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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王座 第686节

      就在他不知情的时候,人类已经杀了她,她被一个人类……
    前所未有的,史列兰感到内心翻腾的黑影,像是被触怒的杀意,充满了冷酷和暴虐。
    杨阳没有注意到,继续道:
    “后来,知识之神艾尔菲瑞特偷袭席恩,他派出的使徒全面包围艾斯嘉大陆,魔枢铺天盖地,秘银傀儡从海上朝陆地攻击,还有撕裂元素使的蜂群……在北海战场,我们拼死杀到席恩苏醒,赢得了那场战争,这么多血的教训,已经不用更多的证明了——我们和众神的战争,不死不休。”
    “可是贺加斯没有……”史列兰听到这里,情不自禁想为兄长说话,他和贺加斯,都没有加入这些制裁。
    杨阳明澈的双眼注视眼前的神明:“史列兰,你的哥哥,是一位公正的神,在前代的你毁灭神代的时候,做了一件让众生都佩服的事,具体我就不说了。”她难受地道,“但是,他是神,为了隐瞒你做下的事,他把卡农沉入地底,封埋了神代的事,不让后世人知道。他要你毁灭其他的世界,用他的标准制裁文明。如今艾斯嘉站起来了,发展了自己的文明,还将继续发展,而席恩杀了那么多神,他真的不会追究吗?”
    史列兰无言以对,面对友人的质问,他一句话也回答不出。
    因为他了解兄长的性情。
    黑发少女踮起脚尖,轻轻抚摸暗黑神长长的黑发。
    掠过指尖的发丝,如水清凉,令人惊叹的柔软顺滑。
    他的体温很低,像是玉石,如同古书上的完美雕塑,但精灵和矮人的巧手也无法雕琢出他精致得不可思议的五官和无比优美的身体线条。
    这是个美丽的奇迹,和那些神明一样,天生强大完美,高高在上,视众生为蝼蚁,但是这个水晶般清澈的灵魂,杨阳认为和其他神明不同。
    他曾经和她一起冒险,不顾黑魔法会损伤身体,超度一条蛇的灵魂。
    他还是高贵的神明时,把一个卑微的玛娜精灵捧在手心,视她为友。
    他不惜生命保护她,一个刚刚认识没多久的朋友,面对强大的死灵王。
    杨阳想要相信,想要不顾安危地相信这个视为生死之交的好友。
    但是,她不能不从长远考虑,一旦贺加斯醒来,史列兰会不会回归神明的世界?
    那是史列兰的哥哥,和他一体两面的双胞胎,在神域,他们相处了无数年。
    她只能希望,重生后的史列兰,体验了人界的生活,明白过去被他轻易毁灭的也是有感情有生命的存在,他会反思,不会走上毁灭之路,成为贺加斯手里的破坏之剑,至少不要插手这场神与人的战争。
    只是,如果贺加斯苏醒,为那些死去的神惩戒守护艾斯嘉的席恩,人类一方也绝对不会坐视。
    那一天……史列兰会帮他的哥哥吗?
    那么,她和诺因会挡在这个朋友面前,为自己的信任付出代价。
    杨阳希望不会有这一天。
    幸运的,在史列兰犹如白纸地坠入凡世后,得到的是友好和善意——这个世界善待了他,杨阳自认和诺因也从来没有对不起他,史列兰应该是不会背叛他们的。
    从个人角度,她愿意相信史列兰,这个全心全意信赖和保护她和诺因的朋友。
    可是,史列兰在意这个世界的其他生命吗?
    只为了少数对象的友情,对全人类和艾斯嘉的众生优柔宽容,设身处地为弱小的生灵着想,那是不可能的,看帕西斯的例子就知道,神明能否和他们眼中的渺小存在平等相处呢?
    “史列兰,你喜欢我们吗?”
