气、勇敢而美丽。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