    杨阳认真地问道,带着担心,她问过诺因,在作为魔封剑期间,史列兰从未对外界产生兴趣,他总是懒洋洋地待在魔封剑里,除了和诺因聊天,什么也不关心。
    但是在红石山脉,史列兰曾经失落地问:如果发现他不是人类,会不会还对他那么好?说明他想要成为人类,也乐意和她一个人类交朋友,他应该没有歧见。
    “嗯,我喜欢米尔希,喜欢杨阳,喜欢诺因,喜欢莎莉耶,喜欢昭霆,喜欢很多人。”
    米尔希,德修普家族第二代神官王,在讨伐魔族的前线战死。历史知识丰富的杨阳目光一柔,真诚地道:“那么,我希望史列兰认识更多人,体会我们的生活,走进这个世界。如果可以的话,让贺加斯也能回归如今的艾斯嘉。因为无论神代谁是谁非,毕竟是久远的过去,我们不想为祖先背上莫须有的罪名,也不认可协调神如果还想为过去的罪行制裁如今的生灵。”
    史列兰若有所思。
    “而且,我也想让史列兰看到,未来会变得更美好的文明。”杨阳开怀地笑起来,笑容在灯火中流光溢彩。
    今晚是双月高悬的夜晚,蜿蜒流淌的星河之外,有一颗孤远的星辰,神秘的光晕隐约构成了书卷和魔杖的形状,目前只有大神殿的神官长和少数星象家观察到,正带着惊奇计算精确环绕艾斯嘉的轨道,那是始源之海投影在现世,象征魔法神的星座。
    地上,俗世的街道充满喧嚣和热闹,不值勤的军人勾肩搭背,前往熟悉的店里;结束了课业的法师学徒和德鲁伊带着书本回家,簇拥在面包店前面;市民交流着今天收音机的节目,热火朝天地讨论新颖的知识和大陆另一头的新闻;炼金作坊的敲打声依然清脆悦耳,已经变得普遍的魔法道具店挂着黄铜打造的招牌,随处可见的文字勾勒出文化气息,妖精的附魔术令它们闪闪发光;冒险家聚在旅馆喝酒谈笑,门口是咬着烟斗的矮人,和来自北方美枝山谷的精灵打招呼,两族在千年后重新回到了艾斯嘉的大家庭。
    美食街的香气将月光和灯火融合,夜市尽头是一片幽邃无边的天穹,星辰的光辉照耀在这片俗世乐土上,展开了一幅繁华的画卷。
    这里有着烟火缭绕的味道,人间的味道。
    暗黑神的低语宛如飘渺的天籁,“贺加斯说,所有的文明都必然通向毁灭。”
    “也许是。”杨阳泰然承认,绽开了笑容,“所有的生命也必然走向死亡,可是不能因此就不活了呀。”
    史列兰哑口无言。
    杨阳注视他:“史列兰,神明的论调有他的道理,和一切有道理的言论一样,可是这对人类来说是不可接受的,因为生命想活下去,文明想发展,就这么简单。”
    黑发少女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不知不觉和史列兰说了一大通,今天其实诺因也想和史列兰聊聊的,被我抢先了,因为我有很多心里话想跟史列兰说。那个时候的我,对未来还没有方向,你也不知道自己是神灵,我们在红石山脉相识,我说喜欢艾斯嘉的星空,现在也一样。”
    “我在自己的世界只是个普通的学生,可是来到这个世界,在一个接纳我的小村庄生活,认识了很多我喜欢的人,我离开那里,踏上旅途,既是想找到回家的线索,也是想实地了解这个世界。我收获的比我预想的好,我旅行过,战斗过,经历过,受骗过,受伤过,痛苦过,喜悦过,好像重新过了一辈子。”中城救世主的目光掠过眼前灯火如织的一切。
    她可以如数家珍这一片大地的风土人情,种种旅途中的体验和见闻,因为她亲自踏遍了艾斯嘉大半的土地,地球的经历根本不能与之相比。在那里,她有限的知识全来自书本、电视这些媒体。
    而在这个世界,短短两年的时间,她成为了一个法师学徒,一个旅行者,一个冒险家,一座城市的救世主,一位神战的指挥官,融入一个世界,成为其中的一员。
    精彩的人生带来了视野和人生观的全新改变,让她找到了今后的道路,选择了自己的战场。
    杨阳望着远处圣树的树冠,导师月的法师塔散发出明亮的光辉,两轮象征主神的月亮沿着墙壁闪烁,日以继夜的冥想和魔法水平的提高让她可以看到魔力的舞动,读出深奥的原理。如果是能听到万物之声的神级法师,也许能听到魔法沿着砖石生长的每一丝回响,空气中玛娜的私语,元素精灵唱着天籁之歌,胜过世间一切声息,胜过神灵曼妙的声音。
    就算她听不见,感受着那古老魔法的痕迹,倾听着导师用精妙的法术结构织成的韵律,她依然感到了法师独有的兴奋,心灵与魔法的共振,强力咒语的回音。
    红袍法师施了个小法术,怀里已经变凉的点心又重新冒起热气。
    看着友人娴熟的施法动作,史列兰想起隐居在大神殿时,听见神官长的感言“现在的人不像以前那么对神虔诚了,空闲时间不是学魔法,就是学知识,有那么多祈祷以外的事情要做”;想起杨阳刚才说的,神代毁灭的原因,“神明骄横,践踏众生的尊严”;想起月心里对他的不信任和敌意,叛逆法师们的骄傲和对诸神的挑战,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如果我让杨阳做我的神女,杨阳会觉得侮辱吧?”
    “不,我很高兴。”红袍少女并没有觉得侮辱,温和地笑道,“只是我是法师,不能成为神眷之女的。”
    “嗯。”暗黑神隐隐明白了什么,望着眼前这一片歌舞升平的景象,凡间的和平喜乐,那些穿梭的人流,诺因和杨阳想要守护,他们真正的同类。
    他隐隐感到了某种悲伤的预感,前所未有的隔阂,一种难言的明悟。
    但是这一刻,对神的位置还不了然,流落凡间的孤独神明伫立在原地,眷恋地看着尘世的朋友,好像她的笑靥和手里暖热的点心,就是他目前能抓住的一切了。
    第七百五十三章 神明的过去
    当天晚上,史列兰做了一个不是梦的梦境。
    优美拱顶的音乐殿堂里,回荡着歌颂神灵的赞美歌,至极喜悦,至极崇敬。
    最高的席位上,坐着一个孤独的身影,宛如阳光凝聚的灿金长发,比初春的嫩叶更翠意明媚的双眸,身穿高领丝织白袍,就像一株清水滋养的百合,高雅的容姿和圣洁的气质完美融合,全身笼罩着纯白的光辉,更使他的美显得清圣。
    他身旁有一个空荡荡的位子,和他的座位一样金碧辉煌,装饰着人间最美的金属和最华贵的宝石。
    镶嵌黑曜石和红宝石的扶手,突兀地放上一只手,如同绝代艺术家雕刻的无机物塑像般美丽,手腕垂淌着冰绸般光滑细致的银纹黑袍,他看到这只手,感觉异常熟悉,似乎天天看到。
    那金发青年抬起头,露出惊喜之情:
    「兰修斯!」
    他的神情如此鲜活灿烂,充满深挚的情感,不是那么多年看惯的死寂和落寞。史列兰怔怔看着梦里的兄长。
    那双翠绿的眼睛就像艾斯嘉刚刚新生的嫩芽一样,充满了蓬勃闪耀的生气。
    「你还真喜欢听这些无聊生物的赞美诗。」
    口中溢出的声线和他自己的一模一样,令万物震动的天籁之音,语调却低沉蛊惑,如同引诱罪恶的黑色玫瑰,在深夜暗暗绽放。
    尾音渗出不熟悉的调侃和捉弄,不等对方回答,他坐了下来。
    从那双翠绿的明眸,他看到自己,却是他从来没有的表情,笑如花开荼蘼,覆灭了红尘的妩媚。
    贺加斯似乎对他的入席感到开心,像介绍自己骄傲喜爱的事物,朝下面的舞台扬了扬手:「听听,今天有新的歌手和曲目。」
    老一套。他心里想,但还是耐着性子坐着,接过美貌神仆跪着奉上的葡萄美酒,醇香的滋味还胜过这些战战兢兢乏味无趣的众生。
    接着上台的是创世神创造,最美丽的水生物种,人鱼。
    身穿水蓝纱裙的少女有着玉石贝壳般薄薄绮丽的鱼鳍,从白皙的脸颊绽放,歌声宛如大海的蓝色波涛,反射着梦幻般的光彩,又像是纯洁的云彩上洒落的阳光,蕴含无限美好的寓意,和对遥远神界的向往,如果世界上有天使,那么就是她的歌声。
    他看到贺加斯上身前倾,唇边泛开喜悦的笑容,被那生物纯净的仰慕之情和美妙婉转的歌喉取悦,身上的神力也出现了浮动。
    与之对应,兰修斯身上也出现了让万物止息的黑色波动,压制住了贺加斯洁白的神光,似乎发觉了自己的失态,创世神带着自省的表情看向身边的弟弟。
    「又激动了?」
    贺加斯不好意思地承认,暗黑神听到梦中的自己道:「以后有这种音乐会,我陪你来吧。」
    身为协调神,和他的神职一样,贺加斯的情绪牵动万事万物,一旦过量,会引发让弱小生物不知所措的自然天象,虽然自从创造了他所爱的这个艾斯嘉世界后,还没有因负面感情出现极端的恶劣天气。
    发现这一点,贺加斯就开始克制自己的心性,严禁动心动情,但大部分时间,他做得糟透了,尤其是真情流露的时候。
    只有混乱神兰修斯,和他一体两面的双生兄弟,能够压制他的情绪。
    开怀的笑意从至圣的俊容绽开,这位被凡人歌颂为至高神的神明,在崇拜的众生看不到的席位,在自己的亲人面前,就像个初出茅庐,举止和神态都带着青涩的年轻人。
    「卡农的音乐会一天两场。」贺加斯有点不安,生怕一向说话不算数,自由散漫的弟弟不答应。
    好吧,只要贺加斯喜欢……
    「我会来的。」
    兰修斯意兴阑珊地答应,从听腻的赞美诗和那些对神狂热的表情当中寻找稀少的新鲜和趣味。
    当一个金发少女登上台,两位神明同时露出了意外和专注的神情。
    她戴着月桂的花冠,一身精致雪白的长裙,那绝美的容貌,柔和的神光,显出和之前那些使徒和凡人献唱者不同的身份——一位神明。
    天籁般的歌喉远超之前的人鱼,天堂的鸟儿般灵动美妙,是神明特有的完美无瑕,令众生自惭形秽。
    「太好了。」
    贺加斯自豪地赞许女儿的表演。
    混乱神兰修斯略带不悦:「她不该在这些凡物面前唱歌。」虽然他知道,女儿是为他们两个父亲献唱,不过秦蒂丝确实也带着显摆的含义。
    当一曲唱毕,生命女神牵着冥神奔上了高台,沿途的百姓和神仆都跪伏在地,瑟瑟发抖,没有被她飞掠而过的身影看在眼里,碧翠的眸子只有两位同样高高在上的主神:
    「父神,兰修斯大人,我唱的好吗?」
    「当然。」贺加斯夸赞地鼓掌,神情慈和。
    但是当面对另一位神,秦蒂丝露出了真正的敬畏之情。
    一只美得不可思议的手抬起,伴随着睡莲般馥郁又冷清的香味,从漆黑的袍袖中淡淡渗出,夹杂着创世神身上清水百合的幽香。
    「过来,我的孩子。」